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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部分阅读
    ,它到底暗示着什么?千寻期待解开谜团。老头执起千寻的手,仔细观看,暗暗吃惊。一个女孩子竟有如此错综纤细的掌纹,征兆她一生命运多舛。他注视掌中乾坤,迟迟没有开口。“老人家,到底是怎样的?”千寻乌黑的眸子写满期待。老头抬眼望着千寻,镜片后的瞳仁诡谲莫测:“小姑娘,你命运非常坎坷,童年不幸,早年丧母,感情线也很紊乱。你一生中会遇到两个男人,但有情无缘也是枉然。而且,你的生命线枝节横生,人中也不长,耳垂小。照我看,你将有一场大劫,如果度过去了,你会长命百岁,如果过不去,活不到三十岁……”“你说什么鬼话?”裴予陌打断他的话,脸色很难看,哑着嗓子嚷,“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算命的!”“罢罢罢,命运这种事,信则有,不信则无。”老头悻悻地说,“天机不可泄露,我也不想收你们的钱。”“你帮我算了命,我自然要给钱。”千寻平静地说,掏出一张十元钱交到他手里。

    “为什么给他钱?”裴予陌沉着脸说,从老头手里夺过钞票。老头下意识地看看裴予陌,重又开口:“这位先生,要不要我帮你算算?”

    “免了,我从不相信命运。”裴予陌口气坚决。老头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看他,隐隐带着悲悯:“曾国藩的《冰鉴》说,人分九种相,先生相貌清俊,眼神透亮,属清相类型。这种相的人,聪明绝顶,才华横溢,外表看似冷酷无情,却是性情中人。如果能遇见真正情投意合的人,则非常专一执著,可以为爱情付出一切。”

    裴予陌犹疑片刻,将十元钱塞进他的手掌,拉了千寻便走。“那个老头说的话,你不要太相信。”一路上,裴予陌紧紧攥住千寻的手,生怕一松手,她就会消失。“我也没有完全相信,你干嘛这么紧张?”她转眸看他。“我怕……”裴予陌不肯说下去。“怕他会一语成诹?”她垂下头,目光看着自己的脚尖。“千寻,”他握紧她冰凉的右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其实命运是可以改变的。真正操纵人生的,是我们自己。”千寻抬起眼睛看他,瞳中闪过一丝奇异的光彩。“那让我们一起来改变命运,好不好?”裴予陌的不安消除了,颊上紧张收缩的肌肉放松,不再说话。他能说什么呢?只能再一次地揽她入怀,紧紧地,尽自己最大的力量。被树叶折射后的阳光倾泻在两人身上。从此,这个城市不再有冬天。两人逛了一个下午,最后去超市买菜,回到裴予陌的单身公寓。“听宋嫂说,你很会做菜。我还没有尝过你的厨艺。”宋嫂连这个也跟他说?千寻斜睨他一眼,说:“我还有什么是你不知道的?”

    裴予陌将双手抱在胸前,用含笑的眼眸看着她:“差不多几乎大概都没有了。”

    她惊讶地挑起眉毛:“你不会连我的生理……”“当然知道,每月的4到8日,你都不会下楼吃饭,还要宋嫂打电话到学校请病假。”

    千寻羞红了脸:“你是一个男生,说这些为什么一点都不害臊?”裴予陌屏息,然后轻轻地说:“还记得那次你昏倒住院吗?送你去医院的路上,宋嫂告诉我,你每个月的那几天都很痛苦,只有生了孩子才能缓解。千寻,别忘了,你还欠我一个孩子!”

    千寻的心像被什么蛰了一下。她僵了几秒钟,又继续自如地洗菜切菜。千寻确实能干,厨艺极佳,魔术般变出一桌好菜。裴予陌坐在桌前,眼角眉梢流露喜色:“宋嫂没有说错,你的确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女孩。”千寻望着狭长西餐桌对面的他,抿嘴一笑。其实一切都拜母亲所赐。她用苛刻和疏离逼迫自己从小独立,迅速成长。心情大好,裴予陌拿出一瓶红酒,却被千寻的豪饮惊吓。“这不是果汁。”他按住她的杯子。“你怎么这么小气?”她斜睨着他,脸上露出罕见的娇媚。他心一软,松了手。

    千寻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抬起头,瞳仁仿佛罩着一层琥珀色的迷雾,惹人怜爱。

    “你想过以后要做什么吗?”裴予陌意外地看着她,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每个人不是都会有理想什么的,会想以后要做什么事,或者实现什么目标?”她轻轻地笑,“我的理想,是做一名乡村教师,远离喧嚣繁华的都市,平平淡淡、安安静静地度过这一生。”

    “那真是世外桃源的生活。”他也笑,坐直了身子,对着她的眼睛,“我早就想过了,这一辈子,最想做的,就是……”千寻立刻打断他的话:“可不要说什么和我结婚,娶我之类的。”他愣了愣,随即哑然失笑:“孟千寻,你倒挺会自作多情的。我什么时候说过自己的理想,是要和你结婚啊?”千寻被他的笑弄得窘迫而尴尬。裴予陌上半身倾向她,清清楚楚地说:“我的理想是当一个好爸爸。将来生一个孩子,儿子女儿都可以。我一定要疼他,爱他,保护他,绝不让他离开我。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一定不要分开。我要看着他长大,快快乐乐地长大,一辈子平安幸福……”千寻半晌没有说话,怔怔地望着他,眼里泛起一层水雾,折射着头顶白色的灯光。

    从裴予陌这段话里,她能清晰地看到他在痛苦和孤单中成长的创伤。她痛惜他的童年,更痛惜此刻的他。他将她的杯子倒满,然后举起自己的酒杯,碰向她,说:“干杯!祝我们都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干杯!”她低下头,将杯中的红酒喝光了。红酒不是饮料,后劲很大。千寻不久就头脑昏眩、神智不清。裴予陌收拾完桌上的杯盘狼藉,走出餐厅,她已经躺在沙发上沉沉睡去。他看看手表,不过九点钟,他可以叫出租车送她回去,但是他不想这样做。他抱起沙发上这个酩酊大醉的女子,小心翼翼放在自己的床上。坐在床的一边,俯身看着她。她苍白的面颊因酒精而绯红,睡着的样子,恬静而纯美,似婴儿,不时有梦呓。纤细白皙的手,无力地搭在被子上。想起白天算命先生的话,裴予陌的心忽然掠过一阵疼痛。他在床的另一侧躺下,从背后轻轻搂住了她。感觉怀里那温软的身子微微一颤,却没有拒绝,亦没有任何回应。不管未来的命运如何,至少此刻她在自己怀里。他将脸埋在她浓密的黑发中,喃喃地说:“千寻,我忘了说,那个孩子必须是你生的。”

    这个夜晚,窗外星光迷离。

    分离

    早上六点。淡黄色的阳光落在窗台上,映得玻璃闪闪发光。千寻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一双男性的臂膀环着她的身子,鼻息热热地扑在她的脖颈上。意识到自己和裴予陌相拥于床上,她脸红心跳,又不敢动弹,甚至连呼吸都变缓了。

    她背对着他,闭着眼睛想继续睡,却怎么也睡不着。他一定睡熟了吧?千寻想着,正欲推开他的手,悄悄地起身,谁知才刚动了一下,那双手臂就立刻环紧了。原来他是醒的!她的脸更红了,呼吸几乎停滞。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场面,千寻既不安又害怕,全身僵硬。裴予陌拥得她很紧,呼吸越来越急促。两人之间只隔着一层薄薄的衣物,千寻能够清晰地感觉到他的心跳,紊乱激烈。然后,一只手悄悄地探进她的衣服下摆,抚触到了她光滑细腻的肌肤。

    千寻按住他的手,低低地说:“不要!”这声抗议,听在他耳朵里,更像是呻吟。

    她冰肌雪肤,柔若无骨,如此令人迷醉的胴体,美丽得超乎他的想象。他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呢喃:“千寻……”,就扳过她的脸,疯狂地吻了上去。不同于上两次的唇唇相碰,他贪婪地抵开她的嘴唇,舌头伸进她的嘴里,急切而狂热地与她纠缠,深深地攫取她的芳泽。日日夜夜的相思,长久以来的渴慕,他多么迫切地需要。只有她冰凉柔软的身子,才可以慰抚他遍体烧灼的欲望。千寻被这汹涌而陌生的情潮吓呆了,她一动不动,也不说话,任由他攻城略地。

    裴予陌一边狂乱地吻着,一边摸索着解开了她衣服的扣子。很快她只剩下内裤。他翻身压住她,滚烫的肌肤紧贴着她胸前的柔软,感受到她的丰腴细致,他只觉得火热的岩浆从地底深处冲出,体内充斥着爆发的情绪。他正要除去两人之间的最后一层障碍,她像被烫到似的,立刻缩起身子,用力握住他的手,拼命地摇头。裴予陌俯下身,赫然看见她的泪,浸着黑亮的眼瞳。“千寻,”他心一慌,停下动作,“你怎么了?”千寻依然不说话,只任泪水顺着耳际,无声地,淌入枕上的黑发中。裴予陌明白了,他挫败地从她身上起来,伸手抹去她脸上的泪,说:“对不起,我实在忍不住。”千寻远远退到床的另一边,心里隐隐有一丝愧疚。虽然第一次经历男欢女爱,但长到22岁的她也知道,让一个充满情欲的男人这时候放弃,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但是,她没有办法,她很害怕,无法就这样把自己交给他。裴予陌替自己穿上衣裤,从床上爬了起来。千寻不安地抬眼,正好看见他身体某处的坚挺,脸瞬间胀得通红。他转身进了浴室,千寻很快听到一声压抑的低吟,她紧张地闭上了眼睛。

    不知过了多久,他从浴室出来,坐在床头,低声地说:“你放心,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

    她睁开眼,裴予陌俊朗的脸上笼罩着阴郁,还有一种怅惘的失落。千寻的愧疚感更深,同时也在内心产生一个和他一样的疑问:是否因为她并没有爱上他,才不肯把自己给他?如果换了季滟,恐怕早就情难自抑,以身相许。对女人来说,往往情欲难分,没有情,又哪来的欲?而男人,恰恰相反,只有深爱着一个女人,才会在最后的关头刹车。裴予陌对她的情爱,如此浓烈,可是她却无法付出和他对等的爱,除了愧疚和抱歉。

    心照不宣,两人都没有再提及此事。千寻回到学校后,开始认真思考她和裴予陌的关系。

    在w城这段时间,她之所以会接受裴予陌的感情,除了寂寞,还有感动和怜悯。但这些都不是裴予陌想要的。如果她不是因为爱而和他在一起,对他,对自己都不公平。再过半个月学校就放假了。千寻下了决心,她偷偷地买了回n城的火车票,并在临走前一天,给裴予陌打电话,告诉他,自己要回n城。“你为什么要回去?”电话那头,裴予陌的声音黯黯的,“就让我一个人留在w城吗?”

    “对不起。”她强忍着心痛,对他说,“我要回去和我父亲过春节。”“你怎么没有想过,留下来陪我过年?”她用力咬着唇:“我不能陪你了。”听筒里半晌没有声音,只传来粗重的呼吸声。请原谅我的残忍!千寻闭了闭眼睛,又加上一句:“明天上午6点的火车,你不用来送我。”

    不待对方说话,她就把电话挂了。刻意制造分离,只为了把彼此的关系看清楚,让两人之间的温度降一降,不要酿成大错,趁一切还来得及。乐嘉嘉得知千寻的决定,骂她是“没心肝的冷血动物”,在送她去火车站的路上,喋喋不休地数落个不停:“人家裴帅哥为了你,背井离乡,独自一人跑到w城来,而你竟然在这时候离他而去,抛下他一个人在异乡过年,从来没有见过比你更心狠的女人!你还有没有良心?还是你的心是用石头做的?……”千寻始终一言不发,充耳不闻,倒是一旁的文凯听得耳朵起茧,不由抗议地说:“拜托嘉嘉你不要再说了,人家两个人之间的事,你操什么心?”“我还不是为了千寻好?”乐嘉嘉争辩道,“裴予陌对她一片痴情,这样深情的男人,错过了真是可惜。”“两个人在一起,光靠感情是没有用的,还要有缘分。”文凯一脸老成,“有情无缘的人,在我们身边还少吗?”“什么叫有情无缘?”乐嘉嘉立刻皱紧眉头,“乌鸦嘴,少诅咒人了!”

    “我哪里是诅咒?”文凯不甘示弱,“我只是希望你尊重千寻的意见,不要看那个姓裴的长得帅,就总是替他说好话……”“人家是长得帅嘛,比你帅十倍,不,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一路上多亏这对冤家吵吵闹闹,千寻才不会感到寂寞。但裴予陌呢,她离开后,这座陌生的城市,只剩了他孤零零的一个人,那么冷清。她突然很想看到他,只看一眼也好。虽然知道不可能。再见了,裴予陌。再见……1月的w城,天空阴沉,薄雾弥漫街头。不见一丝阳光。春运前的学生客流高峰。火车站里人潮汹涌。他没有来,他不会来的……

    千寻从文凯手里接过行李箱,微笑着对他和乐嘉嘉说了一句“再见”,就要进站。

    “等一下。”乐嘉嘉突然拥抱住她,声音哽咽地说,“你一定要保重。”

    千寻也拥抱她,鼻子里酸酸的。下学期开学后,他们就要在各自的城市实习,还要忙着投简历、找工作,恐怕没有多少时间相聚了。人世间的分离,真是无处不在。难怪母亲在遗书中说:“生离死别带来的伤痛,就像剜心,一辈子也难以愈合。”不要说死别,仅是生离带来的痛苦,就让人难以承受。千寻终于推开她,第二次拎起行李箱,转身的一瞬间,突然整个人呆住。

    隔着熙熙攘攘的人群,隔着飞扬的尘埃,她看见了裴予陌。他穿着黑色的大衣,在这个阴冷的早晨,如一个冰点,将她所有的情绪凝结。他就站在那里,不知站了多久。他们彼此对望,很久很久,直到她的坚决和勇气慢慢从体内抽离。千寻扔下行李箱,穿过人群,扑上前去,投入了他的怀抱。裴予陌没有说话,只是使劲抱住她,使劲得让她喘不过气来。“原谅我,好不好?”她低声呢喃,说不出的抱歉,也说不出的贪恋。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千寻怕冷,怕寂寞。她贪恋他温暖的怀抱,贪恋他身上男性的气息。

    这样一个寒冷的冬天,她宁愿不要长久,只要温暖,哪怕只是片刻的温暖。

    可是,她连这样的温暖也留不住。裴予陌一直把千寻送上了火车。隔着车窗,她望着站台上的裴予陌,双眼湿润。一定,一定要等我回来!

    随着一声汽笛,火车慢慢地驶离了站台,渐渐将他的身影抛在后面,变成了一个黑点。

    千寻把头抵着窗,让风吹干潮湿的眼眶。孟千寻,返回n城,和裴予陌分离,是你自己选择的。无论是对是错,你已经上了这辆命运列车,根本无法回头,只能任它把你带到天边……~~~~~~~~~~~~~~~~~~~~~~~~~~~~~~~~~~~~~~~~~~~~~~~~~~~~~~~~~~~~~~~~~~~~~~~~~~~~~

    在上一章中,此文的结局已经呼之欲出。(多想想算命先生的话!)本章中,千寻只能离开裴予陌,否则他们便会和普通的恋人一样同居,这不是千寻想要的,没有理清自己的感情之前,她不会把自己轻易地交出去。下一章,千寻回到n城,然后与林熙阳重逢。为什么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不能相守?为什么有情无缘的人,却总是相遇?难道他们的相遇,只是意味着分离?

    相遇

    火车抵达n城,已是晚上8点。车厢里的人全下光了,千寻才站起身。拖着行李箱,走出车站。繁华都市,一城璀璨的灯火,让她既熟悉又陌生。在路边招了一辆出租车,到季宅门口下。按了门铃,阿莲来开门,见到她,一脸惊讶:“孟小姐,你回来了?”“嗯。先生在家吗?”“先生去香港了,太太和季滟小姐都在。”阿莲问,“你吃过晚饭没有?”

    “在火车上随便吃了点,现在不饿。”千寻上楼,路过季滟的卧房时,里面隐约传来说话声。

    她不喜欢偷听壁角,掏出钥匙,正要开自己的卧房门,对面的房门却“砰”的一声打开,季滟从房里冲了出来,大叫着说:“妈,你别管,我就是喜欢他!”“一个内地来的穷小子,没才没貌,没钱没地位,你喜欢他什么?”“我喜欢他热情、善良、诚实、憨厚、可爱……”“哼!善良?诚实?憨厚?”俞梦瑶不屑一顾,“这世上的男人都不值得相信,他和你在一起,只是看中你的钱,看中俞氏集团的万贯家财。而你竟然瞒着我,要你爸爸开出一张30万元的支票给他!这个男人实在阴险狡猾,不但骗色,还骗钱……”俞梦瑶的话刺痛了季滟,她立刻弹跳起来,忍无可忍地说:“他没有骗我!他不会骗我!这个世上不是每个男人都是裴昀轩……”“你说什么?”俞梦瑶直瞪着她,额上颈上的筋浮暴起来,“你再说一遍!”

    “我说,他不是裴昀轩,而我也不是俞梦瑶!”季滟大声地,浑身颤抖。

    “该死的臭丫头!”俞梦瑶失去理智,猛扬起手臂。季滟惊痛地喊叫,千寻看到她用手捂住了左脸颊。“你打死我,我也不会离开他!”季滟的牙关紧咬,从嘴里挤出几个字。

    “你滚!给我滚出去……”俞梦瑶咆哮,用手指着走廊。季滟没有走,她站在原地,肩垂着,轻声地说:“妈,你就相信我一次吧,相信他是个好人,是真心地爱我!”俞梦瑶盯着她的眼睛,许久,才平息自己的喘息。“但愿这次是我看错了,但愿你的命会比我好!”俞梦瑶说完这句话,就转身走进了自己的卧房。房门阖上了,空气出奇地沉静。季滟贴靠墙壁,左脸颊红肿,眼眶蓄泪,神情格外哀伤。千寻走到她面前,两人无声地对视着。千寻犹豫了一会儿,说:“我全都听到了。你……你谈恋爱了?”“天下的男人不是只有裴予陌一个。”季滟点头。她的话令千寻酸楚。“他是个怎样的人?”千寻微蹙眉,想了解得更多,“在哪里工作?多大年纪?对你好不好?”

    “他相貌没有裴予陌英俊,也没有裴予陌那样迷人的气质,他很平常普通,挣的钱也不多,家里还有一位生病的母亲。但是,他对我很好,最起码他不会骗我!”对一个女人来说,这些已经足够,不是吗?千寻为季滟感到欣慰,同时,一直压在心上的重负也减轻了不少。千寻洗完澡,换上睡衣,打开手机,看到了一条短信,寥寥的几个字:“到n城了吧?我从你离开的那一刻开始想你、等你。”她没有回短信。该说些什么呢?“对不起”?还是告诉他,季滟又交了男朋友?

    俞梦瑶的担心也不无道理。在感情上,季滟已经受过一次伤了,她不能再伤第二次,那会要了她的命!千寻知道,季滟是个外表张扬内心脆弱的女子。如果她终有一天了解,裴予陌是因为自己而悔婚的,不知会不会恨她。深夜,她独自躺在床上,望着窗外的一弯弦月,孤独感慢慢地爬上来,侵袭了全身。

    分离产生距离,也会造成隔阂。像裴予陌这样光芒四射的男子,是女孩子梦寐以求的对象,值得很多人去爱,或许在不经意之间,她就会失去他。虽然如此,千寻还是不后悔自己的决定。季安澜从香港回来,暗中调查郝晨的身家背景,得出的结论是——此人安分守己、待人真诚、工作努力,是个勤奋上进的好青年。季滟完全不知情,亦不知道母亲曾去找过郝晨,要他离开季滟,原因是他不配!

    郝晨没有在季滟面前流露半分,依然和她约会,看电影、观画展、郊游、去ktv唱歌……他们的爱情也许平淡无奇,可是,珍贵无比。自从知道季滟的身份后,郝晨更加觉得她可爱。两人社会地位悬殊,这样一位金枝玉叶的大小姐,却从未嫌弃过他的出身。他发现,自己对季滟的感情谈不上刻骨铭心,但生活中却不能缺少她的身影和笑声。她活泼俏丽,像一粒会跳舞的qq糖,让人感觉甜蜜。不久便是春节。季滟成天和郝晨泡在一起,甚至陪他回老家看母亲。俞梦瑶虽然不满却也无奈,季安澜则乐见其成。当然,他也没有忽视千寻的情绪。别人都热热闹闹,唯有千寻冷冷清清,成天坐在书房,抱着书本发呆。离开裴予陌已有一个月了。这一个多月里,他们失去了一切的联系,网络或者电话。但是,思念如潮,这是欺骗不了自己的。凌晨上线,进入裴予陌的qq空间,看到一篇名为《过年记》的心情日记,迫不及待地打开,竟然只有六个字:“想你,想你,想你。”她眼睛有点湿,忍不住拨了他的电话,那边立刻有人回应:“喂?”“是我。”他沉默了几秒钟,发出一声喟叹:“我以为你从此不会再出现了。”千寻不能言语。“一直在等你的电话,每次都失望,每次都等。再失望,再等,不相信你就真的不再出现了。”

    一瞬间,她泪如雨下:“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喜欢听你说对不起。”他黯然,笑笑说,“我希望你好好的。过完年,你就回w城来吧。”“我恐怕不会这么早回来。父亲要我到他的公司实习。”有三分钟的时间,裴予陌没能说出一句话来。他显然没有料到千寻会如此决绝,他失去了所有的语言。他就这样静默着,千寻屏住呼吸等待,等待他发怒或者责骂,也许这样,心里会好受一点。

    “新年快乐。”他终是动了动唇,声音嘶哑,“你早点休息吧。”她顿时泪水泛滥。没有来得及说好,他就挂上了电话。千寻心里空落落的。关了电脑,躺在床上,对着一室黑暗,她几乎开始怀疑,在w城那段似真似幻的爱情,全都是因为寂寞而衍生出来的假象。她若是爱他,又怎会弃他海角天涯?若是爱他,怎么会不肯放低一下身段,乖乖地呆在他身边?若是两情相悦,恨不得朝朝暮暮,就像季滟和那个从未谋面的郝晨。又或者说,他若真爱她,怎么肯就这样放她走,怎么肯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

    过完年,千寻开始到俞氏下面的旅行社实习,是一份导游工作,辛苦而且忙碌。她却没有抱怨,繁忙很容易使人从小情小爱中解脱出来。一大早,千寻就带团出发。已是初春,郊外的田野中开满黄灿灿的油菜花。汽车一路行走,有些颠簸。司机打开cd,是那首唱滥了的《十年》:“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晃在无比伤感的音乐中,千寻看着窗外的油菜花,突然想起了柳镇。每到春天,学校附近的山上,那些连绵起伏的油菜花开满路旁。十年,她离开柳镇差不多也有十年了。“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就这样,在游客嘈杂的人声中,往事肆无忌惮地将她包围。到达目的地,千寻领游客进了酒店,在总台登记时,突然听到身旁一个爽朗的男声问:“请问还有二人的标间吗?”“有的,您要二楼还是三楼?”服务员热情地招呼。千寻不经意地抬头,一张棱角分明的侧脸进入了视线,浓黑的眉毛,挺拔的鼻梁,黝黑发亮的皮肤……天空突然被簇拥的云占满了,桔黄色的光从云层的缝隙射出来,晕散成一片。

    仿佛一生中最长的一个慢镜头,那个年轻男子朝她转过了头。门外的风穿堂而过,千寻脊梁一凉,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凝固了。全世界都沉寂了。——“林熙阳,我不会忘记你!”十四岁的少女,抬起泪水磅礴的脸,夕阳下,那个眉目清晰的英俊男生定格成一幅永恒的画。

    想让时间永远停在那一秒,地球从此不再转动,他们便不会分离。但是,还是分离了,整整九年的时间,他们天各一方。“孟千寻!”一个娇柔的声音乍然响起,“你怎么也在这里?”千寻微怔,然后看见季滟走了过来,亲昵地挽住男子的臂膀,说:“我和郝晨来这里度假,你带团出来旅游吗?真是太巧了!”男子疑惑的眼神投向季滟:“你们是……”“亲爱的,这是我的妹妹,很漂亮吧?”季滟炫耀似的说,“我们季家盛产美女!”

    男子脸上的表情僵住了,站在那里看着千寻,眼神悲凉绵长。“这位就是郝晨吧?”千寻波澜不惊地说,“早就听季滟说起过你,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

    郝晨呆呆地望着她,沉默无声。千寻只轻轻说了句:“我还有游客要招呼,失陪了。”她刻意避开郝晨的眼神,曾经在阳光下眉目英挺的少年的面孔变得模糊起来,仿佛一转身就会相忘于人海。“好,等你忙完,我们再来找你。”季滟微笑着说,拉着郝晨上了二楼。

    千寻没有答应,甚至没有勇气回头望。一别经年,人海茫茫,老天终于让他们再次相遇。可是,这是一场多么滑稽而可笑的重逢啊!

    遗忘

    千寻没有去找季滟。她一整天都带着游客参观游玩,没多余的时间去想心事。当导游就有这点好处,可以尽情地游山玩水。一直玩到天黑,吃过晚饭,游客们才筋疲力尽地返回酒店。千寻安排游客们住下,又简单交待了明日的行程,终于回到自己的房间。这是三楼的一间双人间,还住着另外一位女导游。她邀请千寻去隔壁房间打牌,千寻借口太累想早点休息婉拒了。

    女导游兴冲冲地离开后,千寻走到窗子前面,拉开了窗帘。一阵海风迎面扑来,夹带着浓重的海水的咸腥气息。千寻这才发现,这扇窗是面海的。站在这儿,可以俯瞰那广袤无边的大海。

    这是一座滨海的小镇,以秀美绮丽的海景和奇形怪状的岩石,吸引许多游客慕名而来,在此休闲渡假。千寻还是第一次来,大海对她有着巨大的诱惑。洗完澡后,千寻独自一人走出酒店,来到了海边。大海比她想象的更雄伟神奇,数不清的星星在高而远的夜空中闪耀,海面像一块黑色的丝绒,反射着点点鳞光。海风呼啸着,海浪低吟着。这样的夜晚,充满了神秘,像梦一般。海边的沙滩上,有不少游人在散步、嬉戏。千寻沿着海岸线,毫无目的向前走着,一路看星星的璀璨,看渔火的明灭,流连在清凉的海风中。也不知走了多久,她渐渐远离了人群,走到一个岩石嵯峨、空旷无人的地方。然后,她在一块岩石上坐下,双手抱膝,出神地凝视着海上的夜景。千寻一坐数小时,一动不动。她的思绪空漠,她的心灵宁静,她的整个神智都陷在一种虚无的境界中。星星逐渐黯淡,月亮升上来了,将四周的沙滩照耀得非常清晰。一阵海风吹来,千寻不禁打了个寒噤,意识到夜很深了,必须返回酒店。她从岩石上站起来,回过身,猛地呆住了。这片海滩并非只有她一个人,一个高大的男子伫立在她身后,月光把他的影子长长地投射在沙滩上。千寻知道自己暴露在月光之下,无以遁形。于是,她干脆攀下岩石,向他走了过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季滟呢?”她问,语气平淡。他没有答话,仍然呆呆地注视着她。一对明亮澄澈的眼眸,在月光下闪着某种特殊的、奇异的光彩。“那我走了。”她转身欲走,可是,那男子却陡的开了口:“你不记得我了吗?”

    “记得,你是季滟的男朋友。”千寻低头用脚拨着沙子,文不对题地说。

    “我不相信,你会完全忘记!”他走到她的面前,忍耐地看着她微俯的头,“曾经有一个女孩,她在离开的时候对我说,林熙阳,我不会忘记你……”她不语,睫毛半垂。“这么多年,我一直忘不了你。”他从喉咙深处流泄出那声呼唤,“孟千寻!”

    千寻一凛,抬头看他,双眼迷迷蒙蒙,神情像在梦幻中。“你是林熙阳,你真的是林熙阳?”他点头,一把握住她的手臂,那样细瘦的手臂,和14岁那年一样,好像完全忘记了成长。他的心,隐隐作痛:“你没有好好照顾自己,还是这么瘦……”她迅速抽出手臂,晶亮了双眸,有些颤栗地说:“这些年,你过得好吗?”

    “不好。”他坦白地说,“你走后不久,我家也随父亲搬离柳镇,到了省城。不久,父亲闹起婚外恋,执意和母亲离了婚。我母亲一气之下,让我和她姓,改名郝晨。”“郝晨……”千寻像梦呓般呢喃。“你一定想不到,”郝晨盯着她的脸,小心翼翼地说,“我的继母,也就是抢走我父亲的那个女人,和你母亲长得很像。我想很早以前,我父亲就爱上了你的母亲,不,是暗恋。”

    千寻睁大了眼睛看他,眼中浮起一层梦似的光彩。曾经美好的回忆、所有熟悉的感觉全部回归。

    “千寻,”他鼓起勇气,直视着她的眼睛,“你离开的那天,我跟在你坐的汽车后面拔腿狂奔,可是,我追不上,怎么也追不上。于是,我跑到邮局去查你的汇款单地址,邮局的人告诉我,每个月都有人从n城汇款给你。我猜想你一定在n城,大学一毕业,我就到n城来了。我一直记得你的那句话,你说,你不会忘记我……”我没有忘记,只是现在必须远离。千寻脸上的感动和迷惘迅速退去,她挺直脊背,淡漠而冷静地说:“不管你是林熙阳还是郝晨,你现在都是季滟的男朋友,我不允许你背叛她!”郝晨眸中的光瞬间熄灭。“千寻……”他迷乱地叫,手再次伸向她,她猛地后退一步,他的手停在半空中,望着面无表情的她:“我真正爱的那个人,是你。”“是吗?很抱歉。”她微笑,目光冰凉如水,“我已有了男朋友。”“谢谢你告诉我。”半晌,千寻听到他绝望的声音,看着她,眼睛里满是伤痛。

    那一刻,她几乎无法掩饰自己的感情。林熙阳,林熙阳……但脸上的神色,仍然很平淡,冰冷地说:“我们回去吧。”两人并肩而行,沿着漫长的海滩往回走。郝晨走在千寻的身后,看着她瘦削的身影和冰寒的侧面。事隔多年,没想到他们还会相遇。她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纤弱、孤独、宁静,而恬然。刚才目睹她坐在岩石上,安静得像一尊雕像,他感到一阵心神恍惚,以为时光逆转,又回到了16岁那年的桃树林中。海风轻拂着她的长发,月光为她清丽的面庞镀上一层柔和的银白,她在他眼中是熟悉的,又是遥远而模糊的,像浸在水中,荡荡漾漾……他和孟千寻,在这座海边的小镇,于初春清冷的月光下,悲伤地行走,永无休止。

    到了酒店门口,千寻突然停住脚步,说:“我们在柳镇的事,不要让季滟知道。你就装作从来都不认识我。”郝晨蹙紧了眉头,眼中布满忧伤:“一定要这样吗?”“是的。”千寻点了点头,“请你忘记过去,全心全意地爱季滟。”他停顿了一下,苦笑着说:“忘记过去,我做不到,除非我得了失忆症。”

    忽然很想流泪。千寻转身飞奔上楼。回到房间,室友早已进入梦乡。和衣倒在床上。千寻回想着海边的一幕,思绪飘浮,心情迷惘。她无法分析自己的情绪,只觉得有份凄凉,有份惆怅,有份莫名的孤寂。耳边,恍惚响起一个沉稳的男声:“……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认为你们还能重逢吗?即使重逢了,你能够肯定他没有谈恋爱,还会在原地等着你吗?”裴予陌,你真是未卜先知,料事如神!千寻掏出手机,拨打裴予陌的电话,占线,再拨,还是占线。最后,终于通了。

    “喂?”是他熟稔而浑厚的声音,从几千公里之外传来。“裴予陌,我下个月就回w城。”他默不作声。良久,才调匀呼吸,说:“没想到,真意外。”千寻扣掉电话,心里反复念着一个名字:林熙阳,林熙阳。第二天一早,她领着游客们乘大巴返回n城,从车后窗望去,季滟挽着自己喜欢的男子漫步在沙滩上,晨光中的脸漾满甜美的微笑。眼前朦胧了。千寻告诉自己,一定是海边的雾气太大,模糊了视线。俪影双双,渐渐消失在微凉的薄雾中。林熙阳,请你忘记我。但是,她知道,即使活到八九十岁,她也不会忘记,生命里曾有这样一个男孩。给了她最初的一缕阳光,虽然微弱,却足以照亮她的黑暗……

    现在

    在季宅,千寻亲眼目睹了季滟的幸福。她肌肤柔嫩,眼神明媚,每天跳健身操、做面膜敷脸,不知疲倦地给自己的美貌加分。曾经的冰冷很快融化了,而且一融化就变成了一汪蜜。郝晨对她几乎千依百顺,而季滟,更恨不得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给他。两人卿卿我我,温馨甜蜜。

    季滟回到家,把这一切讲给千寻听,妩媚的眼睛里能滴出蜜来。“千寻,明天晚上我想请你吃饭,顺便介绍你和郝晨认识。”“不用吧,”千寻笑得很勉强,“我可不想当电灯泡。”“什么当电灯泡?”季滟执意要她同去,“我们姐妹俩还从没一起出去吃过饭呢。”

    千寻犹豫了一下,说:“你……你真的……喜欢郝晨?”季滟看她一眼,沉默半晌,问:“你也觉得他配不上我?”她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完全忘记裴予陌了?”千寻很难理解,季滟从8岁起就爱裴予陌,几乎耗尽了她半生的爱,怎么可能在短时期内,再爱上另一个男人?季滟想起高中的时候,郝盈盈曾经说过:“季滟,你其实是一个很单纯的人。有人对你好,你就一心要和他在一起,你是那样容易爱上一个人。”是的,她就是这样容易爱上一个人。“裴予陌已经不重要了。”她的眼神坚定,“遇到郝晨以后,我决定忘记过去,重新开始,好好地爱一个人。”“也许,你以为自己爱上郝晨,其实只是好奇。因为他跟你不同,跟你以前认识的男人不同。从小到大,你的生活环境太过优渥,从未接触过他这一类的男生,所以……”季滟打断她的话:“千寻,我知道你为什么不交男朋友了。感情的事,想得太清楚,反而不好。不是有一首歌叫糊涂的爱吗?爱情本来就是糊里糊涂的。想不清楚,就不要再想了。爱情是用来享受的,不是用来思考的。”这便是新时代的美女,尽情地享受爱情,虽然会受伤,但伤口愈合后,又投入下一场爱情。在季滟面前,千寻觉得自己落伍了,她很难为一个人动情,但一旦爱上,不是一时,不是一刻,而是一辈子。这样的爱情,是否过于拘泥古典?一直以来,她心里深深地藏着一个人。林熙阳,是她少女时代的一缕阳光,是她拒绝所有示爱男生的理由。虽然失散多年,但她相信一定能够找到他。纵然天涯,却是咫尺。

    现在,她终于找到他了。而他,竟然也一直在找她。然而,他们还是错失了对方,只能隔岸相望,彼此淡漠。那天晚上,仿佛是个劫数。坐在灯光摇曳的西餐厅,面对着满脸甜蜜的季滟和沉默的郝晨,这餐饭她吃得食不甘味,味同嚼蜡。“郝晨,我和千寻是同父异母的姐妹,不太像吧?”季滟突然问。郝晨抬起头,定定地看着千寻的脸,说:“嗯,不是很像。但是,在你脸上,还是能看到她的影子。”“是吗?”季滟双颊桃红,眼波流转,“你觉得我们两个,哪个更漂亮?”

    郝晨没想到她有此一问,倒有些愣住了。“情人眼里出西施,当然是你漂亮。”千寻接过话,声音一贯的平淡。季滟笑得更加娇媚:“我倒觉得,千寻比较漂亮。她是属于古典美人,瓜子脸,柳叶眉,樱桃嘴,皮肤又白,不知迷倒多少男孩子。我听说,在w大有很多男生追求你,你却一直没有找男朋友,条件不要太高哦!”郝晨又是一怔,目光直直地落在千寻脸上,眼神充满探究。千寻只觉得全身每一块骨骼都被死死地钉在座位上,动弹不得。而郝晨的目光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铺天盖地而来。“听谁说的?”她竭力让表情显得自然,“我已经有男朋友了。”“真的?”季滟比她还兴奋,“是哪个幸运的男生?叫什么名字?他长得帅不帅?有多高?你保密工作做得真好啊,爸爸知不知道?”这又是一个难题!千寻当然不可能说出裴予陌的名字,只能含糊其辞:“也不怎么帅,一般般。我还没有告诉爸爸。”季滟由衷地为千寻感到高兴。像童话一般,这个春天,姐妹俩同时跌进了爱情里。

    因为父亲私生女的身份,16岁的季滟对千寻充满怨恨。但随着年岁的增长,她渐渐了解父母婚姻的真实面目,貌合神离、同床异梦、形同陌路,明白其中的因果时,对千寻反而产生了一丝愧疚。何况,在她最痛苦的时候,千寻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尽释前嫌,心无芥蒂地安慰她。于是,季滟庆幸自己有一个如此美好的妹妹,心地那样纯良。她值得最好的男生去爱。“哪天带回家看看,让我替你把把关。你这样纯洁善良,不要被大灰狼吃掉哦!”

    千寻听见这话,如坐针毡,浑身不自在。她窘迫的神情,落在郝晨眼中,又是另一种未可知的含义。“不要再说了,千寻一口菜都没吃呢。”郝晨夹了一块鱼放进她面前的小碟中,“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剁椒鱼头,地道的湖南口味,辣而不麻,鲜嫩爽口。”千寻瞪着他的筷子,有些恍惚。而一旁的季滟,讷闷地问:“你怎么知道千寻喜欢吃剁椒鱼头?”“是你自己说过的,忘了吗?”郝晨掩饰地说,“你上次告诉我,千寻从小在湖南长大,最喜欢吃剁椒鱼头。”“你八成记错了,”季滟释然,“我只说过,千寻小时候住在湖南,没说过她喜欢吃剁椒鱼头。这事连我都不知道。”尴尬的沉默。千寻恨不得立刻消失。不能再坐下去了,否则非穿帮不可!她匆忙站起来:“明天我带团出发,今晚要到旅行社去一趟。对不起,先走一步。”说完就拎起背包,奔出了西餐厅。季滟诧异地抬抬眉:“千寻今天是怎么了?我从未见她如此惊惶失措。”

    郝晨望着千寻飘然而去的身影,许久没有说话。千寻并未去旅行社。她上了一辆出租车,司机问:“去哪里?”她也不知道该去哪里:“随便。人多的地方就好。”只有在人迹密集的地方,她才不会感觉寂寞孤单。出租车穿过市中心广场,有人在放烟花。城市是个巨大的容器,游弋着无数孤寂的灵魂。爱情就如烟花,璀璨、艳丽,却稍纵即逝。当阳光普照大地的时候,那些明亮只能成为人们记忆中昙花一现的美好。或者,林熙阳于她,也是记忆中绚烂夺目的烟花一朵,在她生命夜色的天幕中,璀璨、艳丽地绽放,又迅速凋谢,徒留一丝遗憾。手机却在这时候响起。她接通后,裴予陌在彼端说:“我要下火车了,你来接我吧。”千寻捧着手机,神思恍惚。心头泛起的,仍是刚才的酸楚难言。“嗨,你傻了吗?”他的语气,像个莽撞热情的大男生,“我在n城火车站,等你!”

    一句话,将千寻从梦中惊醒。“你……你到n城来了?”“是的,你还不来迎接我?”裴予陌声音里带着笑,“人家不是说小别胜新婚吗?”

    这些日子,她像一只被掏空的南瓜,裴予陌猝不及防的到来,把她的空虚瞬间填满。

    “好,我马上就到!”千寻提高嗓音,对司机说,“去火车站!”到达火车站,八点钟,正是火车进站时分。进进出出的乘客熙熙攘攘。千寻一眼就找到了裴予陌。他还是那样英俊耀眼,虽然和三个月前相比,他瘦了不少,面容有些憔悴。但这丝毫无损他的超拔英挺。他站在那儿,向千寻张开双臂。她像只被箭射伤的鸟,飞投进他怀里。紧紧地、紧紧地抱住,像抱住整个世界的虚空。“你瘦了,脸色也不好。”裴予陌在她耳边叹气,“是不是生病了?”千寻摇头,把脸埋在他的胸前,低声幽咽:“我很好,很好……”他抬起她的下巴,温柔地看着她:“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离开了。”一种莫名的愧疚涌上心头。千寻更紧地抱住他,这副厚实的胸膛,是她避风的港湾。在裴予陌怀里,她无比幸福又无比痛楚。就像季滟说的,想不清楚,就不要再想了。她只想拥有现在。

    缠绵

    裴予陌没有吃晚饭,他们找了一家餐厅。千寻支着下巴,安静地坐在对面看他吃。

    “你这样子看着我,我根本就吃不下。”他笑,啜了一口柠檬汁。“你为什么来n城?”千寻问,虽然早已知道答案。“因为你在这里。”“那w城的工作呢?”她轻轻蹙眉,“你又辞职了?”“这倒没有。我所在的那家电脑公司派人常驻n城,我就主动要求过来了。”

    “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她语气中有点埋怨。“想给你一个惊喜。”“可是,我上回在电话里说过,下个月就回w城。”“不可以为我留下么?”裴予陌点起了烟,隔着烟雾沉沉地看她。千寻目光飘忽,眼前的烟雾氤氲成一团,包围弥漫。是下决心的时候了。“好吧,我留下来。”“很好。”裴予陌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仰起头,吐出一个烟圈,“我终于可以改变你的决定。”

    自从千寻离开,他又开始抽烟。在无数个寂寞如潮的夜里,被疯狂的思念和隐隐的担忧撕扯着心脏。抽烟的时候,就想,千寻不会回来了!爱,真是一件伤筋动骨的事情。尤其对象是孟千寻。那种爱,深深的思念,占有的欲望,夜半醒来时的患得患失,没完没了地折磨着他。他狠狠地吸烟,对着四面墙,吐出一个个支离破碎的烟圈。

    千寻为什么离开,裴予陌比谁都清楚。像他这般敏感而骄傲的男子,她那点心思怎会觉察不到?她心里深深藏着别的男人,他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等待她忘记少年的那个影子,真正地把自己的心交付给他。因为爱她,所以纵容着她,样样顺遂她的心意。即使她的要求不合情理,也由她。他宁可对自己严苛,对自己残酷。但是,裴予陌没有忘记那个赌局,他只有两年的时间了。这一次他要拥有她,不容她再逃避。如果再让她逃开,他有预感,必然会永远失去她。于是,他来了,在事先没有预告的情况下,返回n城。下火车的前一刻,才打电话给她,让她没有时间拒绝。千寻的脸色不好,满面倦容,像是睡眠不足。离开的三个月,她总在半夜给他打电话,是因为寂寞,还是因为思念?“以后少抽一点烟。”她皱了皱眉说,“不是我不喜欢烟味,是对你的身体不好。”

    裴予陌回过神来,朗朗一笑,把烟掐了。“在n城,我无家可归。今晚得找一家酒店。”入住酒店后,裴予陌整理衣物,放了热水,进浴室洗澡。千寻趴在窗台上,看远处的灯火流离。“铃……”背包里的手机响了。她随手接起,喂了两声,对方没有作声,沉默一会就挂断了。千寻奇怪地合上手机,想了想,又翻开,仔细看那个号码,脸色一下子苍白。是他吗?她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他为什么不说话?欲说无言?欲语还休?

    手紧紧地攥着手机,咬住自己的嘴唇。一会儿,她低下头,给对方发了一条短信:“不要再给我打电话了,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然后,她将手机关机,已经错过了,就不能再回头。否则对不起季滟,也对不起裴予陌。对裴予陌,她有着深深的、无尽的感激,一份割舍不下的心灵依赖,还有一个寂寞女子的需要。

    “你在想什么?”金属质感的声音突地打破空气的寂静。她本能地转身,裴予陌倚靠在浴室的门上,脚踝处打了个叉,双臂抱于胸前。他颀长伟岸的身子包裹在白色的浴袍里,湿漉漉的头发柔顺地垂着,发梢不停滴着水。“谁的电话?”他不露声色地问,“我刚才听到你的手机响。”“哦,是有人打错了。”千寻扭头,望着窗外晕黄的月亮,“时间不早,我该回去了。”

    裴予陌走上前,环住她,低声说:“千寻,你今晚可不可以留下来?”他的声音温暖而潮湿,莫名地,勾起她心底蛰伏的欲望。千寻听见彼此不均匀的呼吸,回头看他,从他漆黑的瞳仁里,看到自己的媚眼如丝,纠缠着暧昧。裴予陌站在她面前,弥漫着浴后的清新。浴袍的前襟敞开着,露出肌肉贲起的胸膛。

    明亮的灯光,映照着他薄峭的嘴唇,长而密的睫毛,柔情似水的眼眸。“千寻!”他低唤她的名字,用嘴唇轻拂她小小的耳垂,是挑逗,也是试探。千寻心里慌了一下,欲望却如潮水,一波一波蔓延过身体。还来不及思考,已被他拥上床。久别重逢,长时间的渴望和压抑,使他突然爆发出一种强烈的激情。裴予陌的身体坚硬温热,带着男性的体味。他的呼吸,散发着清凉的薄荷香。他俯下身,从她光洁的颈项开始吻起,缠绵而又霸道地在她细腻的肌肤上留下淡红的痕迹。千寻仰起脸,闭上眼睛,月光从窗外洒进来,印在她的脸上一片纯白。窗帘慢慢地拉上了,满室的春色。黑暗中他的呼吸浊重,湿热的双唇,羽毛般抚过她身体的曲线,蜿蜒起伏,掠过高峰、平川和森林,如同一股滚烫的溪流,在皮肤上流淌。千寻像在大海上漂浮的小船,既迷醉又不知所措。突然,一阵剧烈的锐痛传来,她猛地蜷起身子,因疼痛而呻吟流泪。“千寻,我知道你很痛,忍一忍,好不好?”他的双眼潮湿,满是疼惜。

    千寻知道他不可能退出来,只能握紧手心,用力咬着下唇。她娇怯地承受了他的爱,将自己完完全全、彻彻底底、毫无保留地交给了他,却止不住地落泪。裴予陌没有任何经验,虽然已经非常小心,但还是让她感到痛楚。吻着她汹涌而下的泪水,他颤栗地拥紧她:“宝贝,好了,没事了……宝贝……”

    那夜,他们都不能成眠。裴予陌舍不下千寻的温软芳香,一次次卷土重来。像是要发泄心底那份疯狂的爱恋,他变成野兽,与她热烈痴缠,翻滚纠结,引领着她攀升到令人颤栗的、欢愉的巅峰。

    天明的时候,倦极了的千寻,躺在裴予陌怀里睡着了。他却睁着眼,虽然很累,却兴奋得难以入眠。薄如碎金的阳光从窗帘外透进来。晨曦的美丽,不及她安然娴静的睡容。这一刻,她不再是那个冷漠而矜持的女子,而是一个在他怀里寻求依靠的小小躯体,仿佛历经风浪的小船驶进了避风港。

    裴予陌喜欢这种感觉,喜欢她像个孩子一样趴伏在自己胸前。最销魂蚀骨的那一刻,他能明显感觉到她的悸动。看着臂弯里那张熟睡的脸,心里突然腾起一个信念,终有一天,他要让她唯一牵挂的男人是自己,他要成为她生命中的男主角。拥着她似睡似醒地躺了一会儿,桌上的手机突然响起。裴予陌小心翼翼地换了个姿势,伸手去拿电话,千寻猛地惊醒。他皱皱眉,打开手机,看了一下号码,就直接挂断。“你怎么不接?”她揉着眼睛问。“公司的同事,一些无聊的女人。”他说得轻描淡写。她从他怀里挪开,歪着头瞅他,似笑非笑:“小心风流账欠多了,要用一辈子来还。”“那我都还给你,怎么样?”他眯起眼睛看她,狡黠的黑眸带着笑。千寻闭了一下眼睛,又睁开:“我命太薄,恐怕承受不起。”裴予陌不说话,轻轻捧起她的脸,看了许久许久,然后低下头,狂风骤雨般的吻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千寻,你还要折磨我到什么时候?”他沙哑地低语,浓重的呼吸在她唇上辗转着,“你明知道,除了你,我谁都不要,谁都不要……”千寻的手环抱着他光滑结实的背,她的舌头纠缠着他的舌,疯狂柔情里渗着隐隐的哀愁。

    她紧紧地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林熙阳那张模糊的脸,他在遥远的地方忧伤地看着自己。

    一切平息之后,裴予陌抚着她绯红的脸,轻声地问:“如果有了孩子,你会不会为我生下他?”

    千寻没有回答,目光迷茫地看着天花板,就算她没有爱上他,那个赌局,她还是输了。

    她想起算命先生的话,有情无缘也枉然。是命定的,就一定会来,无处可逃。

    花语

    柳暗花明。几乎是一夜之间,千寻放下了所有的武器。4月的春风,暖煦醺然,火红木棉花沿路盛开。他们手拖着手,悠闲地逛街,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千寻不再拘谨,神态自然。感觉冥冥中缘定前生,才有如此的亲密无间。

    路过一家花店,裴予陌突然停步,说:“我还没有送过花给你。”千寻点头,又摇头:“你不觉得送花特俗吗?”“俗是俗了点,但你们女孩就喜欢这个。”裴予陌拉了她进去,店主迎过来热情地招呼:“想买些什么?现在最流行香槟玫瑰,要不要送几枝给女朋友?”裴予陌沉思一下,心里很快作了决定:“请问有香水百合吗?”“有!当然有!”店主指着角落里的一桶香水百合。在满屋红玫瑰、香槟玫瑰、天堂鸟、康乃馨、绣球花的包围下,兀自静悄悄地开,显得孤挺而落寞。“就这个吧,来9枝,麻烦帮我包起来。”店主当即取了9枝香水百合,配上紫色的包装纸,送到裴予陌手中,一边说:“你女朋友很漂亮,你们真是金童玉女。”“谢谢。”裴予陌接过花,递给千寻:“你不会嫌弃吧?”千寻眨了眨眼睛,表情有点疑惑。她虽然不追赶时尚,但也知道玫瑰代表爱情,为何他不送她玫瑰,反而送香水百合呢?不过,这种花颜色素净、雅洁,和她倒是挺相配的。

    他们逛累了,便去吃饭。各自点了大同小异的菜,摆满桌子,重复到吃不完。

    “你为什么点我喜欢吃的菜?”千寻不满地撅嘴。“因为你喜欢的,也是我喜欢的。”“不对,我记得你是上海人,喜欢吃甜食。”她想了一会儿,“你根本就很讨厌吃辣。”

    他脸上显出一种怪异的表情,笑容僵了一下,说:“很难得,你也会记得我喜欢的口味。”

    但具体他喜欢吃什么菜,她却答不上来。下午,两人爬上n城附近的莲花山,俯瞰这个城市的全景。返程的公交车上,千寻靠在裴予陌的肩头。阳光软如手指,抚摩她昏昏欲睡的脸。

    在裴予陌怀里,她总是想睡觉。她喜欢他身上的气息,喜欢把头偎在他胸前。他伸出手摸摸她的脸,说:“乖,睡吧。下车的时候我会叫醒你。”千寻很听话地闭上眼睛,蜷在他怀里睡着了。也许是昨晚睡得太少,真的累了,她做了个无比安静的梦,安静到梦里什么也没有。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看见裴予陌还在身边。她慵懒地坐起身,发现仍在摇晃的公交车上,外面的天却暗了,奇怪地问:“怎么,还没到吗?”“早就坐过站了。”他微笑着说,“我看你睡得太熟,不忍心吵醒你。”

    一阵暖流涌进心房,千寻的眼眶忽然湿润。捧在手心,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小心翼翼,温柔体贴,极尽宠爱疼惜,他对她的好,浓得化不开。“借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