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识字?”
林北又再写了一遍,之所以不相信,是因为这件事情太匪夷所思了,不过认真想了下后,林北认为这其实还是很有可能的。
猴子智慧很高是公认的事实,许多猴子在和人类长期接触后,确实能听懂许多话,知道许多东西,比较著名的像是后世峨嵋山的金丝猴,只要去过那里的估计都会印象深刻,那里的猴子成群的行动,会抢游客的食物,面包饼干牛奶等等,有些猴子还要更厉害,会把游客的包包给抢过来,然后打开,如果里面有能吃的东西都会拿走。
这种猴子已经初具一定的智慧了,如果再稍微训练,给它们钱它们也能知道,也会用钱去买需要的东西来吃,有点像是模仿人类的行动,另外,猴子的语言都是叫声,猴群传达信息也确有其独特的猴语,
这只白毛金顶猴明显在猴群中都属于高智商的猴子,或者可以这样比喻,它就是猴群中的爱因斯坦,如果有人教它识字,并且告诉它这些字的意思,说不定就真能像人一般明白。
林北写出字来后,小猴王又吱吱的叫,很是兴奋,用一只手指着地下的字,另一只手还在空中乱划,林北仔细看了看它的表情,有些失望,它识字,但是又不识字。
好像很矛盾,这么解释吧,小猴王应该是认得这是字,但是却不认得些字的意思,就像现代人读古文,字都能知道,但是却不明白其中之意。
“看样子它是从哪里看到过有人写字,所以才觉得亲切,至于字的意思却是不懂的。”林北暗道。
不过这已经相当不错了。小猴王的智慧不用置疑,确实很高,如果把它带进人类社会呆上几年,并且有老师教教它,最后除了不能说话如同哑巴外,别的应该都能学会。
从林北写下字后。小猴王明显对林北的态度改变了,变得很亲切,它好像不怕林北,比划完地上的字后,小猴王蹦到林北的身边,摇头晃脑的瞅着他,又伸出小手戳戳,然后轻轻抓了几把,林北没有反应。小猴王又叫了几声,用力一蹦,蹦了起来,蹦到了林北的脑袋上,小猴王明显觉得这样很好,在林北的脑袋上连翻了好几个跟斗,随后盘坐其上,坐姿跟人类坐于榻上是一样的。如果不是身上的毛,它真像是一个人类的顽童。
林北喜欢小东西的毛病又犯了。对这只小猴王,林北顿时就喜欢上了,如果他会说话,肯定会开口让小猴王跟自己走,不过很可惜,他不能说话。写字呢小猴王又不识字的意思,想了想后,林北缓慢的移动身体。
他想着小猴王好像对自己很亲切,如果他要走,小猴王会不会因为他的‘王霸之气’而哭着求着求跟随。求包养呢,好像许多书里都是这个样子收服异兽的。
周围的猴群看到林北的动作,有些骚动,小猴王吱吱的叫了几声,声音不大,但是猴群却跟听到了圣旨一样,开始快速的散去,很快,这里就剩下那只巨猴了。
对这只巨型猴子林北其实也很垂涎,这可是古代版的金刚,如果能收服,用来当亲卫的话,肯定比典韦还要给力,不过林北想得开,如果能收服小猴王,还怕巨猴不入囊中么?而且看小猴王这意思,确实对林北很有好感。
不过随后,林北就知道自己貌似想得有点多。
林北到达了悬崖后,小猴王从林北身上跃下,重新跃到一路跟随的巨猴的肩头,如同人一般朝林北拱了拱手,巨猴转身,小猴王最后挤了个鬼脸,同巨猴消失在森林中,留下有些凌乱的林北。
“居然就这么走了?说好的‘王霸之气’呢?说好的异兽要死要活求包养呢?”
等了一会儿,林北终于确定小猴王不会回来了,他并没有那么大的魅力让一只猴王在初次见面后就认主,叹了口气,林北开始攀崖,他还有事情要做呢。
此后林北一切都相当顺利,所有有吊桥的山头上的哨兵都被林北一一杀死,此时已经过午时,乡寨军士也应该在崔兰的率领下对黄巾进攻了。
回来之时林北是走的吊桥,这要比爬悬崖快得多了,等到林北赶到废旧村庄的时候,战事刚歇,乡寨大胜。
这个村庄已经被血腥味覆盖,遍地的尸体述说着刚才战况的惨烈,乡寨军士扒拉着黄巾的尸体,从他们的身上捡出武器和盔甲之类的有用物什,经过数场大战,这些军士已经具有了军人的气质,遍地的尸首对他们而言根本没有丝毫影响。
军士们看到林北,迅速的通知和崔兰。
崔兰一身戎装,脸上还残留的煞气,更多的却是喜悦:“大人,此战斩杀黄巾七百余,俘获黄巾贼两百七十人,我乡寨军士有五十一人战死。”
林北吸了口气,努力把这种不适应给压在心头,“俘获的黄巾中可有敌方首领?”
“并无重要人物,黄巾首领已经战死。”
“把那些黄巾分头压下,然后派人询问,问他们为何会到此,此地可有别的黄巾部队,另,把乡寨战死的军士记上名册,好好安葬,择日入英灵塔。”
“诺。”
崔兰转身要去办事,林北把崔兰叫住,沉默了下问道:“崔兰,你习惯如此生活吗?”
崔兰笑了笑道:“大人可是为战死军士而伤感?其实大人不必如此,我等既然身为军士,就有随时为大人,为乡寨战死的准备,否则何来乡寨今日之宁?崔兰记得以前有位阿郎说过一句话:怕死就不入军中,崔兰深以为然。”
林北只能沉默。
乡寨大胜,庶民们自然也可通行了,随即便启程,路过此村,林北发现庶民们好多都并不怕这些黄巾的尸首。指点中反倒颇为兴奋,又对那些路过的乡寨军士投以羡慕之色,林北心想,这个时代人们对死亡的接受能力真是非常强,
林北莫名的想起了岳飞的一句话,当时有人问岳飞:天下何以安定?岳飞答道:文官不爱财。武臣不惜死,则天下大安,如今林北看来,以崔兰为首的乡寨军士真有不惜死的气概,他们或许是为了心中的信仰,或许是为了西山乡以后的更好,反正不管如何,林北此刻彻底的接受了这个时代,就算是为了这些跟随他的军士。他以后肯定会杀人,还会杀很多的人。
此时天色已经有些晚了,所以得明天才能上山,乡寨便在村庄附近扎下了营地,崔兰身为卫长,自不能歇息,她得派军士把整个长山布防,也就是循先前黄巾的作法。派军士守驻哨所,扼守吊桥。
乡寨的气氛现在已经很轻松了。因为长山已入囊中,后面的九真和日南两郡的危险性小得很,所以已经可以宣布此次迁移之途胜利了,紧张的气氛彻底散去,乡寨一片欢腾。
晚饭的时候,林北招集卞吉等人议事。千夫长也在此列,边吃边谈。
“我准备明日启程前往燕子口。”林北道。
林北要去燕子口的事情他就告诉卞吉等人了,此时只是通知一声,卞吉他们并不意外。
“那明日我等便度过长山,在长山另一边寻个地方暂时安顿。等待大人归来。”卞吉也早就想好了。
林北点头,又看着崔兰:“长山的吊桥乃是要道,必要小心守护,此时我等并不知官军和大蛮子的战事如何,如果我去之后官军或是黄巾要过长山,崔兰你便让军士斩断吊桥。”
“崔兰知晓。”
事实上,开始的时候卞吉的意思是一通过长山后便直接把吊桥斩断,这样以绝后患,不过后来一想,吊桥斩断后,官军和黄巾固然不能通行,以后乡寨可是要回来的,那个时候也会被阻住,所以便有些犹豫,最后才商定,度过长山后会守数十日,如果官军和黄巾不来,那吊桥就不用管了,如果官军和黄巾真的来了大部队,再斩吊桥不迟。
最后林北又看向了几个千夫长,“我十数日便回,这段时间,你等也得小心从事,有事多问问卫长和夫子,你等皆为我乡寨骨干,莫要令我失望。”
“诺。”四个千夫长齐齐道。
吃过晚饭,林北小睡了片刻,到凌晨的时候起了身,铁匠们已经在等待了,见林北起身,便上前来为林北着甲。
盔甲早已经打造完毕,林北很恶趣味的取个了名字,叫黑铁圣衣,当然,这只是他在心里自己取的名字,瞎子李早已经把这身盔甲取了名字:大威龙王甲。
不管是黑铁圣衣还是大威龙王甲,着甲的时候的繁琐程度足以让林北崩溃,真的是需要用上三个时辰来装备这件盔甲,经过林北的减重后,原本六千五百斤的盔甲现在变成了两千七百斤,其中鱼鳞铁片重两千斤,机构扣和联结铁片的铁索重四百斤,尾后的流星锤能扔出五米开外,重三百斤。
铁匠们把铁片一片片穿在林北的身上,如果不是铁匠们不时让林北翻身,林北都快要睡过去了,这样一直到了天快亮的时候,整件盔甲终于算是彻底穿上,确实是三个多时辰,只有多没有少的。
“大人真是威武不凡。”瞎子李看着自己亲手打造出来的杰作,独眼放光。
穿上盔甲的林北确实可以算是威武不凡,甚至可以说是狰狞,最显眼的就是他的头部和尾部,他的头盔是用两个半边头盔贴合在一起的,这是因为蛇的脑袋和人脑袋不一样,如果是整个头盔的话卡不进去,所以只能如此,头盔上有两根长角,这长角就像戟头,精铁所铸,各长三尺,粗若儿臂,到时候林北用上力气,只要铁角能承受得住,林北甚至能一举把城墙给顶穿,就算被千军万马包围,只要林北力气不竭,那么就能硬生重撞开一条出路。
然后就是尾巴的流星锤,三百斤的锤头,全是实心的精铁,大如磨盘,锤头上全是尖刺,看着都极具杀伤力,流星锤的铁索是由十几根缚于身上铁片的铁索捆成,只要铁索不断,林北力气不竭,那么这个流星锤对敌人而言就是噩梦一般的武器,普通人的话擦着便伤,碰着便得粉碎。
林北动了动身子,感觉了下重量,同时也试了试灵活程度,因为腹部以下没有铁片,所以林北行动倒是没有问题,就是有些不得劲,毕竟现在身上可是背着近三千斤的得物。
铁片哗哗作响,林北皱了皱眉头,瞎子李问道:“大人觉得如何?此甲可贴身?”
林北问:“可是按我的体型所做?”
“自然。”
于是林北就纳闷了,怎么不贴身呢,就像是拳击手的手套要比自己的手大上一号,这样严重的影响了林北的灵活和攻击力度,林北看着身体,突然恍然了。
不是盔甲不贴身,而是因为蛇的身体和人的身体不一样,蛇的骨头很少,蛇鳞下是肌肉组织,肌肉组织是有收缩性的,这也是我们看着蛇的时候蛇明明没有动作我们却觉得在蠕动的道理,人穿衣的时候是用骨架来撑起衣服,穿盔甲的时候自也如此,瞎子也是如此设计的,可是林北的表面没有骨头,所以会贴身才怪呢。
幸好设计了机括扣和铁索,这些都是用来调节铁片的松紧度的,“把机括扣和铁索再缚紧一些。”紧身衣要比宽松的衣服更好使力,电视中的侠士个个长袖飘飘那纯粹是用来装叉用的。
缚紧,再缚紧,林北原本的计划是早上启程,因为盔甲,一直弄到了中午,卞吉他们也来看,最后调试的松紧度才算让林北满意,如此,盔甲才算是比较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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