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鹰万万没想到,他会成为自己肉票的俘虏。对于王默,他还是有印象的,毕竟还惦记着从王默父亲那弄些快枪和弹药补充寨子的军火储备呢。
“看来大当家还是记得我这个肉票的,真是不甚荣幸。”王默暗暗打量着破天鹰这个闻名川东南地区的大土匪,三十多的中年汉子,双目中透露着精光,看得出来是个精明干粮的土匪头子。如果不是破天鹰今晚过于兴奋,疏于防范,恐怕他也没这么容易得手。
“你想怎么样,划下条道来吧,王少爷!”破天鹰很冷静,一点没有因为自己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而感到害怕,或许是神经坚韧,或许是觉得在自己的寨子里还有掌控局面的筹码和机会。
王默没有回答破天鹰,而是冷冷一笑,然后用匕首狠狠地扎进破天鹰的左肩膀。
“啊!”破天鹰惨叫了一声,左肩膀鲜血如泉涌,瞬间染红了他的衣服。
王默直视破天鹰满是仇恨的目光,杀气腾腾地说道:“大当家,最好忘记我是什么少爷公子哥。你得明白,我是会杀人的!”
对待破天鹰这种积年悍匪,就必须比他更狠更辣,尤其是王默此时还在土匪窝里,如果不表现出自己鱼死网破的决心,是没办法压得住破天鹰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面对毫不犹豫展示狠辣手段的王默,破天鹰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想法,硬是压下了心中的怒火,暂时也没敢再动其它心思。
“我现在就想下山回家,还望大当家能屈尊送在下一程。大当家手下兄弟最好不要有什么引起我误会的小动作,否则我也只能选择鱼死网破了,千万不要怀疑我有这个决心。”王默都没帮破天鹰包扎伤口止血,就让他在前面带路下山。
“等……等一下。”
就在王默要走出房间的时候,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王默回头一看,就看到衣衫凌乱,满脸泪痕的少女胡乱裹着一条被单,怯生生地站在那,低着头不敢看他。
“大……大哥,你能带我一起走吗?”少女鼓起勇气说完,既着急又害怕王默不答应,眼睛又红了起来,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
王默点了点头:“那一会你跟紧我们,注意不要被土匪们擒住。”
少女欣喜地猛点头,忙不迭地跟在王默身后。
尽管寨子里土匪大多数都因为醉酒睡得一塌糊涂,但是关键的关卡和道路上还是有土匪岗哨执勤的,王默毫不掩饰地挟持破天鹰很快打破了土匪寨子的宁静。
不断有土匪紧紧尾随着挟持着破天鹰的王默等人,若不是看到破天鹰被鲜血染红的左肩膀,而且王默左手匕首和右手驳壳枪都死死地盯着破天鹰的要害,恐怕早就有按耐不住的土匪尝试着武力解救破天鹰了。
最重要的是,得亏破天鹰在这个寨子里威望很高,没有暗中想害死破天鹰的土匪头领,否则王默挟持破天鹰还真不能安然走出土匪寨子。
挟持着破天鹰,王默等人有惊无险地下了山,而且还向土匪们勒索了两匹马当坐骑,避免土匪们的尾随追杀。
一直到王默带着陈石头和那个被救出的少女骑着马绝尘而去,被勒令待在山腰上的土匪们这才冲下山,解救因失血过多而脸色惨白的破天鹰。
“大当家的,绝不能这么算了,如果不收拾了这龟儿子,今后我们还怎么在道上混。”土匪们纷纷叫嚣着要报复王默。
破天鹰捂着包扎好的伤口,冷冷地说道:“不着急,不过是一个公子哥而已,我会亲自找上门去和他算清楚的。”
……
“少爷,你真是太厉害了,那么多棒客就只能干瞪眼,看着我们下山。少爷,这就是说书上说的关公单刀赴会吧?等回去了,老爷看到我们就这么从山上逃了出来,指不定怎么吃惊呢!”陈石头显得非常兴奋,一路上都眉飞色舞地说着什么,看这架势,回到王家是要把这次在土匪窝的经历大吹特吹个三天三夜了。
终归是少年心性,王默倒也不在意陈石头的兴高采烈,令他为难的是此刻紧紧缩在他怀里的少女。
马匹在道路上奔驰,不断颠簸起伏,少女什么话也没有,也看不出什么神情,只是低着头缩在王默的怀里,紧紧地抱着他。
一个女孩子,经历昨晚那样的事情,尽管没有真正,恐怕也是被惊吓得不轻。如果这事传扬出去,光是流言蜚语都能逼得这个柔弱的少女活不下去。
“姑娘,能告诉我你叫什么,家在哪里吗?我送你回家。”王默让自己的声音尽量轻柔,生怕刺激到女孩敏感的神经。
少女没有回答,只是轻轻摇了摇头,更用力地抱紧王默。
面对这么个闷嘴葫芦,王默也是没有办法了:“那好吧,你先跟我回家,在我家做客一段时间。至于以后怎么办,你再慢慢考虑吧,好吗?”
破天鹰的寨子离王家所在的富顺镇并不远,王默又是快马加鞭,天还没亮就赶回了富顺镇。因为少女身上衣衫凌乱,任谁一看就知道发生过什么不好的事情,所以为避免流言蜚语,王默是避开所有人的视线悄悄回家的,还是走的王家大院后门。
得知被土匪绑了肉票的儿子回家了,第一时间起身赶过来的是王默的母亲,两眼通红地把王默搂在怀里,拉着他左瞧右瞧,就差没全身检查一遍:“默儿,有没有伤着哪,那些人没把你怎么样吧?一定吃大苦头了,这才几天啊,就瘦了一圈。”
不一会,王默的父亲王浩山也闻讯赶了过来,板着个脸问道:“破天鹰的寨子复杂得很,你怎么逃出来的?”
一听王父说这话的语气,王母的河东狮吼立刻就发飙了:“你这说的什么话,默儿安全逃回来,你还不乐意了?我叫你早点发兵去救默儿,你就是不答应。如果觉得我们娘俩碍你眼了,我这就带默儿回娘家。”
“我没这个意思,我就是问问情况。”王浩山对于妻子的蛮不讲理实在哭笑不得。
王默连忙插话:“娘,破天鹰那里许多情况,我的确要和爹好好说说,以后也能找机会发兵剿了这伙危害乡里的土匪。”
王浩山有些意外这个一向喜欢和他顶嘴的儿子居然会帮他说话,诧异地审视了王默一眼,说道:“你跟我到书房来吧。”
王默也想找王浩山好好谈谈,否则心中很多计划都无从开启。
王浩山在辛亥革命爆发之前是四川巡防营驻扎在富顺镇的一名带队哨官,虽然位卑职小,但却是富顺镇的最高军事长官,也算得上富顺镇一霸。
辛亥革命爆发之后,王浩山野心膨胀,开始大肆招兵买马,打着革命的名义拥兵自重,甚至自称“革命军川南大帅”。原本一个统领百来号人马的巡防营哨官,一夜之间成了拥兵上千的革命军大帅。
在这个有枪就是草头王的大时代,像王浩山这样拥兵自立的大帅、小帅比比皆是。然而,如果没有政治上战队,没有势力同盟,这样的大帅转瞬间便会消失在历史长河中,连丁点浪花都溅不起。
正因为看到王浩山危在旦夕,却依然没有自知之明,王默的前身才着急忙慌地从保定军校跑回家,劝说王浩山率军投靠同盟会不久前在重庆成立的蜀军政府。
无奈王浩山野心膨胀,而且对同盟会这些到处暗杀搞破坏的党人一直观感不佳,一心只想着招兵买马、扩充地盘,对王默前身的提议丝毫不感兴趣。父子两因此大吵了一架,王默前身心烦郁闷之下外出打猎,这才被破天鹰抓上山。
拥兵自立不是问题,自称“川南大帅”也不是问题,问题是你得有与之匹配的实力,得有一支傲视群雄、震慑四方的强军。王默的前身很清楚这根本就不可能,所以他极力劝说王浩山率军投靠同盟会领导的蜀军政府,在这面旗帜下慢慢发展壮大。
此时的王默却没有把这个问题放在心上,只要给他时间和资金,用工业母机生产出来的超级军备全面武装王家军,相信横扫穿着草鞋,汉阳造都不能人手一支的川军不是什么难事。
玩政治,王默这个新时代下成长起来的军人就是一低能儿,十个百个他加起来也不是民国那些老狐狸的对手。因此,他没有别的选择,只能打造出一支能横扫天下的强军,一路强势碾压过去。
书房中,王默向王浩山陈述了从土匪窝脱困的经过,同时详细介绍了破天鹰寨子的具体情况。
“父亲,破天鹰多年来在川东南地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我自请带兵将之彻底剿灭。如果能剿灭破天鹰,相信一定能大涨父亲您的声势和威望,招兵买马想必也会更加顺利。”王默趁机提议道,更是将剿灭破天鹰和王家军扩充挂钩,这样更容易打动一直极力招兵买马的王浩山。
王浩山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破天鹰的寨子地处深山,不是那么好打的,就算勉强打下也必定伤亡惨重。至于招兵买马却是没有那个必要了,部队如今扩充至千余人,可枪械只有百余杆,大多数兵丁只能装备长矛、大刀,甚至是两手空空。”
“那为什么不设法购买些枪械弹药?”
王浩山愁眉不展:“这些天我倒是筹集到一笔银子,可如今兵荒马乱,枪械弹药就是有银子也没地买。至于那些道上的走私黑货,价钱死贵又没有多少。”
枪械弹药的问题如今可谓是王浩山的一大心病,兵力上千的部队看起来浩浩荡荡,可没有足够的枪械弹药装备,不过是一触即溃的样子货。
王默微微一笑:“父亲,我有路子可以买到大批枪械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