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早的电话公司和电话并没有让约翰失望。
几个人忙碌了好一阵子之后,亨特拉尔家的房子外面多出了一根丑陋的电话线,客厅里多了一部同样丑陋的方盒子。
“这就是电话机?”
等所有的工作完成了之后,约翰俯身细细的打量着这个盒子,饶有兴趣的问道:“那它怎么工作?嗯,我的意思是它怎么才能和别人通话?”
“先生,请允许我为您示范一下。”
贝尔电话公司的员工并没有因为约翰的年龄小而怠慢,很是恭敬的说道。在得到了约翰的允许之后,他连通了公司本部的电话,然后示意约翰上前来尝试。
方盒子上只有一个像喇叭口一样的东西,既是听声音的地方,又是说话的地方,约翰先把耳朵凑了过去,很快就听到了一个夹杂着噪音的人声:“您好先生,这里是贝尔电话公司……”
“很奇妙的发明!”
挂掉了电话之后,约翰微微的眯起眼睛,含笑说了一句。
“是的,先生。”
点了点头,贝尔电话公司的员工明显很是自豪的说道:“贝尔公司的创始人贝尔先生四年前创造了这个可以载入历史的发明,远比电报要先进得多!现在纽约城已经有越来越多像您这样的绅士开始安装电话,我相信用不了多久,您就可以体会到它的方便之处了。”
“呵呵,希望如此。”
不置可否的笑了笑,约翰盯着这台笨重的电话开始习惯性的发呆了。
在他的记忆中,根本就找不到一丝这种电话的影子。而且通过刚才的试用之后他发现,这玩意儿用起来极不方便。只有一个喇叭似的东西,听是他说也是他,刚用嘴说完就必须马上把耳朵凑上去,否则就会错过对方说的话。因为不熟练的缘故,刚才约翰就闹出了用嘴巴去听,用耳朵去说的笑话。
“总之一句话,这东西真正普及还早。”
琢磨了一会儿之后,约翰给电话这种新玩意儿下了一个结论。技术上面的东西暂且不说,就是这一年几十美元的租金也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承受的。
不过……
就在汉斯客客气气送贝尔电话公司员工出门的时候,约翰坐在沙发上琢磨了起来:“虽然电话机不行,不过这个行业可是大有前途,有没有机会在电话上面搞出点儿什么来呢?”
作为一个后世来人,约翰比这个时代的任何人都清楚这东西的威力!
有一点那个员工说对了,电话确实是可以载入历史的发明,或者说他还是低估了它出现的意义,后世当电话普及了之后,可以说改变了整个世界的交流方式!
所以今天见到这东西后的第一时间,约翰就考虑起了从中捞好处的可能性。
当然,难度非常大。
别看他有着比现在领先一百多年的见识,但是真正有价值的除了医学领域的知识之外,几乎全都是各种各样的常识。改良电话机这种工作,不但需要相关的理论基础,还需要有很强的动手能力以及发明创造能力,这对约翰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前世他是一名医师,物理学知识仅仅来自于初中、高中以及大学里的医用物理学,全都是理论性的东西,基本上都是用不上的。
前面他之所以能够做出电灯和电池,全都是因为曾经在高中做过罢了。
“可惜啊,可惜!”
眼见着一块大肥肉吃不到,约翰自然有些不太甘心。
“实在不行就走迂回路线好了。”
想了一会儿没有头绪之后,约翰苦恼的摇了摇头,暗暗的琢磨道:“等以后有机会了就把这个公司给收购了,然后把听筒和话筒分开、拨号键盘之类的创意说出来,让他们自己研究就是了……唔,或者也可以考虑一下无线电,那玩意儿的价值短时间内应该不比电话小,只不过……唉!”
想到最后的时候,约翰忍不住慨然长叹了起来。
前世他的哥哥就是个无线电爱好者,自己从无到有组装一台无线电跟玩儿似的,不知道多少次想拉着弟弟入伙,可以约翰始终没有半分兴趣。可以说,他人生中对物理和机械的所有热情,都在高中阶段的兴趣小组中消耗光了。
“算了算了,以后再说吧。”
很快,约翰就摇了摇头,不再想这些让他头疼的问题。
重生后约翰就一直认为,自己脑袋里那些记忆中最具价值的不是具体的科学理论,而是对未来的把握,知道科学发现在将来具有多大的价值。而且一百多年的时间差,他知道的好东西太多了,不可能一一的下功夫去研究琢磨。而且想要得到一项发明的方式有很多,可以纠集一群科学家去研发,也可以把委托别人开发,甚至可以等到出现后去收购专利,何必非要自己去浪费脑细胞?
想清楚了这一点,生性豁达的他自然就把刚才的烦恼扔到了一边,转而重新琢磨起了去玩枪的事情。安装电话比汉斯预想的时间短得多,现在不过刚刚十一点钟,离天黑还有不少时间呢。
不过正当约翰想要去找汉斯的时候,管家先生却拿着一封信匆匆的走了进来:“先生,这是约书亚·斯通先生给您的信!”
“哦?”
听到约书亚的名字约翰心中一动,连忙接过来把信拆开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约翰的脸色迅速的沉了下去。
“啪!”
看完了信中的最后一句话之后,约翰用力的把信纸拍在了桌子上,表情很是愤怒的骂了一句:“该死!这个不守信用的家伙!”
“先生,发生什么事情了嘛?”
汉斯被约翰的突然爆发吓了一跳,连忙上前小心的问道。
“哦,没事儿。”
回过神来的约翰深吸一口气,摆了摆手苦笑道:“你忙你的去吧,另外帮我通知一下厨师,中午我想吃煎羊排和胡萝卜汤。”
“好的,先生。”
迟疑了一下,汉斯把到了嘴边的话压下去,转身离开了。经过了一个月的相处之后他也看明白了,这位小亨特拉尔先生远比他的外表成熟得多,把他当一个少年看待是肯定不行的,还是小心伺候为妙。
汉斯离开了之后,约翰的目光再次放在了约书亚寄来的这封信上面。
爱迪生拒绝付两万美元购买竹丝灯泡的专利!
事实上爱迪生也不是拒绝了购买,只是不同意两万美元这个价格而已,但是他给出的数字别说约翰不可能同意,就连约书亚也在信中表达了愤慨之意,用十分文雅的伦敦腔调好好的骂了爱迪生一通。
三千美元,打发叫花子呢?
事实上,两万美元这个价格可是爱迪生自己提出来的,约翰根本就没有讨价还价。要知道,如果不是因为在历史上这本来就是爱迪生发现的,而且前世的约翰在小学阶段曾经很崇拜这位发明家的话,他根本就不可能答应这个价格!
世界上第一个具有实际使用价值的灯泡,后世哪个人不明白它的价值?
而且别忘了,虽然爱迪生将来注定会找到竹丝这种材料,但是在那之前他还要做多少次实验?花费多少时间和金钱?
两万美元,其实真的很划算啊。
所以……
“真当我是什么都不懂的白痴啊?”
越想心里越不舒服,约翰下意识的一用力,手中的信纸瞬间被握成了一团,然后被随手扔在了桌子上,默然想道:“原本还曾经怀疑过爱迪生忽悠特斯拉的事情,但是现在看来恐怕是没错了。既然如此的话,亲爱的爱迪生先生,以后咱们之间也只能是公事公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