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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来至于角斗场的勇士
    欢呼声伴随着天柱王二次倒下再次响起。

    这一次没有任何的犹豫没有任何的迟疑。

    这依旧不是一场精彩的决斗,但罗士信那压倒性的力量面前,在场的所有人都很清楚的明白一点。实力相差如此之大,除非罗士信刻意放水,不然怎么样也做不到势均力敌的场面出现。

    唐朝的文武官员为自己的国家有如此悍勇之士欢呼庆幸,岭南使节团欢呼之余,都暗自庆幸自己做了正确的占位。那些除了吐谷浑之外的异民族,则欢呼的幸灾乐祸,暗笑吐谷浑不自量力,也见识到了大唐王朝猛将的真正实力,心有戚戚。

    唯一笑不出来的只有吐谷浑使节团了,以拳对拳,没有任何的花俏,罗士信的两拳直接打废天柱王的手。这是实实在在是实力差距,半点借口都找不到。

    吐谷浑的使者傻眼了,吐谷浑第一勇士就这样输得彻彻底底,畅快淋漓,他还有什么话可说。

    天柱王表情呆滞,不可置信的看着已经握不起来的双手,很清楚的能够感受到骨头断裂的迹象。

    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想到了小时候听得由中原传来的井底蛙的故事,直到今日他才明白原来井底蛙说的就是他。

    “不要忘了我们的赌约!”罗士信丢下了一句话,对李渊作揖回到了席位上。

    坐在上首的李神通向他竖起了大拇指,亲自给他斟满了一杯酒。向他敬酒。他们平时没有什么交集,但今日罗士信打出了大唐王朝的威势。作为同僚唐王朝的一份子,由衷的为他祝贺。

    罗士信欣喜回应,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在他人看来他是因为打赢了天柱王而高兴,唯有他自己知道打赢天柱王是理所当然的,根本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得到黑奴才是他开心的缘由。

    天柱王固然露着一副黑奴武艺不及他的表情,但罗士信却看的出来。黑奴的武艺要胜过天柱王许多,而且有很高的塑造性。值得好好培养。至于什么原由让天柱王有这分自信,那就不得而知了。

    天柱王一言不发的回到了席位上。

    吐谷浑使者站在一侧婉如丑小鸭一般,上前作揖叹道:“外臣自不量力,欲以螳臂当车,贻笑大方,还望唐皇陛下恕罪。”

    李渊大感满足笑道:“无妨无妨,你吐谷浑尚武。我大唐亦是以武称雄,双方比斗交流,常有的事,不必挂怀。”

    吐谷浑使者再次作揖道:“还望唐皇陛下告之那位大将军的姓名,外臣好生敬仰,当是大唐第一勇将了吧!”

    “他叫罗士信。是我大唐的右骁卫大将军,朕的心腹爱将!至于……”李渊说道这里,倒有些迟疑。虽说武无第二,真刀真枪比一比就能分晓。可二桃杀三士的典故流传千古,他可不提倡麾下几名盖世虎将为了第一的名号而争得头破血流。这个问题实在不好回答。

    罗士信这时起身笑道:“使者太瞧得起我罗士信了,我大唐人才辈出。第一勇将是不敢当。至少在这长安,能与我一教高下的就有两人。”

    吐谷浑使者倒吸了口凉气,不再说话,慌慌退下。

    罗士信并没有指名道姓的说那两人是谁,但在坐的李唐文武都心底明白他说的是秦琼、尉迟敬德,他们三人的勇名早已随着他们的事迹表现,为世人所知了。

    也因此惹恼了一人,大唐齐王李元吉。

    李元吉郁郁的喝着闷酒,一杯接着一杯的自饮着,他本就不待见罗士信,是以连呼吸都觉得是他的错。现在他如此完美杰出的表现,那就是错上加错了。

    原本李元吉已经做好了万全的计划,他要找一个适当的理由向罗士信挑战,在众人面前名正言顺的将他击败。

    这次的元日大朝会正是他心目中最佳的场所,他知道李渊身患气疾不可能一直坚持到宴会结束的。到了一定的时间,他会将宴会交由李建成主持,自己下去休息。

    而他就能在那时效仿项庄舞剑,以缺少对手为由,逼迫罗士信与之比试,然后众目睽睽之下将他击败,以扬威名。让世人知道,罗士信比起他李元吉要逊色的多。

    可是吐谷浑使者突然横插一腿,罗士信大展神威先救人斗虎,随即又以绝对的优势碾压了吐谷浑的头号猛将天柱王。所表现出来的神勇,让李元吉为之心悸,他发现自己竟然不敢依照原定下的计划实施了。

    尽管不愿意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事实:罗士信的表现已经让他失去了从尉迟恭那里找来的自信。

    那种感觉让孤傲的李元吉郁闷若死,只能一杯一杯的喝着酒。

    出了罗士信这重头戏,接下来的表演便有些索然无味。

    李渊先一步告辞,李建成接管了宴席,在他健谈风趣的谈吐下,宴会也来了一个小"gao chao",直至日落西山,宾主尽欢而散。

    罗士信问清了黑奴的去处,得知他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送往太医署,便往太医署行去。

    太医署就在皇城之外,将卒训练经常受到一些跌打扭伤,常来太医署求药。

    罗士信虽未亲自来过,却也知道大致方向。

    来到太医署,罗士信出示了骁卫大将军的令牌,畅通无阻的进入了太医署,来到了黑奴休养的房间。

    医疗间里,黑奴笔直的躺在床上,一对漆黑的大脚高架着床尾。

    古代人普遍高大,但大多在一米八九上下,黑奴两米出头估计有两米一左右,这床的长度还比不上他的身高。

    见到罗士信进来,黑奴灯笼样的眼中露着感动。移动着想要下地拜见。

    罗士信赶忙上前制止。

    在房间里的大夫也铁青着脸,对着黑奴一顿训斥。说的是鲜卑语,罗士信也听不懂说些什么。

    不过黑奴却老老实实的不再动了,转向罗士信叽里咕噜的说了一大通。

    罗士信茫然的瞧着大夫。

    大夫叫邱权,便是因为精通鲜卑语才被安排到这里的,翻译道:“他说他要保住自己的腿,将来好为将军卖命。”

    罗士信先让邱权告诉他好好养伤的鲜卑语怎么说,然后亲自让黑奴好好养伤。

    黑奴用力的点着头,虽然语言不通。但这个动作却是世界通用。

    罗士信询问黑奴的伤势。

    邱权愤愤不平的道:“那群蛮夷真不是东西,纵然是奴隶,也不至于如此对待。黑奴应水土不服有些发热体能下降,在这种情况下还让他去与猛虎搏斗,不是要他的命嘛。本来就有小病,现在有失血过多,身体素质下降。热病严重了起来,没有半个月是好不了了。也只有他这种跟牛一样的人才能做到这点,寻常人估计一个月都不止。”

    罗士信了解了情况,也松了口气,只要没生命危险,一切都好说。他很好奇黑奴的来历也就拉着邱权与黑奴聊了起来。

    这一聊,罗士信顿时察觉到了一片新的天地。

    原来黑奴是来自于遥远的西方拜占庭帝国,拜占庭帝国也就是东罗马帝国从罗马分裂而出位于西方的一个大国。他们保留了古罗马的传统,以斗兽取乐。黑奴就是罗马角斗场里的奴隶,依靠搏杀狮子虎熊豹之类的猛兽取悦拜占庭贵族。

    但是随着阿拉伯帝国的崛起。拜占庭帝国多处国土被侵占,不得不启用骁勇无比的角斗场的奴隶出战。只是奴隶们恨透了拜占庭人哪愿意为他们卖命。合力逃了出去。

    黑奴是小时候被拐到拜占庭的,也不知回家的路,只是知道自己的家在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也就一直往东走,穿过了阿拉伯来到了西域。

    在斗兽场里的艰苦生涯,磨练出了黑奴钢铁般的意志以及无比顽强的生存能力,竟然活了下来。一直走到吐谷浑附近,他跟着商队遇到了西域马贼。

    商队的人几乎全死了,黑奴寡不敌众,天柱王这时率兵赶来黑吃黑变相的救了黑奴。

    天柱王见黑奴骁勇强悍也就坑蒙拐骗的将他唬住了,留在了吐谷浑。

    罗士信听极缘由,对着黑奴报以了可怜的目光,这家伙五岁就被拐到了拜占庭,然后接受训练日夜与野兽为伍,不思考不干什么,智商等于负数。因为记得家在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就往东走,因为简单的忽悠,因为天柱王每天能给他管饱饭就踏踏实实的给天柱王当奴隶……

    实在……

    罗士信都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形容了。

    不过听到这里,罗士信也明白了为什么天柱王那么自信自己能胜黑奴了。

    黑奴的武艺来至于跟野兽的搏杀,一招一式根本不会留有任何的余地,不是敌死就死我亡。他视天柱王做主人,自然不会对天柱王痛下杀手。

    两人若要比试,黑奴的一身本领发挥不出来五成,败给天柱王的理所当然的。

    “你在给我说说阿拉伯帝国怎么样?很强大嘛?”罗士信并非学历史的,对于中国的历史还有些了解,对于西方的一概不知。不过他记得唐朝在李隆基的时候貌似跟阿拉伯帝国打了一架,好像还输了,所有有些好奇。

    黑奴想了想答道:“阿拉伯帝国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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