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天风大陆搞出联合执政,似乎不是容易的事,胡忧只简单的欧阳水仙讨论了几个问题,就弄出了一大堆他也无法解释清楚的事。乡村小说网胡忧决定暂时先不提出这个议题,等过段时间回到帝都,把父母还有微微这些对联合执政有一定了解的人全都找来,大家坐下来先行商议之后再说,毕竟这不是一个他熟悉的领域。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整,伤兵好得也差不多了。这个兵营不可能一直这么保存下去,十几万人每天光中吃喝都是一个巨大的数字。
胡忧又再一次找来秦明和本田龟佑,大家商量着都暂时退兵。魔族的事暂时先放一放,等大家的实力都恢复了,再看怎么收拾他们。
魔族虽然还有十万人,却已经成不了什么大气。他们的身力是很壮,但是他们的生育能力远远要低于人族。十万人再怎么全力的生,在十年之内也不会多出多少兵,而人族就不同了,只要有需要,十年可以训练出几百万的士兵。
所以一时不能完全消灭魔族,虽然是一个遗憾,却也不用那么的放在心上。本田龟佑五十万大军死掉只剩下两万,国内大量的事物需要回去处理,早就想回去了。胡忧只提了个头,他马上就同意。秦明也损失了四十万的部队,面临着和本田龟佑几乎一样的问题,也不想在这里呆着,于是大军各自散去。
野人山离着曼陀罗最近,胡忧的回程要比秦明和本田龟佑快很多。一路上最担心的魔族反击并没有发生。不日,胡忧终于回到了帝都。
这一战,不死鸟军团牺牲也不少,三十几万士兵死在了战场上。胡忧一回到帝都。最忙的就是黄金凤了。光是战死士兵的抚恤金这一项,就够她头痛的。
不死鸟军团对魔作战,前前后后也死了二百多万士兵,但是一次性死三十几万,这还是重来没有过的事。这也是金牙实在打不下去了,如果他还要硬打,就算是消灭了他,胡忧手上也剩不下什么兵了。
“知道我现在最怕的是什么吗?”回到家。胡忧的心情终于可以放松下来。连着喝了几杯酒,胡忧也带着几分醉意。
士兵厌战,他又何尝不~~-~~是。打了那个多的仗,死了那么多的人。他真的是够了。谁都不知道他的心里有多少压力。
红叶静静的坐着没有开口,她知道胡忧现在需要一双耳朵,而不是一张嘴,她只需要静静的听着就可以。
胡忧又灌下一杯酒,道:“我现在最怕的就是母亲来问我要儿子。妻子来问我要丈夫呀。”
胡忧说着,眼睛红了起来。战争真是太残酷了,多少熟悉的身影,一个一个的倒下。很多就倒在他的身边。
红叶给胡忧倒上酒。道:“你也不想的。要和平总是得先牺牲,不是吗?”
“话是这么说。可凭什么是他们,他们用自己的牺牲给别人换来和平。有意义吗?”胡忧是真醉了。如果没有喝多,他不会说出这样的话,这不是一个主帅应该说的话。
“这是他们的使命。战争选择了他们,他们选择了战场,这就是命。”红叶的声音很低沉,就像是在梦呓。
“这就是命,是呀,是命。如果不是命,我也不会在这里……”
“他睡觉了?”欧阳寒冰小声的问刚刚从胡忧房里出来的红叶。
“嗯。”红叶道:“他的心情不太好,喝了不少的酒。”
欧阳寒冰叹息道:“他的压力太大,太累了。睡了也好,让他好好休息休息。”
红叶点点头,这天风大陆很多人都应该好好休息休息。
欧阳寒冰是来找红叶的,主要是说黄金凤那边的事。一次性抚恤三十几万阵亡士兵,军团财政上没有那么多的钱,黄金凤都已经快疯了。
红叶在跟欧阳寒冰离去的时候,那柳眉也皱着,这钱的事,似乎不是那么容易解决的。
胡忧回到浪天,第一个人见的不是红叶,而是雅馨。这会雅馨已经忙碌起来。她要按胡忧说的,组织大量的节目去给士兵表演,歌舞音乐是最好的心药,对士兵有很好的抚慰作用。
胡忧对政治不是很了解,对文艺一项,知道得还是挺深的。
一睡醒来已经是日上三杆,窗外花开正艳,几只小鸟在欢乐的歌唱,今天似乎是一个好天气。
胡忧推门出来的时候见到了贝贝。贝贝是胡忧的三儿子,相比起丫丫,胡忧对贝贝的关心要少很多。
“爹爹。”已经十二、三岁的贝贝长得很像胡忧,天生一对灵气十足的眼睛,至少有胡忧七分的神韵。
“你在这干什么呢?”胡忧露出了一个笑脸。对于这个儿子,他自己都知道,他的关心太少了。
贝贝回道:“我在浇花呢。”许久没有见胡忧,他显得有些拘谨。胡忧很少跟他聊天,关于胡忧的事,他大多都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
“原来这些花是你种的。”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自己门前的花,并不是下人种的。真是失败呀,以他的观察力,居然一直都没有发现。
贝贝点了点头,想说什么却又没有说出口。
胡忧笑道:“你似乎很怕我的样子。”
“没……只是不知道应该跟你聊什么。”,贝贝的脸红了一下,如果再俊几次,到是真的很像大姑娘。
胡忧在心里暗暗摇头,除了丫丫之外,宝宝贝贝他们都是跟在红叶几个的生边长大。由楚竹专事管教。
无论从文化还是修养,楚竹都是没得说的,但是她有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她是女的。胡忧从来没有轻视女人的意思。只是这教管孩子,只有女人是不够的。缺少男性的教育,会使孩子失去刚性。科学家早就已经证明,只有女老师的幼儿园,教出来的学生永远都是奶娃娃。男生不像男生,全都带着几分阴柔。
这样的情况,女性是看不出来的。因为她们本身的性格就是阴柔的,对此不会反感。而胡忧着不同。在他的血液里更多的是野性,这是和阴柔完全对立的另一种性格,所以他会非常的敏感。
贝贝种的花很漂亮,但在胡忧的眼里。这不是贝贝应该做的事。像贝贝这种十二三的男孩,现在应该做的是在街上和人打架,或是顶妈妈的嘴,甚至是交女朋友,偷偷上青楼什么的。
无论做什么都好。都不应该种园。这不是说男人不应该种花,而是这个岁数,不是种花的时候。
胡忧想着,笑笑道:“这也怪我。我跟你聊天的时间真是太少了。嗯,这花就先别种了。去跟你红叶妈妈说一声,我跟你去看爷爷奶奶去。”
帝都的战事紧。红叶几个没有撤出帝都,胡忧的父母胡憾天和柳飘飘却是并不在帝都住的。
胡憾天和柳飘飘住的地方是一个山村,这是一个新村子,外表看上去很平常,明眼人一看就能知道,这里住的全都不是普通的百姓。
这个村子的居然,全都是胡忧从亲卫营里调出来的,他们在这里的唯一任务就是保护胡憾天和柳飘飘。
贝贝难得跟胡忧一块出来,非常的兴奋。在他的记忆中,这还是他第一次单独跟胡忧出来。除了他之外,胡忧连一个侍卫都没有带,这真是第一次。
“你平时没事的时候,都做些什么?”胡忧随意的问道。他知道楚竹给他们安排了很多的课,在学习方面的事,他是不需要过问的,难道一块出行,他也不想问学习上的事。
贝贝道:“种种花,养养鸟什么的。对了,我还在后院里养了一群小鸡,一开始它们都很小很小,现在慢慢的已经在长大了……”
贝贝渐渐放开了心,滔滔不绝的说起自己的喜好。
如果是丫丫对胡忧说这些,胡忧还会开心,可是这些话从贝贝嘴里说出来,却给胡忧另一种感觉。
贝贝是一个男孩,再长几岁就是一个男人。可是他所做的事,不是种花就是养欢,这是一个男人做的吗。
胡忧曾经养过狗,他知道但凡是养小动物的人,心都非常软。贝贝养鸡,那么他就不会忍心杀鸡。天风大陆是一个人吃人的世界,一个连鸡都不敢杀的人,怎么能杀人。要养也得养狼呀!
如此想着,胡忧决定给贝贝上一课。让他真切的感受这个世界不是一个安全的世界。只有时时心怀危险意识,才能真正的在这个世界存活下去。
“你平时都不上街的吗?”胡忧问道。在他的要求之下,府门对孩子们是不设防的。只要他们想,就可以随时上街,至于带不带侍卫出去,那得视他们的意愿。如果他们不想带,那就不需要带。
丫丫小的时候,就经常跑到街上去找小伙伴玩。什么打架玩泥沙,那都是经常发生的事,胡忧从来都没有管过。到是红叶在背后埋怨过胡忧,说他把丫丫都惯野了。
丫丫野吗?
事实证明胡忧的教育是非常有效的。要不然丫丫能敢像贝贝现在这么大的时候,就私自调兵上战场?相比丫丫,贝贝却只知道种花养鸡?
贝贝摇头道:“红叶妈妈说街上很危险,我就不去了。”
“怎么个危险法。”胡忧突然问道。
贝贝张嘴却答不上来。他也有上过街,但是没有经历过红叶说的危险,危险是什么,他哪里知道。
“看吧,你只知道人云己云,人家说街上危险你就觉得那很危险,怎么个危险法却是完全不知道。危险不是别人告诉你的。那得自己会体验,你从小不是有习武吗,我再问你另一个问题,你觉得你打得过丫丫吗?”
贝贝想到不想的摇头道:“打不过的。”
胡忧笑道:“你没有打过。怎么知道打不过?”
贝贝又是答不上来。这会他有些羡慕丫丫能经常在胡忧的身边了。胡忧说的话,和几位妈妈说的都不一样的。
贝贝从来没有自己出过城,他并不知道胡忧这会走的路已经不是去胡憾天那里的,而是通往一处叫鹰见愁的地方。
胡忧在对贝贝进行了一定的了解之后,决定让他体会另一种人生。一个男生要长成一个男人,有一种东西对他有非常强的促进作用,那东西就是血。
人说穷养儿子富养女,以胡忧现在的身份地位。没什么可能穷养儿子,就算是他愿,红叶她们也不肯的。
女人护子是天性,她们绝对不会眼看着贝贝受苦而不管。再说以贝贝现在的年纪。要穷养已经有些过时间了,胡忧要用另一种方式让贝贝知道,什么是一个男人。
贝贝哪里知道胡忧在心里打什么主意,他只是很兴奋的在和胡忧聊天,把自己喜欢的那些东西告诉胡忧。胡忧敢打赌。贝贝一定不知道战场是什么样,在他的理解里,战场怕是和种花差不多吧。
走了大约两个小时,胡忧带着贝贝进了鹰见愁。此地林阴茂密。怪石横卧,就连那些娇嫩的小花。似乎都要比别处坚强。
“走了半天,肚子也饿了。我们在这里休息一下,顺便找点吃的。”胡忧看好了一个地方,假意做出累的样子。
因为是去看胡忧的父母,路并不是很远,红叶在他们出门的时候,并没有给他们带上吃的。贝贝坐下来才发现,他们跟本就没有吃的,光有一壶水,那也吃不饱呀。
胡忧看贝贝发呆,不由笑道:“你这个做儿子的,总不会让老爹去找吃的吧。”
“当然不会,爹爹有事自当儿子为其劳。”楚竹的教育极好,这些个道理,贝贝不可能不知道。只是他说这话的时候,有些许的犹豫。这些是野外,又没有饭馆,怎么弄吃的?
和丫丫不一样,贝贝也不喜欢和侍卫混在一起。丫丫从小就性格外向,又长得漂亮小嘴甜,没事就往侍卫堆里钻,学到了很多小本事,就连候三都教过她怎么打猎。
而这些,都是贝贝不知道的。胡忧知道他不懂,却故意的不说,就想看他怎么办。
“那就去吧,我休息一会。”胡忧说着把马绑在树上就闭眼休息。
贝贝硬着头皮应了声是,却还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贝贝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自己找过食物。他有六个妈妈,他自己都不知道哪个妈妈是他的亲妈,总之个个都对他那么好。前几年,他又多了一个七妈妈,也是一样对他那么好,他哪里需要自己准备食物。
现在好了,七个妈妈都不在身边,那个老爹又在树下睡着,这可怎么办?
贝贝学着胡忧的样子绑好了马,很犹豫的往山里走,脑子里不断回忆着以前在书本上看到的知道。
楚竹是一个很好的老师,她不只让孩子们看什么四书五经,各类的杂书她也同样让孩子们看,也正是因为这样,贝贝虽然是第一次进山,却也知道山里是可以找到吃的。
考虑了好一会,贝贝决定给胡忧找些野果回去。
对于这个决定,贝贝心里还是有几分得意的。终于有目标了。
野果和家里吃的水果有一样的,也有不一样的。但是大部份还是不一样的居多,贝贝一路也见到了几种野果,但是他对那些没有了解,跟本就不懂。
又找了不少的地方,贝贝心里有些急了。胡忧还在那边等着吃呢,他什么都找不到,怎么有脸回去。不知不觉的贝贝越走越深,之前胡忧并没有告诉他鹰见愁的危险性,只是告诉他这里的名字而已。
鹰见愁,鹰见了都发愁,更别说人了。稍有经验的人,听到这个名字,都知道这里不是什么好去处,贝贝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一点,完全不设防的外里走。
贝贝哪里知道,这会真有两双眼睛在盯着他。
一双眼睛是胡忧的,贝贝是他的儿子,他把贝贝带来这里,是为了教他而不是为了要他的小命,自然不可能放任着不管。他远远的跟在贝贝的身后,一个为了观察他准备怎么做,二是为了保护他的安全。
见另一双盯着贝贝的眼睛,就不是属于人类的了。那是一双狼眼。狼不大,也就五六斤重的样子,比起丫丫的小白,那差得不是一点半点的,但是看起来却是非常的凶恶。
狼觅食一般都在晚上,如果是白天出来,那肯定是饿极了。饿极的狼只要是发现吃的,那就肯定不会放过。在它的眼里,贝贝已经是它的食物。
它眼冷幽幽的盯着贝贝,它已经做好了扑击的准备,而贝贝却依然完全没有感觉,他还在向前走。
突然,一道灰色的影子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