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悲无喜,胡忧默然的收回白蜡枪。乡村小说网相比起其它的武器,这支白蜡枪几乎平凡到不值一提,枪头是普通的制式,枪杆是自己做的,值不了几个钱,也没有任何的特殊功能。
但是正因为如此,胡忧对于是这支枪的感情,却与其他的武器并不一样。换日弓也好,小战斧也好,它们虽然威猛霸道,与胡忧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其妙联系,却依然让胡忧感觉不到安全感。这样的安全感,只有这支普通的白蜡枪才能给予。
也许是与出生有关吧,相比起换日弓的富贵,白蜡枪要更实在,也更亲切。在胡忧看来,这支白蜡枪,就是他一步步走过来的见证,当白蜡枪受到万民景仰的时候,也就是他胡忧的成功之时了。
自嘲的笑了笑,想要真正成功,那至少还要很多年,现在做梦,还太早。安融五个皇家斥候失踪,肯定会派人出来寻找的,唯今之计,还是尽快的离开这里,才是正途。
把五具死尸拖到树林里藏好,以免被人太轻易发现,胡忧再次拿出换日弓,往前面摸去。身后令归城的战鼓又响了起来,那边的战事,又开始了。
冷笑一声,胡忧突然觉得自己此时有些像黑暗之中的独狼。胡忧没有什么信仰,唯独对狼偏爱。因为狼是最聪明的动物,它懂得卧薪尝胆,绝对不会为了所谓的尊严,而在自己弱小的时候,去攻击比它强大的敌人。这是胡忧从小就已经学会的处事之道。
十三年的江湖生活,对别人来说,是残酷的,可是胡忧却从中学会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都将在这个战乱四起的天风大陆上,一点点的展现出来。
丛林里的荆棘很多,胡忧没敢用砍刀去开路,而是小心的向前摸着。刺杀林正风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任务,之前的胡忧,有些抗拒,现在,他却有些期待。当箭矢射入林正风体内的时候,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大约半个小时过去,胡忧离安融人的营地已经很近了,他能够很清楚的看到,那些四处乱跑的传令兵,和大吼大叫的安融低级军官。找了处相对隐蔽的地方,胡忧把自己藏了起来。摸进安融大营绝对是不实现的,胡忧从来没有打算那样做。现在,他要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守猎的机会。
从戒指里摸出一只鸡腿,胡忧给自己补充着食物。夜晚的丛林,水气有些重,趴在草丛里,身子会感觉到湿冷,不时还有蚊虫的袭扰。
也许因为不是前线的关系,这里的士兵,相对的有些松懈,没有任务的士兵,三三两两的坐在一起,有些人在抽烟,有些人在谈笑,更多的人,在休息,这么高强度的攻城战,他们同样也付出了很多。
不时的,有大队长,甚至是万夫长出现在胡忧的视线之中,如果胡忧愿意的话,至少有一个万夫长,此时会倒在胡忧的箭下。那个万夫长与胡忧之间的距离,最近时不足二十米,胡忧能清楚看到他牙上的菜叶。
然而,那个万夫长不是胡忧的目标,他一动不动的,看着那个万夫长在二十米外,拉出家伙,哗哗的放水,小风吹来,尿味极重。胡忧不禁很恶意的在想,如果这个万夫长是女人就好了。
哈!
这个念头,让胡忧打发掉不少的时间。胡忧不是专业的阻击手,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让他趴在这里,什么也不想,那是不可能的。
胡忧正在自我意y着,突然,一个营房的后面,转出了五个人,不是普通的士兵,其中有一个千夫长,另外四个,都是百夫长。四个百夫长合力的扛着一个麻袋,千夫长在后面跟着,正往胡忧这边靠近,看得胡忧有些莫名其妙,他们这里要干什么?
判断出他们不可能是发现了自己,胡忧尽可能的把自己埋进泥里,这一带的泥比较松,之前胡忧就已经把自己埋得只露出头手,这下除了眼睛外,胡忧已经没有什么东西,露在外面了。
那五个人在之前那个万夫长撒尿的地方停了下来,他们似乎没有发现那里曾经被人撒过尿,又或者,他们跟本就不在呼那些。
距离已经足够近了,胡忧终于借助那麻袋上的洞,看出了里面装的是什么。那个破洞,告诉胡忧,麻袋里装着的是一个女人。
女人不知道是被喂了还是怎么着,两眼紧紧的闭着,不出声,也不动。被倒出麻袋之后,就趴在了草丛上。
“千夫长,你先来吧。”
“嗯,这妞不错,你们几个上哪弄来的。”
“嘿嘿,是早上从那帮曼陀罗人里挑出来的。我们寻思着就这么顶到阵前被射杀,太可惜了,于是就扣了下来。”
“你们胆子可不小,这事万夫长知道吗?”
“千夫长大人,你就放心好了,没有万夫长的默许,咱们也不敢那么干。万夫长那里留下两个,这个是我们孝敬大人你的。”
“嘿嘿,算你们懂事,这笔我记下了,以后少不了你们的好。”
千夫长也不避讳几个手下,当即脱了衣服,就趴在了那个女人的身上。动了一会,他似乎对女人没有反应而感觉到不满,拉出一把匕首,在女人的身上扎了一刀。
“啊!”
在巨大的疼痛中,那女人一下就醒了过来。像刚刚通了电的玩偶一样,哭叫着对那趴在自己身上的男人又推又拉。
千夫长一脸舒爽的表情,似乎对女人的反应很满意。女人的反应一但弱下来,他就毫不犹豫的又扎上一刀,那女人又会再一次的反抗挣扎,哭叫怒骂。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居然会在这种地方,看到这样的事。以前,胡忧曾经背着师父,偷偷的去看过类似的小电影,感觉很刺激。现在,这样的事,就在他二十米外,真实的上演着。胡忧感到的不再是刺激,而是愤怒。
女人的哭叫,让胡忧又想起了那些被押到城下,大叫着‘放箭’的平民,想起被林正风授意抓去的欧阳寒冰。好几次,胡忧都想要干掉那个千夫长,可是理智告诉胡忧,冲出去,只有死路一条。
三个小时,整整三个小时,千夫长上完到四个百夫长上,女人的惨叫,一直没有断过,到最后,女人挨刀,只是抽搐,已经再不能做出什么反应。
安融人发泄之后,只留下那千疮百孔的女尸。女人眼含血泪,注视着胡忧所在的方向。
胡忧体内的热血,随着女人越来越小的反应,变得越来越冷,眼神冷得已经看不见任何的感情,射出的,只有死光。无边的杀意,在胡忧的心中燃烧着,之前劈死那两个安融斥候的阴霾,再也没有了。
“轰!”
胡忧脑中猛的炸雷惊响,右手掌心战斧幻化而出,晶莹的斧身上,一段血红的小字,散发出淡淡的红芒——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世间从来强食弱,可伶麋鹿有谁伶?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看破千年仁义名,何处英雄不杀人?”
瞬间,字隐去,只留下如火样燃烧的‘血斧’二字,胡忧直到此时,才终于知道,原来这把战斧,名为血斧。
“好一个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胡忧全身热血如沸,之前那些隐去的小字,一字一句印在他的脑中,融入他的血液里。此时,他对血斧不再有恐惧,因为这把血斧,将是他的伙伴,他们将并肩作战,屠尽世间一切敌人。
血斧轻抖,女人闪出感激之色,平静的闭上眼睛,一个黑点,出现在了血斧的斧柄之上,这是第三个黑点,来自于一个屈辱的灵魂!
胡忧再次退回到草丛之中,静静的,犹如一只等待着猎物的狼。
一夜,就那么过去,转眼即到清晨。
这一夜,安融人没有半点停顿的进攻着令归城。一个万人联队拉上去,攻不进,撤下去休整,又另拉上一个经过休整的联队,如果反复,就这么,整整打了一夜。
胡忧用不着去关心令归城现在怎么样,他知道,只要战争还在继续,令归城就依然坚挺着。偶尔,胡忧会想到哲别,候三,或是那个光着上身的女兵队长,不过他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安融人的营门。胡忧坚信,林正风一定会出现在那里的。
咬着嘴里的鱼腥草根,胡忧静静的看着营门那越来越多的士兵。从衣服上看,这些士兵属于皇家卫队,他们正在进行警戒工作,看来是有什么大人物要出来了。
用皇家卫队做警戒工作,会是谁要出来?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不需要太过浪费脑力。亲爱的林正风同学,你要出来了吗?
胡忧咽下嘴里的鱼腥草根,拿出一支鲁游打造的金箭架在换日弓上。这种金箭是鲁游特制的,箭身上刻有‘不死鸟’三个隶形小字,箭身金色,却不会反光。因为加工比较困难,鲁游一共只给了胡忧一百支这样的箭,一般情况下,胡忧都是拿来当令箭用。
透过换日弓的特殊瞄准能力,胡忧仔细的观察着这群士兵。他们的身体都很强壮,脚步有力,一看就知道比一般的士兵要强很多。警戒工作完成之后,一个千夫长走了出来,又再次检查了一遍,这才满意的反身回来。胡忧知道,正主马上要出来的。
随着一个响亮的口号,大队人马出现在了胡忧600步开外的营门内。营门内人影闪动,还看不清楚林正风在什么地方。
又过了一会,那群人开始向外移动,领头走在前面的是几个百夫长,之后是几个万夫长。万夫长的中间围着一个人,不时的讨论着什么。那个被围得相当严密的人,就是安融三王子——林正风。
胡忧知道自己只有一箭的机会,一箭不中,就再不可能有成功的机会。等了一夜,成败就在几秒钟的时间,必须得抓住。
600步的距离,换日弓能够箭到,不过杀伤力不足,这一点,胡忧很清楚。他还不能出手,得等林正风的接近,最好能把距离拉到450步,那样胡忧有八成的把握,把林正风送回老家去。
林正风走出营地,却又没有骑马,胡忧不知道他想要去什么地方。看他们走走停停的样子,胡忧真想冲上去,踢上几脚,以加快他们的速度。
还好,他们走得虽慢,但确实是在走着。距离一点点的正在拉近,58步
“对,就是这样。宝贝,到爸爸这里来”胡忧在心里默默的念着,林正风每一步的接近,他的把握就要更大一分。
500步,换日弓的有效杀伤距离。此时林正风已经走进了这个距离。胡忧的心跳在加速,不过他却依然没有动。考虑到林正风身上可能存在的护甲,胡忧还是觉得450步的距离,把握要更大一些。
这时候,一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爬出来的虫子,在胡忧的肋下咬了一口,疼得胡忧眼角直抽。而最要命的是,林正风居然停下了脚步,没再往前走了。
马蹄声响起,一队斥候从另一个方向转了出来。
该死是,是皇家斥候队,他们肯定是已经发现了那几个被杀掉的斥候。一但让林正风知道这附近有斥候被杀,胡忧可以肯定,林正风绝对会跑回到军营里躲起来,并加强戒备。就算他不这么做,他的手下,也会这样干的。
眼看斥候部队马上就要和林正风汇合,胡忧心急火燎,那只虫子还在撕咬着他,他已经没有感觉了。两方人一汇合,林正风就会有防备,到时候,就再无机会了。
500步距离,虽然不够理想,但是现在,也只能赌一把了。
深深的吸了口气,屏住呼吸,胡忧寻找着一个最致命的角度。心脏是最致命的选择,不过那不是最好的选择。林正风就算不用亲自上战场,但是他的身上,肯定是有护心镜的。胡忧想要射林正风的脖子或是脑袋。
不过这两个地方可不可找,林正风不是正面向着这边,射眼睛没什么机会,脑袋侧部,又有头盔护着,很难确保致命。而他的身边,又站着一个万夫长,好死不死的,刚好封住了射向脖子的角度。要射死这个万夫长,是挺容易的,不过他不是胡忧的选择。
眼看斥候队已经在人群的外围停了下来,一个队长模样的人,正大步跑向林正风。胡忧这边还没有找到机会,不由得气恼
“难道要就这么放弃吗!”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吹起了一股小风,林正风似乎被迷了眼睛,往后退了一小步。他那雪白的脖子,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之中。
机会!
胡忧毫不犹豫的射出了箭矢,一道金色的闪电,瞬间划过500步的距离,林正风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林正风刚一倒下,他身边的军官就把他围了起来。胡忧想再补一箭,也没有机会了。这时已经有士兵在军官的指挥下,往这边冲过来,胡忧赶紧躬身逃命,连给林正风做遗体告别的时间都没有。
三皇子在营前遇刺,安融军队瞬间就炸了锅,就算隔着500步,都可以听到那些万夫长的怒吼。
胡忧还没跑出百米,就听到身后传来马蹄声。不用看都知道,那些家伙出动了骑兵部队。平地上跑给马追,那是找死的行为,胡忧赶紧往树林里窜。
林中的荆棘刮在皮肉上的感觉,绝对是无比美妙的,特别是在高速奔跑的情况下。没跑出半个小时,胡忧身上的衣服就成了布条,小屁股都露了出来。小胡忧到是很兴奋,看来它也很想要露头。
在一个树洞里躲到天黑,胡忧这才爬了出来。远处的火把在闪动着,看来他们还没有放弃抓捕。好在距离挺离,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
看了眼自己的身上,胡忧不由得有些苦笑。他在现就像是一个破麻袋,全身上下,都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
“嘶!”
一跟布条牵动了伤口,让胡忧暗吸了一口冷气。
在荆棘里跑了近两个小时,胡忧的身上,至少被荆棘割开了数百个血口。还好这些口子都不大,不然光流血就足以要了他的命。血口大多都已经结了疤,不过情况并不比之前好多少。由于没有时间处理,血口大多都和衣服粘在了一起,微微一动,全身都像被小刀割一样。
看了眼手中的那个战斧纹身,斧柄上的黑点没有增加,胡忧猜想,那是因为用箭的关系,所以林正风的死,没有增加黑点。
没敢多管身上的伤口,胡忧从戒指里拿出刀伤药吞下去,出点血不要紧,就重要的是不能发炎,不然会很麻烦。
肋下那处被虫咬的地方,又痒又麻,似乎有重毒的现像。罪魁祸首已经找不到了,胡忧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咬的,只能祈求不是蜘蛛之类的东西,他身上可没有这一类的解毒药。别没死在安融人手里,反而栽在一不知名的虫子身上,那就太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