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薇觉得,这样的试探根本没办法试出什么结果来,但如果说一些后面几年发生的大事件来跟她对暗号,又很有可能暴露自己,万一弄得众人皆知,后果肯定是不堪设想的。
宝妹捏着妈妈的手指头,又看了一会灯光,才在小青的轻哄下睡着了,“宝妹真的好乖,很容易带。”
凌薇看她,“你带孩子挺有经验的。”
说不定是上辈子已经生过孩子,重生回来后,就多了个带孩子的技能!
因为凌薇心里对她有所怀疑,所以小青的任何举动在她眼里都是可疑的。
就听到小青说:“我还有两个妹妹一个弟弟,8、9岁的时候,就要帮忙带弟弟妹妹。”
原来是家庭因素,8、9岁就要带孩子,果然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
等小青将宝妹放回婴儿床后,凌薇拉着她到沙发前坐下,给她倒了杯果汁,说道:“趁宝妹睡着,休息一会吧。”
“谢谢。”小青垂下眼皮,静静看着杯子里的果汁。
凌薇浅笑着看她,光明正大地打量起这个很快要跟她成为妯娌的女孩,她还是会不自觉地露出羞涩的神情,之前答应要嫁给谢清华的时候,不是很淡定么。
“我听清华说,你很早就离家外出打工?”凌薇问。
小青点点头,“我初中毕业就辍学了,我妈说供不起我读书,我两个妹妹也是初中毕业,只有我弟弟,现在还在读书。”
凌薇:……
起身坐到小青身边,凌薇轻柔地拍拍她的手,笑着说:“怎么感觉我好像是在审犯人似的,你很快要跟我成为一家人了,我们的身份是平等的,说不定以后还会为小孩子的问题吵架。”
小青吓一跳,抬头看她,“为什么会因为小孩子的问题吵架?”
凌薇挑眉道:“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吗?妯娌之间,不是因为财产的问题,就是因为孩子的问题吵架。”
小青一脸认真地说道:“我不会和你吵架。”
凌薇噗嗤一笑,“我只是开个玩笑,打个比方。”
小青看她笑得合不拢嘴,不由得也跟着轻笑出声,“真的,我们肯定不会吵架,你性格很好。”
凌薇惊讶,“看来你很了解我。”
小青说:“慧姐她们都在说,在谢家工作是件非常幸福的事,太太从来都没有架子,还跟我们玩到一起,而你也一样,一直把我们当家人。”
凌薇嘴角微勾:“那你在我面前还这么拘束?”
小青局促地笑了笑,道:“我不知道说什么。”
凌薇眼珠子滴溜溜转,说:“我和清砚的事你们都知道了,你和我说说你和清华的事呗,我也很想知道。”
分享回忆,有利于感情的培养,还能顺便了解小青对清华转变态度的原因,凌薇在心里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小青说:“说什么呢?我们也没什么好说的。”
凌薇想了想,道:“就从你们认识开始说呗。”
小青:……
…………
易小青的老家在南方,那里季节不分明,一年四季都是绿色的,冬天也不太冷,从来不下雪,连穿羽绒服的机会都很少。
年少的她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跟着亲戚,大老远地跑到京城去打工。
易小青是在农村长大的,母亲务农,父亲在建筑工地搬砖,一家人过得苦巴巴的,所以尽管易小青初三时考到本市最好的高中,她还是被迫辍学了,虽然难受,但她不怨父母,因为他们也已经尽力了,要养四个孩子,负担实在是太大。
那时她还只有十五岁,想去打工,正规的工厂都不敢收,只能在家里附近的一些手工作坊工作,领着微薄的工钱。
一直熬到17岁,母亲娘家的一个表姨,才将她带来京城。
不管多少年过去,易小青永远都记得那个亲戚当时对她妈说的话,“京城是什么地方,首都啊,那里遍地黄金,出门随便撞到个人,不是大官就财主,你知道吗,连酒店门口负责开门的门童,工资都好几千!”
那时候的好几千对她们来说,真的很多。
于是易妈妈很兴奋地对她说:“你就去当个门童吧!”
易小青不太情愿地收拾行李,依依不舍地离开家。
头一次离家,就横穿了大半个中国。
然而,命运总是在嘲笑无知的人。
易小青发现,那表姨带她来到京城之后,并不是介绍她去当门童,而是让她去当坐台小姐。
对方威逼利诱地说:“这个是来钱最快的,你家那么缺钱,还没盖房子,你忍心让他们一直挤在那两间旧房子里吗?”
但不管她怎么说,易小青就是宁死不从,跟表姨抗争到底,表姨看到她这副样子,心里讨厌,于是给她找了个清洁公司的工作,就草草把她打发出去自生自灭。
在去谢家之前,易小青辗转换了好几户人家当帮佣,但情况都不好,要不是主人家太苛刻,就是女主人疑神疑鬼,有一次还被一家男主人骚扰,正当她想着转行换个工作时,她来到谢家。
之后,她就觉得自己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做了两年的保洁员,易小青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却是头一次遇见这么奇怪有趣的富太太,闲来无事,也不去找别的富太太逛街打牌,每天除了去跳广场舞,就是在家和管家研究“剧本”!
一开始易小青还以为他们的“剧本”跟电视里的“剧本”不一样,直到有一天,自己也拿到了传说中的剧本,才知道原来就是电视里的那种剧本,老太太居然每天都在家里,自导自演,自娱自乐!
易小青从最开始的旁观者,慢慢变成参与者,最后也跟着乐在其中,甚至和同事一样,每天都期待能拿到有台词的剧本。
头一次发现,原来工作也可以变得很有趣。
刚开始来谢家的时候,易小青有一段日子都过得战战兢兢的,实在是因为谢家太大了,光是帮佣的工人,里里外外就有五六个人,还有个老管家,像一座冰山似地,看起来都吓人。但相处久了,她发现这宅子里的每个人,都非常容易相处。
那天,是她来谢家满一个月,刚好有两天的假期,她就想着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出去吃个麦当劳。谢家工资给得高,还包吃包住,她把大部分工资寄回家后,自己还剩有一些,足够她的日常花销,吃个麦当劳还是吃得起的。
出门的时候,刚好碰到老严载老太太出门,易小青便搭了个顺风车去市区,老严告诉她,如果回来不知道怎么搭车,就给他打电话,他有空就去接她,易小青有点受宠若惊,连连道谢,但心里打定主意,回去自己打公车就好,不能麻烦人家。
虽然是一个人逛街,但那天她过得挺开心的,还吃到心心念念的麦当劳,回去的时候,也很顺利地坐上回郊区的公车,然而,公车只是在山脚下就停了,离半山腰的谢宅还有一段距离,徒步走上去的话,估计还要十多二十分种。
易小青逛了一天,两条腿已经很酸,脑子里很快回忆起老严的话,但也只是犹豫一下,就果断自己走上去,当是看风景也挺好的。
可天有不测风云,易小青刚走没多久,居然就变天了,乌云滚滚还夹杂着雷声,来势凶猛,眼看就是一场大暴雨。
易小青吓得赶紧小跑起来,奈何平时少锻炼,跑了一小段,她已经上气不接下气的,于是自暴自弃,干脆继续慢悠悠地散起步来。
大雨来得又快又猛,易小青很快就被浇了个透心凉,幸好是夏天,淋湿了也没什么关系。
就在这最狼狈的关头,易小青遇见了传说中的清华少爷,打扫卫生的时候,有见过他的照片,但真人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开着辆中规中矩的黑色车,后来才知道那是辆价值不菲的奔驰suv,因为这条路是谢家自己修的,往上走只能是去谢家,所以谢清华就算不认识她,看她被雨淋得如此狼狈,还是会停下来询问。
车窗降下来的时候,她透过雨帘,看到了一张帅气又温柔的笑脸,她搜遍脑子里的储存词汇,却找不到一个足够好的词来形容他,只觉得那一瞬间,虽然大雨滂沱,但她仿佛看到了阳光。
“想搭个顺风车吗?”他透过车窗,笑着看她。
易小青看看一身清爽的男人,又看看跟落汤鸡似的自己,摇摇头道:“我上去会把车弄湿的。”
谢清华有些意外,道:“车湿了没问题,人湿了会生病,上来吧。”
易小青还是摇摇头,“没关系的,快到了。”
本以为这样说,他应该会直接将车开走,但谢清华的回应却出乎她的意料,他说:“自己上来,还是我下去拎你上来?”说完伸手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静静地看着她。
最后,易小青还是乖乖地上了车,刚小心翼翼地坐好,男人就扔过来一条柔软的大毛巾,让她擦干身上的水滴,还很体贴地让车内的温度升高一些。
车子往上开的时候,谢清华问她,“你来找谁吗?”
因为他去国外出差两个月,自然不认识她。
易小青摇摇头,小声解释道:“我是新来的帮佣,已经上班一个月了。”
谢清华点点头,很正试地自我介绍道:“你好,我叫谢清华,是谢女士的小儿子。”
小青道:“我见过你的照片。”
谢清华了然,想了想又说道:“回去记得煮碗姜汤喝,虽然是夏天,还是要注意一点。”
小青乖乖地点头。
后来不管时光过去多久,她都会记得这个雨天,这是她经历的最浪漫的一场雨。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学历低的缘故,易小青对学识渊博的人,都格外敬重,在得知谢清华是北大的老师后,看他的眼神立时变了,眼里写满了崇拜二字。
除了偷偷崇拜谢清华之外,易小青从未想过要和他发展出主仆之外的关系。两人关系实在悬殊太大,她压根就不会去想那些奇怪的想法。
日子不紧不慢,平平淡淡地度过,一转眼,易小青已经在谢家呆了两个年头,虽然只是个帮佣,她却在这里意外地品到岁月静好的感觉。她经常想,如果可能,她也想像啊慧姐那样,一直在谢家工作到老。
和谢清华第一次亲密接触,就这是在这一年的夏天,也是一个雷雨天气。
当时她正在关二楼书房的窗户,结果一声响雷忽然炸响,就好像打在别墅附近似的,而随时这道雷的响起,书房门口也迅速地窜进来一个人,竟然是谢清华,他这会的脸色有点苍白,就好像被吓得不轻。
谢清华看到她时,也很有些意外,立时收起惊慌失措的表情,强装做一派淡定,“小青,你在做什么?”
易小青从小在南方长大,对雷声是习以为常,“我在关窗,等会这场雨应该不小。”这话还没说完,又是一道响雷噼噼啪啪地炸开。
谢清华就如同一只炸毛的猫,瞬间就窜到长沙发上,还非常迅速地抓起一个抱枕挡在胸前,“小青,别站在窗边,太危险了!”
易小青瞬间明白,这么高高大大的一个男人,他居然怕打雷!
虽然觉得好笑,但她还是安慰道:“没事,听这响声,应该不近。”
但谢清华显然不信,在他听来,这雷声仿佛就炸在他身边,他又拍拍身边的位子,道:“过来这边坐。”
易小青沉默地看他身边的位置,有些为难,“这里的窗关好了,我得去看看别的地方。”
“不准走!”谢清华忽然提高声音,道:“你是自己过来,还是我去拎你过来?”
易小青:……
如此熟悉的对话,让她想起他们的第一次见面的情形,那时也是在打雷,他该不会是被雷声吓到了,所以才一定要拉她上车给他壮胆的吧!
最后易小青还是乖乖走过去坐到他身边,默默地陪他度过这次的雷劫。
然后在又一次的响雷中,谢清华伸手搂住了她,嘴上还抱怨道:“怎么还不停?”
易小青低头看着他的大手,瞬间觉得有道雷劈到了她的身上。
心动从来都是毫无遇见,也蛮不讲理的,窗外雷声阵阵,就如同她此时的心跳声。
…………
“所以,你们是在朝夕相处两年后,才开始对对方有感觉?”凌薇脸上着不可思议几字,道:“实在有够慢热的。”
和他们的进展相比,她和谢清砚的进展,绝对可以算是光速了,认识半年多,就直接领证,领了证后,就生孩子,中间都不带喘气的。
小青摇摇头,道:“我也说不清楚。”
或许在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她就已经动心了,只是一直不敢往那方面想而已。
凌薇又好奇地问:“后来呢?”
小青道:“后来清华少爷告诉我,他以前养过一只哈士奇,在遛狗的时候,它在山坡上被雷劈死了,他当时跑得慢,赶半天没赶上它,却幸运地避开被雷劈的惨祸。”
凌薇道:“原来是童年阴影,是不是从那次开始,清华就缠上你了?”
小青惊讶地看着她:“你知道?”
“我猜的,我还猜,他那会其实已经对你动心了吧。”凌薇说。
小青沉默,谢清华在向她表白的时候,确实说他喜欢她很久了。
凌薇又顺嘴问一句:“之前你好像拒绝他好几次了,这次怎么忽然答应了?”
小青笑容有些苦涩,道:“我只是个初中学历的帮佣,怎么能去喜欢主人家,这又不是在演电视剧。”
“那怎么突然答应了?”
小青道:“住院那几天,他对我真的很好。”
凌薇眼前一亮,心想果然跟生病有关系!!!
…………
自从到谢家后,易小青一年最多感冒个一两次,没想到这一次会这么严重,一个普通的发烧,居然转成了肺炎,浑浑噩噩中,竟是在生死关口走了一遭。
那会她并没有什么意思,只知道难受,身体一会像在冰水里,一会又像在火山里,忽冷忽热间,偶尔会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时不时地在她耳边轻唤她的名字。当她努力睁开眼睛时,总能看到谢清华坐在床边,一脸心疼地看着她。
一开始她以为是自己生病产生的幻觉,他又不是铁打的,怎么可能无时无刻陪在她身边呢?
但她又错了,高烧退去后,她的意识终于清醒一些,发现她并没有看错,谢清华真的是一只陪在她身边,极少离开病房。
看着胡子邋遢又憔悴不堪的男人,易小青忽然觉得自己真的自私得过分。
她一直以身份不般配为由,回避着谢清华的感情,她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想法,只允许自己在心里偷偷喜欢他,却从未仔细考虑过他的感受,如果他不是真的爱她,又何苦跟她纠缠这么久,就算他是男人,在求而不得的情况下,也一定会伤心难过的吧。
其实说到底,她只是害怕自己受伤,因为害怕,所以不敢光明正大地付出。
她就像一只缩头乌龟,整天躲在自己的龟壳里,从来不去正视他的努力和付出。
看着他因为她生病住院而忙进忙出,易小青在心里偷偷做了个决定,下次他再跟她表白的时候,一定要一口答应他。
既然爱他,就应该成全他,他想要她的爱,那就给他吧。
然而,她等待的下次表白,却变成了开玩笑般的求婚,可她还是一口答应了。
…………
凌薇总算听明白了,这压根就不是重生,而是患难见真情啊!
因为易小青生了一场大病,突然领悟了人生,从而决定给她和她喜欢的男人一个相爱的机会。
不管怎样,谢清华终于是得偿所愿了。
……
谢妈妈做事也是雷厉风行,说好要去小青家提亲,就马上准备聘礼,列好单子后,就把谢清华和小青找来商量。
“房子车子是肯定要的,公司的股份也早准备好了,我的那份将分成两份,一份给小青,一份给小薇,然后就是基金和珠宝首饰……”谢妈妈一边看清单,一边和小青解释着。
小青听得目瞪口到,直接吓傻了,“太太,这太多了。”
谢妈妈瞪她,“怎么还叫太太?”
小青:……
谢清华在旁边偷笑,起哄道,“快叫妈。”
小青瞬间红了脸,但还是硬着头皮喊:“妈……”
谢妈妈乐呵呵地点头,拍拍她的脸蛋道:“这才对。”
小青连忙说道:“妈,聘礼真的太多了,我不能要,您把这个送过去,我爸妈肯定会吓出心脏病的!”
谢妈妈:……
想了想,老太太退让道:“那减少一半?”
小青道:“太多!”
谢清华也帮忙出主意道:“这样吧,大部分聘礼小青自己收着,然后拿一点钱回你们家?”
小青问:“一点钱是多少?”
谢妈妈说:“最少也要几百万吧。”
在老太太看来,谢家娶儿媳妇,聘礼只给个几百万,要是传出去,还不得被笑话死!
可小青听着却是头皮一阵发麻,她自己都被吓坏了,更别提一辈子没离开过农村的爸妈,于是继续摆手:“不行不行!”
最后谢妈妈态度强硬拍板道:“一百万不能再少,另外在你们村买块地,给你爸妈建栋大别墅,要是他们愿意来北京就更好,我让清砚把你弟弟妹妹的户口都迁过来。”
小青后背直冒冷汗,她现在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随便答应的婚事,可是名副其实的豪门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