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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件事与之相关的人物都成了抽象化的特征。比方说,他身上的西装和鼻梁上的金边眼镜给了我一个面试官的形象。他其实长得很好看,不是如今市面上流行的那种奶油小生的好看,而是有着如沐春风的沉静感,有点像我们家门口种的那棵树,常青常绿的,眼睛累了一瞧,赏心悦目。

    他撑着脑袋笑了好一会,我只好手足无措地等他笑完,完全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他招手让我过去,笑着道:“说真的,你很不错。我几乎想让你现在就去片场报到。但是,我们还是得按照流程走,不是吗?”他的普通话很标准,还有一点播音腔,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他在遣词造句上有些奇怪。后来我听他讲英文,才恍然大悟。

    他对我说的这句话给我的震动太大,以至于等我回去都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一路上像是踩着云彩。两天以后,一个电话打进我的二手手机里,邀我商谈参演事宜。我穿上自己最齐整的衣服,照着地址找到了那个临时租来的小办公室。推开门,里面乌烟瘴气的,净是香烟味。里面围坐着几个人,看样子是刚刚抽完一轮烟。我的面试官也在,今天倒是没有穿西装,只是普通的白t和牛仔裤,凭空年轻了好几岁,像个大学生。他冲我点头,随意招了招手,示意我过去。

    “介意同性恋吗?”

    我愣在了当场。既不敢问为什么也不敢点头,暗暗绷紧了肌肉,要是这是一个gv拍摄场地,我打也要打出去。

    面试官看我戒备的样子,弯着眼笑起来,安抚性地拍了拍我的肩头:“是这样的,我们打算让你当主角。”

    gv主角也是主角。不是歧视这一行,就是没兴趣。

    他拉了一张凳子示意我坐下,从旁边拿出一个纸杯,拎过桌上的铝壶给我倒茶,摆出一副长谈的架势。“我们正在筹办一个电影,文艺片,讲两个年轻打工仔的历程。相遇,打拼,成功,争吵等等。里面……可能有一些同性恋的色彩。”

    第3章

    我张了张嘴,他径直说下去:“第一眼看到你,我就觉得你很适合,而事实也是如此。我没有找到一个能取代你的人。我知道你很想表演,当演员,这是一个机会。但是,”他顿了顿,看向我,我知道他在观察我的表情,“我遵从你的意见。要是你不愿意,我们就江湖再见。”他大概觉得自己用了一个绝妙的词来,表情透出一点幼稚的得意。

    我盯着氤氲着热气的纸杯,没有说话。他也不急着催我,转而跟我聊起天来,说近年这个城市的天气越来越热啦,昨天他在东门的公园里碰上一个提鸟笼的老大爷,一手一个大蒲扇,看见他脖子上挂的单反,偏要拉着他教他怎么拍鸟好看啦,又说起打工越来越不容易了,门口的快餐店又涨价了。他的语气太随意,像个老朋友,我竟然有勇气打断他:“谈谈你的电影吧。”

    他突然住了嘴,身体稍微前倾,认真地盯住我:“你看,这个世界的日常生活这么琐碎,鸡毛蒜皮,嚼之无味,为什么生活在其中的人却不能单纯地享受这种平淡呢?倘若命运是注定的,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苦苦挣扎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呢?上帝在上,如果忏悔有用,为什么人类还要被原罪束缚呢?”他说得很缓慢,我却似乎窥到了一丝不平,一点隐藏得很深的怒意,从尖锐的棱角中渗出:“我不想教条主义,我只是想表达。”桌边的女人探过头来,夸赞道:“阿坪你上句话那几个成语用得真好。”他恢复了笑意:“多谢多谢。”

    于是,仿佛被蛊惑了般,我在那狭窄的办公室里,在烟味还未散去的旧茶几上,喝完了那纸杯里的半杯茶,点头说:“好,我演。”

    那个男人揽住我的肩头,满意地拍了把,伸手道:“那自我介绍一下,导演,庄坪。合作愉快。”我握住他的手:“陈明旭。幸会。”

    接下来就是琐碎的签合同和介绍。屋子里那几个人差不多是整个剧组团队了。我看了一眼蹲在地上嚼口香糖的副导演,仰头靠在椅背上神游的制片主任,打扮得十足失足青年的美术师,还有刚刚发话的女人,人高马大的,脑袋上别了一个大蝴蝶结,笑嘻嘻坐在沙发扶手上,自我介绍说:“文学指导邱婷婷。”我握住她的手,目光不自觉被她手臂上的纹身吸引。一只瞪着大眼睛的小猫。她用力拍了拍,骄傲道:“我家猫。可爱吧?”

    我就这么迷迷瞪瞪地上了贼船,不知是那半杯茶太香还是穿白t的男人语调太过于温柔,竟不惧艰险去尝试一个自己从未了解过的角色,去探寻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再心甘情愿地沦陷其中。

    第4章

    我以前对同性恋这个群体知之甚少,起初印象中就是那种抹着夸张眼影,穿着紧身裤,搔首弄姿的那种人。能止小儿夜啼的。可是小时候山那头住了一户人家,家里没一个女人,除了养的一群鸡鸭,就只有两个老男人。不是同宗兄弟,一个叫老周,一个叫老徐,都是宽厚老实的样子。家中大人却不让我们到那里玩,讳莫如深地说:“他们是那种人。”但是每次我们从门前路过,他们就会给我们几颗糖。糖纸花花绿绿的,甜得普通而平淡。

    临走的时候,庄坪叫住我,问我现在住在哪里。我报了个地址,他“哦”了一声,下一句就是:“搬来与我同住吧。好揣摩角色。”我一愣,他补充道:“毕竟另一个男主,我演。”

    庄坪的住处,和我想的有些不一样。当然我也说不清我想象中应该是怎么样的。我把背包放下,里面装着我的全部家当,站在门口有些无措。这是一个标准的单身出租屋,一室一厅。厕所和厨房都狭窄得惊人,不过还是我原来的住处略胜一筹——原来那可是连厨房都是几十个人共用的。他见我站在卧室门口进退不得,从我身后轻推了一把:“我当时也没考虑那么多,要是你介意的话我可以睡地板。进来看看。”我看着卧室里唯一的那张床,也不知是该介意还是庆幸,算起来,我之前应该是和十几个人同床共枕的,听上去还蛮劲爆。

    等我把我少得可怜的那几件衣服整合进他的衣柜,就听见他在外间唤我名字。我飞快地合拢衣柜门,一股檀香味被煽动起来,想来凑近了闻到的就是这种味道。我趿拉着拖鞋走出去,他正坐在一个塑料凳上,凳子太矮,显得坐姿有些别扭。他弓着背掏出两个小瓷杯,广东人那种很讲究的绘着梅花的白瓷茶杯,提着茶壶往里斟茶。茶水注入的声音很好听,淅淅沥沥的,像梅雨时节细雨砸上青石板路的声音。他抬眼看我,眼里闪过笑意,又低头去看他的茶杯。我坐上他身后的沙发,看着他涮了涮,又把杯子里的水倒掉,重新斟了两杯。液体是黄澄澄的,细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