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任榆脑袋撞在车壁上,长而卷的睫毛微颤,睁眼了。
任榆一醒来,朗稔自然不敢造次,脸上火辣辣的疼提醒着他不久前自己造下的孽。
所以,错失这么一个好机会的朗稔,可想心里有多气。
“怎么了?”任榆打了个呵欠把脑袋支起,问。
还不等苏术回答,一个兴奋激动的声音就传了进来:“你们是要去w市对吗?我叫付晓晨,我也要去w市,但是我车子没油了,拜、拜托你们搭我一程好不好?我、我有食物,我可以分享食物给你们。”
对方的声音非常响亮,带着急切、期待、担忧、紧张等一系列复杂的情绪。
苏术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主要是这人看起来,连彭大春都不如,转头:“怎么办?朗哥?”
任榆看一眼朗稔,莫名其妙:“什么怎么办,答应呗,他有食物啊。”
顿了顿:“不知道他有没有巧克力。”
又瞄了一眼纪念之,“要是有养乐多,那就更好了。”
众人:“……”
朗稔瞪了一眼纪念之,拉开车门跳了下去。
幻念之满心委屈,小榆儿主动看她的啊,关她啥事。
见到朗稔,付晓晨眼睛都亮了,满头大汗的他刚要说话,就听朗稔问:“有巧克力吗?”
“昂?”反应过来的付晓晨立刻点头,“有有有,还有好几块。”
“养乐多呢?”
付晓晨又愣了下,然后脸色微变,苦哈哈的说:“养、养乐多我喝完了,还有小样,可以吗?”
朗稔回过身,对着钻了个脑袋出来的任榆说:“小样,喝吗?”
任榆略作回想,小样他有没有喝过?
萨比给了他肯定回答:没有。
于是任榆非常坚定的点了下头:“要!”
付晓晨立刻笑了,转身进自己车东翻西翻,翻了一块巧克力和一板小样出来。
任榆从车上下来,付晓晨的目光不受控制的在任榆身上打量,他觉得,这个少年给他的感觉很熟悉。
“看啥呢。”正当他思索是不是在哪见过时,一道不满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付晓晨抬头就对上朗稔凶神恶煞的眼神,条件反射的抖了下。
作者有话要说: 朗稔:谁敢看我媳妇儿,我揍谁。
第19章 对不起
所有人上了付晓晨的大悍马,保姆车实在烂得不成样子。
幸好车够大,大家挤一挤,还是能挤下的。
苏术终于松了口气。
他们一行人当中,除了任榆和唐厌之外,所有人都会开车。
然而,朗稔要忙着调戏未来媳妇儿,彭大春要照顾儿子,纪念之虽然会开车,但之前她开过一次,那一次之后,朗稔等人再也不敢让她开了。
再就是孟元白,他要警惕周围情况,所以开车的任务就落在苏术身上。
现在,他总算找到个接班人,能休息休息下。
别的不说,付晓晨车技倒是挺好。
因为添了新成员,大家互相简单的介绍了下,付晓晨毫无戒心的把他经历的都说了出来。
说完之后,车内沉默好久,久到付晓晨以为自己说错话时,任榆冒了句:“运气挺好。”
朗稔倒是仔细瞅了一眼付晓晨,不得不说,这人的运气逆天了。
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平平安安的度过大半年,又一个人去寻找车,还找到一辆灌满油的大悍马。再就是一路行来,没有遇到丧尸和丧尸动物的攻击,这几乎不能用运气来形容,得上天眷顾吧。
苏术是个话唠,噼里啪啦把鸿沟村的事说给付晓晨听,付晓晨听到大惊:“世上还有这样丧心病狂的人?”吃人|肉,他想都不敢想。
孟元白坐在副驾驶,这是他固定的位置,听了付晓晨这句话后,眉心微拧。
果然没在末世中经历过厮杀,问出这样的话来也正常。
“末世前就不缺丧心病狂的人,末世后你以为会少?”他轻飘飘的说了一句。
明白自己问了个傻问题,付晓晨讪讪的笑了笑,不敢吱声。
孟元白盯了他一眼,也没再说话了。
苏术一巴掌拍孟元白脑袋:“你干啥呢,对新人友好点。”
孟元白反手就要给苏术一肘子,苏术早就料到他有这一招,飞快的往后退,末了还说:“打不到我,略略略。”
纪念之朝上翻了个大白眼:“我竟然和这样的傻子是队友,天哪。”
苏术瞪过去:“有你这么说你叔叔的吗?”
“我去。”幻念之暴起,将苏术压在座椅上,狂揍,“你再自称叔叔试试?”
苏术大叫,无力格挡:“你是女人女人!淑女一点。”
众人看着他俩闹,脸上的笑容不自觉展开,笑声自车窗传出,洒下一片欢乐,为这死寂而炙热的空间凭添一抹生气。
到达去往w市的最后一个小镇,他们在镇里面逛了一圈,一个活人也没看到。
也是,这里距w市那么近,大概幸存者都去安全基地了吧。
车子经过一家超市时,任榆随意的往超市门口看了眼,身子猛的一僵,喊了声:“停。”
车停了,众人看向任榆,目光透着疑问。
这个小镇已经被洗劫一空,不可能搜集到任何物资。
还是朗稔发现不对,他顺着任榆的目光看向超市门口,门口旁边一点有根柱子,上面绑着一只丧尸。
大概是闻到了气息,这只丧尸嘶嘶叫了起来,开始疯狂挣扎。他身上的绳子捆的很有手法,他越挣扎,绳子就系的越紧。
这个时候,大家都感觉到了不对劲。
任榆漂亮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他盯着那只丧尸,目光幽黑如墨。
杀气,在他身上缓缓升腾。
“小榆仔。”朗稔伸手去握任榆的肩,任榆的反应让他有些不安。
手刚刚触到任榆肩膀时,朗稔一怔,手下的身体紧绷着,甚至——在颤抖。
任榆猛的推开车冲了出去。
见状,朗稔跟着冲出去,车内的人也相继下了车,警惕的看着四周。
任榆走到丧尸面前,什么也没说,任由丧尸在他面前吼叫,张着变异的牙齿朝他咬来。
可惜,他永远咬不到。
朗稔走近,仔细打量这只丧尸,成为丧尸前,应该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少年。
身上很干净,牙齿也很干净,想来并没有沾过血肉。
如果忽略他的嘶吼以及脸上属于丧尸的青白纹路,大概会把他当成一个正常的小少年。
“你朋友?”朗稔轻声问。
任榆‘嗯’了一声:“我弟弟。”顿了顿,“认的。”
朗稔张了张唇,不知道该说什么。
身后走过来的众人亦听到任榆这句话,一时之间大家都沉默了。
末世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