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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象她的背后灵,掐点准得象闹钟。。他这么闲嘛!

    自然是不会坐他的车,俞槿安安心心等公车,她现在已平静下来,横竖迟到已成既定事实,再着急也无济于事了。

    最后,俞槿到公司的时候,迟了近一个钟头。。

    这就是坐上班车与错过班车的区别!血泪的教训哇~

    都拜那衰人所赐,她嫌恶的想到景初,心里怨念不平。

    甫走进办公室,她便闻到一股浓郁的花香,好像铃兰的味道,她心里好奇。

    行至自己办公桌前,她意外的看见她的办公桌上,放着一盆铃兰。白色的球形小花盆里,蓝色与紫色的小花朵交相辉映,好看极了!

    第22章

    办公室有同事见她来了, 凑过来好奇的问:“俞槿,这花是你在花店买的吗?是铃兰吧,很好看呢!还特别的香。诶, 我说, 你什么时候买的这花啊?早知道,让你也给我带一盆了。”

    又有人立马道:“不对, 昨天还没有呢。俞槿不是你买的吧?是谁送的吧?你这才刚来呢!”

    俞槿抱着花左右看了看,又往桌面上瞧了瞧, 没有只字片语。她脑子里第一个想到的便是景初, 因为实在想不出别的人了。

    无端端突然给她送花, 不会是她的同事,更不可能是小姨。

    她不想引来无谓的关注,对着同事们敷衍道:“大概是我一个朋友送过来的, 之前有说过。”

    同事们自不疑有他,对这花儿围观,夸赞了一番,便各自忙活去了。

    俞槿盯着这盆铃兰蹙眉, 那人还没完没了了!

    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给俞槿纠结,她很快便投入到新一天繁忙的工作中。再没有多余的心力,来想这件烦心事。

    与此同时, 同样忙得焦头烂额的小齐,手头上又多了件棘手的事。

    他接到老板急令,让在俞槿住处的租住区里给找个房子,老板决定要搬过去。小齐很为难, 私心里他是不太赞同老板这个做法的,他担心老板此举会适得其反。

    可是,老板的固执他也是非常清楚的,但凡景初开了口便若板上钉钉,势在必行。他除了执行别无他法。

    由此,小齐也只能在心里冀望老板的追妻路能少些周折,求仁得仁终得圆满。

    而另一个让他担忧的则是老板自身的安全问题。那地方鱼龙混杂,三教九流聚集,这么个金装的大少爷过了去,不跟羊入了狼窝么。

    虽然他知道景初是击剑运动的高手,一般的宵小轻易近不得他的身。但今时不同往日,老板自打遇见了俞槿,便害了相思病,还是晚期的那种!

    身心遭到各种摧残。。

    时常神思不属,恍恍惚惚。被整得斯人独憔悴!

    反应比之过去慢了不知多少拍,哪里还能看到之前英明神武的模样儿。

    唉,真正英雄难过美人关!

    而且有道是强龙不压地头蛇,象他老板初来乍到去那么个地,总归小心驶得万年船,凡事谨慎些出不了错。

    老板这么一只大金龟,可是他们景晟的特级保护物种,万万不能有失。他想,需要派两个保全人员先暗中跟着,视情势而变。

    还得去寻个家政阿姨,负责打理老板的日常民生问题,象吃饭啦,洗衣啦,收拾屋子啦。这些都是大少爷从未做过的。为了方便得就近在当地找一个。

    其实要按老板那挑剔龟毛的性子,自然是直接由景家调人更为适宜。只是,老板虽没有明示,他也懂看眼色,很明显现在不是让景家人知情的最佳时机。

    且不说俞槿母女这一茬,单是景初搬去那样个地方居住,让景家人知道了,还不得炸开锅!指不定会闹腾成什么样?!

    他可以预见出最终结果:景初一意孤行,景家人拗不过终是答应,然后那个租住区就会变成一个警戒区。。

    不夸张的说,那光景就跟旧时的警备司令部差不离。。。

    兴师动众的景家大佬们会亲自坐阵,非亲眼确保金孙玉子完好无损,方得安宁。

    总之一句话:作天作地,作到人仰马翻就对了……

    不过,眼下当务之急要解决的是老板的住宿问题。

    景初的原话是:“明天务必要在那找到房子,花多少钱都无所谓。”

    这话是昨天说的。。

    所以今天小齐的角色扮演就是装土豪~他要做的是天降红雨,扛着大把的毛爹爹,寻找到那个即将中到彩票的幸运儿,毫不犹豫的将这些红衣大团结,潇洒滴砸过去。

    他想好了,到时候他会运用到他的偶像——润发哥哥,在赌神里酷拽diao滴不羁眼神~诠释狂放气场~~

    所幸,有钱能使鬼推磨~重金效益就素节能~

    小齐没费多大功夫,便求仁得仁,搞定了他为老板选中的临时居所。那房子是他在这地儿,所能看到的最好的一间了。

    分别打点好房客与房东后,他先安排了搬家公司,将里面的家具用品全数搬出去后,找到房东推荐的那位家政大婶,让其给房间彻底做一次清洁。然后,再将现买的全新家私物品搬进了屋。

    接着,再做一次清洁。。

    做完这些,小齐之前扮土豪时那一点点滴兴奋,早已化为乌有。。。

    他免不了自怜~

    觉得自己好像个保姆诶,为老板操碎了心!

    唉,心好累。。

    下班时分,俞槿定定瞧了那盆铃兰好一会儿,花是真好看,还偏偏是她最爱的一种。午休时,她有查过目前一盆铃兰大概的零售价格。她想好了,如果确定是景初送的,她就要将花钱还给他。

    实质上,她心里已能断定,送花人非景初莫属。就是一种直觉,她的直觉通常很灵。

    只是略微有些惆怅,他不送玫瑰,不送百合,恰恰就送了她最爱的花儿。这样的巧合让她莫名的难受。

    她猜得很对,这花确实是景初送的。他前一晚去了花店,买了好几盆,买齐了花店里铃兰所能见到的花色。交代小齐在她办公桌上放了这盆,有蓝色和粉紫色两色花朵的铃兰。

    另外三盆白色的,蓝色的,粉白相间花色的,他一大早就放置在了俞槿住所的窗台边。只是当时俞槿急着赶时间,没有注意到而已。

    她没猜到的是,他送铃兰并非是巧合,他根本就是投她所好。他知道她最喜欢铃兰花,这是他在她日记里看到的。

    爱屋及乌,连带着他也爱上了铃兰。他觉得她就象一株铃兰般清幽雅致,纯洁可人。与花儿相衬极了!

    他甚至查了铃兰的花语:“幸福归来”。他喜欢这个寓意。只是想到她那时,总是独自一人,安静的守在那间空荡的屋子里,默默的希冀,默默的等待着他回去,却一次又一次的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