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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老林口中便个个都是蝙蝠精所化,专门勾引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老林将蝙蝠精说得十分可怖,专门趁林愫在床头贴f4的海报的时候,敲着烟袋在林愫身后摇头晃脑嘀咕,专说那蝙蝠精,样貌清秀俊俏,身材瘦削有型,一袭黑风衣,如玉的皮囊底下却是一副彻头彻尾的黑心肝。

    蝙蝠精生的那样好,就是为了勾引未经世事的小姑娘。

    少女元阴未散,精血大补。蝙蝠精费一番手段将女孩子骗上了床,云雨之后吸尽精血。

    不过一夜之间,豆蔻少女便如耄耋老妪,华发尽染银霜,满面皱纹遍布。

    林愫被唬了一跳,赶紧伸手捂住光滑细嫩的脸皮,心有余悸。

    再有那长得俊俏的男孩与她说话,她也只板了面孔,一双亮晶晶丹凤眼朝着人上下打量,直看得人男孩七上八下,心里打了退堂鼓。

    老林专门将蝙蝠精昼伏夜出,不能见阳光那一节隐去不提,此时瞅着林愫活成了一只小尼姑,眼角含笑,心中十分满意。

    哪知再恐怖的故事,也敌不过人类追求异性的生物本能。

    不过再一年,林愫便晃着黄纸符,挥着桃木剑,大喝一声:“精怪若来,我便端了它的老巢。”言毕,便毫无心理负担的,喜欢那长得好的,篮球打得好的,俊俏同桌小班草。

    宋书明忍俊不禁,看林愫张牙舞爪的小模样,实在难抑心中喜爱,忍不住将她揽入怀中,在发丝上亲了又亲。

    “所以说,你只是听老林谈过,却没有亲眼见过这个传说中的蝙蝠侠?”宋书明问她。

    林愫难得玩笑:“真要是被我见了丰神俊逸的蝙蝠侠,搞不好你这小脸蛋,就入不了我的眼了。”

    宋书明哈哈一笑,捉起她的手,抚在自己脸上,调笑道:“言外之意,是我这小脸蛋,现在可在你的眼里?”

    他边说边拿脸去蹭她的,肌肤相触有两分微凉,些微的悸动也难分清是温度带来,还是传说中的触电般感受。

    他与林愫这般要好,宋书明对即将发现自己所爱非人的苗榛榛便充满了怜悯。

    他担心夜长梦多,隔了一日便约榛榛出来,就在奥都商场她常去的星巴克。

    宋书明与苗苗约在了下午三点,她却迟了二十多分钟才到,甫一见面连忙叠声道歉,说对不起,自己出门忘记了时间。

    “难得和许言去一趟公园,今天天气正好,我们躺在草坪上晒太阳,不知不觉都睡着了,就睡过了头耽误了。”苗榛榛粉面带汗,两颊微红,很不好意思地说。

    “你和许言,今天出去了?”宋书明张大嘴巴,惊讶问道。

    苗榛榛点头,说:“对啊。”

    “今天白天,出去的?”宋书明还不肯死心,再次追问。

    苗榛榛有些诧异,说:“对,今天白天,就去的清河郊野公园。”

    宋书明问:“你们以前,在白天出过门吗?”

    苗榛榛扑哧笑了,说:“我们又不是鬼,怎么可能只在晚上出门。”

    “平日上班,不都是白天出门?”

    “许言虽然一般都是晚上有空,但是不忙的周末,我们也会出去约会啊。”

    “喏,上上周六上午,我们还一起去过他的大学,在食堂里吃了顿饭呢。”

    “上个月我身体不舒服,也是他抽了周六陪我去航天医院看病。”

    “怎么可能,只在晚上出门呢?”

    苗榛榛浅笑出声,掏出手机对着宋书明晃了晃。

    手机屏保,正正好是两人合影,就在清河郊野公园的绿地上,许言将苗榛榛抱在怀中,笑语盈盈,阳光洒在二人脸上,更显得一双璧人,肤白如玉。

    作者有话要说:

    替大家排除一个错误答案。

    但是这个错误答案之前也没有人猜到啊嘿嘿...

    第100章 人面

    “不是蝙蝠精?”林愫诧异地睁大了眼睛。

    宋书明摇头, 说:“肯定不是。”

    “按你所述,蝙蝠精只能昼伏夜出, 不得见日光。可是苗榛榛和许言, 曾经在白天的时候约会多次。许言,不可能是蝙蝠精。”

    林愫哎了一声,两条寡淡的眉毛聚在一起, 思索道:“那,会是什么呢?”

    两人原本认为许言只在夜晚活动,因而才猜测他是蝙蝠精所化,可如今苗榛榛既然说他能见日光,那蝙蝠的推论自然就被推翻了。

    可如果不是蝙蝠, 为什么路灯灭掉的时候会消失在夜色之中,为什么许言和苗榛榛约会的行程这样固定, 为什么许言不愿意进苗榛榛的家门呢?

    林愫有些愁眉苦脸, 她不知道许言是什么精怪,就很难出手对付。

    宋书明跟着愁眉苦脸,末了灵光一现,试探性的问她:“要么, 我把子鼠带去闻闻?”

    话音刚落,哎呦一声,脚腕子上就被子鼠狠狠咬了一口。

    林愫扑哧一声,叹口气, 说:“没用的。”

    待到周末,许言再约苗榛榛出去约会, 宋书明千叮咛万嘱咐,让苗榛榛告诉他约会的时间地点,他好过来盯梢。

    苗榛榛对此很有意见,在电话里支支吾吾对着宋书明半真半假的抱怨:“我请你,是请你帮忙查查许言的。可怎么你不跟着他,倒一天到晚跟着我们,还专挑我们约会的时候?”

    宋书明有苦难言,只能嘿嘿搪塞她:“我这是在岗敬业,敬职敬责。相信我,周末大好时光,我也有女朋友,要有的选择,谁愿意去当个灯泡精啊?”

    于是这次盯梢,宋书明带着女朋友林愫,一并跟着去了。

    宋书明和林愫提早到了苗榛榛家对面,许言出现的那一瞬,饶是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林愫仍是抑制不住的惊呼一声。

    许言生的实在是太好了些!

    皮肤白皙晶莹,亚麻色的头发微微卷曲,玻璃珠般漂亮的眼睛,像戴了美瞳一般。他今天身上倒没穿风衣,穿了件再普通不过的薄羽绒服和牛仔裤。那般烂大街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却显得风姿绰约,长腿笔挺,整个人像是从电视银屏中从出来的小鲜肉。

    林愫“哇”了一声,到底只是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身体中的荷尔蒙在见到帅哥的那一瞬间飙涨,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宋书明酸溜溜看了林愫一眼,清清嗓子说:“长得那么奶油,有什么好看?”

    林愫却连眼睛都没从许言身上挪开,说:“这还不好看?那什么算好看?”

    宋书明也不知怎么,心里来了气,伸手把她的脸掰过来对着他的,干脆地说:“经历过事的,三十岁左右的,成熟的,最好还有几道伤疤能凸显下男子气概的,这样才算好看。”

    林愫眉眼弯弯,难得见他吃醋的样子,也不出声怼他,倒歪了脑袋,认认真真看他半响,这才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