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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
    隐隐的怒色。

    这股怒气来得很是奇怪。

    既有对叶茂固执的不满,也有一份莫名其妙的、来自于心底对放弃白光的愧疚。

    “你不玩音乐,所以你听不出来!可是我能,皮炎、丁一、五方他们几个都能!哥,你听我说,我真的很欣赏白光,也在意白光,因为她对我来说,真的是太难得了!”

    丁猛下意识皱紧了两道浓眉。

    说来奇怪,在今天看到这个白光的录像资料之前,虽然叶茂已经明确表达过他喜欢上了这个女歌手,但是那个时候,丁猛只是担心弟弟,希望他不要沦陷在一个混迹于夜场中的女人身上。

    而此刻,当他听到叶茂说出欣赏、在意这些词语的时候,他却莫名地感觉心里有些没来由的烦躁,在完全没有经过大脑的情况下,一句话便脱口而出。

    “你干脆直接说你喜欢她,就想让她当主唱得了,还扯别的干什么!”

    叶茂被大哥这句忽然间带着情绪的话一下子刺激到了。

    因为在他的心里,音乐就是音乐,是一种很干净也很纯粹的东西。

    选择白光,是因为她唱得真的好,而绝不是因为自己喜欢她这个女人!

    “我靠,哥,你他妈也太看得起我了!你以为我跟你一样,做事处人那么讲感情讲关系吗?呵呵,我本来是不想说的,现在说一下也无妨了。我看你这么上心地选择陆馨雅,也不完全是为了我的发展,更多是为了考虑她爸给你的商机,还有想追求她本人吧!”

    丁猛的脸一下子彻底黑了下来。

    一边的老白仿佛感觉到了房间里忽然间涌动出的异常,有些惊惧地慢慢蹭到丁猛的脚边,用右爪轻轻抓了抓他的裤脚。

    “你他妈就是这么想我的?叶小茂!”

    丁猛的声音带出了一丝在他们兄弟交流间少见的粗野。

    叶茂正处在一种焦燥与后悔双重交织的关口,从小到大,对于一直照顾自己到无微不至的大哥,他还是头一次这么莽撞而冲动。

    可是另外一种情绪也没头没脑地在他的大脑里扑腾着。

    明明找到了最适合自己乐队的歌手,却横生枝节,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

    而且这程咬金还自带光环,威力巨大,偏偏还有利于自己,让人有一种打都不能打的颓败感。

    这些乱七八糟又现实无比的情绪让叶茂一时间已经找不到正确的出口。

    “我怎么想不重要,我就想知道,我成立个乐队,你那么上心干什么?嘴里说是帮我发展,心里不还是有你自己生意上的小九九吗?你不就是想成为陆馨雅心里能帮他打开局面的猛男吗?行了哥,你都说了自己不懂音乐,我的乐队就不劳你操心了,大不了,我们不参加什么选秀,玩我们自己的地下就是了!”

    丁猛两只眼睛气得简直要喷出火来。

    他一把抓起茶几上的内部资料,‘哧啦’两声把资料撕成几片,猛地砸在地上。

    “行,你真行啊叶小茂!我心里有小九九?我他妈有个屁!”

    他的两腮气得直打哆嗦,右拳握得咯咯直响,要不是从小到大都宠着这个弟弟,这个状态下的他,早就冲上去给他两个大耳雷子了。

    看见瞬间呈现出怒发冲冠状的丁猛,叶茂心里既有些害怕,又满是后悔。

    自己一时冲动和嘴快,说出了伤人的气话,看样子,是真把大哥气到了。

    看着丁猛眼中的怒气和紧握的拳头,叶茂一下子想到小时候跟在哥哥后面,目睹他打倒一群小流氓时的凶猛与霸道。

    大哥拳头上的功夫,真不是盖的!

    我操,现在大哥气成这样,不会冲动得也揍自己一顿吧?

    这个时候,让自己马上认错求饶跟大哥说自己错了,他一个大小伙子,也拉不下这张脸。

    再说,他心里还始终有一股不甘不岔的不平之气,这让他更加不愿意立刻对丁猛认输。

    得,既然不想求和,又不想挨打,好汉不吃眼前亏,自己还是先退避三舍,躲出去再说!

    “好了哥,我现在心里很乱,不想再跟你论这件事了……内个,我出去透口气,晚点再回来……”

    叶茂嘴里一边说着,一边拔动两条长腿,没敢抬头看他那个黑脸的大哥,便匆匆出了门。

    大概是因为心里面乱七八糟的原因,他连门都没有彻底带好,还留着一条缝隙,便跑进了电梯间。

    丁猛眯着眼盯着叶茂的背影,一直到他出了门,胸口那股闷气还是没有消散半点。

    妈的,这个小兔崽子、王八羔子,还真是小孩不睡觉,欠悠!

    自己照顾他吃、穿、花,照顾他玩、乐、购,还费尽心力照顾他组乐队玩摇滚,到头来,竟然能说出自己是为了心中的小九九,为了当大美人陆馨雅心里的大猛男!

    去你大爷的,我他妈有个屁小九九?我他妈当个屁猛男?

    你哥特么是个阳萎,阳萎知道吗?

    丁猛感觉心里的憋闷像是被打开了阀门,一时间波涛汹涌,压都压不住。

    他三两步走到客厅的酒柜前,从里面一口气掏出三瓶干红放在茶几上,连杯子都不用,啪啪啪打开瓶盖后,上来便闷了半瓶下去。

    丁猛的酒量不小,即便在酒量普遍出众的东北汉子中,他也算是出类拔萃的。

    不过,一个人酒量的好坏,有时候,还要看场合和状态。

    老话说的好,借酒浇愁愁更愁,一斤只剩二两九。

    再能喝的人,在心情不好、愁闷交加的时候,酒量也会大打折扣。

    于是坐在沙发上的白展堂,就亲眼看到了丁猛同志,从一脸怒色,两眼喷火的猛哥,在三瓶干红下肚后,很快变成了一个两眼发直、满面通红,有些东倒西歪的醉汉。

    他趔趄着从沙发上站起来,打了两个酒嗝,大概想往自己的卧室走。谁知道酒劲上冲,头晕眼花,没看到脚下的茶几,一下子被绊倒在地上。

    丁猛躺在沙发和茶几中间的空隙里,摔得头昏眼花,加上酒劲儿正是最大的时候,半天没有动静。

    老白看到丁猛摔倒的样子,似乎吃了一惊,猛地从沙发上跳了下来,窜到丁猛的身前,伸出右爪,在丁猛的身上不停地抓挠着。

    可能当初在按摩院那次抓鸟的经历给它留下了深刻印象,也可能纯粹就是一种巧合,老白出爪的方位,恰恰就是小猛子的所在。

    丁猛在迷糊中被老白的几下重爪抓醒了,勉强从地上支起身体,靠在沙发上。

    老白看他坐起来,便停止了对他的抓挠,敏捷地跳到他的怀里。

    丁猛愣了片刻,左右看了看,见室内只有自己和地上的一片狼籍。

    门缝外有风吹进,他本就赤祼着上身,一时间只觉得一阵寒意。

    他从小到大好猛斗勇惯了,又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