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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掺。几乎看的人红了眼。

    可是谁都不敢动手,哪怕是最嚣张的盗贼强盗,也不敢轻举妄动。因为抬着箱子的小厮周围,站着的全都是大凉的军人,士兵们穿着厚厚的铠甲,宝刀出鞘贴在身边,不怒自威,脚步整齐,似乎只要是有人心又不轨,就会立刻将来人拖出来斩杀。

    这等威名凶悍,让人不敢近前,人群自发的让开一条道,让这些抬着聘礼的人通过。

    有人就好奇,真的拿手指一个个的数着:“一、二、三、四……。”长长的队伍似乎怎么也到不了尽头,人群中倒抽冷气的声音此起彼伏。一直到最后一个,有人喊了出来,道:“是九十九台!九十九台聘礼!”

    九十九台聘礼!

    当初太子娶太子妃的时候,也不过才五十八台,这都几乎多了一半儿,可是睿王只是大凉的亲王,那若是大凉的皇帝成亲,又该是多大的排场?不过不用管大凉的皇帝如何,眼下沈妙嫁个人,已经比明齐的皇帝有排场多了。

    人群中不由得爆出阵阵惊呼,可想而知,今日之后,沈妙的这次风光大嫁,只怕要成为明齐无人可以超越的一次盛景了。

    周围看的人群中也有正值芳龄的少女,更别说今日来添妆的那些官家女儿,俱是看红了眼睛。哪个女子不盼望着一次风风光光的亲事,女子总归都是有些虚荣的。

    可是谁又能想到,当初沈家那个蠢笨的,比不上自家堂姐,甚至于总是被嘲讽笑话,被定王不屑一顾的沈妙竟然能嫁得这样一门好亲事?

    要知道当初傅修宜对沈妙冷淡不已,沈妙却越挫越勇,可是被全定京的人当做笑话看。

    所以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以后的事情,现在谁能说得清呢?

    有人就道:“当初沈五小姐爱慕的不是定王殿下么?只怕现在自己心中也在庆幸吧,要知道定王殿下自来清简,若是沈五小姐嫁给定王殿下,只怕如今这样排场的百分之一也不到。”

    这话好巧不巧,却被人群中的傅修宜听到了。他的面上倏尔浮起一丝怒气,又很快忍耐下来。

    他的清简是做给天下人看的,不过是为了有一个好名声,若是从前听到人这般说,傅修宜只会高兴,因为这意味着他成功了。可是今日在这里,在这个时候说傅修宜清简,傅修宜便生出了一种恼怒的感觉。似乎在说,他远远比不上睿王似的。

    昨日派出去的查探的侍卫到现在还没回来,傅修宜晓得,事情大约是败了,他一边派人去寻手下的下落,一边却又不得已来参加沈妙的亲事。

    他也想看看,这个大凉的睿王能嚣张到什么程度。

    却没想到,睿王他真的敢。

    竟然用这样大的排场来对比,越发显得明齐皇室的小气,这不是在明晃晃的打皇室的脸做什么,可恶的是,这还不能说什么,因为睿王不是明齐人,明齐的规矩管不到他。

    他又看向沈宅门口,被罗雪雁和梅娘子搀扶着走出来的沈妙。沈妙正在跨火盆,小心翼翼的提脚,免得烧了裙裾。

    她的动作小心又狠缓慢,仿佛对待这件事情极为认真似的。周围的人都在惊叹沈妙这身嫁衣如何如何璀璨流光,傅修宜却觉得心中涌上了一股难以说清的感觉。

    他突然觉得这一幕十分刺眼。

    可这是为什么?对于沈妙,傅修宜心中有种奇怪的感觉,最初的时候沈妙追着他跑,他厌恶蠢笨的人,不过是想借着沈家的兵权利用她。后来突然有一天,沈妙就不追着他了,然后傅修宜就发现,他其实一点儿也不了解沈妙。沈妙非但不蠢,还很狡猾。

    沈家也很奇怪,明明是握在手里的一颗棋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已经从手里逃了开去,还在楚河汉界的另一边自成一派,对他对峙着。

    可那都和感情没什么关系。傅修宜在大业未成之前,是没有任何心思耽误与儿女情长的。

    可是这一刻,傅修宜竟然有一种冲动,想要一脚踢翻那火盆,因为他隐隐觉得这一幕是不正确的,似乎哪里出了错。

    正当他有些抑制不住自己这个莫名其妙的想法时,人群中突然起了一阵骚动。他回头一看,便见自动分开的人群让出一条小路,而从道路的尽头,有人鲜衣怒马而来。

    那个人拉着缰绳,大红的锦袍如烈火般炙热,自远处快速驾马奔来。衣袂飘飘,姿态优雅却热烈,几乎要灼伤人的眼睛。

    众人皆是哗然。

    那人却在离沈妙一步之遥的地方猛地拉紧缰绳,马蹄蓦地止蹄,看得人一阵惊呼。

    年轻男人高坐骏马之上,银色面具也被大红的袍子映得微红,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在马背上微微俯身,朝着新嫁娘伸出一只手。

    懒洋洋的,以不可抗拒的姿态开口。

    “来娶你了,沈娇娇。”

    ☆、第一百九十三章 离别

    “来娶你了,沈娇娇。”

    他的语气漫不经心,自马上伸手出来的姿态却极为认真,这么潇洒张狂,视礼法如无物,却让人觉得仿佛天地万物都寂静下来,只有这男人的模样深深镌刻在人心底,让人见之难忘。

    周围的人都安静下来。

    沈妙蒙着盖头,什么都瞧不见,只能听到自前面传来的声音,她本能的仰起头,下一刻,却感觉自己的手被人托起,有什么东西被戴在了指尖处。

    微凉轻柔的触感,她有些茫然。

    周围的人却是倒抽一口凉气。

    历代亲王都是有自己的扳指的,扳指并不仅仅只是一个装饰,更重要的是身份的象征,用这个扳指可以随意号令手下的人。当然本来的皇亲贵族走到哪里大家都是认识的,倒也不必用这个扳指,可是还从来没有见过把象征着亲王身份的扳指送给别人的。

    这送出去的可不仅仅只是个扳指,这意味着睿王将自己随意调动手下的权力都交给了沈妙。沈妙有了这个扳指,众人看她,就和看睿王没什么两样。

    这是将自己的权力拱手让人,可他让给的是一个女人。

    见过疼媳妇的,却没见过这般疼的。周围那些年轻的小姐们羡慕嫉妒极了,这睿王虽然戴着面具,却是风姿无限,本来身份就高贵,还出手大方,她们唯一能安慰自己的,就是睿王如此优秀,身边自然莺莺燕燕众多,沈妙又不是什么天姿国色,定然会很快被睿王厌弃。

    谁知道新郎官直接就用事实打了她们的脸,这世上,大约还是第一次见人这么宠妻子的。

    怎么偏偏就是沈家五小姐这样好命呢?也不知前世修了什么福气。

    然而世上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众人却万万想不到沈妙前生经历的那些事情了。

    睿王将扳指戴到沈妙手上后,薄唇一挑,微微俯身,一个吻就印在沈妙的手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