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了一遍,远处才传来慌里慌张的应答。
“来了,来了……”
一个模样潦倒的青年抱着书箧跑来,被堵在围观人群外头,左挤右挤死活进不来,干脆运起轻功,快速踩过众人肩膀,稳当当落在擂台。
“实在对不住,刚才有个病患硬是拉着我要以身相许,耽搁了一会儿。”他放下书箧,心有余悸地摸摸胸口。“虽说情意无错,但我还是喜欢长得好看的……比如你身边那个。”
纪潜之盯着他,缓缓问道:“闫家成,溪黄谷?”
“正是。”
青年点头,神情自若。
“我却不知你什么时候改了名儿。”纪潜之语气冷淡,“鬼手程不去治病救人偷东西,来比武作甚?”
“话不能这么说。”
程家晏笑得像只算计的狐狸。“武林大会四年一遇,不亲身感受多可惜。况且我又没撒谎,溪黄谷是我家住处,闫家成和程家晏念起来也差不多。”
什么鬼道理。
“倒是你,何时迷途知返重归正道了?傅明傅远……还真是好名字。路贤弟知道这名儿的来由么?”
纪潜之沉默,不打算回答。程家晏见状啧啧叹息,念了几句良人痴心错付,诚心实意为傅明惋惜。
他不知道傅明的身份,更不可能相信借尸还魂的说法,纪潜之懒怠解释,提起剑来就要开打。
“且慢!”
程家晏做了个制止的动作,弯腰在书箧里胡乱翻找着,嘴里言语不停:“年轻人就是性子急,做事总得讲究先后,慢慢来……”
说着,他直起身来,指间多了把银色弯刀,看起来只有巴掌大小,形制精巧。
“这一把,是当初救你用的刀具。怎样,有没有睹物思怀之感?”
纪潜之深切认识到,面前的人大概有病。
“你该不会想用它对付我?”
“不喜欢?”程家晏双手展开,竟然露出四五把样式不同的细长刀刃。“没关系,我这里各种口味都有。可剥皮,可切骨,取人肺腑不伤性命。”
他冲着纪潜之笑,狭长眼眸里尽是冷意。
“若是不想生不如死,就回答我一个问题。你来武林大会究竟意欲何为?”
纪潜之挥动剑身,招式快疾如风,瞬间划向程家晏手腕。只听兵刃相接,一阵刺耳划拉声,程家晏竟然架住了他的攻击,鬼魅般贴近耳际问道。
“除了你,魔教还来了多少人?”
纪潜之转身,剑招一变,斜斜砍过程家晏身体。对方足尖轻点,立刻飘出几步远,堪堪躲开攻击,但胸前衣衫已然破裂大半。
“我为何要告诉你?”
纪潜之反问。
他并不好奇鬼手程如何得知自己的身份。既然此人敢直接质问,就说明事情还未暴露。
那么,处理起来就很方便了。
“救命恩人想知道点儿内情,这也不行?”
程家晏语气轻松,“武林大会聚集了天下所有数得上名号的人,看似声势浩大,实则松散混乱。阳泽山地势崎岖,极易藏匿,若是有谁想下套子,做点儿恶事,容易得很。”
他的担心不无道理。
毕竟在原著中,魔教就趁着武林大会召开的时机,包抄了阳泽山。
“我只是来处理旧怨。程大夫尽可放心。”
纪潜之说着,有些嘲讽地看了一眼程家晏。“现在台上就你我二人。程大夫本非仁医,装这菩萨心肠给谁看?”
这话似乎刺到了程家晏的痛处。他的脸色几经变化,最后恢复如常,叹息答道:“好歹能心安一些。等你活到我的年纪,就懂了。”
“人与人不一样。”
纪潜之不愿多费口舌,提剑刺去。与之前不同,此时他的招式携带杀意,程家晏根本招架不住,靠着轻功躲闪几次,终被逼落擂台。
“我还有东西在上面!”
话没喊完,纪潜之剑尖一挑,将书箧扔了下去,险些砸中程家晏的正脸。
“造孽啊造孽……”
程家晏抱起书箧,摇头不断念叨着,退出人群去。
他们在台上的对话语焉不详,声音也低,没人听清楚,自然也不明白发生何事。围观众人目送程家晏离开,又听见北霄派报出下一轮对手,注意力很快转移到擂台上,继续观战。
谁也没发觉到,有几个不起眼的人悄然退开,跟随在程家晏背后,渐渐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上章被锁了,但是我暂时还没想出来怎么改……傅明对待纪潜之的态度,和他不取锁链的原因等等。
“无论是控制或折磨,任何激烈的行为,都可以接受。
越是能够带来痛楚,越是能让他感到真实。
就仿佛他真的活在这里,活在这个江湖,这个世界。
所以他需要更多。
更多……更真实的爱。”
大概就这样吧。
第66章 五十八 山雨欲来风满楼
对于程家晏的登场,傅明一无所知。
他正在与人过招,对手是个又矮又胖的青年,皮肤黝黑泛红,大约常年在日光下暴晒。穿一身粗布衣裳,脖子挂着拆了边的破斗笠,裤腿胡乱卷起,连鞋都没有穿。
无论怎么看,这人都是个干体力活儿的,和武林高手完全沾不上边。
然而就是这个不起眼的矮胖青年,用一套简单粗暴的刀法,将傅明逼得只有抵挡的份儿。
腕间的锁链再派不上用场,反而成为牵制傅明的累赘。当他再一次试图用锁链避开迎面砍来的刀锋时,不堪重负的链条顿时碎成几截,落在地上。
“没意思,真没意思……”
矮胖青年嘀咕几句,将手中大刀收回,瞪着傅明说道:“你什么兵器都不带,打着无趣,还让人觉得我欺负你!我要是这么赢了,岂不是给玄家堡抹黑!”
傅明看着对方手里的刀。长,刀面很宽,刃薄,但很坚硬。刀背如龙鳞竖起,皆是锋利倒钩,若是砍在人身上,能撕掉一大片皮。
这也正是他受到牵制的原因。
玄家堡以刀法见长,早年在江湖上也小有名气。可惜地方偏僻,堡内生活穷困,到后来已经破败潦倒,只剩四五个重情义的兄弟守门面。傅明对上的人叫做金傻子,说来有缘,年前他出逃魔教来到北霄派,试图送信给聂常海,已经见过金氏兄弟,还坐在一起喝了碗茶。
金傻子人如其名,脑子不太灵光,再次与傅明相对,并没认出来。
如此甚好,省得解释自己为何换名字。
傅明平复着呼吸,强迫自己站直身体。脖颈处又麻又痒,仿佛有千万蚂蚁在啃咬伤口,可是他没法抓挠。贴身衣物早就被汗湿透,死死黏在皮肤上,让人无比难受。
快点结束吧。
“你说得对,我该认真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