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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捡点。”陈大宝边说,边帮陈阿福盖上被子。走的时候,还把脏衣裳拿出去,把门关好。

    这是怎样的生活窘境才能把这么小的孩子逼成这样!陈阿福心酸不已。

    周围一下子静下来,只有远处的狗吠声和偶尔传来孩童们的笑闹声。

    陈阿福闭上眼睛,整理了一番穿越前和穿越后的事情。

    前世,她名下有一套二居室,一辆车,十几万的存款……不对,还有刘旭东送的一套三居室,一百万的存款。这些加起来至少有几百万人民币,不知道是归政府所有还是归从来没跟她联系过的表弟表妹们。若是立下遗嘱就好了,把这些钱都捐给孤儿院。

    只是,这些已经不是自己能掌控的了。

    今生,她穿越到一个痴女身上,今年十五岁,有父有母有弟弟有儿子。从她了解的情况看,她们家住的村叫响锣村,离三青县城十几里地,交通便利。看到路上大片长势良好的农田,这里算得上鱼米之乡,比较富余。

    家里虽然有三亩旱地,但父亲身体不好,母亲要做绣活挣钱,弟弟才十岁,大宝才四岁,田地就佃给大伯陈业种,每年给他家交六成租子。

    母亲王氏的绣活非常好,没日没夜的绣,一个月能挣六、七百文大钱,比有些人家全家人的收入都高。所以才能养活一家人,还有钱给重病的陈名和痴傻的陈阿福治病抓药。

    但王氏的眼睛不太好,近视,还怕光。这应该是用眼过渡所致,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年就会瞎。

    陈名身子骨好些时,能编些草筐草帽草鞋,也挣不了几文钱。家里还有五只母鸡,下的蛋主要给陈名和陈阿福补身子,有时两个孩子也能吃一个。

    有个亲奶,跟着大伯住。大伯家有三个孩子,大儿子陈阿贵二十二岁,娶妻高氏。二闺女叫陈阿兰,十五岁,好像今年底就嫁人。三闺女叫陈阿菊,十二岁。陈阿贵又有一儿一女,儿子陈大虎五岁,女儿陈大丫三岁。

    还有个三叔陈实,在府城做小生意,一家人都在府城,每年过年时才会回来住半个多月。

    到目前为止,陈阿福就掌握了这么多信息。

    对了,还有那只燕子,就是前世死前在她脑海出现的燕子,还跟她说了莫名其妙的话。奇怪,前世她做梦偶尔也会梦到它。只不过,梦中听不懂它说的鸟语,只看到它时而飞来飞去,时而唧唧喳喳地乱叫,非常暴躁。燕子的叫声应该是非常温柔的呢喃声,而这只燕子却愣是叫出了麻雀语。

    迷迷糊糊睡着了,她又梦到了那只燕子。蓝黑色的羽毛,还发着莹光,胸部和腹部的毛是金色的,尖尖的嘴巴也是金色的。它正用比绿豆粒大不了多少的小眼珠子甩着眼刀子,小嘴一张一合地骂道,“我喳!笨,笨死了,还短命。白跟了你一世,连天日都没见过,也没捞到哪怕一小块金子,天天住旧屋。还害得我没看到传说中的迪拜明珠,没看到悉尼歌剧院,还有鸟巢,真是气死我了。我喳喳喳喳喳……”

    忽略掉不友好的内容,音质像奶娃娃,糯糯的,好听极了。

    只是那绿莹莹的眼珠子太可怕了,满含恨意,目光就像一把把寒光四射的绿色激光刀,在陈阿福眼前乱飞。

    陈阿福一下子被吓醒了。睁开眼睛,还有片刻的恍忽。望望破烂的房子,闻闻有尿臭味的被褥,她已经穿越了。

    正要再想想那只奇怪的小燕子,却听到厨房里传来切菜声和王氏同陈名隐约的说话声。

    王氏说,“……原来,想着阿福痴痴呆呆的,行动又不利索,嫁出去遭罪。便想让她一辈子不嫁人,由娘家养活。虽说阿禄好,却又怕他将来娶的媳妇不好,给阿福气受……正好我在林子里捡了大宝,就想着让阿福认大宝当儿子,将来再给她立个女户,带着儿子一起过。等我们死了,阿福不至于受苦,有人供养她,孝顺她,死后还能享受后人的祭拜。可现在,阿福的病居然好些了,若好彻底了,那还是嫁人的好。拖了个大宝,她怎么找得到好人家呢?”

    陈名考虑了一下,说道,“若是那样,咱们就认大宝当儿子,这样大宝就不是阿福的拖累了,以后或许还会是阿福和阿禄的帮衬。那孩子聪明,长大肯定会有出息。”

    王氏一想也对,笑道,“还是当家的有办法,这样再好不过。大宝虽然是捡来的,但咱们养了他四年,也有感情了,我真的把他当成了亲外孙子。那孩子不止聪慧,还懂事,把阿福当成亲娘一样孝顺。”

    第5章 傻美人

    陈名“嗯”了一声,又说,“只不过,那孩子心眼子多,心思又重,生怕咱们听大嫂和……的话,不要他。”他没好意思说他娘,顿了顿,又接着说道,“刚才的话先不要透出去,不然他又该多心了。还有,告诉那两个孩子,暂时别把阿福痴病有所好转的话说出去。若阿福的病真的好彻底了还好说,若没好,反倒横生枝节。”

    “诶。”王氏答应道。

    陈阿福感动不已,这世的爹和娘真好。不说古代,就是现代,有些父母对残疾孩子也不会这么好。更有那狠心的父母,还会狠心地丢掉,或是溺死。而他们,不仅一心一意为女儿谋划,还一直花钱为女儿治病。

    还有,这个世界对女子好像并不太苛刻,不嫁的女人还能立女户。

    陈阿福费力地翻了个身,想着该起来做做康复训练,尽快把身子调理好,好回报这家人对原主的关爱。而且,她即使病好了,也想让小宝继续当自己的儿子。那孩子,太可人疼了。她前世已经年过三十,虽然没结婚没当母亲,但母爱早已泛滥,见着可爱的孩子就爱不够。

    不过,想让小宝继续当她的儿子,就必须要有话语权,把那个讨嫌的大伯娘压制住。

    陈阿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坐起来,又蹭到炕橱前,打开柜门,里面放了几套她的衣裳和小宝的衣裳,还有几张帕子。

    她拿出一套杏色小袄和蓝色裙子,小袄和裙子都是夹层,外面是细布里面是粗布。虽然退色了,还缝了补丁,但明显比另外几人的衣裳好多了。

    把袄子和裙子穿上,至少用了两刻钟。想着这具身子兜不住口水,拿了一条帕子塞进怀里。又觉得这具身子从怀里取帕子也不太容易,便把帕子挂在盘扣上。虽然幼稚,但总比让别人帮她擦口水强。

    下了炕,费劲地穿上鞋子。看到桌子上有个巴掌大的铜镜,她拿起铜镜照了照,竟是吓一跳。小脸长得真漂亮,小小的瓜子脸,雪白的肌肤,大大的杏眼,小而挺的鼻子,红润润的小嘴。天呐,比她前世还好看得多,她心中一阵狂喜。

    只是,目光呆滞,一看就是傻美人。还有就是头发乱蓬蓬的,像鸡窝。她现在的情况,梳头,还是梳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