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连门都不能出。”
然而一块砖却道:“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小瞧你夫人。”
他道:“你可不知道, 小瞧女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李寻欢却道:“这可不是小瞧,只不过诗音向来不喜欢听江湖事务,我若告诉她,反而不美。”
一块砖摇头道:“我也只是说说罢了,听不听都是你的事,反倒是你。”
他抬头看向李寻欢又道:“这次,想要张什么样的脸?”
李寻欢道:“只要是不引人瞩目的脸就行。”
不引人瞩目的脸,这要求听起来简单,但是实行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李寻欢本人的气质实在是太过特殊,即使他的脸变得平庸,但从眼中隐隐透出的神采,却让他看上去与众不同。
然而一块砖小哥已经是熟练工了,他帮李寻欢换过好几张脸,这工作放在他手上,驾轻就熟,一刻的功夫都没到,一张平庸至极的脸便新鲜出炉。
将他扔到大街上,绝对没有人能认出来。
李寻欢叹道:“你的手艺,还是很精湛。”
一块砖将工具收起来道:“有一成的功夫,都是在你脸上练的。”
他眨眨眼睛道:“想要让你看上去平凡无奇,这可不是一般的易容术可以做到的。”
李寻欢道:“谢谢了。”
他都不问一块砖为什么会来这里,李寻欢也知道,一块砖绝对不会因为要帮他多走一趟,就算是帮他易容,应该都是叶孤城的意思。
他顶了一张平凡的脸上了马车,阿飞看见他先是一愣,身体都随之紧张起来,他的手,已经搭在了剑柄上。
但也不知为什么,或许是在李寻欢的眼中看见了熟悉的光芒,他顿了一下道:“李寻欢?”
李寻欢惊道:“你认出来了?”
阿飞道:“你的脸怎么会变成这样?”
李寻欢笑道:“不过是易容罢了,要知道,以我的脸想在江湖上随意走动,并不是容易的事情。”
阿飞道:“那你就以这样子进兴云庄?”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又道:“那你现在里面等着,等我先进去,你再进去。”
李寻欢道:“为何?”
阿飞道:“因为现在江湖上已经有一些人知道,我们两是见过面的,我虽然在江湖上没有名声,但难保会被那些人认出来。”
他道:“你易容,不就是为了不被江湖人人出来?这样同我走在一起,反而有风险。”
李寻欢忽然发现,阿飞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机敏,还要聪明,这一番话说下来,他竟然找不出丝毫漏洞。
他感叹道:“就连我都没有想到。”
阿飞对李寻欢点点头,随后竟然就从马车上一跃而下,他已经看见了兴云庄,一个人走过去,连半盏茶的功夫都不要。
龙啸云以豪爽好结识朋友为名,全天下的人,只要是正道人士,那进入兴云庄都不问来路,他不仅赚了好名声,也能让阿飞顺利地混进来。
阿飞长得很帅,又很年轻,一进门的时候有不少人盯着他看,但在发现这张脸没什么人认识之后,他们又把脸转了回去。
没办法,这些年纪大的人已经不仅仅看脸和武功了,他们更加在意,背后的名气以及江湖声望,若不是如此,武功低微的龙啸云怎么会出名?
阿飞找了一个角落,安静地蹲了下来,他的气息几乎与周围融为一体,但是一双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远处呈现众星捧月之势被围在中间的龙啸云。
龙啸云打了个寒颤,往周围看看,却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人,又或者所有人都盯着他,让他无法发现这眼神来自何处。
他心道,算了,估计是我的错觉。
随后又投入了新一轮的互相吹捧之后。
阿飞看着这人,心中却有了新的疑惑,他想,这人的武功如此低微,为什么能被其他人包围在最中心?他又想,这明明是江湖上最大的盛事,为什么来的人武功都不是很好?
他不太明白。
他又看看门口,李寻欢也进来了,那些人在李寻欢脸上停留的时间,甚至没有在他自己脸上停留的时间长,可能是因为李寻欢的脸看上去太平庸了,一看就不是有名望的大侠。
今日,是重大侠讨论抓捕梅花盗一事的日子,也是林仙儿宣布要嫁给找到金丝甲之人的日子。
龙啸云看见人来的差不多了,便高声道:“我龙啸云感谢诸位大侠在百忙之中抽空,汇聚一堂!”
之后的话阿飞没有多听,因为那对他来说就是一群没有营养的废物,他好像在出神,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眼角的余光忽然捕捉到不知从哪里挤进来的一块砖。
他就像是一条鱼,进入拥挤的大厅不仅没有没有被阻拦前进的道路,反而越走越顺畅,但阿飞却搞不懂,他为什么要在人群中流窜,他的目的是什么?
一块砖也注意到了阿飞的视线,但这并没有影响他工作,因为一块砖知道,阿飞是他们这边的人。
对于这被城主教导大的小狼崽子,他们白云城上下认可度还是很高的。
他回头,对阿飞眨了眨眼睛,好像在说,就当没有看见我。
阿飞也眨了眨眼睛,谁知道他在想什么。
在一块砖忙活的期间,龙啸云也终于讲完了他要说的话,举起手中的海碗,仿佛庆贺似的道:“舍妹林仙儿欲嫁给献上金丝甲的能人,想来诸位都是知道的,她天性顽皮,喜欢英雄豪杰,今日这等大局面,定然是要到前厅来看一看,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欢呼声几乎将房顶都掀翻了,阿飞神游的思绪也终于被拉了回来,他看向周围状若癫狂的人,眉头轻轻一皱,因为他实在不知道,为什么林仙儿出来会让这些人如此兴奋。
他还没有get到林仙儿的动人之处。
几乎龙啸云话音刚落,一抹雪白的影子便从幕后缓缓移出,林仙儿是一个年轻的女儿家,虽然不说喜欢穿金戴银,但平日打扮却少不了艳丽的色彩,但自从她见了白云城的人之后,衣着品味上仿佛也有了改变,竟然格外喜好穿浅白或者鹅黄诸如此类的颜色。
不得不说,她穿上这些衣服还是很好看的,在大部分江湖人眼中,简直就是九天之上降落的仙女。
然而无论是李寻欢还是阿飞,心中都有了相同的感觉。
画虎不成反类犬。
见过世界上最适合穿白衣的人,就不会觉得林仙儿适合穿白衣。
林仙儿开口自带欲说还休气场,声音虽然清脆,但并不是很有穿透力,为了听清她的话,在场人无一不是屏气凝神,就怕漏了一句。
林仙儿道:“诸位聚集如此,想来是为了梅花盗,我在此先谢过各位江湖豪杰,愿意铲除江湖一大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