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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3
    孤城点头道:“不错。”

    陆小凤开玩笑道:“你和他果然是知己。”

    他自己和西门吹雪是朋友,是很好的朋友,但是朋友总是比不过知己的,自己的待遇没有叶孤城好,也是正常。

    人家指不定用书信交流剑心,而他自己只能用灵犀一指试西门吹雪的剑招。

    他可没有主动送死的爱好。

    叶孤鸿听两人的对话,还是全身一僵,继而又冒出了粉红色的泡泡。

    堂兄可以和西门庄主书信交流?

    那他岂不是可以看见西门庄主的真迹了?

    并不奢求能将自己如同汹涌黄河水一般的敬仰之情传递给西门庄主,只要能看到他的真迹,就够叶孤鸿满意地在塌上滚来滚去。

    碍于面子,他并不会在人面前翻滚。

    叶城主分神看了叶二公子一眼,他就猜对方听见自己刚才所说的话要有反应,果然如此,别看他面上还是严肃模样,眼神却已经放空,瞧着一脸痴呆,用脚趾头都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叶孤城痛心疾首,这孩子,追星追出问题来了!

    而且还是不得治的智力问题。

    陆小凤想看看叶孤城,又看看对方身后的叶二公子,他的洞察力虽然好,也没有到看见叶孤鸿眼神就能推断出对方在想什么的地步。

    总觉得气氛怪怪的。

    黑无常与白无常住在一间院子里。

    他们的名字,自然不是叫做黑无常与白无常,而是赵三与李四。

    非常不走心的两个名字,听起来比黑无常白无常没有气势多了。

    黑无常被称为黑无常是因为他穿黑衣戴鬼面,而白无常则是穿白衣戴鬼面,当他们手持铁链来寻仇时,可不就是一对黑白无常?

    他们在江湖上显赫过,也销声匿迹过,现在只有一间院子里的两个帮工,叫做赵三与李四。

    这间院子里所有的帮工,都是与他们一样的人。

    有人以虚无缥缈的声音道:“赵三、李四。”

    他们俩一激灵,回头,果然看见被白雾笼罩的人。

    就仿佛被人从身后踢了一脚,利索地跪在地上,发出“咚——”的一声巨响,嘴上恭敬道:“教主。”

    狡兔还有三窟,玉罗刹也是如此,如果以为他手上的底牌只有西方魔教,那就大错特错。

    他的底牌很多,多到自己都数不清,好像只要他挥挥手,便能有卖命的人成堆地涌上来。

    玉罗刹道:“我要你们帮我去做一件事。”

    黑无常与白无常不说话。

    玉罗刹交代的事,就算要他们死,也是要完成的。

    玉罗刹道:“帮我去截一批货。”

    黑白无常一听都愣了,他们什么时候做过这种营生?

    应该说西方魔教什么时候竟落魄至此?

    玉罗刹又道:“切记别把运货的人伤了?”

    别把运货的人伤了?黑白无常两人都晕乎乎的,这是个什么意思。

    在迷雾中的玉教主并没有发现两人的茫然,反而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他越想越觉得这计策虽然简单粗暴但却十分高妙,道:“只要记得把人都绑走就好了。”

    他最后补充一句:“最好嫁祸给绣花大盗。”

    黑白无常是彻底傻了,他们在小院做工,哪里知道什么绣花大盗?

    不管怎么样,只要是玉罗刹交代的事情,总要完成,就算没有弄清楚也要想办法弄清楚。

    玉罗刹的意思很简单,他要把叶孤城从白云城里钓出来,钓到群英会上。

    有什么理由比绣花大盗出面还更充分的吗?

    他露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想要把白云城主从窝里挖出来,就要干一票大的。

    这世界上能值得他温柔以待的只有西门吹雪,至于叶孤城,那不叫温柔以待,叫另眼相看。

    叶孤城:谁要你另眼相看啊!

    金铭灭,是叶城主的铺子。

    曾经知道这件事的人很少,因为白云城主常年居于南海,看似不插手中原事务。

    但从江如画死后,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金铭灭与叶孤城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原本并不是一件很容易就能被挖出来的事情,奈何南王在江如画死了之后心情非常糟糕,无论如何都想给叶城主添堵,既然做不出实际上的报复,只能在言语上多下些功夫。

    比如说将叶城主背后的势力牵扯出来。

    既然他想要隐瞒,就偏偏不让他隐瞒。

    南王智商时高时低,虽然知道和叶孤城怼下去没有好处,但心中就是憋着一口气,在朝堂上呆着,多多少少知道捧杀的道理,一个人如果太富有,或者手上的财产为人所知,是会出问题的。

    金铭灭的铺子很挣钱,无数人想要知道这是谁的基业,那他就让人知道。

    只望着有人能给叶城主添堵呢!

    于是乎在叶孤城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就被那年头的吃瓜群众坝出来了。

    然而和南王想得并不一样,在背后老板曝光之后,金铭灭不仅没有被人上门找茬,反而还变得更加火爆了,它大概变成了一个圣地,供江湖人远远地观赏,至于进店,从店里伙计又换了一批之后,很少有江湖人能够进去。

    想想也正常,叶城主的地盘,就算是伙计,那也是不一般的。

    对叶孤城唯一造成的印象大概就是把店铺里的伙计从普通人换成练过武的下属,他本来就有此打算,也不算是亏。

    陈列于店铺中的精巧饰品,似乎也成为了叶城主富庶的证明。

    看见富丽堂皇的铺子,没有人想到白云城的富有,只会想到叶孤城的富有。

    隐隐约约有种说法在江湖人见传,他们道,白云城主的财产,指不定比天下第一首富霍休还要多。

    从一家店铺中就能看出这么多?

    当然不可能,只是没有人建议在新鲜出炉的剑客身上按上更多的荣耀。

    人一开始总不会成为仙,但等到传闻多了,自然就会成为高高在上的仙人。

    金铭灭的首饰都被保存的很好,几乎没有人知道,它们是从那里被运送过来,又走得是哪一条道路,或许镖师明明在运送货物,自己却不知道内容是什么。

    当然,思维缜密的叶城主并没有选择雇佣镖师,如若不是白云城的子民,那就是不值得信任的,与其雇佣不知道从哪里来的镖局押送,倒不如他让手下的人组队。

    只要交给他们,无论做什么都万无一失。

    白云城出来的,都是精英。

    一队精英正如同之前的无数次那样,踏上帮金铭灭运送货物的道路。

    他们每一个都是好手,每一个都对白云城忠心耿耿,若非如此,叶城主绝对不会讲如此重要的事情交给他们。

    这世界上最无法防备的就是监守自盗,而他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