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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毛孩子进了里屋。

    红床红花,窗上还贴着红色的剪纸,鸳鸯戏水的红被子,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喜庆极了。

    新娘和新郎坐在床边,村里的女长辈端过来几个盘子,里面有豆腐,饺子,还有两只酒杯,然后新娘新郎就用筷子互相喂对方吃东西。

    这种新奇的事情可能代表着某种意义,比如西式婚礼中的互换戒指,姜杜白看得津津有味。新娘脸颊有些胖,被一群人围着也不害羞,脸上自始至终带着笑容,对于她来说,这一天或许是她最幸福的日子。

    房间有些小,姜杜白慢慢被挤到了墙边,一群小萝卜头叽叽喳喳,围着大人问这问那,一会儿问能不能再给他们一些喜糖,一会儿又问新娘新郎在干什么,女长辈被问得烦躁,往门外打发孩子:“这叫交杯酒!喝了交杯酒就是一家人了……来来来都出去,这么大的地方可搁不下你们……”

    跟在孩子堆里被大人撵到门外,院子不大,大人们忙着杀鱼宰鸡,孩子们又一窝蜂跑到大门外玩耍,姜杜白站在原地没动,婚礼已经“参观”完了,他打算和段老头说一声然后回家。

    “咦,大宝是吧?在这干什么?”一个中年汉子看见他后问道。

    “李叔,我阿爸在哪啊?”

    “段二叔回家拿东西,一会儿就回来,我看见杨土他们刚刚去大门外了,你出去找他们玩吧。”

    姜杜白点点头,打算直接往家走,说不定会在路上碰见返回来的段老头。

    不过事实上他刚出门,就被人给叫住了。

    “段大宝,你来当马夫!”

    村里的小男孩聚在一起玩游戏,看见个子不高的姜杜白后,马上给他分配了“马夫”一角。

    姜杜白:“……”

    他实在没兴趣陪一群小孩子玩过家家,推脱说:“我不玩,你们玩吧。”

    “不行!你不玩就没有人当马夫了!”

    姜杜白心想,你也知道没人愿意做马夫啊,他翻了个白眼,指了指刚从段大柱新家走出来的孩子:“你们叫他。”

    大家纷纷回头,顺着姜杜白手指的方向,看见了一个穿着皮衣的小男孩。

    几个孩子难得沉默了,之前叫嚷地最厉害的杨土也不说话,面上是掩不住的厌恶:“叫他干什么,我妈说他克亲,他妈妈就是被他克死的!”

    克亲?姜杜白忍不住皱起眉头,原以为这里只是经济落后,没想到还会有封建迷信。

    “土子小声点,他手里拿着弹弓呢。”

    红袄夹的小孩拉了拉杨土的袖子,看起来对对面的孩子颇为忌惮。

    杨土也看到了,愤愤地哼了一声,小小年纪就懂得“识时务为俊杰”,拍拍屁股,带着一群小屁孩趾高气扬地去别处玩了。

    落荒而逃居然让他硬生生摆出了几分架势。

    姜杜白没继续掺和,他看向不远处的小男孩,对方显然早就听见他们的对话,此刻也正在看他,一双乌黑的大眼睛跟只小狼狗似的,仿佛盯上了姜杜白这个猎物,凶狠得紧。

    姜杜白叹了口气,他自觉理亏,看见小孩的手里攥着几颗糖,应该是村长给的,啧了一声,姜杜白慢悠悠地走过去,忽略小狼狗看见他靠近后绷紧的身子,从兜里掏出自己的糖:“给你。”

    喜糖太甜,姜杜白不喜欢吃甜。

    小狼狗面上流露出一丝疑惑,不过转眼间又立马警惕起来,好像已经认定了姜杜白非奸即盗,这样做肯定是别有用心!

    姜杜白:“……”

    难道他长得这么不像好人?

    不怪姜杜白有这样的疑惑,上辈子虽然没谈过恋爱,但追求他的女人可是从来没有断过,好像有段时间,那些无聊的商业杂志还给他冠了个“女人最想嫁的男人”称号,让他周围的朋友调笑了好长时间。

    当然,他已经选择性遗忘了现在的豆芽菜身材。

    懒得和眼前的小狼狗解释,冬日里哪怕阳光都带着寒风的冷冽,不过站了一小会儿,姜杜白的脚趾头就快冻成了冰块,他干脆把糖往小萝卜头的手里一塞,然后摆摆手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开。

    所以他也就不知道,手里攥着喜糖的小男孩一直望着他的背影,眼神里有迷惘,有猜测,直到拐过墙角再也看不见,他才动了动身子,把手上的弹弓别到腰间,身上的皮衣比不上城里精致,颇有些粗制滥造的感觉。大把的喜糖被放到上衣的兜里,小男孩又抬眼望了望姜杜白离开的方向,这才迈开步子,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

    那里没有人家,只有一条通往雁山的小路,奇怪的是山路上没有多少积雪,好像是被人扫过一样。

    山后

    雪天的路不好走,更不要说山路,段真拿着换来的钱小心爬过山头,一眼就看到了不远处的房子,以及站在房子门口忙碌着的人。

    那是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着一件劣质的皮衣,头发因为长时间没有打理已经到了肩头,看起来有些邋遢。他手上拿着一块腌肉,正准备把它挂在绳条上进行风干。

    “回来了?”

    “嗯。”段真把钱递给男人,“五只兔子,村长阿伯一共给了三十五。”

    “放屋里,等我先把这些肉给挂上。”

    男人点点头表示明白,说完就没有继续开口的打算,全部的注意力又放到木盆里的腌肉上。

    这几天算是幸运,在雁山西边发现了野猪的脚印,没想到弄了个简单的陷阱就让他逮住了一头成年野猪,现在做成腌肉,足够俩人几个月的口粮。

    父子俩没有地,在山上住了这么些岁月,早习惯了打猎的生活,平时的粮食都是用野物和村里人换,有的人家里地多,用富余的粮食换点肉吃,心里也是乐意。

    实在没办法的时候,段林也可以拿到镇上去卖,赶上一天的路,到夜里在镇上找个地方窝一晚,第二天再背着粮食回来,只不过去一次只能卖少量的野物,卖多了粮食抗不回来。

    屋子看起来不大,里面摆设极其简单,甚至可以说得上简陋,除了日常的桌椅,还有一个盛东西的柜子,往里间搭了一条麻绳,绳子上挂着一个破旧的床单,用来隔开吃饭和睡觉的地方。

    墙角放着各种打猎的杂物,弓箭斧头之类的东西随意堆在一起,靠近窗户的地方还安着一个石灶,冬天实在冷厉害了,就续一把木头,勉强让屋子暖和一点。

    段真把衣兜里的喜糖掏出来放在桌上,糖是村长从镇上买回来的廉价奶糖,奶味重,包装也丑,外面裹着的糖纸只是普通的红色塑料。

    段真用舌尖小心翼翼地舔了一下剥开的糖,眼睛立刻一亮,奶糖很甜,甚至味道很廉价,可是对于段真来说却是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软软的,滑滑的,放在舌尖一会儿就会化掉,平常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