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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的没跟她计较,美滋滋地说:“你总是打击我的热情,万一哪天我突然没有热情了,放走了我这样一个高质量的帅哥,你上哪后悔去?”

    叶子璐简直服了他:“你对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那么大的伤害,打击你一下怎么了?”

    两人说话间走到了停车场,颜珂帮她把手里的购物袋塞进后备箱,觑着她的脸色问:“那你叫我出来干什么?又失业了?我看你这次心情不错,没有上回反应那么激烈,难道已经失败习惯了?叫你当初狗咬吕洞宾……”

    叶子璐难得没有对他挤兑自己的话做出什么反应,她听着颜珂的数落,嘴角忽然毫无预兆地翘了起来,露出一个难以抑制的微笑,径自打断了他的喋喋不休:“我升经理了。”

    调令是当场落下的,那场年终汇报结束以后,大老板当着所有人的面签了人事任免书,告诉她年会结束以后就把自己的办公用具全部搬到新办公室里——对,她甚至有了一间独立的办公室。

    枯死的木头里会开出意想不到的花,连咸鱼都能翻身,逆境又算什么呢?

    一时间,那曾经叫她觉得所有的努力都白费的地方,曾经叫她觉得自己是个傻子、一厢情愿地做白工的地方,原来……并不是真的毫无用处的。

    经历,特别是某些艰苦的经历,对于一个人而言,是一比财富,有的时候看似毫无用处、看似只是自讨苦吃的多此一举,坚持到了头也看不到任何希望,得不到任何结果,却并不代表它就这的是个哑炮。

    那些努力的结果也许会潜伏很久,才以某种人们想象不到的姿态忽然冒出来,起到人们想象不到的作用。

    只不过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太聪明,太懂得趋利避害、又太溺爱自己而已。

    当叶子璐松了口气,终于有闲暇跳出她眼下柴米油盐、担心今天忧虑明天的小圈子时,站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看这件事的时候,她发现,这一切都是她应得的。如果下一次再遇到同样的困境,叶子璐觉得自己可能会比这次淡定得多。起起落落的次数多了,就不会很大惊小怪。

    年轻的人有惊慌失措、迷茫忧虑的权力,因为时间和阅历注定会治愈这一切。

    也许等他们老了,就会知道,人这一辈子,要是没有三起三落,那多半就是夭折,不算到头。

    她也许没有那么的聪明,成不了霍金爱因斯坦,也许没有什么经天纬地的才华,当不成某个社会上的重要人物,也许没有那么大的魄力,敢顶着经济危机的逆流创业,甚至她无法出类拔萃地变成一个有钱人,说不定终其一生,她都只是个都市小白领,拿着一份略高于城市平均水准的、但相对有安全感又舒适的薪水。

    可她已经学会了最重要的事——如何在平凡里优秀,以及如何在优秀里回归平凡。

    时至今日,叶子璐终于明白她第一次失业的时候,尚还在世的父亲关于她“沉下心”与“自甘堕落”之间区别的疑问的回答。

    “耐得住寂寞”和“消磨志气的认命”有什么区别?

    “努力做好点滴”和“每日为琐碎无事忙”有什么区别?

    答案就是看一个人把自己当成什么——如果把自己当成肥皂,就会在水的蹉跎里变少乃至消失,如果把自己当成神铁,就则会在风霜的磨砺中变成利刃。

    颜珂骤逢喜讯,吃了一惊,同时,与这消息一样让他吃惊的,还有叶子璐淡定的态度,曾经,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她都要好生上蹿下跳一番,没想到现在也与了几分泰山崩于前而神不动的姿态了。

    他直起腰,意味不明地打量了她好半晌:“越级?”

    叶子璐得意洋洋地背着手,站在他面前:“以后请叫我叶经理,嗯,叶总也行。”

    颜珂刚要说话,叶子璐一抬手打断他:“不,等等,你先别开口。”

    颜珂瞠目结舌地问:“为什么?”

    叶子璐哼了一声:“你只要张嘴,必然没好话,今天先别扫兴,让再我高兴一会。”

    颜珂笑起来:“我那是在逆境中鞭策你,在顺境中提醒你,忠言逆耳。”

    叶子璐不理他,完美地保持住了自己趾高气扬的仪态,做出标准的小人得志状,转身去拉车门。

    颜珂突然在她身后叫了一声:“哎。”

    叶子璐回头:“干嘛?”

    然后一只大熊凭空冒了出来,不由分说地被人塞进了她怀里,那大家伙足有一米二三,身材粗壮,叶子璐抱着它双臂不能合拢,视线被完全遮挡住了。

    叶子璐又惊又喜,一嗓子叫唤出来:“啊!熊珂他哥!”

    颜珂抬手抓烂了她的头发:“滚。”

    他耳根发红,因为感觉这份礼物送得很蠢。

    叶子璐却脚步轻快地追着他上了车,抱着大熊坐在了后座上:“下礼拜王小花结婚你去吗?”

    颜珂从后视镜里看了她一眼,懒洋洋地说:“我可不去。”

    叶子璐:“干嘛不去?你还在她包里待过呢。”

    “我又不认识她,”颜珂敷衍地说,而后,他颇为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跟你去么……我又没名分。”

    叶子璐呆了呆,终于发现自己好像得开始思考另一件事了,那件事和颜珂也有关系——简称,终身大事。

    且不论她的终身大事该指往何方,反正王劳拉的大事日子是接近了。

    叶子璐被邀请作为伴娘团的一员,一大早赶去新娘家里帮她打扮准备,等新郎来接。

    王劳拉的头发被高高地挽起,露出优美修长的脖子,她穿着婚纱,对着镜子戴项链的模样,让叶子璐忽然觉得,王劳拉就像是一个长出了洁白羽毛的天鹅,所有嘲笑过她是丑小鸭的家禽们,都会在这样的她面前瑟瑟发抖。

    这一回,叶子璐险些已经快要认不出王劳拉了,她这大美人室友原来就一直热爱打扮自己,先天上来看,也确实是个美妞儿,可是以前,叶子璐总觉得王劳拉的那种“打扮”里面一直有种很乡土的气息,同样的衣服,穿在王劳拉身上,与穿在胡芊身上就是不一样。

    人家一直说“人靠衣装”,打扮到了,自然气质就出来了,但直到见到此时的王劳拉,叶子璐才知道,那传说中虚无缥缈的“气质”,是真真正正地存在的,并不依托于长相和衣装。

    谁知道在此之前,这个又美又强大的精英翻译,只是个连什么叫护照什么叫签证都不知道、无望的暗恋高帅富、又焦虑又歇斯底里的柴禾妞呢?叶子璐本想和她八卦一下新郎的情况的,可是到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