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面前:“吃。”
一个命令一个动作,清欢想,她早该知道钟朗不是好对付的人,昨天晚上她竟然还愚蠢的浪费了一夜的时间考虑要不要离开,她应该相完亲就走的!
可现在她只能接过早餐袋子,里面是滚烫的八宝粥跟包子,清欢拿起一颗包子咬了一口,她食不知味,即使这包子是五星大厨做的也尝不出什么味道来。但是……包子在嘴里嚼了两下,不敢咽下。
她真的不敢咽。前世之所以会沾上毒,就是因为这些普通的日常食物,她不疑有他,直到因为反抗毒|瘾发作,才知道自己变成了怎样的一个人。这一世她的人生才开始不久,她安稳的日子还没有过够,她不想再丧失尊严匍匐在钟朗脚下,真的去做一个女奴。
她想要……
“怎么不吃?”然而男人的声音如同吐着信子的毒蛇,轻柔动人,又暗淬毒汁。
“求求你……”她嘴里的包子没有咽下去,可怜巴巴地看着钟朗,诉说着自己的祈求。“我不想吃……我不想……”
“哭什么呢?”冰凉的指腹抹去她眼角的泪,钟朗的表情简直称得上是柔情万千的:“只是吃个早餐而已,为什么不吃?”
为什么不吃?
为什么?
清欢摇着头,她抓住钟朗覆在自己面颊上的手,只觉得恐惧入骨,她怕死了这个男人,根本不想再见到他。被他抚摸的时候再也没有甜蜜的感觉,就好像被残酷的野兽舔舐着身体,濒临死亡之前的挣扎而已,因为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就会死去。“……我怕……”
“有什么好怕的?”
他的表情那样好整以暇,乌黑的眸子里倒映出的是清欢的身影,她曾经那样的爱过他,可此刻爱没有了,只有无尽的恐慌与挣扎。清欢知道他是故意的,钟朗最喜欢在她不听话的时候折腾她,也许……他早就知道了,否则怎么解释他出现在这个小城市的理由呢?这一世她很快就离开了首都,连那部让自己一举成名的电影都没有拍,根本不可能有机会让钟朗认识她!
那就只剩下了一个可能性,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她一个人……重生了。
这个想法让清欢浑身发凉,钟朗亲吻着她颤抖的面颊,“怎么了小乖,不认得我了么?”
她想去推他,没了力气,只有无尽的黑暗与绝望扑面而来。
完了,一切都完了。
她仍然是他的。
“不……”
“要听话。”钟朗亲亲她,眼睛里闪烁着清欢看不懂的光。“这样我才不会生气。”
“不要……”她小声啜泣着,“我不要……”
“不要什么?”
“不要你……”一边说一边推搡着他,似乎他是魔鬼。
他的确是魔鬼,无情无义冷血残酷的魔鬼,他想要的就一定要抓在手中,一切表现出来的美好都是幻象。“什么都可以,唯独不能不要我。”
清欢听了,只觉得天都塌了下来,可她不想死,她想活下去,生命是这样宝贵,她怎么能这样糟践自己?“不……”
“乖乖,来我亲亲就好了。”
钟朗用冰冷的薄唇亲吻清欢掺杂着泪水的小嘴,火热又强势,这么清甜这么可爱,他曾经紧紧抓在手中的,后来失去了。然后他的生命缺失了一大半,就算再多的权势金钱都无法弥补。
这个女人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重要,但那意味着么,钟朗没有想过——他习惯了唯我独尊,所以他的挽回也是如此简单。
你喜欢温柔的我,那就给你温柔的我。
但那并不是真的呀,他永远都不会懂。
“你会爱我的,小乖。”钟朗捧着她的脸,“你要什么我都给你,我以后都会做个很温柔的人,好不好?”
清欢摇头,她只能摇头。“不……”
“不许拒绝我。”语气变得冷硬了些,随即又缓和下来。“乖,我们重新来过,你还记得吗?你以前很爱我的。”
有点像个急于和好的孩子,但哪个孩子有他这样不讲理?
可是清欢的爱已经没有了呀,她深深地被前世的痛苦缠绕着,不管是屈辱的爱情还是屈辱的死法。死过一次清欢才明白,对钟朗这样的人来说,她卑微的如同蝼蚁,得不到任何尊重——她只能依附。
钟朗捧着这娇嫩的面颊,少女的皮肤细腻的如同凝脂,他喜欢她的每一处,于是忍不住覆上轻吻。真要说尊重他仍然不懂,他只是无法忍受失去的疼,所以失而复得的时候,只想要好好保护。
她太脆弱了,即使在他的羽翼下,也仍然脆弱的一触就破。所以他需要小心、再小心。
清欢不敢说我不爱你了,她无法预测听到这句话的钟朗会做出什么事来,即使此刻的他看起来很正常,但喜怒无常正是钟朗的性格特征。在亲吻中她微微瑟缩了一下,然后说:“我、我要去上班了……”
“先吃早餐。”
“不……”她怕的哭出来。“我不吃……”
钟朗拿起一颗温热的包子,自己咬了一口吞下肚,才递到清欢面前。她看着被他咬过的包子,有些事情不说也心照不宣。她不敢再拒绝了,这已经是她记忆中钟朗难得的让步。他不喜欢别人质疑他,尤其是她。
她试探着咬了一小口,留下可爱的牙印子,却仍是食不知味。钟朗见她这样听话,眼里的戾色才稍稍退去。
☆、第七十三碗汤(三)
第七十三碗汤(三)
清欢拿不准钟朗究竟想怎样,于是她试探着跟他说:“我还要上班……我、我能走了吗?”嘴上这么说,手却不敢乱动,也不敢做出丝毫迫不及待想要离开的动作,就怕被钟朗看穿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
“那样的班有什么好上的?”钟朗抱着她耳鬓厮磨,冰凉的薄唇在她耳畔脸颊不停地啃咬,“你明明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朝九晚五,每天要面对一群愚蠢的人,一个月拿着两三千块钱的工资,她不应该这样,她应该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应该被世人艳羡追捧。
清欢很想告诉他,如果一个人经历过她的前世,那么就会知道,现在这样的生活虽然最平淡,却也最真实最安稳。她每天只需要烦恼下一顿饭吃什么,只要抱怨两句牛肉又涨价了什么时候才能买属于自己的房子……就是这样琐碎简单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比上辈子的荣华富贵更让她渴望。
她是有梦想的,她喜欢演戏,也想要成为优秀的演员。但如果那样的代价是遇到钟朗然后再和他纠缠不清,那么清欢宁可放弃。对她来说整个世界倾塌都没有钟朗来得可怕,偏偏这个男人意识不到这一点——他似乎觉得自己永远都是对的,他决定的就是为她好,不容拒绝。
“可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