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都是自己的错觉,清欢在自己手心写字其实并没有多么神奇,可能那个瞬间他想了其他的事,所以导致出现了错觉。
可是……薛华心想,还是得再试一次才知道那是不是偶然。
他想到什么就去做,立刻让人备车去找清欢,结果得知清欢已经带着方良才离开了,好在跟在清欢身边的下属都随时和自己保持联系,因此问到了地址后,薛华就赶了过去。
清欢一开始蹲在门口装蘑菇,她问过了,方良才还没出来,但是这大太阳的等人确实不太好受。大概过了几分钟,方良才出来了,他穿着简单的t恤长裤,拎着一个小包,整个人看起来茫然又可怜,一点都不像混合区里打败天下无敌手的大哥大。
此刻方良才站在监狱门口,仰头看向天空,阳光太刺眼了,他都二十年没见过这样的太阳了。清欢瞧着都咋舌,再站下去……估计人都要中暑了,方良才却跟几辈子没见过太阳一样死死的盯着看,清欢想要他发现自己的希望泡汤了,就从地上捡起一颗小石子丢过去,恰好砸到方良才的脑门。
方良才吃痛回神,咬牙切齿地四处看来看去,是谁敢偷袭他?!
“喂。”清欢对他摆摆手打招呼,“发什么呆啊,到这来。”
监狱周围人迹罕至,方良才出来了还不知怎么离开呢,他看见清欢也很惊喜,这么多年了,他无亲无故,在监狱里也从没有人看望过自己,后来的清欢,虽然说两人是各取所需,可方良才悲哀的发现,自己竟然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勉强称得上朋友的人。
“你那天去哪了?”方良才急切地问,那天清欢被带走就再也没回来,他问了狱警好几次,平时早就动手的狱警虽然脸色很难看却都乖乖回答了他,这不得不让方良才惊讶。“怎么出来的?”
“我说过不仅我要出来,你也会出来。”清欢撑着下巴卖关子。“你看,本来打算用个五年的,现在不到三年就出来了,提前了两年,你开不开心?”
方良才气恼地瞪她,三年了,清欢脾气他不说了解个十成也有五六成,一旦她开始顾左右而言他的转移话题,那就代表她不想回答他的问题,他再怎么问都没用。“开心。”
“既然开心就跟我去个地方吧。”
“去哪儿?”方良才跟着清欢走,然后目瞪口呆的看着她把自己带到一辆加长豪华轿车前面,还有戴着白手套的司机恭敬地为他们打开车门。
虽然他不知道清欢的来历,但是被投到混合区的人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身家?
清欢没理会方良才的表情,一脚踢在他屁股上,然后自己坐到了前面。方良才身上穿的劣质衣服当然不能见人,所以她还叫人准备了新衣服,方良才穿上也是人模人样的。
车子行驶了两个小时还没停,方良才忍不住又问了一遍:“你到底要去哪儿?”
后视镜中的清欢双眸漆黑,她停顿了几秒才回答方良才:“回家。”
“……家?”三年来,方良才第一次听到清欢提到她的家庭,“你回家,带着我干什么?”
“顺便。”清欢白了他一眼,似乎刚才的深沉只是方良才的错觉。“不然监狱那里打不到车,你准备步行到街上吗?”
方良才:“……”哦谢谢你哦原来是我自作多情了。
一个半小时后,车子停在了一个高档小区门口。这里寸土寸金,买得起这里地皮的都是有钱人家,因为保全做得特别到位的关系,这里还住了不少明星,房子供不应求,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
清欢下了车,看着三年不见也仍然崭新依旧的小区,似乎时间完全没有流逝,一切都还停留在三年前。
但她知道不是的,她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年,她不再是从前的自己了。这里也不再是她心心念念的“家”了,“家”这种东西,她从来都不曾拥有过。
如果心底知道付出得不到回报,一切希望都会被人践踏成泥,那就应该早点清醒过来,命里无时莫强求,可如果被欺负被错待,也不能忍气吞声。
人活着就要争这么一口气。
“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吧,以后有事找我的话,打这个电话。”清欢塞了张纸条到方良才手里,然后大步迈进小区。
保安看到陌生人连忙过来拦,清欢眯起眼睛,连保安都还是三年前的没有改变,什么都没变,只有她变了,那么她那些自私自利冷酷无情的“家人”,有没有改变呢?如果变了,是变得更好还是更坏?
“不认识我啦?”清欢脸上带着笑。“好久不见了。”
保安一眼认出她,露出惊讶的表情:“是你?”
眼里的厌恶与轻视那么明显,掩都掩不住。清欢似乎都听见了他心底的声音,原来是那个开车撞死人后逃逸的女人,顾小姐那么好的人怎么会有这样的妹妹?
清欢懒得再跟他废话了,继续往里走,保安要来拦她,可惜黑西装们动作更快,一路上毫无阻碍,清欢熟门熟路地找到自己三年前的“家”,没有人在,她看着门上的指纹锁,没用自己的手去试,因为她知道肯定开不了。
对“家人”们来说,没有了她,就像是生活中没有了垃圾与糟粕,身体的烂疮被切除,多余的终于不在了,还不赶紧抹去一切她存在的痕迹?
但她偏偏要做那个眼中钉肉中刺,就是要让他们看得再不爽再难受一点,却又无能为力。
黑西装们个个神通广大,开个指纹锁实在算不得什么难事,清欢轻而易举就进去了,“家”里焕然一新,连装修的风格家具的摆设都是大变样。
清欢到厨房拿了瓶饮料,拧开喝了两口,就打开电视翘起二郎腿坐在沙发上欣赏起来,嚣张的令人看了牙痒痒的。
☆、第七十一碗汤(八)
第七十一碗汤(八)
顾家父母回到家一推门听见电视声音还以为是女儿回来了,满心欢喜的叫了一声盼盼,结果拐过玄关看见压根儿不是那么回事儿,一个他们以为永远都不会出现的人坐在那儿,翘着二郎腿看电视不说,一手可乐一手薯片,看见他们了也没有害怕的样子,反倒是哟了一声,扔掉手里的薯片跟他们打招呼:“好久不见。”
准确点来说的话,应该是三年。
顾父顾母的表情充满了吃惊,嘴巴张的可以丢个鸡蛋进去了,清欢看着他们这样就笑开了花:“三年不见,你们好像不认识我了。”
是的,她和三年前的自己,可是大不一样了。准确点来说,就是变聪明了,聪明到可以一眼就看穿这对假仁假义的夫妻眼睛里的虚伪。她觉得很神奇,怎么三年前的自己就愚蠢到没有察觉蛛丝马迹呢?
不,也许不是没有察觉,而是因为内心深处怀抱着可笑的希望,于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