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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褂,脖子上挂着听诊器,一双眼平静的与她对视着。

    “嘉越的病是越来越严重了。”何伶俐往脸上擦粉。

    李易之顿了下,道:“我知道。”整个医院一半以上都是两人曾经的师兄弟,认识何嘉越,也认识他,更知道两人曾经同处一寝,关系不是一般的好。何嘉越一点点风吹草动,都会有人主动告知他。不过沈小冬来医院体检的原因,他倒是一直瞒着,跟那些师兄弟解释的原因也不过是朋友的朋友,身体虚弱,要做营养康复计划,需要精确的体检数据。大家都很相信他。

    “要怎么办才好啊?”何伶俐停下画眉的手,撑在洗脸台上,忧愁的望着他。

    “等着,手术啊!”李易之用力的控制着脸上的表情,不要泄露一丝的慌张和内疚。

    何伶俐无话,两人对看了一会儿,何伶俐先收回目光,重新抬起手,对着镜子里用各种化妆品掩去许多疲惫的脸,把一双淡眉描得浓重。李易之洗完手,默默的转身先走。

    苏安看到何伶俐发来的短信:“嘉越很需要提前手术。”苏安看完,转手删掉。就算何伶俐不刻意提醒,他也知道,每天都会有人向他报告何嘉越的情况,昨晚再一次突然的血压升高让何伶俐午夜惊魂,也让他辗转反侧的一夜未眠。

    爷爷苏东坤得知消息,也打电话过来询问:“那孩子现在情况怎样?可以手术吗?”

    苏安咬着牙才能回答:“还需要等一等,体检结果并不好。”

    苏东坤沉默半晌,又道:“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冒险吧!”老爷子这次是狠了心了,估计是被吓坏了。

    苏安却没答“好”,只敢说:“嗯,我们会看着办的。”

    挂完电话后,苏安瘫软在椅子上,全身的力气像流水一样被抽走。沈小冬如今就像一只关在栏里待宰杀的猪一样,不管是会不会被宰杀还是何时被宰杀都由不得本人决定了。沈小冬有什么错呢?凭什么从小到大,都被人这样对待?明明他已经那样努力的生活了!善良的人凭什么就要被欺负呢?苏安突然站起身,冲到墙边,双手撑住墙,不停的拿头去撞墙,头被撞得嗡嗡作响,似乎很痛,又似乎一点不痛。

    到底该怎么办才好?!

    要是一开始没找到沈小冬该多好?!

    沈小冬能够逃开该有多好?!

    何嘉越没生病该有多好?!

    能够找到其他匹配的肾源该有多好?!

    ……

    边撞边各种假设如果的去设想。

    肾源?其他的肾源?再找一找?找一找?!苏安停止撞墙,冲回电脑前,打开许久不用的msn,点开好友一栏,“痞子赵”的人还在,自从那件事不欢而散后,他第一次主动在和对方的对话栏里敲上字:“你在哪里?请问能帮忙找到和以下配型匹配的肾源吗?急需。”同时邮件传输了一份匿去姓名的何嘉越的肾体检查报告。他知道这个人走的非寻常道,或许能有一线希望。他以前也想到过此人,可是自尊心和自负心让他死活都不愿意去走这个人的歪门邪道。这人是他的耻辱,也是他从未向任何人言说过的痛。他把他送进监狱,后来他出监狱后便走上了不能回头的邪路,一生万劫不复。

    虽然季节上的冬天已走,可是现实的冬天依旧,依然是零下的早晨,寒风,浅雾。沈小冬穿着崭新的运动套装和崭新的运动鞋满足的奔跑在前海边上,已经两天没有出现的孟修斯突然出现,手里拎着一个纸袋。他跑过来,沈小冬吐着热气问他:“你前两天怎么没来?”

    “有些事。”孟修斯注意到沈小冬一身的改变,大红色的运动服被换成了一身水红镶胸肩腰腹白色的运动服,腿上是双腿外侧镶细白边的水红长裤,鞋底磨损的旧运动鞋换成newbalance的专业运动跑鞋。

    “鞋子不错,在哪买的?”孟修斯捏着手里的纸盒问。

    “商场。”沈小冬低头看脚上的鞋,很合脚,跑起来也比之前轻盈许多。当然,沈小冬认为这是一种心理作用。

    “自己买的,多少钱?”就算是怀疑,孟修斯也问的小心翼翼。

    沈小冬一听,就知他想问什么,答道:“不是自己买的,苏安送的,好像500多。”

    坦率的回答让孟修斯无话可接,他讪笑几声,默默的把手里的鞋盒藏到了背后,双手背在后面跑,姿势很奇怪。

    沈小冬问:“你手里拿着什么啊?跑步还带东西来?”

    孟修斯不自在的笑道:“呵呵,一个朋友遇到我硬塞给我的,我也不知道什么东西!”

    沈小冬不多问了,加快速度,跑上了前。孟修斯又开始在后面不远不近的跟着,跑到一个垃圾桶旁边时,他把手里的盒子扔了进去。不过跑完一圈后,沈小冬跟他说:“再见!”就跑回家了。孟修斯再绕着前海跑了一圈,又跑回那个垃圾桶处,左右观望了下,弯腰探头往垃圾桶里看,盒子还在,他重新拿出来,在一旁的草地上蹭去上面沾上的脏东西,小心翼翼的打开盒子,里面躺着一双红色的耐克跑鞋,鞋底有特殊的弹性气垫设计,听说是最适合长跑运动员的。鞋号40码,他本想送给沈小冬的。不过照目前看来,是用不着了。

    孟修斯很失落,拿着鞋子又再跑了一圈他把鞋子拿回家里,放到最显眼的位置,盯着看了许久,最后还是把它收起来,重新装回盒子里。

    第二天,沈小冬绕着前海跑了三圈后,从前海公园前门跑出,刚出公园门,就看到孟修斯穿着夸张的超长黑色羽绒服靠在路边的minicopper上,手里戴着黑皮手套拎着一个昨天看过的那个纸袋子。

    他没停下,冲他打了个招呼,本想跑过去,却被拦住。

    “给你!”孟修斯把手里的纸袋子塞到他手上。

    沈小冬莫名其妙,打开纸袋子,里面装着鞋盒,扒开鞋盒看了看,是一双红色的运动跑鞋,耐克的。条件反射的就想送回去,孟修斯却钻进了车里,降下车窗屈着身体探出头来道:“我知道你已经有一双了,我这双早就买了,昨天没敢给你,但我留着也没用,给你总比丢掉强,你就随便换着穿吧!”说罢,摆手升上车窗,掉头上路。

    沈小冬抱着鞋盒,心想,怎么跟苏安一样,都爱做这种先斩后奏的事呢,不管你要不要,反正给你买了你就得要,吃准了他不会拒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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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吃花生吃多了,想吐。今年过年我要一个人过,现在还没有孤独感。但到了那一天,或许会有些的。呵呵呵文会写完的!短篇写到一半,推倒重来!新的长篇也开始做框架了,沉默腹黑的退伍特种兵vs妖娆傲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