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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车,在店主要关门的时候,跑过来要店主修,还找出各种问题。

    反正是赵美心掏钱,还将她原本就很破旧的自行车都修理了一遍,还请了她吃包子。

    赵美心见目的达到,就和这个女生分开,心情很好的骑车离开。

    李爸爸一关上门就骑上自行车赶紧往回走。

    赵美心站在街的对角,唇角含着一抹阴谋得逞的笑自得的看着快速蹬着自行车远去的李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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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拾光看时间,这时候老爸应该早就来巷口等她了,今天怎么一直没来?

    她身体隐隐发抖,牙齿咬的咯咯作响,她的右腿被压在自行车下面,疼的根本动不了,想跑都没办法跑,心里只能祈祷老爸赶紧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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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李拾光只能拼命的呼喊,希望老爸能听到她的喊声赶紧过来。

    几个小混混哈哈大笑:“哎,乖女儿!叫爸爸干嘛?”

    “当然是干啦!”另一小混混接道。

    几人哈哈大笑了起来,伸手过来撕扯她衣服。

    李拾光可算知道了什么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一巴掌抽到面前拉她胸口衣服的那只手主人的脸上,尖声厉喝:“滚开!”

    旁边的混混见同伴被打还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哟,小妹妹还挺辣。”

    自行车还在她腿上压着,她使劲的把腿往外面抽,脚踝哪里也不知道是不是骨折了,钻心的疼。

    她有些后悔,如果今天让徐清泓送送她们就好了。

    只是她觉得让一个男生送她们两个女生,太暧昧了,而且,确实不顺路。

    “这里不方便,把她拖里面去。”一混混说。

    李拾光吓得肝胆俱裂,在他们过来拖她的时候,拿起手中的石头,冲眼前那人的头狠狠砸了过去,随着一声惨叫声响起,尖锐的石角顿时让那人血流如注。

    这个意外顿时让几个混混懵了一下,其中一个混混气的一巴掌扇在李拾光脸上:“妈了个巴子!”

    李拾光被打的头晕目眩,脑中却越发清醒。

    那个被砸破了脑袋的混混捂着头上的血,鲜血越发激起了他的雄性:“妈的老子今天就不信了,今天不搞死你老子不姓赵!”

    李拾光一听此人说姓赵,脑中顿时像一道电光闪过。

    姓赵,赵美心!

    她前世就听说过她有个道上混的哥哥,出了名的混不吝,进牢房不知道多少次,却从未见过。

    几个混混一个拖上身,一个两个抬脚把她往巷子里面拖,李拾光真的吓坏了,拼命尖叫,可从后面拖着她的那人把她嘴巴捂得死紧,黑夜的混乱中,还捂住了她的鼻子,让她连呼吸都没办法呼吸,使劲抠着捂着她嘴巴的那只手,抓着石头的那只手不停地往身后人的大腿上砸。

    那人估计是被她砸疼,双手一松,她整个人摔倒在地上,发出咚一声响。

    很疼,却抵不上心里的恐惧。

    见她摔到地上,其中一人道: “把她手上石头拿走!”

    “还要往里面去一点,这里容易被人看见。”

    “这么晚了,谁能看见?”这是那姓赵的声音,“老子就要在这里干死她!”

    “妈的!有没有点脑子?没听她刚刚在叫她爸?她这么久没回去,她家人不来找?”

    几个人听的有礼,又把她往巷子里面拖。

    李拾光只能拼命尖叫,希望有路过的人能听到声音。

    “把她嘴巴捂紧了,妈的,这么点事都做不好,要你有什么用。”一人道。

    无论她怎样挣扎,四个混混依然合力将她拖到了巷子深处。

    恐惧、慌乱、无助与绝望如潮水般汹涌而至,湮灭了她,她快要被吓死了,眼泪鼻涕糊了一脸,嘴巴上那只手刚抠下来就拼命喊救命。

    前世她一直生活在省城,省城是个安全系数非常高的城市,哪怕到了夜里两三点,你走在外面都不用担心会有什么事。

    经历过前世的那些事,她已经将人性往很恶的地方想了,可人心的恶依然刷新她的下限,她想不到赵美心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会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她想不到不过一个争风吃醋而已,会让人心恶到这样的程度。

    这完全是要毁了她,还是用这样的方式。

    心头的戾气宛若风暴一般冲天而起,

    “我知道你们是谁,是赵美心叫你们来的对不对?你们真以为做了这样的事你们逃得掉吗?你们真愿意为一个小女孩的争风吃醋下半辈子到牢里度过吗?如果我真的有什么事,我不会放过你们,我发誓我会穷极我一生的力量,必然要将你们全部送进地狱!”

    她语气里戾气冲天,宛若恶鬼,让几个人手不由地一顿。

    “和她废话那么多做什么?老子就不信她真能拿老子怎么样。”被李拾光砸破脑袋的赵姓男子不管不顾地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妹妹说了,这妞还是处,你们不上我上!”

    说完就扑倒李拾光身上。

    “真……真脱啊?”黑夜中传来这样一个声音。

    “我艹你小子是不是没有卵蛋?人都在这了,你问我是不是真脱?”赵姓男子怒道:“你做不做?不做给我滚,去巷口那里给我望着风,我们哥几个上。”

    那人犹豫了一下,没有去,也加入了扒衣服的行动。

    李拾光嘶声力竭的尖叫,腿一直蹬着踢他们。

    可她力气再大也大不过他们四个男人,更别说伤了一条腿。

    她正前面趴在她身上的混混正是赵姓男子,他额上的血滴到她身上,血腥味充斥着她的鼻腔,他却根本不管头上的伤,面色狰狞。

    李拾光顾不得旁边的三人,身体猛地仰起,头狠狠撞在赵姓男子的鼻子上,只听他一声尖锐的惨叫,在他捂着鼻子身体猛地向后踉跄之际,她抬起左腿,使出全身的力气,对准他的胯间,狠狠踹了过去。

    第13章

    曾经有人问过她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遇到歹人,你是希望你带了套子,还是带了刀子。

    有很多人将这个问题发给自己的男友,问他们希望自己带的是套子还刀子。

    网络上有很多有趣的回答,很多女生都回答带了套子,因为生命比贞操更重,没有什么比命重要。

    可真正面临这样的事情时,她才知道想要轻松调侃的对待有多困难,如果可能,她什么都不想遇到,她只想平静安宁的过完一生。

    可如果一定要选,她选刀子,她现在恨不得手里有把刀子,捅死这些畜牲。

    有时她会忍不住想,人的恶究竟可以大到什么程度,当人心底真正的恶剖析在你面前时,你会对人性绝望。

    谢成堂总说她心中有个理想国,身在理想国中的她太天真太单纯,只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