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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人吗?

    只不过一夜的功夫,李顺就又发了两次病,一次是半夜时分,他狂躁之下差点咬掉了自己的舌头,全靠老仆往他嘴里塞了木勺才让他没有咬舌自尽。

    第二次是早上天亮之时,太医进帐诊查,因为光线入了帐篷,又使得李顺发兵,其状如疯癫,撞得自己浑身是伤,毫无之前那股名士的风范。

    一位风度翩翩的文士落到了这个下场,实在让人忍不住唏嘘。

    但是也因为李顺发病的事情,让全使团的人和商队的人都知道李顺得了恐水症,这么一来,说贺穆兰公报私仇,或是恶意争权的猜测就小了许多。

    就算贺穆兰本事再大,也没办法控制一个人得不得恐水症,否则他早已经无敌于天下了。

    只能归结于李顺命不好。

    北凉在李顺身上下了极大的血本,北凉来的使臣原本以为会在李顺这里得到不少帮助,这沿路宣扬北凉武力的城镇便是为此而设。

    原本定下的路线是让使团从人迹罕至又荒凉绝迹的地方行走,给魏使造成“凉国荒凉贫瘠,民风彪悍”的印象,从而打消魏国伐凉的想法。

    魏国的战争大多是为了掠夺人口和财物,这和大部分胡族的天性有关。

    姑臧城水草丰茂,鸟语花香,可东边有一大段路的土地如同石头,草木不生,从那里通过可谓是人渴马饥,魏国要是知道征讨的国家大部分地方贫瘠的犹如荒地,当然不会花大功夫征讨。

    可如今这些安排都被贺穆兰破坏了。

    她身为一团副使,丝毫不顾路上的安危带了一群商人同行,这些商人都不是傻子,自然早就一五一十的对贺穆兰说了姑臧城周边的情况,贺穆兰不可能同意走东边的那条路。

    要是李顺在,只会驱逐商队,让他们远远的跟在后面,既然双方毫无交集,这些安排自然能顺理成章。

    可怜北凉使臣们一夜之间几乎愁白了头发,完全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现在这么不利的局面。

    偏偏他们出城之前,那位兴平公主还安排了他们另一项任务。

    这任务说起来,更是让人莫名其妙。

    “我看花将军似乎没有妻室,是不是眼光太高?”同行两天之后,和虎贲军混的有些熟悉的北凉使臣莫干,挤眉弄眼地问虎贲军的亲卫。

    “你也知道,为使臣安排美人儿什么的……嘿嘿,我们得知道花将军的喜好不是?”

    几个亲卫心照不宣的笑了起来,笑容猥琐而期待。

    “咳咳,这个,说老实话,我们家将军不近女色,也不是注重皮相之人……”

    “不过据说……”

    一个亲卫压低了声音,小声神秘地说道:

    “我们家将军,喜欢好人。”

    他还记得那时将军身边的人老是问“到底什么样的人才算好人”这样的问题。这段时间他们得了这些北凉人无微不至的款待,这种消息又不算什么机密,随便一打听就知道,卖个人情也没什么。

    想到这里,这亲卫笑的更热情了。

    “你们找那种看起来就善良可爱的女子,一定没错啦。”

    呃……

    莫干僵住了。

    善良可爱?

    传回去,公主殿下会不会撕了他?

    ☆、第396章 不合口味

    “什么?善良可爱?”

    兴平公主接到使者快马加鞭送回来的消息,顿时妆容精致的脸庞也有了龟裂的混迹。

    她对着黄铜镜子照了又照,镜子中的美人巧笑倩兮,其艳色从骨子里直透于外,满脸满身都弥漫着“我是尤物我是尤物我是头脑聪明的尤物”的样子。

    是的,她张着一副绝非清纯美人的样貌,气质也更像是后宫的宠妃,而不是那种端庄大气的皇后,更没有邻家女孩的纯良之气。

    从小她就知道自己和“亲和力”没关系,所以越发在“艳光四射”这条路上越走越远。

    如今,她想诱惑的对象,喜欢的却是……

    她侧目看了看身边站着的宫女,只看的那可怜的宫女抖得像是受惊的小兔子,捂着心口泪眼涟涟。

    “罢了……”

    兴平公主烦躁地吐出一口气。

    “长相上没办法,只能想办法在言行上补足了。”

    “公主,到了去金匠那里的时间了。”一个女官在门口对里面小声传话:“您最好快去,陛下已经到了。”

    “知道了!”

    兴平心中的烦躁更加厉害。

    从知道自己可能怀孕开始,她的脾气就波动的越来越大。

    鲜卑人是以“手铸金人”成功者为皇后,即使拓跋焘想要封谁做皇后,也必须那个被提名的妃子铸金人成功才能祭天登位,许多鲜卑君王的宠妃都是倒在这一关上。

    由于所有铸金人的工具全部是由占卜得来的人选提供,就连占卜者都不知道会选到什么人,所以也没有作弊的可能。

    希望登上后位的女人大部分在家中时就学过如何将金汁制成金人,即使在家中成功一万次,在宫中也不一定能成。

    沮渠蒙逊知道女儿光当上宠妃没有用,她的身子早已经被五石散摧垮,只能靠当上皇后为凉国增添一些筹码。

    鲜卑人的皇后有崇高的地位,拓跋氏崇信天意,能手铸金人成功的几乎和皇帝在待遇上平起平坐,还有许多后宫普通嫔妃得不了的方便。

    哪怕有一丝可能,沮渠蒙逊也不愿放弃,北凉又产金子,宫中的金匠全是手艺卓绝的匠人,他逼迫着这个女儿一定要学会铸金之法。

    兴平公主到了东宫时,沮渠蒙逊果然已经在了。他如今已经一只脚进了棺材,面容虽然依旧威严,但深深的眼袋和黯淡的气色都表现出他力不由心的一面。

    这位卢水胡君王受汉话很深,但天性重男轻女,将女人都视为无物,对待妻子和女儿都不够仁慈,唯有性格乖巧长相美貌,可以为凉国谋取福利的女人才能得到他的重视。

    兴平公主见了父亲,先是恭恭敬敬地行礼,而后闻到满屋金汁融化时的金属气味,忍不住又有作呕的欲望。

    她是个很能忍的女人,咬着舌尖用痛觉转移了自己的注意力,这才旁若无事一般起了身。

    “父王怎么来了,我一个人就可以的。”

    她有些撒娇地摇了摇沮渠蒙逊的袖子,“国事那么多,您好好休息才是。”

    沮渠蒙逊每每见到这个长相艳丽却不风尘,骚媚全藏在骨子里的女儿,都是满心喜悦。因为按照他长期在平城得到的消息,拓跋焘最喜欢的女人类型就是这样丰腴动人,性格却不痴缠泼辣的。

    而他这个女儿自幼懂得察言观色,又有胆大多智的一面,就算小节上有些问题,对于“秘法”众多的北凉来说,都不算是什么事。

    那注了鸡血的鱼泡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