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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身上没钱,买不起酒。”

    李寻欢觉得这人着实有趣,便说:“那你若以后有了钱,可否请我喝杯酒?”

    “当然可以,等我有钱,一定请你喝酒。”

    “好!”李寻欢一笑,便命车夫驾车先走。

    入了城,李寻欢寻了家酒楼吃饭。

    一上二楼,他便愣了一下,这楼里好安静。再一看,发觉不论是老板伙计,还是吃饭的客人们,全都有意无意看向窗边的那桌客人,李寻欢也顺着望过去,不由得诧异——好一对璧人!

    那张桌子坐着两个人,男子一身白衣,容貌出尘,清辉皎皎,女子一身红衣,肤色白腻如瓷,堪称人间绝色。李寻欢自持见识过各样风流人物绝色佳人,在这二人面前,竟都黯然失色,也怨不得这么多的人都难以自控的窥视了。

    忽见那红衣女子美目流转,视线落在李寻欢身上,竟发出邀请:“这位公子,喝不过来一坐。”

    女子的声音是疏懒的,偏生勾人的很。且不说别人,便是李寻欢都觉得脑子一昏,随之大惊,再看红衣女子,已是满怀戒备不敢大意。

    白衣男子瞥去一眼,女子立刻眉眼弯弯,却是收敛了些。

    李寻欢不是那等怯弱之辈,坦然一笑,坐了过来:“在下李寻欢,不知二位如何称呼?”

    红衣女子指着白衣男子说:“你称呼他桃公子即可,称我’王前辈‘。”

    李寻欢一愣,心里头隐隐有些古怪。

    第91章 《小李飞刀》

    李寻欢正想多问两句,却听酒楼中有有人挑事。

    原是江湖中的黑白蛇兄弟寻镖师的麻烦,那一桌镖师押送了货物,回程时替人带件东西,却被盯上了。李寻欢眼中精光一闪,觉得有趣,便自顾喝酒,观察起来。他是心知肚明的,那镖师所送之物正是他要追查之物——金丝甲!

    黑蛇恼怒,正讥讽那镖头脑袋不值钱,却突然跳出个年轻人:“你说他的脑袋不值钱,的确,那你的脑袋值多少钱?”

    这态度着实是嚣张狂妄。

    但这年轻人有这份底气,动手之下,几乎没人能看清楚,年轻人的剑已刺入了黑蛇体内。众人大惊!

    白蛇更是情绪癫狂:“你,你为什么要杀他?你当真是为了五十两银子杀他?你要银子,我给你,给你银子。”一边喊一边将钱袋中的银子都抖落出来,洒了一地,随之也不管黑蛇尸体,爬起来就跑出了酒楼。

    李寻欢在一旁将白蛇的小动作看的清楚,并未立刻就去追。他见那年轻人朝外走,而一直没做声的镖师却暗中抽剑欲对其暗算,瞧不过,指尖一动,一枚飞刀飞出,正中镖师咽喉。

    年轻人脚步一顿,望过来时非但没有感激,反倒笑意勉强,好似下一瞬间就要落荒而逃。

    李寻欢觉得奇怪,又觉有趣,直到他发现年轻人的目光略过他,落在同桌的另两人身上,方才恍然。他们定是认识的。

    果然,年轻人走了过来,收敛神色,十分恭敬:“两位前辈也在。”

    “剑倒是快,警惕心却差的很,你娘那些话是白交待了。”红衣女子毫不客气的讽刺。

    年轻人唯有赔笑,为转移注意力,主动与李寻欢搭话:“我们又见面了。我现在有银子了,请你喝酒。”

    年轻人手中的银子,正是从白蛇那里拿来的五十两,一文都没多拿。

    “在下李寻欢,少侠如何称呼?不知你们三人……”李寻欢虽常常查案,却历经的江湖事多了,不该有的好奇心都压制,可因着之前红衣女子的态度,他总觉得有些蹊跷,反而想一探究竟。

    “我是阿飞。这两位前辈与我父母是故交,此番也是巧遇。”阿飞唤来小二,叫上一桌好酒好菜,与李寻欢交谈甚是自在,对着另两位也是做足了小辈姿态。

    一直没开口的桃朔白站起身:“走了。”

    红衣美人颇为嗔怨的睨去一眼,随之望向李寻欢,道:“你我到了这里,还没个落脚地,小辈们都在跟前,正该让他们尽尽孝心才对。”

    “这位王前辈……”李寻欢可以肯定,这人一定认识他,或许真与他家有渊源。奈何他想来想去,却想不到是谁。

    女子忽而一叹,声音却是陡然变了,乃是男子清朗之音:“李贤侄,自你父亲故去,我们已有多年不曾见过了。怎么,我来了贤侄不招待么?”

    李寻欢先是一惊,随之恍然:“您是、王怜花王前辈?”

    “算你知道。”声音又变回了女子之声。

    李寻欢又仔细观察两眼,不由得赞叹:“早闻王前辈精于易容,以往不曾有幸一观,今日一见,果然精妙至极。”

    李寻欢坐的这样近,仔细观察了又观察,不单单是容貌伪装的毫无破绽,便是神态、声音、语气也都丝毫无异,可见厉害。如今江湖人称王怜花为怪侠,乃是说其性情,在早年间却因其易容精湛,有千面公子之美名。王怜花能易容各种人物,发出各种声音,模仿各种行事,岂不是个奇才!

    最初王怜花借女子之口邀请他,那声音竟带魅惑,使得他猝不及防脑中昏沉,显见得是摄心术越发精深了。

    他更知道,王怜花会的、擅长的,远不止这两样,便是剑术也十分高超。如今多年过去,只怕亦精进了不少。

    想到这位王前辈多年前便淡出江湖不问外事,今日却到这里来,李寻欢心中一动:“王前辈此行可是有事要办?”

    “另寻它处说话。”王怜花暗示此地人多嘴杂。

    李寻欢见他慎重,也不敢大意,只能暂且按捺此事。

    待几人用过酒饭,出了酒楼,车夫询问去处,李寻欢一时有些踌躇。哪怕他再不打听中原之事,多少也对江湖有些耳闻,特别此回追查金丝甲,特意关注江湖消息,多次听到“兴云庄”之名。兴云庄的由来不是秘密,昔日的李园已不复存在,只有一个已更名的兴云庄。他也曾听到江湖人说起兴云庄中美貌的夫人,聪敏天赋好的少主,哪怕这就是他当初希望的结果,仍是心中难过。

    王怜花一向对人的感情十分敏锐,以前他是懒得管别人闲事,今天却是遇上了,看在与李父当年相交一场的份儿上,便冷声斥道:“都说小李飞刀风流潇洒,怎的一副为情所苦的婆妈样?你与林诗音自小指腹为婚,算来你们年纪都不小了,怎么迟迟不曾请喜酒?”

    “我、这……”李寻欢一时不知从何说起。

    桃朔白制止了王怜花将要出口的话,只说:“如今早没了李园,李贤侄若无别处可招待,我二人便另寻它处去了。”

    李寻欢一面奇怪对方称自己贤侄,一面叹息,却是引几人登车:“便是没了李园,小侄还是有处落脚地的,只是地方偏些。”

    “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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