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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小,小时候看不出来,可长大以后却很有韵味。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人,但那双眼睛,有点像桃花眼,眼波潋滟,笑起来眼尾上翘,卧蚕弯弯,十分招人喜爱。左眼皮上方还有一个痣,人家说田宅宫有痣一生波折飘荡,果不其然,二十七岁才谈了个男朋友,刚准备结婚自己就重生回了九岁。

    于妈回来没有多久,奶奶也回来了。“后面地里结了好几个大黄瓜,茄子能吃了,今晚吃茄子。”

    要是往常,于越可能就兴奋起来了,今天她却没有什么感觉,一个是不稀奇,另一个是自己现在如堕梦中,惶惶然。

    她主动去灶下烧火,洗完手进来的于妈看了一眼,奇道,“呦,今天懂事了,还知道给你奶奶烧火。”

    于越大声应了句,“那是。”

    这时候的奶奶才五十岁,头发没有因为手痛变形而剪短,黑色的头发扎成两个麻花辫,耷拉在脖颈两侧。只见没多久奶奶已经拿了簸箕来沥米,米煮到五分熟就捞起来沥干,再倒进篜里蒸熟。

    木头篜,圆柱形,垫着个圆锥形的底,上面盖子同样圆锥形的竹子编出来的盖子。虽然于越没用这种老古董做过饭,也知道只要上面的蒸汽开始烫人时,米饭就好了。篜下面的锅里还煮着菜,篜里面的饭上篜着茄子,待到米饭好了菜也熟了。

    “回来了——要吃饭了?今天真饿。”于越目光炯炯地朝门口看去,爸爸回来了!

    于爸带着个黄色安全帽,脸上沾满混凝土渣,笑容满面的。一眼就看见坐在灶下烧火的于越,“哈哈,烧黑猫儿——”

    “才不是的,饭都好了。”于越昂着脖子反驳,烧黑猫儿就是灶里的火熄了。

    “今天作业写完了。”

    “早就写完了。”

    这时于妈已经喂完两头猪和一群鸡进来,面色轻快,“回来啦,满脸的泥,快去洗洗,洗脸架上有热水。”

    一家人终于结束一天的劳动聚在一起,尽管只有粗茶淡饭,连点荤腥都不见,气氛还轻快。于越也吃得高兴,兴致勃勃地听爸爸讲今天工地上的事情,明明是件小事,被爸爸一加工就觉得有趣极了。

    呜呼,临到睡觉的时候于越才想起自己忘了件事情。

    她忘了自己是十二岁那年才有了自己单独的房间。那时于爸说,“现在你要学着独立了,以后你自己的房间自己收拾,我们不会随意进去。”

    后来他也说到做到,从来不会随便进于越的房间。于越也开始逐渐地对于个人空间有了认识,虽然不爱别人随意侵占自己的空间,也会更加尊重他人的私人空间。

    可是现在,她才九岁!

    第2章 打架

    经过一番“据理力争”,于越再过两天可以搬到楼上,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

    临到决定,奶奶却不大情愿,这个孙女儿从小就是她带大的,要接受忽然分开不容易,只是不停地念叨着,“越越长大了——”。

    晚上对着于越,又说,“你跟我住都没胆子,一个人可怎么办?”

    于越只能笑着安慰她道,“奶奶,我不怕,老师都说了要一个人住呢。”

    “到时候晚上害怕,你就叫你爸,他住在你隔壁。”

    “嗯嗯。”

    经过一番你来我往的保证,于越才把奶奶安抚下来。

    她躺在一米来宽的床上,灰扑扑的蚊帐从面前扫过,硬邦邦的枕头贴着脖颈,目光直视着顶部的黑暗。

    没有太大的感觉。

    即使她可以假装自己才九岁那样笑着撒娇,内心竟然还是毫无波动般。是了,自己早就习惯了,只有这样才可以若无其事地活着。

    她想起来很小的时候,她常常会被比自己大几个年级的堵在路上,他们踢打她,让她不准告诉家里。有一次她强打着勇气给爸妈说了,他们很生气,可是也只是很生气罢了。

    那以后于越就学会了忍耐。

    直到她大学以后,碰到这些人,她妈妈一个劲让她别死读书多跟人交流,她只是漠然地扫过,最多淡笑着打个招呼。

    还要这样度过吗?

    她的平淡的却也伤痕累累的一生,在多少个寂静的夜晚里辗转难眠。

    那些耻辱的回忆还要再现吗?

    让她在无数个情绪低谷里羞愤自责,脆弱的自尊心层层剥离碎裂。

    于越想,这一世就当作白得的,怎样快活就怎样活吧。

    对,就这样,她终于闭上了疲惫的眼睛。

    第二天早上六点,于越就被叫醒了。

    爸爸起来了,他七点上工,于越每天早上都顺路蹭爸爸的车去学校。虽然,是二八杠自行车。

    两人吃完饭出门,天还没有大亮,朦朦胧胧的,穿着件春秋衣的于越紧紧胳膊,还挺冷。

    水泥路上人很少,于越坐在爸爸的自行车上,把脸都藏起来,眼眶湿润。

    茫茫人生好像荒野,如孩儿伏于爸爸的肩膊,谁要下车。

    学校离家就两千米不到,所以于越很快就到了校门口。校门口还没人,生锈的大铁门紧紧锁着,只有老师才有钥匙,她还要在这里等一会儿。

    背着书包原地走动,好活动活动冷得僵直的腿。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她得思考思考怎么改善家里的环境。最好是换个良好的环境,既让自己,也让家人改变观念,活出人生精彩。

    她记得曾经大学放假回家,在火车上碰到一个五六岁小男孩,一口一个姐姐,跟她分享食物,给她讲故事。当时她只觉得可温暖了,十分羡慕孩子的教养。回家之后,村里同样四五岁的小妹妹,见人就打,不高兴就吐口水,村里妇女老少们还起哄说吐你舅公,吐你舅公。一片哈哈大笑。

    其实这姑娘刚会说话时也很乖巧,只是环境是那样,她不知道什么对错,只知道学着周围人的举动。白纸就这样被涂上了杂乱的颜色。

    “于越,你今天又是第一!”迎面走过来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孩,瓜子脸,大眼睛。

    “美婧,你也早。”于越认出来这是她以后很好的朋友,王美婧。她们两的关系是初中以后才好起来的,后来她无数次后悔为什么小学时候的自己那么懦弱,没有保护她。

    王美婧小学时候不知道什么原因总是被人孤立,大家都叫她小妖精。在那个年代的乡村,被人这样称呼象征着这个人品行不端,甚至重了说还有点水性杨花的意思在里面。当时于越也属于受孤立的那一群,她只能小心翼翼不敢得罪谁,更别提为了王美婧出头。

    于越检讨自己,这就是懦弱。

    后来王美婧因为高超的情商和一流的美貌混得风生水起,一度十分照顾于越,所以于越常常愧疚,为什么在那个时候没有保护她。

    “美婧,我们做好朋友吧,以后我保护你。”于越眼神真挚地望着曾经的挚友,这一次她会好好地对她。

    “好啊,我们本来就是朋友。”王美婧笑起来眼神狡黠,而后凑到于越面前,“那,我可以摸摸你的头发吗?”

    ⊙0⊙她忘了很久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