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猫在帮我写文 作者:闭目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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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下换林乐天同情的看着陆嘉文。
陆嘉文……陆嘉文心里已经被绝望刷屏了。
在蕾丝婚纱披上身的那一刻,陆嘉文伸出爪子,他已经瞄好了下爪的地方,只需要几爪子就能把婚纱撕个稀巴烂。
然后林妈妈又从包里摸出了一袋小鱼干,递到陆嘉文嘴边,表扬道:“嘉文陛下真听话,来吃小鱼干。”
嘉文陛下……放下了爪子。
然后林妈妈下一套就给他换上了医生妆,狗蛋是护士。
他心里竟然莫名其妙的觉得平衡了一点。
不得不说,有专业仪器支持,还有林妈妈在线的审美,这下拍出来的照片可就跟林乐天拍出来的是天差地别,加上午后的光线,两只小猫竟然拍出了梦幻般的感觉。
林妈妈得意的将照片传到了林乐天电脑上,又摇了摇头叹气:“可惜我们的大美妞就要被送走了,妈妈我好伤心。”
“妈,这是我收养的。”林乐天忍不住提醒。
“你的就是我的。”林妈妈从来不讲道理,她看了看时间,已经下午四点了,也就说道:“我要回去了,乐乐,你一个人住还习惯吗?缺不缺钱?”
“不缺。”林乐天回答得很坚定,笑出了酒窝。
林妈妈也舒展了笑容:“那就好,缺钱就跟妈妈说,妈妈有钱,我先回去啦。”
送走了林妈妈,林乐天立刻转头去哄自己主子了。
一打开书房门,陆嘉文赤裸的坐在椅子上,应该是刚刚变成人,看着他冷笑。
“那个……”林乐天为自己辩解,“我妈,不能怪我。”
“嗯。”陆嘉文不置可否的点点头,回头看电脑上的照片。
林乐天尔康手:“不能删!”
陆嘉文偏头看他,笑了笑,鼠标已经移到了文件夹上,右键眼看着就要点下去。
林乐天急中生智:“你删了我妈那里也有备份,而且这是狗蛋跟我们在一起的最后照片!”
也不知道是哪句话打动了陆嘉文,他手指一顿,林乐天继续道:“而且,其实挺好看的。”
林乐天走到他身后,搭着他肩膀,“小猫穿的就是这些衣服,你不要太介意,这么好看,又不是黑历史,明明是白历史。”
眼神在林乐天手上停留了一秒,陆嘉文接受了这个说法,于是他愉快道:“今天和明天的更新就交给你了。”
林乐天:“……好。”
如果要写更新,时间都到了这个点了,等晚饭吃完,再收拾一下,怎么也得七八点,也就是说,他今天又不能玩游戏了。
不过用一天不能玩游戏来换取这些照片,林乐天觉得,这还是值得的。
他家猫真是美丽!
晚上磨磨唧唧写完更新,林乐天又翻出他妈拍的那些照片来看。
不得不说,虽然嘉文看起来不情愿,拍的时候还是比较配合,至少很多张照片都能看出两只猫很亲密。
——也有可能是狗蛋的单方面亲密,毕竟狗蛋一直很黏陆嘉文。
翻到一半,林乐天突然想,这么好看的照片,他怎么能就自己看看呢?
于是他立刻就发了朋友圈,看到朋友圈里面的点赞他还不满足,又想到了微博。
自从“红月”开始有了点名气之后,他这个原作者的微博粉丝也涨了不少,之前他从来不在微博发东西,是怕没有评论尴尬,现在就不同了,他有粉丝了!
而且狗蛋如此美丽,他应该跟自己的粉丝分享呀。
林乐天愉快的将狗蛋和陆嘉文的猫片发到了微博上,并且附上文字:嘉文陛下和狗蛋美妞。
不到十分钟,他的微博底下就有了评论。
评论1:咸鱼大大你竟然养猫,还是两只!
评论2:哇,好萌的猫!不过狗蛋这个名字???
评论3:咸鱼大大的拍摄功底真是了得,我就怎么拍自家的猫怎么不好看。
评论4:这竟然不是个僵尸号,是个活的?惊吓!
看着评论,林乐天也笑起来,没想到他的微博也能有这么多的评论,真是开心,终于不用怕发微博是自说自话了。
回了几条微博,林乐天困了,爬上床拥着陆嘉文睡着了。
陆嘉文的尾巴被林乐天压到了手臂下,他伸出爪子,想要叫醒这个愚蠢的铲屎官,不过看到他的睡颜,小爪子又收了回去,自己小心翼翼的将尾巴抽出来,又蹭蹭林乐天的脸颊,继续睡觉。
陆嘉文起得很早,天还未亮,就从林乐天卧室出来,轻手轻脚去书房。
狗蛋的睡眠时间成迷,这个时间点,它还在玩猫爬架,看到陆嘉文路过客厅,立刻从猫爬架上跳下来,喵喵叫着往他这边跑。
“喵。”陆嘉文低低吼了一声,让它闭嘴。
“喵……”狗蛋耷拉下耳朵,慢慢蹭过来。
自从狗蛋来了之后,怕狗蛋误食,满屋子的巧克力也被收了起来。此时陆嘉文艰难的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颗巧克力,剥开吃了。
狗蛋跟在他后面,探头探脑的往抽屉里面望,立刻被陆嘉文提起来抱在怀中,另一只手关上了抽屉。
“喵喵喵!”狗蛋闹起来,陆嘉文一把按住了它的嘴巴,然后让它眼睛盯着自己眼睛,示意它不要闹。
狗蛋一脸蒙逼,却莫名平静下来,爪子挥了挥,抱住了他的手。
“乖。”陆嘉文将狗蛋放在腿上,打开电脑。
或许是天气热了起来,今天他睡在林乐天旁边感觉有些燥热,而且心神不宁,睡不着,决定做点事转移一下注意力。
最近《生死大道》莫名其妙有了点人气,陆嘉文刷了刷微博,搜索了一下《生死大道》的同人,发现这些同人基本都是红娇跟赵知月的。
为什么大家不写写主角的呢!他已经给了主角这么多铺垫了,还塞给主角这么有cp感的小弟,竟然还比不上林乐天突发奇想写死的红娇?
半夜起床寂寞难耐的陆大佬决定自割腿肉。
写男主跟小弟?
陆嘉文脑补了一下,发现因为男主的名字是自己的名字,有点下不去手,总感觉怪怪的。
思考片刻,陆嘉文将角色定在男主跟路人身上。
这个路人是陆嘉文设定的角色,当时一时兴起就写了个傻白甜,跟男主角有两场对手戏,他本无意,却有读者在评论里说路人好萌。
陆嘉文从路人的角色发散了一下,本来交集不多的两个人莫名其妙碰到,然后莫名其妙的发展感情。
此时他写同人,还是本着尊重原著来写,没有二设,就是剧情比较放飞,写着写着,突然就开起车来,当然,主角是攻,毕竟路人是个傻白甜。
开车的时候,他还用了特别妹子的写作手法,比如什么湿漉漉的眼睛,软成一滩的身体,虽然他面无表情的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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