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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掉情敌的正确姿势 作者:不晚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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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笛子像土拔鼠儿是什么鬼!”

    易云舒耸了耸肩,“说是倍儿像肥嘟嘟的土拔鼠儿撅个大屁股啃胡萝卜的傻样儿,气得我见天儿跟他们茬架,笛子都打折不知道多少根儿了。”

    “哈哈哈哈哈!”叶歧路扶着易云舒的键盘笑得直不起来腰,后来干脆趴在键盘上了,“撅个大屁股……哈哈哈哈哈哈……”

    易云舒的脸上忍不住也染了几分笑意,“有那么好笑么?”

    “好笑好笑好笑……”叶歧路一连说了好几个“好笑”,指着易云舒说,“要不怎么都说小孩子的想象力是无穷无尽的呢,你不知道有多形象,土拔鼠儿哈哈哈哈哈哈,撅个屁股哈哈~”

    “…………”

    易云舒一下子笑不出来了。

    为什么总是屁股屁股的……

    就不能换个重点?

    “do la mi——”

    因为叶歧路笑得太欢实,胳膊肘不小心将键盘给按响了。

    对视中的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愣住了。

    叶歧路将视线挪到键盘上,略微查看了一下,问易云舒:“这玩意儿你插着电呢?”

    易云舒咬着油条走了过去,蹲下的同时推了下音响,插着各种插头的插排绿色指示灯亮着,显然是插着电的。

    叶歧路也弯腰看了过去——

    他的注意力一下子被音响后面的东西给吸引了过去。

    深褐色的板子和一沓儿雪白的画纸。

    叶歧路吃惊极了,“你会画画?”

    易云舒也是一惊,叶歧路怎么知道的?目光轻轻一动,他也看到了音响后面的画板。

    “…………”易云舒用很稀疏平常的口吻说,“我玩儿摇滚之前就是学画画的。”

    叶歧路慢慢直起了腰。

    简单的一句话,里面蕴含的东西不要太多。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知道了易云舒的家境一定是非常好的,至少是绝对不差钱儿的。

    七八十年代家里经济条件能承担得起孩子又学笛子又学画画的,不说凤毛麟角,也是屈指可数。

    易云舒将画板慢慢抽了出来,若有所思地看着,“很久没动笔了,以前就是我想学画画,但我爸爸不同意,是妈妈支持我,执意送我去美院的,结果我自己个儿从美院退学跑去玩儿音乐,有我这样儿的儿子,大概她是伤透心了吧——”

    叶歧路悄悄拿起翻盖在地的几张画作。

    一张又一张地查看下去,清一色全是左珊。

    她在哭、她在笑、她和花儿,她和鸟儿,她在跑、她在跳、她穿着裙子、她带着帽子、她在雨里、她在风中……

    叶歧路挑了挑眉梢。

    这些画……

    回忆有多美,现实就有多苦……

    叶歧路看着蹲在那有些落寞的易云舒。

    他悄无声息地将作品原封不动放回原位,然后轻轻摸了下对方的头顶,“来吧——”

    “啊?”易云舒迷糊地转过头。

    “来,画我。”叶歧路笑了起来,“给我画一张,让我见识一下易大画家的水准。”

    易云舒呆呆地看了叶歧路好几秒,有些难以置信地问:“你是说真的?”

    “这有什么可扯慌儿的啊?”叶歧路从墙角拿起易云舒的吉他,背到后面,仔细整理了一下衣服和吉他背带,坐到了键盘旁边的椅子上——

    “就画我和吉他键盘。”

    易云舒凝视着叶歧路,简直离不开视线。

    “快来啊。”叶歧路又说了一遍。

    “……好。”

    易云舒从笔筒里抽出一根铅笔,用小刀削圆了头,拎着画板坐到了钢丝床边,他竖起画板放在大腿上,捏着铅笔却迟迟下不去笔。

    因为他聚精会神地注视着叶歧路。

    因为对方在冲他微笑。

    因为他的手在抖!

    作者有话要说:  歧路这撩得太血腥了!云舒表示脆弱的小心脏根本扛不住啊!

    歧路:[拿着画]真好看!

    云舒:[严肃脸]那是因为你好看=w=

    第37章

    夏日在虫鸣鸟叫中飞速驶过。

    叶歧路的1990年也在吉他和书本中毫无波澜地度过。

    易云舒在下半年去了台湾, 随后秘密乐队也一同前往。

    期间易云舒偶尔会回北京, 只要回到北京就免不了和叶歧路见上一面,不过每一次都是大家聚会,单独碰面的时候少之又少。

    远在香江的左珊名声越来越大,专业院校的她演技卓越,刚出道没两三年就已经拿奖拿到手软了。

    有时候在电视上或者影院里看到艳压群芳的左珊,叶歧路仍然觉得这一切虚幻的很不真实。

    想起88年飘着大雪的冬天, 在东四与左珊和易云舒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仿佛还是昨天刚刚发生的事。

    那时候的左珊美得那么生涩纯粹,那么的石破天惊, 让他一眼就呼吸凝滞。那时候的易云舒那么的锋芒毕露、飞扬跋丨扈,只是一句话, 就让他们结下了大大的梁子。

    但是青春的岁月和情绪产生的快, 消失的也快。

    那个对他说“癞蛤丨蟆想吃天鹅肉,还得再修行个三百年”的易云舒也逐渐模糊在时光的长河中了。

    他是知名摇滚乐队的主唱。

    他是名符其实的robsp;star!

    1991年的春天踩着鸟语花香姗姗到来。

    也到了恋爱的季节。

    已经从大专毕业的涤非彻彻底底走上了摇滚这条路。

    反正正经儿工作也赚不到什么钱,而在九十年代初玩摇滚的靠走穴就能赚到一笔不菲的工资。

    涤父涤母压根儿不知道涤非在外面每天搞些什么东西, 不过看他每天背着乐器出出进进的,钱也没少赚, 叶歧路还帮忙担保,所以他们也赞同了涤非的摇滚事业。

    直到突然有一天半夜, 涤非神神秘秘地来找叶歧路。

    叶歧路原本已经睡下了, 听到涤非敲窗户的声音,还以为他出了什么大事儿呢,赶忙地穿上衣服就跑了出去。

    结果丫一脸春风荡漾地对叶歧路说:“老子恋爱了!”

    叶歧路:“…………”

    涤非看到叶歧路面无表情的样子, 还以为对方是不相信他的话呢,又得意洋洋地重复了一遍,“我恋爱啦!”

    “听到了,听到了!”叶歧路忽然笑了出来,又推了涤非一下,“大半夜的你丫就这儿屁事儿?你丫真的不是来跟我炫耀的?”

    “哎——”涤非也像刚刚叶歧路推他那样儿,推了回去,“瞧你这嗑儿唠的,我这不是太兴奋了,来跟你分享幸福呢么?”

    “行啊,你也二十好几了,是该找对象儿了。”叶歧路点了点头,露出一股老父亲的欣慰笑容,“女孩儿是干什么的?”

    “她叫柯芳,是大学生,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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