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星的代价[重生] 作者: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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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了脚跟。虽然这成绩离不开顾鑫本身的努力,但是他的那些机会,哪一样不是宫骜付出了受尽屈辱的沉重代价得来的。
宫骜不仅看错了人,而且最终还落得被推下楼并栽赃这样凄惨的结局。明天的新闻内容将会是“一个不知名演员因事业备受挫折,车祸逃逸,然后畏罪自杀。”
他会在大众的咒骂下,渐渐被人遗忘,一个连名字也不被人熟知的人就这样消失了。宫骜也只能带着悔恨和肮脏的身体死去……多么不值!
是啊,这复杂的娱乐圈又怎么会有无缘无故的热心和帮助。那人对自己的温情,友善,甚至是偶尔透露出的爱意,美好的承诺,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爱情骗局。
地心引力在发挥着强大的力量,宫骜的身体不断的下坠,而思维却好似变慢了一般。宫骜短暂的一生开始回放,错综复杂的画面充斥着宫骜的大脑,只是在这种时候,为什么还会回想起那个人伪善的笑容,和虚伪的脸……
不要再想他了。
不要再想他了!如果曾经那个人已经被宫骜深深的爱到骨髓里,那么这一刻,也应该清醒的将那可笑的爱连根拔起,然后将它烧毁,变成仇恨的火焰才对。
一声巨响,充斥着宫骜的耳膜,所有的思绪停止了。全身充满了无可言喻的剧痛,所有的骨头都已折断,它们和肌肉血浆搅合在一起,割裂皮肤,湍急的血液渗出一圈红色涟漪,不断的向周围蔓延。
无论曾经多么努力,长相多么出众,16层楼的高度,也足以让这一切尽数毁灭并且化为乌有,而刚刚还鲜活生动的生命也在此画上了句号。
缓缓闭上双眼,一颗泪水从眼角滚落,隐没在鲜红的血液中。
不!
怎么可以就这样结束!
宫骜本来已经绝望的意念又开始点燃起来。
不能就这样凄惨的死掉,不能让自己未开始的一切就这样仓促的结束,杀害别人的人怎么可以逍遥法外,自由的活在世上,爱情的骗子怎么可以不受到任何惩罚,罪恶的魔爪怎么可以继续在这世上肆意妄为。
不能死!
强烈的求生欲望将宫骜包裹起来,肺部渐渐有了知觉,宫骜开始尝试着呼吸,只是这空气让宫骜觉得更加眩晕,心脏也在不规则的跳动,浑身无力,胃里不断翻腾着。
是一氧化碳的气味,宫骜的认知中熟悉这种气味。
不能晕,得赶紧呼吸新鲜的空气才行。本能的求生欲望使得宫骜睁开眼睛,看清楚了所在的环境后,用力将车门打开。
瞬间,夜晚清爽的空气和车内的一氧化碳对流,宫骜意识逐渐清醒起来。
怎么会在车里?车并未熄火,宫骜打开前灯,明亮的两道光芒瞬间铺出几十米之外,而一具血淋淋的尸体,正平静的躺在五米之外的灯光下。
那是宫骜的尸体,十几分钟前,他刚从楼顶被顾鑫推下来。
宫骜的思绪有些混乱,只是来不及多想,他得赶快离开这辆充满一氧化碳的车。
宫骜拔了车钥匙,摸索出手机爬出车,然后望着手机锁屏桌面上的照片一楞,夏煜,这是夏煜的手机。虽然无法破解锁屏密码,但还好可以拨打急救中心的电话并报警。
拿着手机的手臂,这手也不再是自己熟悉的,难道是夏煜,自己怎么会在夏煜的身体内有意识。
如果没猜错的话,车内的一氧化碳一定是因为车没有熄火,而尾气被接进了车内,这是一场自杀,还是他杀?夏煜很可能已经死了,而自己却在他的身上复活了。
活着的感觉真好,宫骜躺在地上缓缓闭上眼睛想道。
顾鑫
我还没有死!
☆、第2章 音乐才子
夏煜,自己现在是夏煜。
夏煜是一个创作型歌手,是一个一经出道就红遍全国的创作型歌手,是一个只唱自己作曲的歌的歌手。
据宫骜的了解,夏煜18岁出道,以每年一张专辑的速度,已发了三张专辑。而这三年却年年都能包揽各项音乐大奖。被粉丝们称之为“音乐才子”,并被媒体称赞“他将引领新的歌坛风向”。
夏煜以从小学习各种乐器为基础,加上与生俱来的天赋。再通过他不断的突破和坚持,终于在歌坛获得了卓越的成绩。
他创作的歌曲,每张专辑总有几首歌会传遍大街小巷,而其他的歌曲却又是非常的特立独行,让粉丝们为之癫狂。
他有一个特性就是话不多,甚至有些人说他有些自负。但人们又都原谅他,因为艺术家都是这样的品性。
宫骜静静的躺在病床上输液,周围暖色墙纸的墙壁,让整个病房显得很温馨。
落地窗户被薄薄的一层纱帘遮盖着,仍然能看到窗外明晃晃的天。宽大柔软的床,让宫骜睡得很舒爽。
从没有住过这样的病房,温馨的像家一般。不对,像豪华的家,前世宫骜可没有这样华丽到不像话的家。
刚刚从护士那里要过镜子,并照了好久镜子后的宫骜现在脑袋很乱,像一堆纠缠成团,打了无数个结的麻绳,根本不知道要从哪里着手解开。
重生后的宫骜是夏煜,他不仅要继续宫骜的生活,更要过好夏煜的生活才行。可,自己也不是夏煜亲近的人,就连朋友都算不上,只是曾经见过一两面,招呼都未打过的那种关系。
自己对夏煜的人生并不了解,重生后的生活根本就不是想象中那么轻松自在的,重生后的身体是要继续肩负责任的。
转念,病床上的人颦眉舒展,眼神透出亮光来。
失忆!
可以说自己失忆了,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自己对夏煜人生的空白认知。
但,仅仅一氧化碳中毒和失忆根本扯不上半点关系。幸亏宫骜是个喜欢读书的人,曾经读过一些心理学的书籍,那么这个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了。
可以解释为:因为目睹了五米外,那具凄惨并血淋淋的尸体后,内心受到了强烈的冲击,而无法接受,所以选择失忆。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完全说得通。
但这样的失忆总是暂时的,所以,宫骜必须得在一定的时间内,将夏煜的人生了解的非常清楚,到时候再告诉大家,记忆已经恢复。
即使如此,宫骜仍然对夏煜产生了好感。
不仅因为自己在他身上重生而感激他,更是因为自己和他的出事地点竟然这么接近,也许冥冥之中,这就是一种缘分,一种安排和一种宿命。
得知自己的死讯后,爷爷也不知该如何伤心,一定要赶快出院去看望爷爷才行,实在不行就告诉他自己重生的事情。宫骜现在唯一的亲人就是爷爷了,还好还有爷爷,宫骜并不是一无所有。
咚咚,敲门声响起。
以为是护士,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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