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同人)大宋小吏 作者:拉棉花糖的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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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的虚衔, 决定俸禄, 职是荣誉,也是虚的,只有差遣才是掌握实权的。
用郑苹的哥哥郑苠来做比方,他的翰林学士就是职名, 知审官院则是差遣,属于实际职务,像这种职务,前面都带着“知”“同”“提举”等字眼, 例如知府、知县, 开封府的大boss府尹, 职务就是知开封府,知为主持之意。
所以,郑苠这样职权兼有,算是混得不错了,更别提他的差事审官院的知院,管的是考察提拔中下级京官。
云雁回了解清楚后,更加佩服郑苹了,能够放弃这样可以说是很优越的家庭条件,而选择了真心相爱之人。只可惜云大郎已死,使他们的爱情带上了几分悲剧色彩。
但是云雁回更认为,虽然爱情悲剧了,人生就更不能悲剧。
这念头在心底转了几下,云雁回一拍桌子,又多了些动力。
赵允初被他突然来的一下吓到了,“雁哥儿,你怎么了?你要是真那么讨厌这个郑凌……我就叫迪哥去揍他好了,迪哥的腿现在还没好呢,走在街上谁也不敢碰他。”
要不是小姐或者艺人之类的,女子的闺名是不会随意宣扬的,赵允初自然不知道郑苹的名字,否则早就猜出来了。
“没事,哈哈,不用。”云雁回想到碰瓷的赵允迪,笑了几声,“你还真是会坑哥。”
“雁哥儿你真好,就放过他了。”这个赵允初对郑凌都是些可怜、同仇敌忾的想法,全然不知道郑凌早就完成了华丽转型,这也导致了他与郑凌相见时的惨烈情形。
“谢谢你了,还帮我去打听。”云雁回道谢,“算我欠你个人情。”
“还是不要了,我娘说过,人情最贵了。”赵允初捧着脸道,“雁哥儿,你讲段经给我听吧,你一定也会的吧?”
赵允初本就痴迷佛学,先前各种想和云雁回讨论佛理,都被云雁回残酷地拒绝了。他只以为云雁回给俗讲僧忙后勤,说不定也耳濡目染了些说佛经的表演方法。殊不知,根本就是云雁回在训练那些俗讲僧。
云雁回一听,笑了一下:“我不会讲,但是可以给你背一段。”
本子都是他写的,大致上复述出来当然做得到,但是还真没有那些每日训练的俗讲僧节奏好,不过赵允初的要求也不高。
一段讲完,赵允初用力拍巴掌,“好!”
看着这么容易就满足的赵允初,云雁回在他脑袋上摸了一下,“还王子呢,怎么这么傻白甜。”
赵允初:“傻白甜是什么意思?”
云雁回:“就是又傻又白又甜。”
赵允初纳闷,“我白吗?我好像没有雁哥儿白呀。”
云雁回感叹:“果然是傻白甜,简直东京第一傻白甜。”
赵允初被下了个东京第一傻白甜的封号,还颇觉得意,开开心心地回去后,对王妃说:“娘,今天雁哥儿说我是东京第一傻白甜。”
王妃心里一痛,唉,生了那么多儿子,为什么每个都有明显的缺陷呢?
——
自从郑凌来过家里一次,郑苹便总忘不了念叨他,煮着菜时还会说:“这个凌哥儿应该会喜欢吃吧。”
眼见这样的场景,小宝嫉妒地抱着云雁回的胳膊,“雁哥,阿娘真的不会领养小衙内吗?”
双宜也叹了口气,“雁哥,你一点也没有不开心呢,小衙内都要比我们得宠了。”
云雁回想到郑凌,有点怜悯地说:“小辈儿总是受宠些的。”
小宝:“我才最小吧?”
双宜和小宝不解他的深意,郑苹这哪里是做姑姑的怜爱之情,分明是个姑奶奶在疼孙子,他这个做表叔的,怎么好意思和外甥争?
还有双宜和小宝,也算是表姑、表叔了,他们有什么好不开心的,这事儿若是让郑凌知道,脸还不得绿了,他才是最该不开心的。
郑苹也不知道云雁回已经打听到了郑家的来历,眼看着到了书院休息之日,郑苹便做了些咸甜口的酥油泡螺儿,还比着做了双袜子,叫云雁回去送给郑凌。
这酥油泡螺儿也弄得带咸味,也只有郑凌才想得出来,郑苹还真给他做出来了。
云雁回就拿着吃的穿的,去书院蹲守郑凌。
没多久,就在一群书生之中看到了郑凌同两个学子勾肩搭背的出来,嬉皮笑脸,不知是约好了要去哪里玩儿。郑凌头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纱布去了,额头还有点痂。
云雁回便喊了一声:“郑凌!”
郑凌一眼望过来,眼睛一亮,“雁哥儿。”
他两个同学一看,嚯,和凌哥儿长得可够像的,“你弟弟吗?还挺可爱的。”
郑凌矜持地道:“是的呢,哎呀,我今日就不去吃酒了,我弟弟一定是叫我陪他。”
说罢,郑凌也不理他们是怎么哇哇叫,便往云雁回那里走过去了。
“给你带了酥油泡螺儿,还有我娘做了双袜子,你待会儿看看合脚不。”云雁回把篮子塞到他手里。
郑凌心里甜甜的,“我到你家去吧。”
云雁回纳闷,“你不用回家吗?”
“我就打发人说我在书院住便行了,我爹恨不得我时时待在书院里呢。”郑凌说着就捻了一个酥油泡螺儿,“哎呀,真是咸的,又带着甜味,一点也不腻,真好吃!”
郑凌一边吃一边看云雁回,他那日被他爹反驳了,说根本没个姑姑,但是郑凌都看出来了,自觉只是家里不愿意承认而已,而且看姑姑那个态度,她自己也是不乐意的,想必两边有极大矛盾关系不能融冰。
但是郑凌自己还是极愿意和姑姑在一起呀,姑姑也喜欢他,所以他决心只管自己来往。
郑凌非跟着云雁回一起回去了,郑苹都没料到,看云雁回送个东西,把人都直接带回去了,又是惊讶又是欢喜。
郑凌十分嘴甜地说了一通想郑苹的话,表示又要在这里住上一晚。
郑苹哪有不应的道理,立刻表示出去多买些菜回来,上次郑凌来去匆匆,又有伤,不好吃太麻烦的菜,这次她决定还要杀只鸡,做黄酒煨鸡。
双宜便带着小宝去抓鸡,等郑苹回来做。
云雁回本来也想去的,被郑凌拉住了,非要关心他。双宜太可怕,小宝又太小,不熟,所以只能是逮着云雁回了。
“双宜和小宝怎么姓郑呢,和你不是一个爹吧?”郑凌问。
何止不是一个爹,连一个妈都不是,云雁回胡乱点了点头。
郑凌又问:“你可读了书?”
“没有。”云雁回说,“以前读过一阵,不喜欢,就没有继续了。”
郑凌这个逃学常客,竟然好意思教育起云雁回了,“大宋崇文,你若要出人头地,唯有读书才行。”他看云雁回面露鄙夷,还自夸道,“我自小也是勤学苦练的,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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