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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
    草长莺飞 作者:林子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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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毕业的时候他分手了,我就向他告白。”

    纪宵安静地想,余光仍旧瞥过楚澜的侧脸。那人正低着头,争分夺秒地背小本子上新学的几个单词,阳光和他在一起,纪宵的心情不自禁地跳得快了。

    他凑过去,几乎贴上了楚澜的太阳穴——他比楚澜高太多了,对方好似还没开始长个,刚好到纪宵的下巴。

    纪宵感觉他隔着空气蹭了蹭楚澜的脸,呼吸能够为对方感知:“背到哪里了?”

    楚澜头也不抬:“treasure。”

    这亲密稍纵即逝,纪宵在小迎春巡查过来时退回自己的位置作洗耳恭听状,他暗自一拉楚澜的手腕,对方连忙收好单词本,也平视前方。

    “诶楚澜。”他趁着小迎春走了,压低声音喊。

    被叫到的少年疑惑地偏头看向他,从纪宵的角度,楚澜抬起眼皮,原本似乎总困顿的眼睛睁开了不少,显得更大,黑亮的瞳仁中映出日光鼎盛,一时间璀璨得夺人心魄。他下垂的眼角轻轻地抽动,不太习惯这样的角度似的。

    纪宵坏笑:“你有一米七吗?”

    楚澜:“……”

    楚澜:“绝交吧。”

    纪宵憋不住了,这次是真的笑得不可开交蹲在地上,还险些没起得来——因为楚澜睚眦必报地踹了他一脚,在深蓝色的校裤上留下了半个脚印。

    翟辛恩听说这事时,夏天已经悄然来临了。

    她吃着纪宵买的雪糕,然后埋汰纪宵:“你嘲讽他的身高?你还活着真是万幸啊。”纪宵抬手在自己下巴处比划一下:“他可不是只有这么高么。”

    翟辛恩怒目而视,毕竟楚澜都被嫌弃的话,只能仰着头和他说话的自己在纪宵眼里更是基本上“不在水平视线内”,于是怼之:“楚澜当然有一米七!”

    纪宵身上穿的是那天楚澜临时借去的校服外套,他对自己的东西有着很清楚的区分,哪怕是两张一元纸币都能准确无误地记忆。这项技能翟辛恩嗤之以鼻,说他简直痴汉,纪宵懒得反驳,再丢人的事他都做了。

    雪糕的棍儿抵着舌面,时间久了有点渴水般的疼,窗外忽然飞过一只鸟。纪宵恋恋地说:“那天我帮他把校服洗了。”

    翟辛恩:“真小媳妇儿……我是夸你贤惠。”

    纪宵笑了一下,他当然不会告诉翟辛恩,他的衬衫和楚澜的校服一起放在盆中,安静地纠缠成了一团。

    还没放水时,他有点神经质地拿起楚澜的校服,想要讨要一个似是而非的拥抱,最终因为这行为太过肉麻而停下了,等全部浸湿了,纪宵又有点后悔——多么罗曼蒂克的一个情节啊,他居然因为嫌恶而放弃了。

    后来两件衣服湿淋淋地滴着水,挂在宿舍阳台上。等收回衣柜时,是一样的洗衣粉清香。

    纪宵很是魂牵梦绕过一阵子,他觉得自己快对楚澜着魔了。

    随着时间,这种病态的迷恋并未愈演愈烈,可也从不消停过,总是在纪宵试图放弃的时候重新冒头,以快乐的痛苦来折磨他,身心俱疲。他偶尔会在夜里十分放肆地想楚澜,听着咫尺之隔的呼吸声,抚慰自己,然后困顿的梦里,又伴随了深重的愧疚。

    他觉得自己仿佛玷污了楚澜,而这些隐秘的愉悦和罪恶瞒着所有人。

    在长久的相处中,纪宵逐渐发现楚澜也不是很乖。

    他早上总是起不来床,赖在被窝里半分也不动弹,每到这时纪宵只好不厌其烦一遍一遍地喊。有次另外的舍友看见,只笑着说你真有耐心。

    人形闹钟当的时间久了,竟然也从中捞到了楚澜的感激。他并非睡不醒,就是懒而已,以前就是迟到专业户,如今住了校变本加厉,恨不能在床上直到天荒地老。纪宵听他理直气壮地自我辩解,哭笑不得。

    楚澜还喜欢逃课,但逃课也不去做什么,有时候到图书馆看书,有时也直接回家去吃一顿晚饭。他在闲聊时说起过自己的家人,纪宵酸不拉几地说羡慕时,楚澜又闭了嘴,用一种带着歉意的目光望向他。

    夏去秋来,时间过得永远比想象中更快。

    纪宵依然在麦当劳打工,每周末的两个下午。而不知从何时开始,家并不住在附近的楚澜也逐渐喜欢和翟辛恩一起过来,享受麦当劳的免费冷气,选一个靠窗的位置写作业——后来翟辛恩说,她主动约的楚澜,理由就是“去看纪宵的热闹”。

    纪宵对此不置可否,只打趣他:“你女朋友呢?”

    楚澜闭口不谈,翟辛恩倒是不避讳这些,一摊手说:“人家看不惯我们这种周末只知道学习的书呆子,自己去玩耍了。”

    这仿佛是换来了一点幸运和独处的空间,翟辛恩毕竟偏向纪宵,偶尔会借口早退,于是一起回家的任务就交给了纪宵去提议。他和楚澜这次得以坐同一辆公交,不同的是,纪宵得坐到终点站,他知道了楚澜在哪里下车,也趴在窗上看他走去的小区。

    剔除掉纪宵对楚澜的种种不可说的念头,看上去他们过的是十分朴素的高中生活:充满了试卷和考试,也有文艺晚会与田径比赛,周末能够一起等公交,似乎平庸朴素得过分,也没有任何不满的地方。

    纪宵几乎要忘记之前的烦恼了,他开始觉得,如果能这样平淡地一直到毕业,那应当是他值得用一生来怀念的时光。

    他喜欢十六七岁的楚澜,明亮鲜活——即使这两个形容词与他不那么贴切——并且笃定以后再也遇不到让他这样动心的人了。

    高二那年的圣诞,纪宵想,刚好是他见到楚澜一周年,而他们已经从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变成了……至少在楚澜口中,他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

    莫学姐因为升毕业班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学生会主席,新上任的这位是理科班的优等生,过去的生活部长。既是看着纪宵干活的,他理所当然地继承了上一任学生会主席的意志,把某个义工抓来了。

    楚澜已经升职当了宣传部长,作为整个学生会都心知肚明的“甩手掌柜”,此人依然履行着靠脸吃饭的吉祥物职务,在干事们为了圣诞晚会忙得脚不沾地时,他抱着一打卷子在办公室优哉游哉地做。

    纪宵知道他并非完全甩手,重要的东西依然亲自过目,但仍旧忍不住酸:“你这部长当得多悠闲,学弟学妹忙前忙后的。”

    楚澜抬起眼皮,手中笔耕不辍:“干事干事,就要使唤去干事的。”

    纪宵:“去年当干事的时候,圣诞晚会也没见您屈尊啊?”

    楚澜振振有词:“哪有,外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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