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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血色囧事 作者:酸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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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兜了一圈回来,木桶已经摆在屋中间,里头的热水腾腾冒着热气。司昂瞥见掌柜脱了上衣,原来是打算洗澡的,见他那熊样还以为带着一身臭汗照直就往床上躺呢!司昂恨恨地绕过浴桶往床上爬,丈量了一下,宽度适中,择了自己的那一半使劲儿往里头缩。

    掌柜杠上门,正要解裤腰带扭头看见某人神色阴郁地瞅着他这边,眼睛一动不动在发呆,觉着怪别扭,上前去把油灯吹了,然后窸窸窣窣地脱掉一层一层的衣裳。

    瞬间的黑暗一下子把神游的二少拉了回来,银色的月光打在一片硬朗有力的背脊上,抚过挺立结实的臀部,滑下笔直修长的双腿,朦胧的光线描绘着年轻男人身上神秘有力的线条,就像一张凝聚优雅和肃杀的弓,美却富有张力,搭上一支箭,就是女人致命的利器。

    掌柜侧对着他,司昂倒是看不清箭有几许长,哼!对着晕马晕得一塌糊涂的掌柜,真的很难让人想象出那东西能有直起来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时候,估计在帐子里“骑”花马也是那土鳖样,只是马上晕变成马上风!!

    司昂因为这恶趣味的比喻在黑暗中哼笑了一声,无聊地翻过身子将头往薄被里埋了埋,在哗啦哗啦的水声的催眠中困倦地揉了揉眼,渐渐睡了过去。

    ........

    听闻奉将军在战斗中中了剧毒,城里的最好的大夫和远近闻名的江湖郎中都请了来,才琢磨出法子将那毒性暂时压制住,接下来这几日,整个伤残但依然雄赳赳的队伍窝在毫州县城内休养生息。

    司昂在抵达客栈第二天就真的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残废。

    他一抬手,掌柜问:“喝水吗?”

    他一动腿儿掌柜问:“去茅房?”

    他一动手指,掌柜跑去从行李中翻出一本《宝斋取样》献上。

    他眨了眨眼皮儿,掌柜以为阳光太刺眼起身就关了窗。

    司昂坐在一张宽大的太师椅上不敢乱动,屁股坐得板疼。若不是早上醒来发现这厮因为自己睡相不佳蜷缩在椅子里睡了一夜,司昂早火了。

    其实二少没穿来前挨了点小伤小痛的,他老哥派来的那omega端茶送水一勺子一勺子地喂啊,也没见他眨一眼。因为这带着大男子主义的小子眼里omega就是omega,该为alpha干任何事儿!!个大男人在面前晃来晃去嘘寒问暖,二少当然眼疼!

    中午临近,司昂的肚子尴尬咕噜一声,掌柜听见马上放下放了笔,收了被他圈圈点点的一张寻宝图,无比珍贵地揣在袖袋里,准备下楼,那意图很明显,是要觅食去。

    留下司昂一眼白,你就不能给老子留点面子装作没听见等会儿再去?!

    约莫半个时辰,掌柜上来,司昂瞟了一眼,端来的菜挺实在,青菜蘑菇,小葱豆腐,白汁黄鳝,一盆熬得香烂的骨头汤。

    司昂起身跳到桌子边,掌柜已挪好椅子,坐下来两人一声不响一顿猛吃。

    司昂心里倍儿爽,这小子挺会挑,估计是把店里的招牌菜都挑来了,青菜小蘑菇被他嚼得水汪汪的香喷喷地咕隆一声咽下去,再扒一口软乎乎的鲜米饭,咬上紧实劲道的黄鳝肉,最后再喝一碗香浓米白的骨头汤,司昂吧唧了下嘴,小肚子撑得圆滚滚的,一上午的闲气就此消散!

    吃饱喝足睡了个小午觉,二少脸蛋通红眼神迷离地下床,开始闲不住,蹿到新认识的几个学士房里,扑腾着也要跟一帮闲不住的小伙子去逛县城。

    二少瘸着个腿,大街上坚决不让掌柜扶着,杵着一根临时找来的木棍招来不少人的侧目,忙着神游晒太阳的二少,已经习惯了万人瞩目的二少,对那些侧目无动于衷,这可就苦了一群小伙子们,他们走走停停等他,二少渐渐发觉他现在的处境,好听了是掉队,难听点就是个累赘。

    二少心底开始不好受起来,逛到一半就随便扒着一个小摊前,“你们先走吧,不用管我,我想在这儿多看看!”,说话的时候狠狠地盯着小摊贩老板那忙来忙去捏面团儿的手。

    小伙子们也不勉强,自顾自地找乐子去了。

    掌柜摸摸口袋,还有几个子儿,随手在他停留的小摊子前买了个炸得金黄的面人儿,昂了一声伸到司昂面前。

    “跟坨粪一样,能吃么?”司昂看到那扎着俩小辫子的泥娃娃,哄三岁小孩儿的玩意儿,谁吃这个谁有病!!

    摊贩脸色难看起来。

    “......”掌柜收回手上的东西,对摊贩抱歉地笑了笑,向二少甩来一个你真不识货的眼刀子,将那金黄色像大粪一样的东西凑到嘴边一口咬下了娃娃头,还赞了声——“真香!”

    “.......”

    二少惊讶地看着他将那坨东西神速地嚼巴吞了,想起了自己做人准则中的第八条——绝对不能错用别人喝过茶的瓷杯。

    作者有话要说:

    ☆、夜黑风高

    这日清晨,红鹿吉大酒楼的大堂里客少人稀,几个年轻的学士聚成一个圈儿正在分享这几日的趣事见闻,连百无聊赖的庞彻都被引了过去,端了杯茶水装模作样时不时往那边瞥一眼,见一位穿着蓝布衫的廋白年轻人被旁边一个油头小子说的荤段子逗得哈哈大笑,这人正是那日在北方协助胖趁热守住阵角的年轻人,听说是个小户曹尚书家的公子,名字叫公孙来,不仅生得眉俊目秀,而且待人亲和,谈笑生风。

    那公子无意间和庞彻对视了一眼,庞彻颔首打招呼后收回目光静静地注视着桌面儿,桌上啥都没有啊,换司昂嘴里肯定在心里冷哼一声,这别扭不合群的小屁孩。

    公孙来旁边的那人正是当日激战时在南方守阵,跟着公孙来的武士吴八文,父亲是个混江湖的狠角色,颇受道上人的敬重。

    此时那公孙来压低了声音道:“别看这县城虽小,可却人杰地灵,公孙听闻毫州有七好,第七是县太守的骑兵队,以一当百。第六是巴凤街的铁匠铺,锤锤连着可砸出曲儿来,第五是尤老婆子的辣白菜,吃了嘴唇要足足厚一圈麻上一整天。第四嘛,第四是这临清河上的客船,款款别致,最重要的是划船的都是一顶一的好女子,第三还要说到县太守,说笑了,第三其实是县太守后院里的一条狗,每到洪汛期堤坝冲毁前就狂吠不止,救了城里的许多性命。这后几样儿公孙都领教过,名不虚传,只这最后两样儿,公孙此行怕是无缘得见。”

    庞彻竖起耳朵听得正有趣,听他这样一停,不耐地扭了扭头,看见圈子旁边一张桌子上,那位以晕马闻名整个队伍轮廓俊逸的年轻人手里捏着一块黑炭和白纸,顿在那里眼睛巴巴地望着公孙来,就等他说下去。

    “最后两样别说是公孙,在座怕是都没有那个福气啰!”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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