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昔我往矣 作者:菊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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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海,那么大一片海,怎么就不偏不正砸你头上了?你还真不是一般地倒霉。”
煜叔一听,脑中电光火石,前世今生如洪水般冲进来,他猛地坐起来,跳海……事情好像真的有点不对。
那男人关切地问:“怎么?你想起来了?”
煜叔脸色一变,低头看自己,一只臃肿的手掌,一个臃肿的身材,同周围的环境一样地陌生的身体……濒死的瞬间……不,毋宁说是差不多已经确定自己的死去,灵魂从身体里解脱而出的印象是如此清晰,那么现在……
他再也顾不上以往引以为豪的冷静沉着,慌张地抬起手摸着自己的脸,馒头一样!哪里还有从前的风骨面容!
见他如此反常,男人忙道:“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要不要找大夫……”
煜叔转头盯着他道:“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男人被他恶狠狠的表情一看,竟然瞬间有了点被野兽盯上的恐惧,当然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怎么看,眼前这个还是那个倒霉的中年胖子,“你冷静下来,听我说。”
男人清了清喉咙开始向煜叔描述一个悲催的陌生男人悲惨的一生……
第 3 章
陈墨澜,男,38岁,身高175cm,职业演员,年轻时曾走红过一阵,流星般短暂的辉煌之后其演艺事业一直走下坡路,有过一次失败的婚姻,30岁之后开始酗酒,暴饮暴食,身材走形,到现在已经沦落为临时演员,勉强维持生计。据说事发当时陈墨澜正在做替身演员在海水中拍一场落水戏,按照导演的要求往更远一点的海面游去,谁也没想到上面会突然砸下来一个人,而且在汪洋的大海上正砸在陈墨澜的头上,一下子将他砸晕在大海里。幸亏一秒钟后从天上又掉下一人,神勇地潜下去将陈墨澜从海底捞出来,随后送进了医院。
以上便是凌霄——他的经纪人为煜叔描述的属于这个陌生身体主人的人生。
望着医院洗手间斑驳的镜子里一张油饼似的的大脸,煜叔脑中一片混乱。
“我到底是谁?”他按着额角发出痛苦的呻吟,“是噩梦?庄周梦蝶?我是桑煜,是桑家这一代的当家,我是桑煜……”他打开水龙头用冰冷的自来水泼脸,连泼了好几下,深呼吸几口,缓缓抬头慢慢地面对镜子里那虚胖的中年男人,刚看一眼又忍不住别过头去。
现在是什么状况?灵魂转移?死后重生?还是一根超级恶作剧?在他昏迷的时候有人给他做了恶毒的整形手术?……怎么想都不打可能吧。
那么明明已经死去的自己却换了个身体站在这里,看来也只能是这一种解释了。
煜叔终于还是冷静下来,冷静的头脑曾经是他叱咤风云最引以为傲的资本,即便是转生了,他还是他,是桑煜,那么他便可以再短时间内掌握状况,冷静下来。
他微微偏转着脑袋,用了一种审视的目光观察陈墨澜。
三十八岁,还可以参选十大杰出青年的年纪,比煜叔的本体还要年轻五岁,何况本身还是个演员,正该爱惜羽毛妥善保管一身皮囊,可是看看这个陈墨澜是怎么对待自己的——宣胖的肉,通红的眼,浮肿的脸,因为肉多脸上的轮廓十分模糊了,到处皆是圆的,脖子痛肩膀的交接处也十分随便,唯一的好处是符合漫画简洁的线条……
煜叔刚刚从被重生的巨大冲击中稍稍冷静下来,就立刻陷入了另一种愁绪——这身体实在不能符合他作为桑煜的审美。
桑煜是什么样的人?但凡见过他的人回想起来首先会想到一双狐狸样眼角微微上挑的眼,然后想到那不常笑,然而一笑起来便是一道很微妙弧度的嘴;接着是束在脑后的长发,古风荡然;最后是一身白缎子唐装常年在身,冬天只在外面加一身貂绒长衣。唐装下行动间略略可以想见是具骨肉停均的身体……此外可想的还很多,比如喝茶时偶尔露出的一段细腻的手腕,杀人时溅在脸上梅花般的血痕。
荡然桑煜本人是想不到这些的,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十分追求品位的人,怎么舒服怎么来,可是他舒服的标准却于品位品质这样的字眼十分契合。所以说有些东西是在骨头里的。
那样干爽洁净奢侈品一样的煜叔却变成了这样地摊货的陈墨澜。
“冷静,冷静!”煜叔再次对自己说,低下头用冷水猛拍自己的脸,“我是桑煜!我是桑煜。”
凌霄出现在他身后。
“头疼吗?”在得知陈墨澜并非装病,而是脑震荡后遗症之后他并没有继续苛责这倒霉的男人,而是缓和了语气。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倒并非是个粗暴到底的经纪人。
拍了拍陈墨澜的背,凌霄道,“老陈,出院的事先放一放,你在这里再住几天观察观察,公司那边我会替你说情,实在不行,就去找李总说说,也不会出什么大事。你好好养病。”
煜叔双手按在洗脸池畔,犹豫了一下,道:“谢谢。”
凌霄意外地看了眼他,道:“我怎么突然觉得失忆对你来说也不是件绝对的坏事。”
煜叔稍有不解。
凌霄道:“你看,从前我要是提到去求李总你一定跟我又哭又闹,这些年错过多少事情……算了,现在我不跟你说这些,说了你也不记得。”
李总?看来是和陈墨澜有纠葛的某人,煜叔已经开始在脑海中搜集关于这身体主人的一切信息。既来之则安之,他是桑煜,可是从现在开始他要要做“陈墨澜牌”的桑煜了。
一个星期后,医生诊断说他的脑震荡已无大碍,即使记忆仍未恢复也不影响生产生活。
煜叔便跟着经纪人凌霄出了院,回到自己家中。
所谓的家,其实是“星势力”公司的员工宿舍,以陈墨澜混的惨淡的样子住进这里似乎是大大的越矩了。
煜叔斟酌了下,试探问道:“我一直做这里吗?”
凌霄一瞬间的反应还是吃惊,随即想起来他失忆了,道:“也不是。八年前离婚的时候你把房子留给前妻了,无家可归,租了阵房子,后来公司给你安排了员工宿舍,不用付房钱,我是在那之后才被安排做了你的经济人,听说这房子还是李总替你弄到的。”
路过公寓下面的大堂,管理员跟他打招呼还挺热情,“哟,老陈,你出院了?听说伤得挺重的,挺好,这不捡回条命!你这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blablabla……”这管理员老伯十分健谈,可能之前和陈墨澜的私人关系也比较好,拉着他的手聊了会儿,见他脸色不是很好,才一拍脑门道,“瞧我这没眼力见的,你这刚出院身体还没大好,我不耽误你休息了。”
又殷切地送到电梯口。
凌霄用钥匙开了门熟门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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