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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目不忘 作者:半截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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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将当晚的露营地定在了森林中,聚了三堆篝火,三架直升机上下来的人正在篝火旁烤火,张许和余泽凑在一起聊天。

    余泽顺了顺怀里仙人掌的毛,给它喂了一块自己省下来的午餐肉:“超忆症就是能记住看见听见过的任何东西,过目不忘。”

    张许还没意识到这病的神奇之处,嘿了一声:“那不就是记忆力好吗?”

    余泽看了他一眼,指了指另一堆篝火旁的一个年轻男人:“我见过那个人,他女朋友和别人去了宾馆。”

    张许:“你说啥?!”

    余泽:“二零一三年的七月十二号下午三点零九分,我当时在武汉,在便利店里买矿泉水,从便利店里出来的时候他正在门口和他女朋友吵架,因为他不给她买口红。

    他当时穿着白色的上衣黑色的裤子和鞋,衣服很旧了,左边衣角补过,鞋是四年前的款式,手里的手机当时在手机城售价298元,做活动199,我路过的时候看了一眼广告牌……

    嗯,他以前不算有钱?”

    张许一脸茫然:“可能吧……有钱的话不会干我们这行的。”

    余泽继续道:“他们吵了六分钟,后来他一个人骑自行车走了,往北去,但是他女朋友和我坐了一趟公交车,三站地,下车以后上了一辆宝马车。”

    余泽记得车辆的牌号和型号,但是避而不谈。

    “就在他们吵架五天前的早晨,上午八点,我路过一家宾馆,恰好在门口的停车位看到过这辆车,还有她和一个男人出来。

    当时她穿蓝色的连衣裙和高跟鞋,手里的手机和后来的型号不一样,可能是她换了一个,也有可能本身就有两个。我倾向于后者,因为后来出现的那个手机看上去有点旧了,在公交车上的时候摔了一下她也毫不在意,直接扔进包里……”

    “和她在一起的男人我也见过,是周边乡镇的一个企业家代表,34岁,他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九日的时候上过当地一个扶助贫困大学生的节目,当时主持人问他……”

    张许:“停停停,你二零零零年的时候多大?”

    余泽:“四岁。”

    张许手抓着头发:“好了好了,我算是服了。”

    余泽眨眨眼:“你不去验证一下?”

    张许摆手:“得,我问人家女朋友是不是劈腿了,小心被打回来,那家伙一看就是个战斗人员……”

    鹰的所有组织人员分五层,赵修平独占最高的一层,接下来是梁诚那一级别的,再接下来是五个分队的队长。

    每个队又分别有一些人作为战斗人员,属于第四层,而张许则是队伍中的最底层,平时负责一些看守,搬运一类的无技术含量的杂活。

    余泽随便往四周看了一眼,将大多数人都分了类,知道哪部分大概是干什么,最后目光落在对面。

    隔着一堆篝火,赵修平坐在另一端,穿着和战斗人员一样的灰色迷彩,裤子有点松,被腰带紧紧地勒在腰上。

    他一条腿屈起,另一条腿向前伸展开。他左手拿着一根长长的木棍,右手拿匕首,正低头在木棍上用力削着。

    入夜了,温度越降越低,大家烤火的时候都坐得比较近,唯独赵修平的旁边仿佛有一道无形的墙壁,没有人在四周。

    大家的目光也都仿佛有默契似的,不往他那边看去,只是偶尔梁诚过去和他报告些什么。

    梁诚不在的时候,这人就仿佛一颗扎眼的钉子,虽然沉默,但存在感极强。

    “一般大家都不太敢和头儿说话。也就战斗人员他们和他出生入死,关系比较好。”

    果然,张许没说错,过了一会儿,余泽就看见有几个别袖章的人跑去给赵修平倒酒喝。

    他们没有酒杯,用的是那种制式的金属餐盒,哗哗往里面倒满啤酒。

    余泽本来还以为赵修平会摆摆架子,却没想到他接过餐盒直接一饮而尽,而后随手扔在一旁的地上,说话的时候还笑了两下。

    这人皮肤颜色深,面孔轮廓深刻得像个混血,笑起来眉骨依然压得低,在火光的映照下,看起来黑眼珠沉沉的,很有味道。

    见那些人离开,赵修平身边没了人,余泽站起身往对面走去。

    张许连忙拉住他,压低声音:“喂!你干嘛去?”

    “拍马屁啊。”他轻松地回答。

    走近了,余泽才发现赵修平确实是在削尖一根木棒,他力气挺大,但是手上的活儿却相当的精细,把尾端削得平滑尖锐,可以当武器用了。

    “头儿,这是在干嘛?”

    赵修平低着头嗤笑了一声,没理他。

    余泽蹲下来,准备再问一次,却没料到赵修平的匕首正好挥出来,他连忙一躲,向后直接坐在地上。

    见他那怂逼样子,赵修平冷笑了一下,一脸的嘲弄。

    周围也有人笑了两声,搞得余泽分外尴尬,手抓了抓头发。

    仙人掌从他的怀里跳下来,谄媚地跑去蹭了蹭赵修平的裤腿。

    余泽以为以赵修平的邪性,会把仙人掌一巴掌打开,却没料到男人放下刀,摸了摸猫的下巴,给了它一块肉。

    仙人掌这厮也是个见风使舵的墙头猫,见赵修平手里有肉,更是低三下四得不得了,连喵叫都出来了。

    它喵喵了两声,跟只狗似的摇了摇尾巴,这才动作矜持得从地上叼起肉来,翘着尾巴,到不远处慢慢吃去了。

    这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自然而毫不造作,看得余泽目瞪口呆,三观毁灭又重建,都忘记站起来了。

    “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赵修平削完木棒,将它插在一旁的地上,足足进了一尺多深,他手不扶地,便稳稳地站起身来,居高临下地对余泽说。

    余泽特别讨厌被这人俯视的感觉,连忙也站起来:“我就想问您,您找我到底有什么事儿?”

    赵修平目光从他面上掠过,余泽知道自己很被看不起。

    “你以后就知道了。”

    余泽拦住他的去路:“不行,你得告诉我,你抓我不是为了撬开我的脑袋。”

    这事儿他小时候经历的多了,当时他刚确诊了超忆症,有一大堆外国的专家跑来,送了一大堆钱,对他好得不能再好,结果最后说是要买余泽的脑袋,带回他们国家去研究。

    这种经历,直接导致余泽特别擅长跑路和隐瞒,后来他父母双亡,和亲戚也断了联系,现在的朋友里也就只有韩水一个人知道他有超忆症。

    赵修平冷冷地勾起嘴角:“你的脑袋留着比剖开有用。”

    “哦。”余泽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放下双臂,脑子里却不停地回味,总觉得这句话有哪里不太对。

    然而还没等他回味过来,有一个刚刚给赵修平倒酒的战斗人员突然跑过来在他耳边低语些什么。

    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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