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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相逢未晚 作者:荷风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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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收工定制的也不少。眼尖点的早就把林墨当成富家少爷了,再加上他那张比明星还俊美些的脸,几乎一踏进大学校园就成了焦点。拿韩勋酸不拉几的话来说,他家林小墨现在就是一块喷香的奶油蛋糕,一个个的都想扑上来啃上两口,也不瞧瞧他是不是有主的。

    林墨想到韩勋那副酸溜溜的模样,不禁弯了弯嘴角,简芸芸的脸‘轰’得一下就红了,一向大方外向甚至有些男孩子气的女孩儿竟然结结巴巴丢下一句“那,那说好了,晚上记得准时。”说完落荒而逃。

    坐林墨身边的三个室友,简直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林墨却有些头痛,晚上他已经答应了林书要陪他在家吃晚饭的,这下可怎么办?偏偏青大的规定定得很死,大一学生必须住校,一周就两天回家的时间,林书现在升高中了,学业比以前重,见哥哥必须住校,就自觉主动申请了宿读,平时每周只周六能回家住一晚上,放归宿假也才只能住上两天。因此,但凡林书回家的日子,林墨都尽量抽出时间陪他。

    “金副班,能不能带家属啊?”林墨扭头问同桌。

    “什么金副班,忒难听了,得叫金哥。”金爵,是韩勋好友兼合伙人金鑫的堂弟,人称爵爷,当然,他可不敢在林墨面前称爷,仗着比林墨早了一天出生,从认识林墨那天起就孜孜不倦让林墨叫他哥。不过,他认识林墨的时间也不长。先前他随家人一直在外地,高考考上青大后才回的京城,经过金鑫介绍认识了韩勋。韩勋知道他跟林墨报了青大的同一个系后,动了些关系,把两人分到了同一个班同一个寝室,美其名曰多个照应,实则是明目张胆往林墨身边安‘眼线’。林墨一开始有些反感韩勋这么做,后来跟金爵接触多了,发现他人很好后,才消了气。不过,等到他俩关系好了,韩勋又开始后悔了。

    “林墨,你不会是要带女朋友来吧?那我们班的美女们还不伤心死啊。”雷祥一脸八卦样儿,一双眯眯眼简直都要没入肥肉中难觅芳踪了。雷祥是金爵的高中同学,关系非一般铁,又高又胖,像只大熊似的,看着憨厚内里贼精,对朋友绝对没话说。雷祥家里是从政的,在地方上影响力非同一般,但是到了京城就有些不够看了,雷祥很识趣的收起棱角,成天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班上除了林墨他们寝室四个人,没人知道他家里的真实情况。

    常轩诧异道:“不可能吧,我都没听小书呆提过?”常轩是京城人,跟林墨同校不同班,小书呆是林墨刚读高中时的同桌商翼,高二分班后,林墨选了文科,商翼选了理科,常轩是商翼后来的同桌。商翼一贯埋头苦读,没能交到什么朋友,林墨也很难跟班上的人玩到一块儿去,时间久了,两人的关系倒是维持得不错。高二下学期的时候,商翼的父亲出车祸死了,肇事司机跑了,母亲病倒,本就贫寒的家庭不仅无法负担商翼的学业,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需要商翼回去承担。林墨听说商翼要退学,得知前因后果后,主动帮商翼还了债务,医治好他母亲,自那以来,商翼就把林墨当成这辈子最好的朋友。常轩知道商翼家里的事情时,也曾考虑过要帮商翼一把,可惜出手没林墨快,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商翼变成林墨的小尾巴,憋气不已。

    林墨没好气地瞥了眼这群八卦的男人,说:“都想什么呐,我带我弟弟。”

    金爵哀嚎:“坚决不准!林墨,你再把你弟弟带过来,你就不怕我们班的男生晚上给你套麻袋吗?”林家的基因实在是太强了,哥哥好看得不像话就算了,弟弟也长了一张人神共愤的小白脸,再搁几年保证又是一祸害,大祸害。

    “你瞎说什么呢?我弟弟才几岁呢?”林墨白了金爵一眼。

    “我妹子自从上次看过你弟弟以后,回家一直发花痴到现在还没好,我可怜的妹子啊,都怪你弟弟。”金爵一想到自家小傻妞一夜之间情窦初开,他就忍不住炸毛,悔不当初啊。

    “……那能怪我弟弟吗?”弟控不干了。

    “不怪你弟弟怪谁?”长成小白脸样儿就算了,没事成绩那么好做什么?没事还乱害什么羞,害羞你妹啊……不对,我妹啊,我可怜的妹子。妹控也爆发了。

    “爵爷你别嚎了,咱妹要能追到小林书,那简直赚翻了好不好?”雷祥很中肯地说了一句公道话。心中默默把那彪悍的小肥妞跟乖巧懂事的小林书放一块儿,又默默的挪开。

    “祥子,你丫少胳膊肘往外拐!”

    “我实话实说!”

    “白瞎诺诺喊了你那么多年哥!老子回去告诉她……”

    “别啊,爵爷我就开玩笑,开玩笑,小林书必须是咱家妹子的,谁敢抢我跟她拼命。”

    “这还差不多,不对,咱诺诺才不稀罕那臭小子!”

    “……”

    常轩默默‘呵呵’两声,决定再不理这俩二傻子。

    那头,林墨直接去问简芸芸能不能带家属,得到肯定答复后,补交一百块钱活动经费,直接回家接林书去了。

    这两年多的时间,林书变化不小,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小家伙已经跟林墨快一样高了,林墨的身高从之前起就一直滞留在178再无寸进,林书则将小时候的宽度迅速转换成长度,嗖嗖嗖往上冒,那速度看得林墨简直不是眼红两字能形容的。更让林墨纠结的是韩勋,那混蛋上辈子明明只长到了185,这辈子都一大把年纪了居然愣生生蹿到了188,简直太可恶了。

    林墨正准备下车回家接林书,忽然收到一条短信:亲爱的,我今天要去一趟h国,预计三天后才能回来,不要太想我哦,╭╮。

    林墨快速给韩勋回了一条:嗯,绝对不想。

    韩勋:我就知道,没良心的家伙。

    林墨:哦。

    韩勋:哦什么哦,混蛋,看我回家再找你算账!金爵什么都给我说了,我警告你啊,我不在的时候,坚决不准勾三搭四,离那朵烂云远点,不然,哼。

    林墨想了半天才想起来‘烂云’是简芸芸,想到韩小人气急败坏的模样,不由笑了笑,十指翻飞飞快回复道:不然怎么样?

    韩勋:不怎么样,顶多把你做得起不来床而已。

    这下换林墨面红耳赤了,果断将短信删除得一干二净,关机,下车,刚走进小区,林书就换了身衣服从楼上走了下来。正处于发育期的林书,带着少年特有的瘦削和稚气,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t恤,干净的球鞋,简单又帅气,小时候乖巧圆胖的脸蛋渐渐长开,五官不如林墨那样出色,却带着别样的斯文俊雅。看着逆光走来的弟弟,林墨不禁在心底感叹,难怪金家的小胖妞会回去发花痴,弟弟真的长大了。

    “哥,不是说话今天晚上在家里吃饭吗?”林书这三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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