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办离婚请挂号! 作者:掩面而遁马甲君
分卷阅读95
程安排……很好,不忙,可以晚起,等儿子睡熟,他可以多来一次!
结果等儿子睡熟的时候,凌之臻也已经睡得四仰八叉了,乱七八糟的睡姿跟婴儿床里的胖儿子一模一样。傅云曦无奈地笑笑,轻手轻脚地上床,刚躺到枕头上,一双太过熟悉的臂膀已经伸过来习惯性地攀在了他身上。再看凌之臻,虽然睡姿还是不怎么样,但是已经比刚才老实多了,而且整个人都下意识地贴近了傅云曦——这是这几年来他养成的新习惯。
当然傅云曦还是十分享受这一点的,不过当他有些欲√求不满的时候,凌之臻裸睡的习惯和把他当抱枕的习惯就实在有点……咳。
认真思考了两秒钟,傅云曦果断长手一伸捞过定时器,把磁震唤醒时间调早了一个小时——没关系,他可以先睡个好觉,明天一早两人都精神的时候再……这样那样√
黑暗里傅云曦微微勾唇,一手搭在凌之臻光裸细致的腰身上,嘴唇在他肩头轻轻一碰:那就睡吧,反正,来日方长。
☆、第70章 【番外】傅云曦&凌之臻:应有可期(五)
【番外】傅云曦&凌之臻:应有可期(五)
据说即使是最恩爱的伴侣一生中也至少要有两百次离婚的冲动和五十次掐死对方的念头,凌之臻和傅云曦也不例外。他们婚后第二年就爆发了一次相当激烈的争吵,——具体为什么吵架和怎么吵的架这里我们就先不提了,要知道很多时候夫夫吵架内容狗都不吃,——最后傅云曦带着一肚子憋屈推门走了,凌之臻气呼呼地回房间打开光脑,准备连上星网找人打一架,结果心烦意乱没看清,系统自动登录了傅云曦的账号。
然后凌之臻奇怪地发现,傅云曦这个账号上,竟然绑定着一个私密博客,而博客的名字,就叫做“写给之臻”。
既然是写给自己的那不看白不看,凌之臻打开了博客,发现第一篇博文写在十一年前,内容……是关于他们两个小时候的回忆。
“之臻是我在幼儿园交到的第一个朋友。我脾气不好,他却一点也不,所有人都喜欢他。那个时候他却主动走过来和我一起玩拼装机甲,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后来才知道,映哥偷偷给他塞了一兜糖。”
噗的一声,凌之臻忍不住笑出声了。回忆起那段遥远的童年时光……他接着往下翻。
“小时候我总觉得之臻很有耐心,他总是愿意为了别人的一些不必要的事情浪费他自己的时间,比如陪那群傻乎乎的小女生玩游戏过家家。——不过几年之后我发现,其实我也是那‘不必要的事情’里的一部分。”
凌之臻唇角轻轻一弯。
“之臻妈妈不太会做点心,但是做饭很好吃。听说我妈妈做点心很好吃,不过我出生的时候她去世了。那一年生日,之臻给我买了很多手工烘焙的点心。”
“哥给我买的第一台儿童机甲和之臻的是一个型号,只是颜色不一样,我和他玩闹的时候不小心把他的那台打坏了。幸好之臻没事,但他哭得很凶,他哭的时候不出声,只是一连串地掉眼泪,那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哭,我吓坏了,就要把自己的赔给他,不过他没要。后来我们俩拖着那台机甲一起去找映哥修,映哥还给之臻做了好吃的冰淇淋,鉴于我闯了祸,没有我的份,不过之臻还是偷偷喂了我几勺。”
“有次考试我抄之臻的卷子考了满分,之臻自己考了99分,他很不高兴,请他吃了一个星期蜜汁叉烧他还是不高兴,下次考试我就没抄他的卷子,可我还是比他多考一分……”
“……”我有那么幼稚小气嘛?!凌之臻面无表情地开始反省。
“校庆晚会有人对之臻表白了,好像是隔壁班班花?那天晚上之臻第一次没有跟我一起回家。也是从那天起,我忽然发现,我和之臻,可能,并不能,永远都走在同一条路上。”
“从十四岁到十六岁,那几年的时间,见到之臻的时间开始慢慢减少。在训练场上我没事再默契不过的伙伴,更多的时候只是通过通讯工具交流,在那个时候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现在我想我知道了。”
凌之臻微微抬手覆在眼睛上,就是从校庆晚会那天,他拒绝那个女生时,下意识地说了一句:“我有喜欢的人了。”
而也正是在那个晚上,他望着天幕中清冷的月光,终于意识到了他喜欢的人是谁。
那个时候,他当然想过要去争取傅云曦的爱情;然而,也正是那个时候,简旻,作为一个被“哥哥的朋友”拜托帮忙照顾一二的小学弟,出现在了他们的生命里。
那是傅云曦人生里第一次充当起保护者的角色,凌之臻很快就意识到了他是多么的乐在其中。那时候的简旻,柔软生嫩且格外敏感,只对着傅云曦才格外信任,也就让傅云曦越来越有了满足感;而凌之臻,作为和傅云曦旗鼓相当的一个优秀出色的少年,他是不需要保护的。
从那时候起,凌之臻就已经明白,自己这份单方面的感情,只怕是很难开花结果的了。
在经历这么多之后……却又竟然意外地走到了一起?!凌之臻当然相信傅云曦,但是,他却开始不相信自己。
“今天受了些伤,还有,我和简旻正式分手了。”
“我不知道我对之臻的感情是什么,但是,当映哥告诉我之臻也许会在离开的这些年间找到他真正的挚爱,我却忽然不知道说什么。想了想,我根本没办法坦然地祝他幸福……这样太自私可笑了。”
“之臻对我是太好也太纵容了。他被俘虏的日子,我的整个世界都是灰的。现在那种感觉又回来了,不同的是,这次我能看得见一线曙光。”
“又受伤了。但是不重,我不够拼命,我的命是要留着把之臻接回来的。无论如何,为了他,我要好好活着。”
“之臻走了两年了,我忽然发现,每一天我都至少要想他一次。”
“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世事相违每如此,好怀百岁几时开。总觉得映哥这话是刻意说给我听的,不过我不担心。之臻……我不敢说我有十足的把握,但是,应有可期。”
“这和我曾经经历过的那段感情不一样,但是我开始相信自己的真心。之臻这样一个人,要不去爱太难了。”
“今天睡在之臻从前的房间里,有点紧张,我在他的书桌上找到了我们几年前的合影,和一本写满了我的日记。他太会装、太会藏了。”
“现在我只要做一件事就够,让他回来……等他回来。不管他还会不会给我机会……我都会努
分卷阅读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