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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猬 作者:谦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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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法送他了,你又喝了酒,让纪先生开你的车送你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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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容辅的车开得很稳,也可能是照顾到我喝了酒,毕竟付雍他们当年都是有名的飙车党,他没道理独善其身。

    但是我总觉得他不一样。

    冷气打得有点低,车里安静得过了分,有点尴尬,我顺手开了音乐,谁知道上次载过叶蓁之后就忘了换cd,一出来就是自己的声音,我连忙关了。

    今天真是一路错到底,怎么做都显得刻意。

    纪容辅很有涵养地没有“拆穿”我,而且礼貌性地问了一句:“你唱歌?”

    “很多年前的事了。”我大概酒意上头,还在试图撇清。

    搞不好他会以为我想搭上他然后重新回去唱歌。

    我知道自己是在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仍然忍不住地充满恶意。这样想有种卑鄙的快意,仿佛把他跟我拉到了同一水平线。

    他伸手,又打开了音乐。

    但凡我脸皮薄一点,这时候就该撞死在车窗上。

    这cd是我给叶蓁录的小样,她音域偏高,我没想到这cd还会有外人听到,用假音唱了整个副歌,效果实在有点诡异。唯一的安慰是这首歌没写完,副歌有段部分是哼唱的,还带了吉他音,我对自己的吉他还是有自信的。

    “唱得不错。”他再次礼貌性地夸奖我。

    我再也忍不下去,又关掉了音乐。

    “这不是我的歌,”我徒劳地解释:“我给别人写的。”

    “写得很好。”他恰当地表达了他对我歌声的态度。

    我只好转脸去看窗外。

    酒意渐渐弥漫上来,其实人体很简单,一个载体而已,和机械没什么区别,装进去什么东西,就会有什么反应。吃到好吃的东西就开心,喝到酒就愉悦,吃冰就凉爽,大冬天呼着白雾,坐在路边吃一碗热腾腾的馄钝,加几滴辣油,整个人都暖得像一团火炉。搞我们这行的多少会反思自身,生活方式和普通人有些差别,这才做出和自己性格相衬的作品。我选择了封闭和美食,写的是无病呻吟的都市小情小爱。元睿选择了辽阔的草原和原始生活般的苦修,现在就在复兴粗犷大气的民乐。

    林小白选择了小剧场,陆宴选择了影视圈,更多的人选了酒精,选了大麻……

    我想把自己剖开来给他看,却发现皮囊之下的自己乏善可陈。我迫切地想证明我不是个亟待上位的过气艺人,我比他们多了点什么。

    但我其实什么也没有。作品,态度,信仰,一无所有。

    他直接送到我家楼下。

    “你把车开过去吧,改天还我也可以。”我不想让他误会我在要他联系方式:“放我楼下就行了,钥匙放信箱里。”

    他手还放在方向盘上,听到我说话,转过脸来看我。

    午后阳光明亮,大叶子杨树在车前盖上撒下大片阴影,他的眼神温润如墨,我才发现他的瞳仁在阳光下是非常漂亮的淡琥珀色,只一个眼神就让人心旌摇晃。

    “我走回去就好了,”他平静笑道:“我就住在附近的酒店。”

    挺好,有家不住住酒店,也算是一种情趣。

    我一败涂地,不想再说话,拔了钥匙下车,连再见都懒得说,转身上楼。

    嘴贱果然有报应,陆宴大仇得报了。

    -

    我小时候也住家属楼,跟我阿姨姨夫一起住,我爸是个混混,我小时候就欠了赌债然后跑了,从此没再回来过。六七岁我妈改嫁了,怕我找过去,连我外婆都没告诉地址。我外婆带我到快十岁,我阿姨没生孩子,把我带过去,想收养我,结果我一去她就跟母猪下崽一样,一口气生了三个。

    他们都是小职工,人人都以为城市好,农村贫瘠,其实农村里至少有山有地,城市里的人穷起来,才是真正的无立锥之地。一层筒子楼可以住四五户人家,在楼道里做饭,每家有几块蜂窝煤都要每天数好,真是一块布头一片草纸都有它的用处。我阿姨兼有小市民的市侩和农村的刁蛮,我姨夫更上一层,他们从第一个孩子出生就致力于让我明白我在家里的位置是底层,还好他家没有剩饭养狗,不然我的顺位可能还在狗后面。

    说起来,我和哈利波特的区别大概就只有一封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而已。

    这种环境下长起来,我本来应该长成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的。可惜我从小性格阴沉,精通卧薪尝胆之术,我姨夫爱好喝酒睡觉打老婆,老婆打完还没消气就打小孩,我一般会避其锋芒,有次不小心撞到枪口,被他一个耳光打到鼻血直冒,耳朵嗡鸣了一整天。我记得我当时还找了棵树在上面刻字,我小时候就很有志气,哭都不出声,一边掉眼泪一边咬牙切齿地刻:我要报仇!

    真是中二度爆表。

    我有时候做梦还会回到小时候,醒来之后还是觉得那种无力感弥漫全身。我迄今为止最好的一首歌就是那时候写的,叫做《街灯》,给叶蓁唱了。

    “若有时光机,我愿穿回过去伴你入睡。

    ……

    但谁会伴我入睡。”

    刚刚在车里,有一瞬间,我忽然想唱这首歌。

    但搞不好纪容辅以为我是想睡他。

    真是一败涂地。

    第8章 叶蓁

    很多人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住着这房子不肯搬。尤其是在他们爬了整整六层楼之后,这问题的答案就显得犹为重要了。

    其实没那么多为什么。

    这间楼的楼梯大概是整个北京最像我小时候住的那栋楼的。

    没办法,我就是这么谦恭自省的一个人。

    我喜欢忆苦思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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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打开大门的时候,就发现了问题。

    卧室门是半掩着的。

    我没有关门的习惯,但是此刻卧室里传来的节拍器的声音,让我知道里面还有一个不速之客。

    我回头看,看见了门边散落的一双sneaker,黑色鞋帮上缀满细碎铆钉,是她一贯风格。

    我脱下鞋,推开房门。

    我是个懒散的人,卧室一整个铺满羊毛地毯,电脑、音箱、效果器、谱子、吉他……全都随手放在地上,卧室的窗户我用了遮光窗帘,四面墙都是做了隔音效果的,床单上周刚换的黑色,床上摆的是我最喜欢的那把手工吉他“gabriel”,我有裸睡习惯,有时候醒了不想动,也不想吃东西,就抱着吉他靠在床头懒洋洋弹几个小时。没节目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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