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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回 作者:初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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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像是知道他在担心什么,陈昭再开口:“明雁你去吧,你长得这样好,性格也这样好,总不能一辈子卖奶茶吧?你应该有更好的人生。你妈妈生这样的病,总要钱才能治好。你没有文凭,一直这样下去到处打临工,哪天才能存够钱给你妈妈治病?你妈妈先到我家医院,钱就当你欠我的,以后还我好不好?”

    明雁被说动了,同上次被说动去参加比赛的原因一样,不是因为什么梦想,而是因为钱。

    是啊,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又如何,左不过还是做那些工作,一个月还是拿那么一点薪水,如何治好妈妈的病?

    明雁和其他参赛选手一起坐飞机去南安市那天,还是只有陈昭来送他,他基本没有行李,只有一个洗得已经发白的背包,两年前的三叶草旧款。陈昭狠狠地再拍了他的肩膀一下:“加油啊!明雁!去了那里不要害怕,大城市又怎么了,你要相信自己!”随后把他的身子掰向前方,在他背后豪气万丈地说:“向前进吧少年!”

    明雁被她推着往前走,没有告诉她,他其实生于那座城市,并曾在那里生活了十四年。他只是满脸笑意,好像真的被她那番话激励了一样。

    到飞机上落座,明雁觉得不对劲,伸手进口袋,摸出了一个小零钱包。

    打开一看,一张银|行|卡。

    以及一张便签纸,陈昭的笔迹很熟悉:知道你不肯要,我就偷偷塞给你啦,不要有负担,只有五千块!这可是我背着我爸妈自己存的压岁钱,等你变成大明星不要忘了还我!

    明雁看了良久,才仔细地将便签纸叠好,慢慢放到背包的最里层,卡则是紧紧地攥在手心,随后抬头看向窗外,飞机在起飞。

    南安,他居然又回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更。

    ☆、二

    后来明雁想,如果知道那天他要遇到他,他一定不会那样子遇到他,即便没有新衣服用来装扮自己,他也要收拾出一个最好的自己去遇见他。

    可惜世上终究没有如果。

    他只能那样遇到他。

    再回南安,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城市依然繁华依然忙碌依然冷漠。他与其他选手一起住在酒店里,两个人一间房,随机排,与他一间房的是个一看便知是富家公子的男生,20岁,在音乐学院读大二,有个很奇怪但是明雁却很喜欢的名字——元酿。两人刚打上照面,元酿就表达出了对明雁的不喜。

    尽管因为年龄原因并未明显表达出来,但明雁看得出来,不过他又怎么会在乎呢。

    生活很枯燥,比赛在两周之后,他们每天要练舞,还要上声乐课,课程排得特别满。偶尔还有记者进来采访,记者眼睛多毒啊,采访的都是那些最优秀最富有的。元酿是第一个被采访的,在所有选手中的地位如何,明雁立刻懂了。

    中午休息时间,记者与元酿交谈得十分融洽,不少其他选手也在一旁一起嘻嘻哈哈,明雁看着放那儿无人动的盒饭,自己走上前,拿起两份转身就往外走。

    训练了一上午,他都快饿傻了,难为这些人还能聊得下去。

    明雁人缘不好,第一天他问负责带他们的经纪人大哥“一万块奖金什么时候能领到”时,便被大家主动排斥在了他们那个圈子之外。他穿衣寒酸,出手更是小气,平常大家一起训练完,去买杯饮料喝,都是谁顺手就全付了,明雁不知道,一次跟着去了,可他哪来钱全付?

    他甚至连自己一人的都付不起,在要进星巴克大门时,转身就走了。

    倒是其他几个大男生均愣在了门口,仿佛刚刚那声“我没钱”是幻听。

    之后彻底没人与他一起。

    半天训练下来,样子有多狼狈,明雁知道。如今八月,外面十分炎热,练功房里他却又不想待,他拿着盒饭和一瓶矿泉水走到走廊尽头,推开门,走进楼道,直接坐在地上,这是他三天前发现的好地方。偏僻,从来没人来,又凉快。

    这两年多,骨子里的确有东西没变,但是相比起来,还是变了的东西多。

    比如此刻他饿得根本就忘了从前自己所谓的饭桌礼仪,他早已忘记了从前的自己。因为墙壁十分凉爽,他整个身子贴在墙壁上,长腿大开,埋头狼吞虎咽,就连从前从来不吃的花菜也眼睛不眨地全部吞下去。其实电视台提供的盒饭味道不错,最起码对如今的明雁而言,已是美味,比他这两年吃的好多了,可对其他人就不是了。

    每次那些盒饭基本没人吃,明雁发现后,都是拿两份。自然因为这点,那些男孩子更加不愿和明雁一道。他本就是在长身体的阶段,前两年常常吃不饱,如今敞开了怀吃,吃完一份,他才觉得自己好受些,拆另一份,先扒了口米饭,夹起狮子头就要往嘴里送时,他听到了脚步声,很安静的脚步声。

    他本来在咀嚼的嘴停了下来,嘴巴甚至鼓着,嘴角边都是酱汁,身上的白色t恤皱巴巴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小时候,明雁听妈妈讲过,从脚步声就可以辨出一个人的性格。这样安静又不急不缓的脚步声,明雁几乎立刻能想到是什么样的性格。

    他忘记了他右手的筷子上还插着狮子头,他只是不自觉地凝神听着脚步声,很快又有一个脚步声加入,这个脚步声轻快了很多,一听就是女孩。

    他对面是一扇窗户,正午的阳光正好从窗户溜进来。恰好是在那道阳光下,他看到了首先出现的影子,然后他看到了染上微光的黑发,最后那个影子的主人拐弯走上了这层台阶,也看到了他。

    他却还是忘记了他右手筷子上的狮子头。依然长腿打开,靠在墙壁上,因为阳光的存在,微微眯着眼仰头看着眼前的人。

    这个角度看过去,他十分高大。

    其实只一眼,明雁就认出他是谁了。

    全国闻名的,闻名到你会觉得用影帝来称呼他太俗,但想来想去却找不到任何一个合适的能够形容他的词语的人——宁休。

    这个人演第一部电影的时候,他才四岁。他们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上学时,明雁身边的女同学们喜欢的明星也不会是他,反而是桑言那些新晋的偶像明星。但这不代表女同学们不认识他,女同学们只是觉得他演的东西太深,她们还不懂。

    于明雁而言,其实也是。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政客、科学家、明星。

    明雁不知是看到他太紧张还是如何,最后令自己回神的居然是他的声音。

    他开口,问:“你叫明雁?”

    就这一声,明雁终于回神,全身冷汗,他不知为何自己会突然满身冷汗,只是突然间觉得自己的手不再是自己,自己的脚不再是自己的,自己的嘴巴与脑袋全部不再是自己的。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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