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枝 作者:吴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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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的心痛中保持清醒,同时永远与放纵、发疯无缘。哪怕正经历常人难以想象的精神上的苦楚,但他还是不会迷狂,不会歇斯底里,不会破罐子破摔。
换句话说,他无时不刻不在清醒的状态中,连逃避痛苦的可能性,都不存在。
所以,他根本没有喝醉,他是在清醒的认知下,出于自我的选择,才跟徐文耀接了吻。
在那个状态下,大年三十,孤独压迫到一个临界点,还有酒精的作用,这些都能成为理由,可与此同时,却也不能掩盖这些理由下深层的渴望。让一个男人撬开自己的唇舌,在肉体上留下痕迹,做更进一步的亲密行为,如果徐文耀那个时候不悬崖勒马,他毫不怀疑,自己不会拒绝这个男人,那个时候,他心里确实在渴望这个男人狠狠地干自己,来一场酣畅淋漓的性 爱,最好能激烈到把身体内那些压抑都挤出去。
但是,他不能。
王铮知道,如果对方真是个陌生人,那么就算他并不赞同一夜情这种形式,但兴之所至,偶尔为之,他也不会后悔。
成年人完全能够为自己的身体做主,更何况,人总是会有那样的时候,迫切需要用肉体的欢愉,来忘却内心异样的沉重。
但对象是一个相识的人,这个人还跟自己最好的朋友关系良好,这个人对自己而言,还是可以掏心窝说两句实话的对象,那就不能有暧昧。
而且,王铮本能地知道,对徐文耀来说,他也未必想要与自己有肉体关系。
还是这样最好,已过了渴求爱人和被爱年龄的成年男人,还是习惯一个人,把自己的生活,掌握在可以掌握的范畴内最好。
初一到初四一晃而过,其间,他打了电话给于萱,于萱大咧咧地在电话中说,忙你自己的事吧,我又不是残障人士,这里有医护人员,还用得着你天天看着?
王铮没问徐文耀怎样,他匆匆挂上电话,吁出一口气,他想,自己需要几天时间来整理一下情绪,等尴尬过去,他相信自己能用成年人的圆滑和练达,假装跟徐文耀之间,什么事也没发生。
这样,才能继续跟他相处,共同陪于萱走完人生最后一段路。
在他的记忆中,其实原封不动地保留第一次见到徐文耀时的情景,在图书馆,夏天,满园的树木繁茂翠绿。
尽管只是一瞥之下,他相较南方人而言魁梧高大的身材,洁净且毫无褶皱的黑白条纹t恤,与那张年轻的脸极为不相称的严肃表情,都犹如浮雕,在人的记忆当中微微凸显。
每个学校总是或多或少有几个类似徐文耀这样的人物,仿佛生来就具备领袖气质,头脑一流,家庭往往也不差,从小就见识多端,心智和行为能力远远超出同龄人,再配上令人无法忽略的外形,举手投足都是充满决定性的暗示,这种人,就连他们的师长也无法轻视。
王铮从来对这种人都敬而远之,在他们跟前有说不出的压迫感,连说话都未必利索,更不要提跟这种人交朋友。偶尔有一些时候,他也能想得起这个擦肩而过的男人,想如果像那样的人,他们会过什么样的生活?如果他们陷入背叛的境地,他们会怎么做。他想,如果自己是那样的人,想必跟李天阳那段关系中,惴惴不安,小心谨慎的那一个,可能不是自己,而是李天阳了。
初五,王铮终于觉得自己能坦然面对徐文耀了,他在这天炖了汤,给于萱送过去。
哪知却在医院门口,他遇到一个想也想不到的人。
王铮永远记得那个人的名字,他跟于萱一个姓,叫于书澈。
于书澈。
在刚刚跟李天阳分开,不知何处何处的时候,他曾经着了魔一样,偷偷跑到李天阳公司,见到了这个人。
那个时候他还太年轻,没办法一个人处理这么严重而突发的伤害,在此之前,他习惯于听从比自己强势的人,比如母亲,比如后来的李天阳。他从没有想过这有什么问题,打小开始,他就服从惯了,听任自己的生活被他人安排,自觉调整自己的状态来配合别人,他在生活中永远处于被动,简单而盲目地相信强势的一方,但他忘了,母亲或许会按她的标准真心替他考虑,但爱人却未必。
可是在那样的青葱岁月,就连怀疑爱人有私心这样的念头,都是对爱的亵渎。
他就如跟随头牛进入屠宰场的小牛,哪怕周遭血流遍地,却只看得见脚下头牛的脚印。
一夕之间,他突然被抽离了生命的重心,被人狠狠扔到冰天雪地里,血管里都快冻成冰渣子,他那么无能,没有与生俱来的自救本事,只剩下一种下意识,要去寻找那曾经可以依赖的东西。
他觉得自己离不开李天阳,所以他在打不通李天阳电话的情况下,畏缩地,不安地去了李天阳的公司。
就是在那里,他看到了于书澈。
那个男人外表无可挑剔,身段窈窕修长,比一般男性多一分妩媚,却又保留男性该有的俊朗自信,衣着也很得体,银灰色的名牌西服仿佛量身定做,看上去,这个人从发型到皮鞋,每一个地方都精挑细选,妥帖稳当。
最重要的是,他看起来如此张扬,却又风度翩然,那些举手投足的张扬和优雅都是有根有据,糅杂在一块浑然天成,在看到他的一瞬间,王铮就明白,这种人天生男女通杀,绝对不是他一个书呆子可以相提并论的。
就算是不甘心,他也不得不承认,有这么出色的对象在身边,又同是gay,李天阳怎么可能不动心?
王铮想过,自己应该是恨这个男人的,但奇怪的是,对着这个人,他憎恨不起来。如果一定要将情绪分类区别,他对于书澈,其实是一种根深蒂固的讨厌。
讨厌到,一碰到这种人,就想远远躲开。
这种讨厌由来已久,未必是针对于书澈个人,也未必跟李天阳有关,而是一种动物本能一样的嫌恶,也许究其原因,是于书澈身上散发的长袖善舞的天性,能让王铮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能预想得到这个人只要他愿意,能多么开朗风趣,能讨好许多人,能如何轻易地将他王铮如临大敌一样的交际处理得面面俱到,于书澈,他天生就能讨所有人的欢心。
更确切地说,于书澈的存在,就像为了衬托王铮性格中的缺陷和鄙陋一样,让他显得多么孤僻、不合群、腼腆、懦弱、可怜和无能。
原来李天阳移情别恋的对象是这一类。
王铮忽然就顿悟了,对李天阳,他根本没法去争取,去挽回,哪怕哭哭啼啼,苦苦哀求,哪怕要跟祥林嫂一样重复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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