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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枝 作者:吴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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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边,今天正好过来出差,想着给你打个电话。”

    王铮抿紧嘴,一言不发。

    “听说,你读到博士后了?挺好啊,我记得那时候你就想当大学老师来着,这梦想肯定能成真了,了不起啊。”李天阳的声音中和煦中带了笑意,仿佛只是分隔多年的老朋友,彼此打个电话问候问候。

    王铮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说:“一般而已。”想了想,他礼貌性地加了句:“你呢,还挺好吧?”

    李天阳好像高兴起来,呵呵低笑道:“就那样,前段时间金融海啸受到点影响,还好现在经济开始复苏了,总能做下去。”

    “那就好。”王铮听见自己的声音木然地回答。

    “小铮,我来一趟不容易,要不,”李天阳犹豫着问:“咱们出来见见?”

    王铮心头一震,多年遗忘的窒息痛感竟然悉数回来,他捂住嘴,大口大口地呼吸,耳机里听见李天阳仿佛陪着小心一般堪称温柔的嗓音:“好几年没见了,也不知道你过得怎么样,虽然朋友带过来的话,都说你现在挺好的,但我,总得看过了才放心,小铮……”

    去你妈的放心不放心,王铮怒气上涌,冷淡地说:“谢谢你关心,但快过年了,家里一大堆事都得我操心,不好意思啊,下次吧,下次你过来我做东,好吗?”

    “这样啊,”李天阳的声音透着说不出的失落,却仍然温和地说:“那你忙你的,这是我的号码,有什么事,我帮得上的,不用跟我客气。”

    “谢谢,”王铮淡淡地说:“那先这样?”

    “好,再见。”李天阳仿佛叹了口气,说:“小铮,预祝你新年快乐。”

    王铮一愣,迅速地道:“再见。”

    随即掐断电话。

    作者有话要说:忍不住还是想写这个故事,也许到目前为止,它将成为我所有的文中,现实感最强的一个,通常这样的文可能无法讨很多读者的喜欢,某水心里很清楚,但却挡不住想写的欲望。

    所以就写了,千金难买我想写。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老规矩,留爪留印是美德。

    第 2 章

    电话中的忙音,令李天阳发愣了一会,才苦笑一下,收了电话。

    这个人,倒是没从前好脾气了啊。或许,还记恨着从前他干的那些事。

    记恨也是正常。

    更何况王铮那种性格,有什么从来都藏在心底,高兴也是,伤害也是。

    李天阳叹了口气,抽出烟,点上,慢悠悠吸了一口,经过咽喉肺部,再慢悠悠从鼻腔里喷出来。

    窗外是g市一月的艳阳天,他住的房间,阳台上望出去,正好是z大著名的雕塑广场和树木环绕下的绿茵草地。

    其实李天阳,已经见过王铮了。

    他来这里办完公务,签完合同,就打发了秘书助理先回去,自己鬼使神差地,一个人带着简单的行李箱,打车进了这座城市著名的z大,住进风景怡人的学者宾馆。

    他原本只是信步走,知道这个时节正值放寒假,学校里没什么人。

    他想放松两日,回忆回忆,曾有的大学时光。

    哪里知道,那么巧,就撞见王铮。

    当时,他正沿着校道慢慢散步,眼里看着这些凝固了时光般的民国建筑,心情也跟着沉淀下来。

    然后,一抬眼,他就看到远处走来一群年轻人,几乎是本能的,李天阳一眼就认出王铮。

    心里突然砰砰直跳,视线就莫名其妙地黏住,挪也挪不开。

    李天阳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那人当初是他不要的,过了几年重逢了却蓦然心潮澎湃起来,自己都觉得自己矫情。

    老实说,当时跟王铮处了几年,他私心里其实有点烦王铮这一类的:永远一幅居家好男人的模样,永远热衷烧菜熬汤,也不知道哪里学来的婆妈劲,跟这边的家庭主妇似的,变着法花几个钟头熬那种老火汤——味道固然不差,但李天阳一个北方人,也体会不到那些把骨头熬成渣的汤水有多好。王铮倒不嫌麻烦,经常这么弄,对李天阳来说,只觉得他娘。

    那时候李天阳还没到三十岁,事业刚刚起步,应酬每天都有,商场上那些算计、压力,经营上那些层出不穷的纰漏和麻烦,常常让他觉着很累。

    但这些,跟王铮也谈不了,他不懂。

    若是聊那些高深的文学理论王铮倒是能来劲,可那些,李天阳又不懂。

    书呆子那套不能创造实际效益带来利润的虚东西,他也不屑去懂。

    若不是看在对王铮有责任的份上,他早就想撂担子走人。

    是的,李天阳一直觉着,自己对王铮有责任。一开始是他勾搭的人,是他费了心思把那么单纯清秀的男孩子拐上同志这条路。只是他没想到,看着文静的人,竟然有那么大的气性,敢跟家里叫板,宁愿断绝关系也非跟着自己。

    这份情义,李天阳不是不感动,感动完了,又觉得对这个男孩,要负更大的责任。

    在一块头两年还好,王铮干净纯洁,又无条件地崇拜自己,依赖自己,这让李天阳的男性自尊着实满足了一把,况且王铮模样不差,身体柔韧性也好,两人在床上又配合得不赖。李天阳真的认真想过,要不就这么凑乎过吧,同志找到伴不容易,何况找王铮这样各方面不错,还全心爱着自己的?

    总要找人一起过,那就挑个顺眼的,人,反正也就那么回事。

    但他没想到,自己会遇到于书澈。

    那个男人,漂亮、优雅、聪明、能力卓著,还是个同道中人,李天阳见着他的第一面,就觉着他的眼神仿佛带电,立即能令他脑子里那根线,崩断了。

    那时候他仍然有责任感,他一开始不是没有告诫过自己。

    可是,随着与于书澈接触的深入,工作上默契十足的合作,私下里心意相通的交谈,相去不远的教育背景,一样有能力有野心,能相互理解的干劲和抱负,几乎可遇而不可求的知己感。

    李天阳开始动心了。

    偏偏在那段时间,王铮忙着做硕士论文,天天泡图书馆查资料,晚上回来也不懂主动关怀或取悦自己,唯一做的一件事,就是只知道熬那种莫名其妙的汤,放了不知多少药材,把肉都炖没了形状的汤。

    跟于书澈的感情就这么自然而然发生,犹如燎原之火,令他几乎势不可挡地,立即陷入热恋中。李天阳活了那么久,这才尝到什么叫意乱情迷,什么叫不能自己。

    他简直无法抗拒那种魔力,那就如一个看不见的漩涡,让他一头搅了进去,根本爬不上来。

    那个时候,他感觉自己对于书澈的感情才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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