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 作者:匪我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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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衫子,像只小黄鹂一样——我倒是看见了这样一个人。”
“她在哪里?”
“就在我的面前。”他离我太近了,近得我可以看见子他眼中熠熠有神的光芒,“难道你不是么?”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裳,我穿的是件淡黄色的男衫,同阿渡那件一样,这个人真的好生奇怪。
他说:“小枫,几年不见,你还是这样,一点儿都没有变。”
我不由得大大地一震,小枫是我的乳名,自从来了上京,再也没有人这样称呼过我。我眨着眼睛,有点儿迷惘地看着他:“你是谁?”
他淡淡地笑了笑,说道:“嗯,你不知道我是谁。”
“你是我爹派来的么?”我眨了眨眼睛,看着他。临走的时候阿爹答应过我,会派人来看我,给我磅好吃的。
他并没有回答我,只是问我:“你想回家吗?”
我当然想回家,做梦都想要回家。
我又问他:“你是哥哥派来的么?”
他对我微笑,问我:“你还有哥哥?”
我当然有哥哥,而且有五个哥哥,尤其五哥最疼我。我临走的时候他还大哭了一场,用鞭子将泥地上的沙土全都抽得东一条西一条。我知道他是因为舍不得我,舍不得我到这么远的地方来。
这个人连我有哥哥都不知道,看来并不是家里派来的人,我略微有点儿失望。问他:“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他说:“你曾经告诉过我。”
我告诉他的?我原来认识他么?
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不觉得这个人是骗子。大约因为不会有这么奇怪的骗子,这世上的骗子都会努力把自己扮成正常人,他们才不会奇奇怪怪呢,因为那样容易露出破绽,被人揭穿。
我歪着头打量他,问:“你到底是什么人?”
他说:“我是顾剑。”
他没有说别的话,仿佛这四个字已经代表了一切。
我压根儿都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我说:“我要去找阿渡了。”
他对我说:“我找了三年才见到你,你就不肯同我多说一会儿话么?”
我觉得好生奇怪:“你为什么要找我?你怎么会找了我三年?三年前我认识你么?”
他淡淡地笑了笑,说道:“三年前我把你气跑了,只好一直找,直到今天才找到你。可是你已经不认得我了。”
我觉得他在骗人,别说三年前的事,就是十三年前的事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的记性可好啦,我两三岁时,刚记事不久,就记得不少事了。比如,阿娘曾给我吃一种酸酸的果子浆,我很不爱吃;又或者阿娘抱着我,看父王跑马归来,金色的晨曦镀在父王身上,他就像穿了一件金色的盔甲一般,威风凛凛。
我决意不再同他说话。我转身就走,阿渡会到哪里去了呢?我一边想一边回头看了一眼,那个顾剑还站在那里看着我,他的目光一瞬不瞬地望着,看见我回头看他,他又对我笑了笑。他都对我笑了好几次了,我突然觉得他的笑像水面上浮着的一层碎冰,就像对着我笑,其实是件让他非常难受的事似的。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还硬说我认识他,我可不认识这样的怪人。
我走出巷子的时候,才发现阿渡就坐在桥边。她呆呆地看着我,我问她:“你跑到哪里去了,我都担心死了。”
阿渡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我摇她她也不动。这时候那个顾剑过来,他朝着阿渡轻轻一弹指,只听“嗤”一声,阿渡就“呼”地跳起来,一手拔出她那柄金错刀,另一只手将我拉到她的身后。
那个顾剑悠悠地笑着,说道:“三年前我们就交过手,刚刚我一指就卦住了你的穴道。你难道不明白,如果我真的想做什么,就凭你是绝对拦不住我的么?”
阿渡并不说话,只是凶狠地看着他,那架式像是护雏的母鸡似的。有一次李承鄞真的把我气倒了,阿渡也是这样瞪着他的。
我没想到这个顾剑能封住阿渡的穴道,阿渡的身手非常了得,寻常人根本接近不了她,更别提轻易制住她了,这个顾剑武功高得简直是匪夷所思。我瞠目结舌地瞧着他。
他却只是长长叹了口气,看着拔刀相向的阿渡。和在阿渡身后探头探及的我……然后他又瞧了我一眼,终于转身走了。
我一直看着他走远,巷子里空荡荡的,那个怪怪石顾剑终于走得看不见了。我问阿渡:“你不要紧吧?有没有受伤?”
阿渡摇了摇头,做了一个手势。
我知道那个手势的意思,她是问我是不是很难过。
我为什么要难过?
我觉得她莫名其妙,于是大大地朝她翻了个白眼。
天色渐渐暗下来,我带着阿渡上问月楼去吃饭。
我们出来街上闲逛的时候,总是在问月楼来吃饭,因为这里的双拼鸳鸯炙可好吃了。
坐下来吃炙肉的时候,卖喝的何伯带着他的女儿福姐儿也上楼来了。何伯是个瞎子,可是拉得一手好胡琴,每次到问月楼来吃酒,我都要烦福姐儿唱上一曲儿。
福姐儿早就和我们相熟了,对我和阿渡福了一福,叫我:“梁公子。”
我客气地请她唱了两首曲子,她便喝了一曲《采桑》。
吃着双拼鸳鸯炙,温一壶莲花白酒,再听着福姐儿唱小曲儿,简直是人生最美不过的事情。
肉还在炙子上滋滋作响,阿渡用筷子将肉翻了一个个儿,然后将烤好的肉沾了酱汁,送到我碟中。我吃着烤肉,又喝了一杯莲花白酒,这时候有一群人上楼来,他踩着楼板“咚咚”直响,他们哄然说笑,令人侧目。
我开始跟阿渡瞎扯:“你看那几个人,一看就不是好人。”
阿渡不解地望着我。
我说:“这些人虽然都穿着普通的衣裳,可是每人都穿着粉底薄靴,腰间佩刀,而且几乎个个手腕上戴着护腕,拇指上绑着鹿皮。这些人既惯穿快靴,又熟悉弓马,还带着刀招摇过市……又长成这种油头粉面的德性,那么这些家伙一定是羽林郎。”
阿渡也不喜欢羽林郎,于是她点了点头。
那些羽林郎一坐下来,其中一个人就唤:“喂,唱曲儿的!过来唱个《上坡想郎》!”何伯颤巍巍地向他们赔不是,说道:
“这位公子点了两首曲子,刚刚才唱完一首。等这首唱完,我们就过来侍候几位郎君。”
那羽林郎用力将桌子一拍:“放屁!什么唱完不唱完的!快快过来给咱们唱曲儿,不然我一刀劈死你这个老瞎子。”另一个人瞧了我一眼,笑道:“要说俊,还真俊,比那个唱小曲儿的娘子长得还好。喂!兔子爷相公,过来陪咱们喝一盅。”
我叹了口气,今天我本来不想跟人打架,看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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