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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心贼 作者:7号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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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脸上移开,对一旁的傅添点了点头。

    “舅舅……”程天籁艰难地念出这两个字,仿佛嚼着这世上最苦的东西,“原来你是他的舅舅,你们是一家人……”

    宋昂无视周围人的存在,眼里只容得下程天籁这张苍白的脸,俯身想把她扶起,她手一躲,漠然开口:

    “骗子。”

    作者有话要说:  不撒花的小孩会尿床的哟!尿床的小孩昂哥哥晚上会来找你哟,啊呜~

    ☆、第一眼

    第九章

    “你是个骗子。”她自己爬起来,毫无怯懦地和宋昂对视,眼里再无对他的好奇,那些神秘感所诱发的好感消失殆尽。

    这就是一个衣冠楚楚的骗子!

    在宋昂眼中难寻情绪,他愈平淡,心里越是装事。程天籁走的时候狠狠撞了他一下,手肘打中腰腹,尖锐的疼痛让宋昂皱眉。傅添还想去阻拦,他眼神一凛,只得停步作罢。

    她娇瘦的背影在车流里犹豫不定,喇叭声此起彼伏,宋昂丢了手里烟,快步跑了过去,傅添满脸凝重,他看不透这个舅舅。

    “你别动。”宋昂一把握住她的手,不容拒绝的,她抽也抽不出。

    车子飞身擦过,宋昂连忙退步,她的脸贴上他的背,程天籁闻见他衣服上的味道,木檀一般淡而独特的香。

    宋昂小心的牵着她过了马路,然后才把手松开,他松手的动作如此慢,一点一点,像有太多的不舍得。

    “好玩吗?”程天籁问:“耍我很好玩吗?”

    宋昂掏出烟,红圆的火柴头轻轻划着,这过分好看的十指格外刺眼,他不关己事的模样让程天籁再也忍不住,举手一挥,狠狠打掉他手中的火柴和烟。

    “欺人太甚。”她眼眶通红,手被燃着的火柴烧了一下,边说边摩挲着手指,“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所以你第一眼就认出了我,傅添玩过还不够,介绍给你这个舅舅继续玩,你们真是欺人太甚!”

    有些字眼太伤自尊,程天籁说着说着就哭了,一次次挡开宋昂伸过来的手,一下比一下用力,最后宋昂耐不住了,一把抓住她的手腕。

    “再关我一次吗?”程天籁不解恨,抬起脚要去踢他。宋昂说话了,声音沉而小,“疼么?”

    她楞然,脑子没有转过弯,宋昂又问了遍,“疼不疼?”他摩挲着她的手腕,手背,最后包住手指,手心的热度渐渐温暖了她冰凉的指头。

    她哑声,所有愤恨咒骂的话呜咽在喉咙再也讲不出口。宋昂永远都是这样,不冷不热的,又会出其不意地给你温柔一击。

    程天籁哭了,蹲在地上咬着自己的手指。宋昂也蹲了下来,他想去摸她的头发,手伸到一半又缩了回去,最后只在她耳边说:“我第一眼是认出了你,但不会再伤害你。”

    宋昂拦了出租车,把她送进车里说了地址便离开。从车窗看去,他走到原地正弯腰去捡地上的火柴和烟盒。

    程天籁别过头,她心里乱遭的厉害,如果傅添的再次出现对她是一种伤害,是提醒着过去的耻辱,那么宋昂呢?像是一种信任被辜负了,他的每次出现或许是巧合,或许是有意,男女之间有很多发展的可能,世间千万种理由,程天籁从没想过会是欺骗和玩弄。

    宋昂是傅添的舅舅,她不用去深想背后的联系,单是这层关系,就让她觉得恶心。和心里那些美好印象交杂在一起,就变成痛苦了。

    今晚是傅添做东,是他二十五岁的生日,在“尚林”订了包间,一些要好的朋友捧场,他老早就邀了宋昂,只是没想到会碰上程天籁。他更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冲动的去招惹她。更奇怪的,是这个舅舅的反应。

    他什么时候认识了程天籁?傅添盯着没有吭半句声的宋昂,他一脸的漠然,拒人千里的模样。烟抽了半截便摁掉,“回去。”

    傅添向旁人交待几句便一起走了,这个舅舅三年前回国,其实宋昂也只长他四岁,但傅添就是畏惧他,甚至整个家族都敬畏三分。

    城中宋祈远四十岁才得宋昂这一个儿子,宋昂还有一个比他大十多岁的姐姐,嫁给傅家独子,二十一岁就生了傅添。

    宋祈远年事已高,宋昂早已独立担当家族事业,企业根基牢固,这几年更是各行兼顾,无论是公司自身文化还是对外手腕策略,均是业界翘楚。

    宋祈远创建了“扬名”,宋昂成就了它,让它扬名千里。傅添对这个舅舅,畏惧比敬意多。

    傅明朗正和宋老爷子下棋,宋灵在旁饶有兴致地看,见弟弟和儿子进门,她惊讶:“怎么就回来了?”

    “都是几个熟人,玩一会就可以了。”傅添换好拖鞋。

    “熬了肉粥,一起过来喝。”宋灵吩咐好,碗筷很快添齐,宋昂接过湿巾擦了擦手,宋灵盛了一碗递给他,“傅添的硕士毕业证已经拿到了,下个月就能腾出时间,我上次跟你说的事,他自己也想去你那实习。”

    傅明朗也说:“他的专业在扬名更适合,学的东西更具体。”

    宋昂喝了两口粥,“我已经和人事打了招呼,31号你就去报道。”

    傅添点头。宋昂把碗搁下,“爸,你们慢吃。”

    回房洗了个热水澡,宋昂头疼的厉害,他把自己泡在浴缸里闭眼养神,但紧绷的神经怎样都松不下来,浮浮沉沉在心底的是总是刚才的场景。

    她说他是骗子,所以第一眼就认出了自己。宋昂不由笑了,第一眼?怎么会是第一眼。如果时光倒流,记忆沉淀,俏俏你就会知道,我只是第一眼记住了你,所以才会在两年后一下子认出了你。

    陆唯约了程天籁喝奶茶,她有一支手机,款式很古板的低端诺基亚,吕姨说没个联系方式找人很不方便,她才买了这支二手机。其实找她的人不多,短信箱只够存一百条信息,一一翻来全是陆唯发的。

    都是一些搞笑的段子,末尾都有一句话:“天籁,晚安”或者“天籁,早上好”。

    约好的地方在她住处附近,赶到的时候陆唯刚把奶茶叫好。他把吸管插好,“香橙味的你喜不喜欢?”

    她点头,又瞅了瞅他的那杯,“你的是什么味道?”

    “柠檬茶。”陆唯吸了两口递到她面前,“尝尝,我不嫌弃你。”

    她笑着躲开,“我还没嫌弃你呢。”

    陆唯扬眉,“下午想去哪儿玩?”

    程天籁说:“不去了,明天还得去看我妈妈呢。”

    “离明天还早着呢。这借口真低能。”陆唯打了个响指,“跟我走吧,我带你转转。”

    他们去了城东的步行街,东西南北四条纵线,吃喝玩乐都集齐了,秋季才刚开始,新款的冬装竟已上柜,琳琅满目看得她眼都花了。陆唯拿着一件粉色外套硬把程天籁推进试衣间,“试试,这颜色太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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