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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
    十年凉城卿天下 作者:葬心未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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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痛不欲生,我在异国他乡,你可知我也因为你的悲伤,而心疼的肝肠寸断。

    如果不是你的未婚夫死了,我是无论如何都没有勇气回到这里,更没有勇气在这座城市留这么久。

    是不是和你同进同出的学生时代,我被你传染了,身上也感染了你的优柔寡断,游移不定。

    可是我并不讨厌,因为是你。

    害怕遇见你,害怕你认出自己,害怕你在用那样异样的厌恶眼神看着我,可是我又想再见到你,想在和你像学生时代一样,两个人一起看书,一起吃饭,还想你再像以前一样,拉着我的手,一起跑步,然后时不时的让我注意锻炼,就是因为我不经常锻炼,所以才会看起来瘦瘦弱弱的,总被人欺负,你也不能每天寸步不离的守着我,更不能每天时刻根我旁边,你总有你要忙的事情,你不在,我要怎么办......

    掩饰自己因为小优吃东西回忆的浅笑,而心里的窃喜,自己选择了沉默。

    看到老板娘端着孜然羊肉,牛肉炖土豆,咸口的蔬菜沙拉三个菜放到餐桌上。

    “为什么一个人来回忆呢?”小优说着,换了一双新的筷子,用新的筷子,拌了拌沙拉,然后夹到她自己餐盘里,放到坐在对面的自己面前。

    “她......生气了。已经不认的我了。”我看了一眼小优自然的样子,不好推脱,或者应该说自己从来无法拒绝小优,哪怕只是一点小事,自己都无法拒绝小优。重新拿起放下的筷子,夹了一块生菜,放到嘴里。熟悉的味道自己口腔里漾开,自己却已经从那年离开,就再也没有吃过和小优一起的学生时代里,吃的东西。

    “很重要吗?”小优咬着甜牛奶的习惯,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自己。

    如果不是自己知道,她已经认不出来,对面这个和她拼桌的人就是当年那个在她身边前前后后的丁林,大概自己会忍不住说我们在一起吧!

    是的!小优怎么会把面前这个已经身高快速的长到了一百七十八公分,身体也因为平日里的锻炼,而变的小有肌肉,看起来十分精瘦的人,回事当年那个白白净净,斯斯文文,带着金丝边的平镜,瘦弱的三好学生呢!

    “很重要。”低着头吃着小优为自己夹的蔬菜沙拉。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今天写了一万二。虽然没有更。但是我没偷懒。

    还有我明天开始正式练双拼。所以可以码字速度会很慢很慢......

    收藏到一百当日两更,一更五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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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26日22:52:19

    第43章 四年后,你认不出我?

    “生气就去哄啊!不认识重新认识不就好了吗?”小优换上新的筷子为自己夹菜的时候,自己的脑子轰隆轰隆的鸣响。

    生气就去哄吗?

    可是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应该如何哄啊?

    不认识就重新认识吗?

    真的可以重新认识吗?

    皱着眉,看看了不断给给自己夹菜的小优,沉默。

    “我只是和你拼桌而已。你不用这么拘谨的。”小优觉得眼前这个人真是太逗了,穿着如此讲究,却吃东西很是拘谨呢。不给夹菜都不会吃的。

    “你是要去打篮球吗?”我喝了一口凉茶,看了一眼小优身上的黑色篮球服。

    小优还是那么喜欢打篮球呢......

    “嗯,算是吧!”小优因为我的问题有些不自然的笑了笑。

    “什么位置?”职业习惯性的眯了眯眼睛,打量小优。身材匀称,只是还是不算太胖,身体的灵活度应该不差,控球后卫,得分后卫或者小前锋吧!

    “小前锋。”小优看了看对面的人回答,对面坐着那个人的审视的感觉,像极了自己的领导听报告时候的样子。

    小前锋吗?倒是适合小优。从学生时代就一直坚持跑步,体力保持最佳状态,身体灵活,球感很好。

    小前锋3号位 ,是球队中最重要的得分者。对小前锋最根本的要求就是要能得分,而且是较远距离的得分。小前锋一接到球,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要如何把球往篮框里塞。可能会抓篮板,但并不必要;可能很会传球,但也不必要;可能弹跳很好,但仍不必要;可能防守极佳,但还是不必要。

    小前锋的基本工作,就是得分、得分、再得分。

    小前锋乃是对命中率要求最低的一个位置,一般而言只要四成五就算得上合格,而四成以上都可以接受。

    当然这有一个前提,就是这个人要能得分。

    话说回来,为什么小前锋的命中率可以比较低呢?

    因为他是队上主要得分者,他经常要积极找机会投篮,要在某些时刻稳定军心,甚或以较困难的方式单打对手来提升士气,乃至于给对手下马威,给予敌方迎头痛击等。

    因此小前锋会有较多的机会出手,而且可能是不太好的机会,

    所以可以容许命中率稍低,只要能得分的话。

    在篮球场上这样的位置的确是适合小优的。

    小优总是会给人做出一些出人意表的事情。

    不过小优今年也二十三了吧!已经过了适合非专业,在篮球场上驰骋的最佳年龄段了。

    “你不是这个城市里的人吗?”小优将红烧牛腩吃光,一脸幸福满足,又有些不舍得看着桌上的锅包肉。

    “刚回来。吃饱了?”我记得小优以前可以自己一口气吃掉两个肉菜的,虽然自己也会吃上几口,但是几年不见,小优的食量变小了。米饭几乎没动。

    吃不下锅包肉了,总是将自己最喜欢的留在最后,现在却吃不下了,心里一定正后悔呢吧!

    “饱了。我平常都是吃两个菜的。好几年没有吃三个菜了。”小优不好意思的说着,从包里拿出钱包,要付钱。

    我从手包里拿出玫瑰色的面巾纸递给小优,小优愣了一下,看了自己一眼,然后接过面巾纸擦了擦嘴。

    “你和我那个出国的朋友还真的很像呢。她也是每次在我拿钱包付钱的时候,递给我面巾纸。”小优一边擦嘴,一边说。

    我已经举起胳膊,冲着老板娘挥手,示意结账。从手包里抽出三百元结了账。

    回头的时候,接收到了小优的眼刀。

    “谢谢你陪我吃饭。这顿饭我请。”看到小优不高兴的眼神,自己忙不迭的赔着笑脸解释。

    没办法,自己不管怎么是被人捧在手中的天之骄子,在小优面前,也从来都是那个被小优喜怒,牵扯情绪,喜欢却不敢说懦弱的人而已。

    “你和我那个朋友真的很像。连用的面巾纸牌子都是一样,递给我面巾纸,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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