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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绫兰转 作者:嫣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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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摔惨。

    酷哥面露忧色,我安慰道:「放心,我没事的。你忘了我是谁吗?我是阮小花啊!我只不过是有点......有点惊讶而已,很快就能好了。」对......我是阮小花啊!从小我就得学会勇敢,不是吗?

    我不能害怕......绝对不能害怕......我刻意把微颤的手紧握成拳头藏到背後。

    酷哥沉默一阵子才点头,扶着我坐到一旁的大石上,故意远离地上那一片鲜血,我任由江灵风替我在脸颊的伤口上药。而酷哥一直伴在我身旁,我忍不住紧紧掐住他的衣角,他低头望了一眼不语,江灵风亦只是静静地坐着像是没发现这一切似的。

    这时,我才意识到想当初在永陆王府中看到范书盈被放血的一幕也许很可怕,只是可怕的东西总是把更可怕的藏在身後,到了真正体会过那生命逝去的一刻时,才惊觉自己所经历过的东西其实一点儿也不多。

    卷二 江湖乱舞 第一百二十五章 雾色纷漫

    之後,江灵风说那穷奇的屍体不能留,生怕会再惹来别的「东西」。>当穷奇的屍体在大火中燃烧着时,发出来的阵阵恶臭差点令我无法呼吸,只觉得连喉咙都像是被强酸流过一样,乾涩得无法话语,不知道是否因为穷奇是神物的关系,烧出来的火都是绿色的。

    我花了好一阵子才冷静下来,接受那只不过是一只怪物死了,而血腥的场面只不过是个别事件而已,根本一点儿不可怕。只是我越不愿想起来,那些画面就越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浮现出来,像是在重播一部已经看过千百次的电影一样,要让感到呕心的人完完全全吐出来才肯罢休。

    一夜未眠,总觉得两块眼皮像挂了两道大钟,拼了命的想要合起来,我只得用意志力勉强撑住。酷哥、南宫夜以及江灵风明明跟我一样都没睡过,看起来却都是若无其事,甚至称得上是精神奕奕的,跟平日没什麽两样,就只有我昏昏欲睡,像快要昏过去了。

    以後肯定要多花点时间锻链一下才行了。我打着呵欠,心想。

    事後,在老头跟小贝知道夜里被穷奇袭击的事後,前者是大呼幸运,说是穷奇这种怪物酷爱嚼食小孩的血肉,若小贝不是睡得天翻地覆,恐怕是没办法活命了。我们原以为小贝听见後必然会被吓得魂飞魄散,他却是嚷嚷着要见怪物,嘟起小嘴让我们下一次遇见怪物的话一定要叫醒他,要不然就再也不理我们了!

    众人听见後皆倒。

    我是绝对、绝对不愿再遇见这种事了!

    不过,江灵风真不亏为四大门派中以医术精湛而闻名天下的远灵山庄庄主,脸上那道稍深的伤口经过他略施小术後癒合速度极快。才一晚的时间,脸上便只余下一道浅粉色的小痕,开始慢慢地长出新的嫩肉来,不是细看的话是绝对发现不出来的。

    我惊叹地看着小镜中那张脸,若是江灵风这人生在现代,会造福多少女性同志啊!

    收拾了一下後,我们又再度坐上马车继续在幽静鬼魅的树林中穿梭着。

    「我们还有多久时间才能穿过森林,到你说的海边去?」我途中问道。

    江灵风御着车道:「我们现在大概在森林的中心,幸好路上并未遇到什麽大障碍,只要继续顺利通过最後一关的话,以现在的速度应该不足三天便可以离开森林。接下来便是要解决到岛上去的问题了。」我问:「什麽最後一关?」

    「这森林经历多年来的变迁,早已经不如昔日般安全悠然,深处或许藏着其他比穷奇更可怕恶毒的兽物,再加上这个森林亦算是风狠楼势力所及范围之一,难保他们不会为了防守而对进入森林的那些人做点什麽,杀人於无形之间。」南宫夜点头赞成。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可能会不知不觉的受到攻击却不知晓?」我细想着。

    要说使敌人死了也不知道原因的话,所施毒手若是触不及又摸不到,恐怕会是最合适的方法。

    难道......!我突然想到了些什麽。

    老头大叫了一声,苦恼地道:「老头我想到了!以前我就听别人说过,进入森林的人通常都没办法再活着出来,要不然就是被人救出来後全身泛青像是中毒了什麽的,却是找不到伤口。要是那些风狠楼的家伙在我们呼吸的东西里下毒的话,我们不就完了?!普通人若不被野兽吃得骨头也不剩,也要被毒死啊!」他一脸大祸临头似的道:「啧啧啧......怎麽这群人就连点儿良心也没有呢?客死异乡,到了阎罗王那儿的时候可是会找不到回家的路啊!」

    我打了个冷颤,只觉得更冷了。

    「我绝不容许自己死在这里,这违反了我自己的原则。」南宫夜冷冷地道。转眼间,空气如同被凝住。

    「嗯。」酷哥只发出一个音节,却是肯定了我们所有人的心,确信不会那麽容易就死掉的。

    小贝轻拍我手背道:「小花姐姐你别怕,有我在呢!小贝绝对会保护你的!」我安慰地点头,有这麽一个「好儿子」,真是此生无憾啊「再者,之前我们每个人都已经喝过了一些解毒用的药汁,虽然不清楚对方会不会出此狠招,但还是防范点好。我们只要万事小心点便可。」江灵风轻喝一声,马车的速度渐渐加快。

    我又想起了之前那种苦得令人飙泪的黑色液体,果然是苦口良药。

    在正午的时候,森林里的光线开始变得充足了点,没有之前那种昏暗感,人也就变得精神起来。拿起正大字型的在马车里和老头、小贝混作一团睡懒觉的南宫夜的外衣,披在身上便跃出车外,朝那道在不远处站着的黑色身影走去。途径江灵风的身边时,只见他以无数银针把大树上的枝条射下来,悠闲的捡着在地上生火准备煮食。

    我嘴角抽搐。这就是有钱人的方便,真奶奶的浪费到了极点。

    「酷哥你......」我才刚开口,某人把一根指头放在薄唇前。

    「嘘。」接着又聚精会神的盯着远处一只肥大的野鸡,眼神像沙漠中的野狼,散发着狩猎时的野性魅力。

    我立刻噤声,像酷哥一样微弯下身来躲在树丛後,双颊微热。

    世界上有一种男人不爱说话,说话也不多,却是一举手一投足也能成为人群中的焦点。

    我看着酷哥的侧脸竟有些入神,明明都看过这麽多次了,但仍然不禁被他深刻的五官和一双鹰眼给慑走了魂。後者像是感觉到我看他的目光,缓缓转过脸来望着我,我的心重跳了一下,身体想要偏过脸去好隐藏自己不受控制的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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