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看珍珠倒卷帘 作者:观水/右之伽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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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看珍珠倒卷帘
作者:观水
文案
我爱上了一个花旦
我陪他喝了二十年的茶
我看他唱了几百出的戏
他是挑班的花旦
我是茶楼的伙计
但他不是一个合格的花旦,因为他爱上了我
我也不是一个合格的伙计,因为我爱上了他
一曲荡尽千古愁
莫道闲愁空悠悠
内容标签:恩怨情仇 民国旧影 因缘邂逅
搜索关键字:主角:商君秋,沈连城 ┃ 配角: ┃ 其它:
第 1 章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能活这么久,走到今天,我只是一直被命运赶着走。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我的纱窗时,我其实早就醒了,在一片静谧之中,我安然的躺在床上,你可以说我在享受阳光,当然,也可以说我是在等待死亡。
吴妈每天早晨九点会准时来给我做做饭,洗洗衣服,再收拾收拾屋子——她是我请来的一个保姆,她在心情好的时候还会留下来陪我聊会天,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一直看电视,一直到中午的11点半回家。下午两点钟的时候,她会再来,然后继续重复上午的那些事情,直到下午五点钟离开。她会把我的晚饭帮我准备好,如果我没有其他的需要,那么她就可以走了。之后就是第二天。
我一直躺在床上,这种生活从我三年前患病就开始了。
吴妈总是劝我出去看看,我拒绝了,因为我坐不惯轮椅。如果躺在床上的话,我还可以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正常人在睡觉,可是一旦上了轮椅,我就会打心眼里认为自己已经是一个废人了。虽然这是一个现实,但我却觉得难以接受。我就是这么倔,到老了还是这么的倔。
让我庆幸的是,吴妈看电视的品位不是那么差,不然的话,整日埋没在一片嘈杂的谈情说爱中,我一定会死的很快。
她喜欢看戏,这对于一个六十来岁的人算不得稀奇,想想当年的样板戏,她大概每一出都要听了不下一百遍。只是这时的戏曲频道已经很少播放那些东西了,除了那些生瓜蛋子们稚嫩的演出,电视里有时也会播放一些旧时的录像,至于什么京剧、昆剧、豫剧什么的,吴妈统统分不清楚,她把这些统一叫做“老戏”。老戏就老戏吧,我对这个名字还不算太反感。
有时,看到吴妈听戏的时候,我也会收回自己的思绪,然后静静的听一出。我很奇怪,像我这么大年纪的人有时竟然还会有那么一丝心动——当然不是对吴妈(我看不上她),那熟悉的胡琴,熟悉的腔调,如果再带上我的老花镜,我还能看见那套熟悉的行头。
大概是梅兰芳诞辰110年的时候,电视里播放着先生以前唱戏时候的录像,吴妈看的就像入了迷。当大幕被拉上之后,她意犹未尽的感叹说:“这个先生打扮成女人的样子真是好看。”
“我见过比他还好看的。”我不以为然的说。
吴妈回过头看了看躺在床上的我说,“您老当年没少看戏吧。”
“我啊,看戏,也唱戏。”
吴妈听了立刻来了兴趣,她走到我身边坐下,“那您给我唱一段听听。”
“这么大年纪了,算了,已经不中听了。”
“您就来一段吧,好歹也算听个现场。”
我微微笑了笑,“那我就献丑来段《牡丹亭》的游园。”我理了理嗓子,唱了起来:“原来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
唱着唱着,我眼前的景色开始变得朦胧。我有些诧异,因为我明明记得自己的泪腺早就干了。
吴妈递过一张纸,我擦了擦眼睛说:“见笑了,老了,就剩下这点出息了。”
“您这老调儿还真好听,下次来了,我还听。”
我冲着她摆了摆手说:“今天,你就先回去吧。”
“电视用开着不?”
“关了。”我又摆了摆手。
吴妈走后,我又变成了一个人。我诧异于自己刚才的眼泪,因为,我一直觉得,到了我这个年纪,那些能分泌东西的腺体大概都已经报废得差不多了。想不到自己除了口水,竟然还有那么一点点的泪水,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收获。
我静静的躺在床上,眼睛看着窗外,想起了那个从前……
我叫沈冲,父亲是沈万鼎,他是个前清时的秀才,多少年一直对功名孜孜以求,无奈最后卡在了乡试那一关。父亲从我妈怀上第一个孩子时就去乡试,当我出生的时候,他还在乡试,而这时的我已经是家中的第三个儿子了。没过多久,皇帝被革命军赶下了台,什么科举啊,朝廷啊一夜之间灰飞烟灭。
后来袁世凯和张勋玩命的复辟,但朝廷还是没有站下来——清朝就这样彻底的完蛋了。那时候总会有一些扎着大辫子的满清遗老到了晚上就跟下饺子似的跳河自杀。我的父亲也为此伤透了心,如果没有我们这三个孩子,我想他也没准会被其他人蛊惑着殉了朝廷。
几年后,再也没有人敢谈复辟了,我的父亲对那些顶戴花翎也渐渐死了心。新政府中的那些职务是要花大洋去买的,可是这位秀才的积蓄却是连个看门的职位都买不起。这时的他才开始琢磨自己的营生。
父亲东拼西凑了一些钱,在阜成门外开了一家清茶馆,名字叫做“沈家茶馆”,和那些书茶馆、酒茶馆不同的是,父亲的茶馆只卖茶和点心——小本营生大抵都是如此。
民国时候的阜成门一带很热闹,往来买卖出城进城的人总是川流不息,而我的父亲又善于营生,沈家茶馆也是越做越大。没过多少年,曾经的“沈家茶馆”就变成了“沈家茶楼”,这里不仅卖茶,而且每逢当月的“四” “九”日,还会有戏班来此唱戏,当真是热闹的不行。
我生性厌学,私塾没上半年就被先生赶了出来。后来,我又去了一所小学,因为学习态度不端,差不多每天罚站,但父亲坚持不让我退学,我也只好坚持着在学校的小院里孤独的过完了我的童年。那个时候,我的屁股差不多都被打出了“茧子”。
后来,父亲见我实在学不成器,就让我去他的茶楼帮忙了,因为排行老三,我也就蒙荫有了一个“小三爷儿”的称呼。毕竟我的父亲是“沈老板”,所以到了店里,那些管事的和伙计们在给我派活的时候也都掂量着给,既不能太重,也不能太难,他们就像伺候那些客人似的伺候着我这个“小伙计。”
我对于端茶倒水并没有多少喜好,毕竟,但凡一个“公子”,谁又舍得猫下腰去看人脸色呢?也正是因为我的“狗脾气”,有一次,我竟把一壶的茶水倒到一位先是嫌茶浓后是嫌茶淡的顾客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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