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掌刀锋你为王 作者:洛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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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的影子被扯成了长长的牛皮糖,黏在一起分也分不开。
长到四五岁,蒋亦杰再不肯穿裙子了。自己剪掉了翘在头顶的小辫子,剪得狗啃一样。谁叫他一声“蒋小妹”,他就挥舞着稚嫩的小拳头冲上去和人家拼命,打不疼对方,就捉臭虫塞进人家领子里,或者在人家门口尿尿。这顽劣的抗争坚持了许多年,终究还是以失败告终。
直到他从水灵灵的小豆丁长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刺头,爸爸去世了,妈妈离开了,连庙口街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蒋小妹依旧还是蒋小妹。
长大之后再从大哥口中听到“小妹”这称呼,竟成了一种对往昔生活的感怀和纪念,每次面上横眉冷对,内心却惆怅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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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妈妈在街口召唤“小妹,吃饭啦!”的时光,回想起来都是暖黄色调的,像温馨系广告片一样美好。
那时候家里经营着一间小五金铺子,生意算不上红火,倒也能维持温饱。爸爸任劳任怨,妈妈精于算计,大哥爽朗帅气,二哥斯文有礼。虽然大哥与妈妈互相看不顺眼,二哥也一直固执地不肯叫声爸爸,可对着他这个小不点,却个个都是疼爱有加的。
在童年蒋亦杰眼里,自己的家再圆满不过,再幸福不过。
爸爸性格倔强,很重义气,对邻里同乡都十分照顾。为了帮一个同样做五金生意的朋友出头,不小心惹上了当地社团的小混混。牛鬼蛇神们时常来铺子滋扰生事,起先全家都忍气吞声,极力退让着,后来被欺负得实在不像话,动起了手。爸爸被七八个小子围在中间又踢又打,棒球棍敲碎了头骨,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
妈妈平素很节俭,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偷偷把钱省下来拿去标了会,想给品学兼优的二儿子攒一笔出国念书的费用。毕竟半路夫妻,她怕没爹的孩子将来受委屈。偏偏祸不单行,等钱救命的时候,标会的会头带着钱款跑路了。一夜之间家破人亡,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妈妈哭哭啼啼报了警,又被草草打发了回来。骗子抓不着,凶手也逍遥法外,警察和黑社会早已经沆瀣一气,穷人的命在他们眼里,不过是草芥蝼蚁罢了。
爸爸死的时候,一直闭不上眼,等到进了棺材,都还直勾勾瞪着自己的妻儿。
一场窝囊又冤屈的死亡,给两个哥哥带来了极大的触动,最终使他们走上了完全相反的道路。在大哥看来,世上的正义和公理都掌握在那些有权势的人手中,想要对抗凶狠的恶徒,唯一的办法就是比他们更有权势,更加凶狠。而二哥则很坚定地认为,之所以会有警匪勾结、蛇鼠一窝的现状,正是缺少了称职的执法者,他励志当一名好警察,除尽天下所有的黑社会。
他的这个想法,被妈妈断然否定了。二哥读书好,脑子活,年年都考第一名,妈妈希望他将来出国念书,做生意赚大钱,而不是穿着制服去当差,还随时都有送命的危险。在被妈妈几次三番打骂训斥之后,二哥偷偷带着全部书籍和行李,跑去投靠了他远在外岛做警员的亲叔叔。
生活日益捉襟见肘,常常要面临没米下锅的窘境,蒋亦杰上学带着的饭盒由半荤半素逐渐降格成了只有一点小腌菜。大哥每天下了课,还要到火女家的修车厂打份零活。偶然一天夜里放工,在车场外头捡到了个皮夹子,里面胡乱塞着几张钞票。原地等到很晚,都没人回去找,大哥思前想后,拿上这笔飞来横财带着弟弟去吃了一顿他眼馋许久的烧鹅饭。
烧鹅腿外酥里嫩,又肥又香,咬上一口满嘴都是油汁。蒋亦杰一边咽着涎水,一边连皮带肉往大哥嘴里猛塞。兄弟俩在深夜人声嘈杂、不远处就遍布着垃圾与呕吐物的大排档上你推我让分吃着一支鹅腿,看着弟弟吃光最后一颗浸了油星的饭粒,把骨头一点点咬开咂么着滋味,大哥既悲哀又心疼。
一顿油水十足的烧鹅饭还没来得及消化掉,失主就找上了门,虽然钞票没花掉几张,却一口咬定钱夹是大哥借修车之便故意偷去的。不管大哥如何解释辩白,对方就是不依不饶。最后金毛飞和火女他们火气上来亮出了拳头,对方不敢再纠缠,只是四处宣扬说大哥是个祸害四邻的流氓打仔。
穷人家的孩子,一下遭逢变故,有爹生没了爹养,平时又习惯于用暴力解决问题,此时此刻再说如何清白,已经没几个人会相信了。连妈妈都不信他,逼他去给人家道歉,又不住哀求他说“庭辉你行行好吧,千万别带坏了小妹”。二哥已经走了,蒋亦杰成了妈妈最后的希望。
这样一闹,更坐实了大哥偷窃行凶的罪名。庙口街能有多大?名声一臭,就臭出了整条街。学校里一传开,大哥干脆选择了退学。
大哥和妈妈原本就没有血缘关系,爸爸一死,生拉硬扯的母子情分也就到头了。大哥唯一放不下的,只有那个骑在他脖颈上长大的弟弟蒋亦杰。
在独坐抽了一整夜烟后,大哥带着他的伙伴们离开了庙口街。钱每个月按时寄到,电话也常常打,只是人再也没回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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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蒋亦杰十岁,面对爸爸的死亡,家庭的不幸和哥哥的离去,他束手无策。他把这一切痛苦的根源,都算在了拿棍子打爸爸的小混混头上。
爸爸被打伤那天,他透过撞来撞去数不清的大腿看到了那个人的样貌,从此牢牢记在脑中。他的书包里藏了一把裁纸刀,每天傍晚在大田村的街巷间四处游荡,终于给他找到了那张一辈子都忘不掉的脸。
趁那人不注意,他悄悄靠过去,一刀划在了大腿上。按照他幼稚的想法,只是去割破个口子,让坏人疼,让他受到惩罚。却完全不知道人体有几条血管叫做大动脉,一旦割断了,血会像泉眼般喷起老高。
蒋亦杰第一次看到那么多的血,他以为对方死定了,吓得丢掉刀子连滚带爬跑回了家,偷偷摸摸喝光了爸爸留下的半瓶白酒,倒头睡到第二天下午。醒来后他做好了被警察带走挨枪子的准备,他把自己的玩具枪、玩具小兵们都封进了纸箱,还写了一份白字满篇的遗书。结果却什么也没有发生。
他并不知道的是,被割伤的小混混曾扬言要灭了蒋家满门,是那些受了大哥委托照顾弟弟的朋友们,及时将消息通知给大哥,才阻止了这场暴行。
大哥自己势单力薄,无法对一个社团叫板,只有去求助于和他有些缘分的和新社堂主古展。以前古展无意间看到过大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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