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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魔 作者:吴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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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承睿冷冷地从头到尾打量他半天,看到他额角冒出冷汗,才淡淡一笑,拖过一旁的椅子,先请席一桦坐下,自己再跳到办公桌上坐着,盘起二郎腿,点点头问:“黄先生是吧?”

    “是,是。”

    “未请教大名。”

    “黄祖平,我的英文名是joe。”

    “哦,阿joe,我是新界北重案组督察黎承睿,这位是警署刑事侦缉部长官席一桦总督察,你可能不知道,一般案件的话,我们警察不会出动一个总督察,一个督察,加上这里大队人马。可今日不巧我们都来你这了,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黄祖平脸上现出紧张,他小心翼翼地看了眼坐在那莫测高深的席一桦,又看了眼吊儿郎当的黎承睿,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不知道……”

    “因为你这发生了重大杀人案。”黎承睿轻描淡写地说,“我们现在怀疑你就是凶手,等鉴证科的同事做完事,我们就可以有足够证据把你收监起诉了。”

    “不,不可能,”黄祖平说,“我没杀人,我的医院连猫猫狗狗都未死过一只,怎么会死人,怎么会……”

    “你现在说的,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你还要继续狡辩吗?”黎承睿盯着他问。

    “我,我……”黄祖平有些失神,愣愣地看向席一桦,摇头说,“长官,我没杀人,真的,我没……”

    “可是你这里有死者血迹,又有行凶犬类的毛发残留,我收到的料是指死者被人纵狗活活咬死,”席一桦微微一笑,温和地说,“黄先生,我的属下做事都是讲证据的,没违反规定,你确实是重大嫌疑人。而且我相信,依死者的惨状和案件的残忍度,开庭受审时法官一定会从重判处。”

    黎承睿与席一桦自小玩到大,彼此默契十足,一听他这么慢条斯理地说,立即会心一笑,对黄祖平说:“黄先生,你刚刚说案发当晚,你去了澳门外婆家,能提供交通工具票据证明么?或者除了亲属以外的证人?”

    “我,这么久了,我要想……”

    “你说的这件事,我们警方很容易查出真假,但我有义务提醒你,作假证供,根据香港法例第200章第31条,罪成最高可获7年监禁。”黎承睿微笑着说,“你确定7年后出来这家医院还有得剩?”

    黄祖平呆在当地,咬着嘴唇,似乎在做剧烈的思想斗争。

    “阿敏,大型犬的医疗记录呢?”黎承睿扬声问。

    “头,都在这了。”周敏筠忙跑来,递上一叠纸。

    黎承睿低头翻了翻,随后说:“怎么不是萨摩耶就是边牧,再不然就是苏格拉牧羊犬,黄医生,请教下,这些狗能咬死人吗?”

    “在,在极端饥饿或受威胁的条件下会,但,但一般城市里的,野性都已被驯化得七七八八。”黄祖平颤声回答。

    “那么把一个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咬下来吃掉呢?”

    “不,不会,这些狗,习惯了狗粮熟食,不,不喜欢生吃人肉的……”

    “看来是特别凶的恶犬了?”黎承睿啪的一下丢下纸,加重语气问,“你给这样的狗看过病吗?”

    “我,我……”

    “想一下你的答案黄先生,”席一桦很好人地提醒他,“我们可是已经找到毛发标本,你说的是真是假一听就知道。”

    “我不喜欢自以为是耍我玩的人,”黎承睿说,“遇到这种冥顽不化的对象,我通常都会建议在他的卷宗上写上建议法官从重判罚。”

    黄祖平抬起头,崩溃地说:“我,我说,是,是日本土佐犬。”

    “原来你真的知道,”黎承睿真心实意地笑了,问,“那条狗是谁的?”

    黄祖平羞愧地低下头,哑声说:“是,是阿珠的。她拜托我,说狗咬伤了人,怕对方告她,于是想偷偷把狗放我这两天,我以为只是一般伤人,就答应帮了,我不知道事情这么严重的,真的,我事前一点都不知道……”

    “阿珠是谁?”黎承睿立即示意周敏筠记录。

    “她叫程秀珠,我们两家是老街坊,认识了几十年,她难得拜托我一次,我不好推辞……”

    “程秀珠?”黎承睿皱眉看向周敏筠。

    周敏筠飞快在电脑上输入姓名查询,忽然惊呼一声说:“是她。”

    “谁?”

    周敏筠把电脑转过来递给黎承睿看,上面是一张有些发福的中年妇女照,黎承睿一看之下,忽然想起她是谁,她就是陈子南作案现场那条旧船的船主女儿,那天晚上问话时,他曾经见过这个女人一面。

    他记性极好,随即想起女人曾经提到过自己养有条狗,狗的名字叫什么?黎承睿皱眉想了想,问黄祖平:“那条日本土佐犬,是不是有个名叫david?”

    黄祖平吃惊地瞪大眼,随即点点头说:“是,就叫david。”

    作者有话要说:david狗你要被人道毁灭了~~~~

    感谢

    icysummersdo、dai134401、梨醉、忽然东风童鞋扔的地雷。

    几件事跟大家沟通下:第一,我很烦文下掐架,所以大家请保持克制理性,尤其没必要为我说话,谢谢。

    第二,这个文就是风格啰嗦又狗血,老水还特热爱写小白受,特爱加粤语词汇进文中,不满意的童鞋有这个闲工夫厌恶之情,实在不如直接点叉。

    第三,劝不喜欢这个文的人点叉是出于理性考虑的合理建议。

    啰嗦了,对不住各位,希望大家看文愉快。

    22、第 22 章

    黎承睿坐在监控室,对着监视器看着审讯室那边。

    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四十左右的中年发福女子。他忍不住微微一笑,程秀珠的名字虽然跟程秀珊的相差一字,但两人却南辕北辙。单看年龄,两人相隔的并不远,但如果说程秀珊是这座城市里年轻有为的白领女性,则程秀珠却像这座城市里被人忽略的中年妇女。前者衣着得体,首饰不过多,谈吐永远注重修辞和礼貌,个人收入不错,身边人缘也好,脸上永远有超乎实际年龄的活泼和青春;后者则早早放弃对装扮的热衷,身材走形,举止迟缓,生活无忧,却也缺乏上进心和个人规划。像居住地穴的动物一样,与人群隔绝得越久,便越对此心怀不安和警惕,越将生活关注力放在自己身上,则越缺乏与他人沟通的兴趣和耐性。

    这样一来,还不到四十岁的程秀珠看起来就如四十好几的中年肥师奶一样,穿着大码肥婆装,烫着满头卷卷头,即便面对的是重案组的警察,却并不畏惧,相反带着先发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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