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父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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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争口气,如今也顾不得钱财。他是宁肯把轮船凿了沉了,也不留给马俊男。
陆雪征听苏清顺原原本本的讲述了一遍,最后感觉这事也不算个事。李纯用大托盘送上了西瓜,他拿起一块咬了两口,发现这西瓜居然很甜,就对旁边的苏清顺金小丰说道:“西瓜不错,吃吧。”
金小丰答应一声,老实不客气的开吃。而苏清顺向来争强好胜,这时气的心都满了。双手捧着一块西瓜,他只低头舔了一下,无论如何没有食欲。
陆雪征吭吭啃出一堆西瓜皮,回身从李纯那里接过湿毛巾擦了擦手嘴,他转向苏清顺,慢条斯理的说道:“马荣生,是吧?”
苏清顺还捧着那块西瓜:“对。”
陆雪征点了点头,将湿毛巾向后交还给了李纯:“找两个人,往他公馆里扔几颗炸弹。”
苏清顺迟疑了一下:“那然、然后呢?”
陆雪征端起茶杯,抿了一口清茶:“然后?然后你就去接管轮船。”
苏清顺云里雾里的,还是不得要领:“那他们要是还不肯放手呢?”
陆雪征放下茶杯,向后一靠,颇为舒适的翘起了二郎腿:“还不放手,那就开打!”
苏清顺听闻此言,精神顿时为之一振,不过随即他又试探着问道:“干爹,如果我们偷偷的把马俊男干掉,岂不是更为省事?”
陆雪征扭头对他笑了笑:“我很少因为个人恩怨动手。怎么,你要雇我杀人吗?”
苏清顺立刻摇头赔笑,知道自己是多嘴了。
如此过了两三天,马公馆果然在午夜时分发生爆炸,后院一堵围墙被炸出了个大窟窿。那马荣生也是法租界内数一数二的大人物,岂能忍受这等威胁?他知道单凭一个小小的苏清顺,未必会有这等狗胆,必是有陆雪征做了后盾,对方才敢在老虎头上拔毛,将炸弹扔到了自家后院。而正在这气急败坏之时,马家大公子接到电话赶往码头,片刻之后又狼狈不堪的逃了回来:“爸爸,苏清顺带了一百多人杀到码头,把我的船员水手都从船上撵下来了!”
马荣生听到这里,气了个倒仰,背着双手在地上龙行虎步,口中怒道:“欺人太甚、欺人太甚!他妈的,开打!”
玫瑰
陆雪征有势力,马荣生也有势力;陆雪征有门徒,马荣生也有门徒。相比之下,两人之间唯一的差别便是——马荣生在明处,妇孺皆知名扬天下;陆雪征在暗处,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马公馆后院的院墙还没有被修砌起来,因为马荣生尚未挣回这个面子,而在大获全胜之前,他要保留住这一处豁口,仿佛是要将其当成警世的遗迹。与他身份相当的友人们听闻此事,纷纷前来做出安慰和劝阻,理由很简单:“就算你这一场打胜了,那将来怎么办?你还过不过太平日子了?”
还有那特别亲近的老友,直接就质问他:“怎么?你全家都指望着那条船吃饭不成?”
马荣生在江湖上纵横几十年,什么道理不懂?然而旁人可以站着说话不腰疼,他却是一张老脸被人甩了泥巴,无论如何咽不下这口恶气!
况且他是堂堂正正打出来的天下,谁人不尊他一声马老板?他凭什么要畏惧陆雪征那种不见天日的邪祟?
没什么好说的,开打!
马荣生召集门徒五百,手持砍刀直奔码头,阳光下刀刃白光闪烁,直晃人眼,沿途引得无数市民围观,军警们都吓的远远躲开。然而还未等他们进入码头地界,迎面一声轰鸣呐喊,潮水一般的杀来了上千人。
无论是一千还是五百,成员们的身份很统一,都是亡命之徒。在短暂的互相砍杀之后,马家一方力不能支,在凌厉追杀下四散奔逃,宣告败退。
马荣生败而不馁,意图再战,然而巡捕房那里,在面子上却是撑不住了。
华人警官亲自登门拜访,愿意做一名说客,平息解决马陆二人之间的忿怨。马荣生气的直眉瞪眼的,也没有做出明确答复。而这名说客又去联络了陆雪征,结果苏清顺主动出面,只说此事与干爹无关,全在自己一人身上。
除了巡捕房一方之外,其余中立人士也纷纷前来说和。而马荣生听了许多好话,又静下心来,将这前因后果思索了一番,发现自己这一方也不是特别占理,那好斗的心思就不禁淡了些许。而苏清顺那边也没有不依不饶,唯一的条件就是要船,并未狮子大开口的胡闹。
此事拖拖拉拉的僵持许久,末了还是苏清顺摆了一桌酒,请马俊男过来吃了一顿饭,算是讲和;而马荣生派人把后院墙上的大豁口堵了上,嘴上不提,心里知道自己是败了。
苏清顺终于名正言顺的得到了这一艘轮船,十分欢喜,特地请干爹上船四处参观。陆雪征下船后的第二天,轮船载着坯布出海直奔青岛,半路不知怎的触了礁,很快就沉了个无影无踪。
这是一艘好船,先前四处航行,走遍中国港口,连故障都不曾出过,如今可好,死的分外干脆。苏清顺先是哭笑不得,后来联想起陆雪征的往昔事迹,便不禁生出疑心,认为是干爹把这艘船给“妨”了。
旁人对此也是颇有同感,包括陆雪征本人。苏清顺颇想搞到干爹的八字,让算命先生看一看这是什么怪异命格,可惜搞不到,又不敢当面去问陆雪征,只好作罢。
苏清顺惹来的这一场麻烦,说大不大、说小可也不小,从八月闹到九月,待到轮船沉没之后,就已经到了十月时节。
这日,金小丰向陆雪征汇报,说是金家二老板过生日,金光耀广发请帖,要大排筵宴的开一场生日会。陆雪征听闻此言,自然知道这是一个绝好的刺杀机会。可是如何为之呢?这倒是一个难题了——他总不能采取老办法,直通通的跑到宴席上当众开枪。
金小丰想要将功补过,亲自动手;然而陆雪征怕他再次失利,彻底坏了自己的名头。思来想去的忖度许久,他略略有了主意。
在金家盛会开始的这一晚,陆雪征算好时间,在入夜后孤身前往,还挑了一担子瓜果。
他新剃了头发,剃的太短,愣头愣脑的带了乡气,脸上连汗带泥、不干不净;热成这个样子,脑袋上却还歪扣了一顶破毡帽,身上的粗布夹袄也没有几个牢固纽扣,全靠腰间一根布条扎住。一颠一颠的经过路边长长一溜汽车,他刚走到金家大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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