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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以食入道 作者:隐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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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兰儿的身影他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走。

    叶晓峰光注意四处寻找有没有什么陷阱或者猎物的,却没注意到脚下。一脚踩下去软绵绵的,他差点尖叫出来。

    强忍着那股头皮发麻的感觉,叶晓峰飞快地退了几步,他觉得若是能看到他自己的脸色,那一定是惨白的。

    等了半晌也不见那边有什么动静,叶晓峰的胆子又重新大了起来。左右都来了,还不如看个仔细。

    奓着胆子朝前走了几步,叶晓峰用手中的粗树枝朝着那地方捅了捅,果然那触感绝对不是土地。拨开杂草,叶晓峰整个人傻在了那里。

    草丛里躺着一个男人,或者说是一个昏迷不醒的男人。

    不管是原来的那个时空,还是现在的这个世界,他都没见过如此俊美的男人,虽然现在脸色惨白,双眼紧闭,甚至连嘴唇都失去了该有的血色。但是这些充其量只能在男人的俊美多上一丝让人心疼的柔弱,却无损那惊人的美貌。

    叶晓峰虽然是男人,但是美人没人不喜欢看,他也不例外。手指忍不住去碰触男人脸颊,指尖轻触,那细致的让人嫉妒的皮肤让叶晓峰惊叹不已。

    不过很快他就闻到了那扑面而来的血腥味,顺着往下看,男人腰间狭长的一道伤口,连白色的外衣都被鲜血晕染了一大片。他刚才光顾着看男人的容貌,竟然没看到这么明显的伤口。

    手指轻轻分开破碎的衣衫,那血肉模糊的地方让人触目惊心。叶晓峰咬着嘴唇,觉得自己肚子也阵阵刺痛。从怀里掏出叶柄峰留给他的那瓶药粉,小心的倾洒在伤口处。血已经缓缓地止住,不过那伤口依然狰狞着。

    叶晓峰心里有些可惜,这么长这么深的伤口,必然要留下疤痕啊,可是这么美的人,身上留下这么长的疤痕,实在是让他心里觉得有些不爽。

    从衣摆下面撕下常常的一条布条,用随身带的清水洗洗干净,尽量拧干后拴在树枝上。

    棉布很薄,没多一会儿就已经干透,叶晓峰将干净的布条仔细的包扎在男人的腰上。

    男人看起来虽然纤细,但是份量却不轻,尤其是将人搬起用布条包扎的时候,他几乎用尽了全力。

    满头大汗的叶晓峰全身脱力地扒在男人身上喘息着,额头已经沁出一层薄薄的汗珠。

    不过他没看到的是,他那放在男人腰间的手上酝起一层淡淡的绿色,而男人腰间的伤口正肉眼可见的收拢着。

    趴了一会儿,叶晓峰不但没觉得休息过来,反而觉得头晕眼花,更加的疲劳了。不过他怕压到了男人的伤口,赶紧爬了起来。看看男人已经包扎好的伤口并没有被鲜血浸透,才稍稍放下了心。

    小心地将剩余的清水喂到男人嘴边,男人脸色已经好了不少,叶晓峰决定先出去找妹妹兰儿,再商量怎么处理。

    叶晓峰转身离开,地上躺着的男人慢慢地睁开了眼,看看布条下已经收拢起来的伤口,若有所思地看着叶晓峰离去的方向。男人忍着疼痛慢慢起身,朝着林子深处走去,半晌后回来,在地上丢下两样东西再次离去。

    兰儿早就割了半背篓的苋菜,抬头才发现自己哥哥早就不见了踪影。兰儿喊了几嗓子也不见有人回应,正焦急的时候看到叶晓峰背着个背篓从林子里面走出来,赶紧冲了上去。

    “哥,你去哪里了啊,急死我了!”兰儿差点哭出来。叶晓峰虽然常陪着她出来采野菜,但是却从来没跟她来过这里,若是走散了,她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兰儿兰儿,你跟我来。”叶晓峰急着回去,也顾不得解释,拉上兰儿的手就朝林子里走,路上简单的交代了几句。

    “哥……”兰儿环视四周,“这哪里有人啊,更没有你说的美人啊!只有两只兔子……”

    叶晓峰摸摸头,搞不清是怎么回事,可是看地上那被压倒一片的野草,也知道没有找错地方,唯一的可能,就是那个男人已经自行离去了。可是,若真是如此,他怎么离开的?刚刚还昏迷不醒的人,这么短的时间就能自行离开,这实在让人费解。更让他费尽的是,那片被压平的野草上,还丢着两只野兔。

    叶晓峰又拉着兰儿四周找了找,还是一无所获。叶晓峰觉得头皮发麻,那男人不是兔子成精吧?可是那也不会现了原型后变成两只啊,这样想来,恐怕只有男人已经离开,并留下两只兔子报恩。

    “算了算了,我们回去吧,时辰不早了。”叶晓峰摇摇头,他何必给别人操心。再次耽搁了这么久,他的背篓还空着一半呢。

    作者有话要说:  爱妃们,踊跃起来啊……

    ☆、白萝卜骨头汤

    白萝卜骨头汤

    兰儿的背篓已经装了大半了,叶晓峰的背篓却还空着大半,就算是装上了两只意外所得的野兔子,也还空着不少。

    罐子里还有一些清水,兄妹两人分着喝下。此时已经时近中午,两人一路走来,又挖野菜,早就饥肠辘辘了。叶晓峰看了看决定今天就挖到这里,大不了以后常来就是了。

    听到回去,兰儿有些小兴奋。她昨天晚上就听叶晓峰念叨这苋菜有多好吃,早上又吃了那样香甜的一顿饭,对叶晓峰的话已经深信不疑。

    叶晓峰自然也看出兰儿对苋菜十分向往,不过他自己也是十分想吃,这回去的路,竟然感觉比来的时候快了一倍。

    回去的时候,邻村的集市早就散了,叶晓峰问了问兰儿本村屠户家的位置,不过兰儿说他们本村并没有屠户,还是要去邻村才行。

    他们兄妹去的比较晚,上好的猪肉早就卖完了,屠户怕失了主顾,还主动让了两文钱。不过叶晓峰倒是没有觉得这剩下的猪肉有什么不好,这个地方穷的很,肉根本不是顿顿都能吃到的东西。逢年过节的,能买上几斤就是过的十分不错的人家了。

    平素若是有人买,都是挑着肥肉较多的地方买,那厚厚的肥肉越多,证明买到的肉越好。所以这地方肥膘肉倒是卖的最贵,其次是五花三层的猪肉。而那些精细的肉则没人愿意买,嫌弃太瘦。

    叶晓峰则不然,这猪肉肥的自然好吃,瘦的其实也一样好吃,若是瘦的比肥的便宜的多,那自然还是买瘦肉好,要知道,在他生活的那个世界,瘦肉可是比肥肉贵的。

    叶晓峰从怀里掏出叶柄峰留给他的小袋子,里面是一些铜板,虽然不多,但是买一斤猪肉还是没问题的。从钱袋里数出十八文钱,就要递过去,却发现肉案子上面堆着几块棒骨。这可是好东西,叶晓峰脑海里瞬间闪过无数美味佳肴。

    “大叔,这骨头怎么卖?”叶晓峰指着旁边的骨头问屠户。

    “骨头?”屠户看了一眼,“骨头不卖。”

    “啊……”叶晓峰一阵失望。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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